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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志怪

2013-12-20

天涯 2013年5期

真味

喜欢甜而不喜欢苦,肯定是主流。对穷人来说,尤其是这样。我外公旧社会当过长工,苦大仇深。他对食物的美好评价,从来就只是一个字:甜。我们孝敬他这样那样小吃,于是也就只往甜里挑。问他好吃不好吃,他若觉得好,就会笑逐颜开,说一声甜。他不喜欢其他口味的东西,他对不良食物的评价,则是两个字:不甜。他还发明了一条歇后语,叫作:乡下人尝百合——自讨苦吃。百合虽然清肺滋补,但味道确实苦。尤其是瓣上那层膜,若不撕去,则更苦。但谁吃百合不是自讨苦吃呢?外公的解释是,因为百合是乡下人种的,自己种出苦东西来自己吃,那就更是“自讨苦吃”。他说得有理。

我发现穷人在饮食上确实比较趋甜避苦。咖啡、苦丁茶,还有百合,似乎都是有产阶级的消遣。“我们的生活比蜜甜”、“苦大仇深”、“吃苦耐劳”,这些说法,基本都是苦出身的人所创。请穷人喝咖啡和苦丁茶之类,显然不妥。除非苦孩子已经摆脱了贫困,也想要风雅起来了,他才乐意皱着眉头尝试。我不知道穷人爱不爱吃苦瓜。我想即使吃,也必定是带着些许无奈,绝对不会是因为苦瓜“口感清爽”、“消暑祛热”。

我当中学老师的时候,有一个同事,是个老太太,她十分喜好吃黄连素。这本是一味止泻药,大多裹着糖衣。因为它实在太苦了。那时候我们形容苦日子,常常说它比黄连还要苦。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黄连的苦,几乎是全世界公认的,联合国应该用这种植物图案作为贫苦地区的标志。这个老太太吃黄连素,不是因为肠胃不好,所以她不吞服。她只是将它含在嘴里,令其慢慢融化。就像含草珊瑚含片,或者薄荷糖之类。含着玩的。追求的就是那苦味。起初没人相信她含的真是黄连素,以为她说笑话,骗人玩的,其实是在吃甘草饼之类的逍遥呢。为了打消我们的疑虑,她慷慨地分发给同事们一起来享用。凡将药片放进嘴里的,一律面孔苦成了苦瓜,有的大叫,有的流泪,有的呕吐,有的则吊死鬼一样伸出黄得一塌糊涂的舌头。实在是太苦了,没人受得了。但老太太喜欢。她说,嘴巴里有了溃疡,含一片黄连素,不出两三个小时,就好了。或者人觉得火气盛,内热重,含上两三片,阴阳就平衡了。若是心情不好,没评上先进,沮丧了,没加到工资,郁闷了,老公在外面拈花惹草,心里难受了,含一片黄连素,让那苦味沁入肺腑,经络通了,血脉顺了,气也畅了。老太太认为,黄连素可比任何来自于亲朋好友的安慰都好,比任何政治思想工作都有效。因此她的手袋里、抽屉里,常年不断此物。当然不是裹着糖衣的那种。对她来说,用糖这样的俗物,来包裹那只应天上才有的神仙真味,实在是荒诞不经。

异常

我父母都是教师,我因此从小就住在学校。那时候,隔壁住着一位成老师,他只吃荤,不吃蔬菜。世界上素食者无数,这不奇怪。但不吃素的人就少了。我听母亲经常劝他要吃新鲜蔬菜,不能挑食。我母亲学生物的,在卫校当过老师,她不仅知道人不应该光吃荤,而且能说出此中道理来。对于她的道理,成老师心服口服。但是,成老师有他的苦衷: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他何尝不知道人体不光需要蛋白质和脂肪,还非常需要维生素和植物纤维。但是问题出在,他从小就不能吃蔬菜。哪怕是只吃一口,都会大吐起来。连带把荤菜和米饭也一起吐了。比较起不吃蔬菜来,什么都吐了,后者岂不是更加性命攸关?

人就是有各种各样的怪毛病。前几天饭桌上遇见几个女孩子,大部分都染了发,或黄或红,或间白。只有一个时尚女孩依旧是一头黑发。在五彩缤纷之中,她是不是显得有些老土?她自己也这么认为。她说她做梦都想把头发染一下,她最想染成棕红色了。“那为什么不染?你也不缺这几个钱呀!”我说。

她确实不缺钱。她一个人就拥有五只SWATCH手表。据说她的一件内衣价值人民币三千八百元呢。她所以不染发,是因为她的头发与众不同,染多少遍都染不上。我跟她开玩笑,出歪招,我是从我以前在鸡蛋壳上画粉彩画儿得到的启示——蛋壳表面因为油性,所以颜料涂不上去,必得用细砂纸将蛋壳细细磨上半个小时,直到把蛋壳上的油脂全部磨掉,才能够画。我于是劝她,可以用脱油剂,比方厨房用来清洗抽油烟机的“油葫芦”之类的,将头发去脂,然后再染,恐怕就行了。

她一点都不怪罪我的调侃,事实上她真这么干了。她一连多天,天天晚上睡觉前给头发抹上脱脂水,然后用保鲜薄膜包起来,第二天早上再冲洗干净。如此重复了好几天,再去染发,却照样染不上。染了半天,头发还是乌黑乌黑的。

我的父亲更了不得。他活着的时候,居然身怀抗麻醉的绝技。那年他动手术,是开阑尾炎。进了手术室,上麻药。麻醉师还算比较细心,打了麻药之后,用针对他的麻醉部位刺了几下。父亲表示很痛。于是加大了麻醉量。再刺,还是痛。再加量,再刺,还痛。麻醉师就笑了,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这么怕痛?麻药已经用得太重了,要是再加大用量,我担心要出事了,出了事,我也负不了这个责任。他希望父亲拿出男子汉的勇气来,不要怕。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都不哼哼一声,你就一个小手术,肚皮上切开一点点一个小口子,不要怕成那样嘛!我们已经给你用了最大剂量的麻醉药了,你完全可以放心,你要相信我们,相信医学,用了这么多麻醉药,你还说痛,一定是心里太恐惧了!

父亲被说服了,同意开始手术。

结果一刀划下去,父亲惨叫起来。与此同时,他的身体,像鲤鱼一样跳了起来,把医生护士吓得倒退了几步。事后父亲回忆,那真是他一辈子最惨痛的记忆,“他们简直是在活活地杀我!”他说。

烟鬼

我有一个姓全的中学同学,他的父亲老全是一个烟鬼。他一天要抽掉三包烟。我去过他家几次,每次见他,他都叼着烟。不论干什么,烟都在嘴上叼着。我同学说,他父亲的烟,是长在嘴上的,就像尾巴长在屁股上一样。

而且老全从来不戒烟。他认为那把烟从窗子口扔出去,立马就下楼,跑到窗底下,再将烟接住的举动,实在是可笑。

他的一口牙齿,完全黑了,胡子和眉毛是黄的。都是被烟熏的。单位体检的时候,拍出片子来,他的肺是黑的,气管也是黑的。但他无所谓,他说,拍的是黑白照片,肺当然是黑的了。谁的肺会在一张黑白片上呈现出粉红色呢?

人家说,你这么抽,不要命了?他就说,如果他不抽,那才是要命。他很顺溜地喊着流行的口号:抽了伤身,不抽伤心!与其伤心,不如伤身!他还有一番歪论,说,尼古丁固然有害,但有害的东西多了去了:蔬菜上残留的农药,饮用水里超标的细菌和砒霜,假酒,火腿上的杀虫剂,香菇木耳上的硫磺,大米上的工业石蜡,空气中的种种有害物质……你们不抽烟,同样也在受害。你们为了不受害,难道能够不吃不喝?你们还不照样又吃又喝的!再怎么样你们也无法做到不呼吸吧?

老全今年九十多了,除了爱咳,身体基本健康。这使他的抽烟,变得理直气壮。他抽了一辈子,还没有抽死。倒是许多不抽烟的人,有的得了癌,有的被“四人帮”迫害致死,有的被车撞死,有的一时想不开自寻了短见。还有的发了点财,被人谋财害了命。还有的漂亮老婆红杏出墙,勾搭奸夫谋杀亲夫,成了死乌龟。尼古丁害了他一辈子,倒是没有把他害死。

从经济角度探讨,人们也很难将他驳倒。他认为,还从未听说过抽烟把家抽穷了的。当然也没听说过戒烟致富的。算一笔账,每天三包烟,一辈子确实烧掉了无数人民币。但是,那些不抽烟的人,算一下,天天不抽烟,一辈子应该省下多少钱呢?可是钱呢?那笔原本应该抽烟抽掉的巨款呢?哪去了呢?

有资料表明,从小吸二手烟的人,智商要比不受二手烟之害的人低若干个百分点。我的同学因此抱怨,当初他没能考上大学,责任在他父亲老全。家里一天到晚烟雾腾腾的,就像纳粹的毒气室,他还怎么读得出书?活下来就不容易了。对此老全颇有歉意。他的补偿办法是,家里做了好吃的,他尽量少吃,或者干脆不吃,省下来给老婆孩子吃。他不光不吃任何滋补品,连水果也从不吃。不是不想补,不是不爱吃,而是觉得自己抽烟,消费已经太大,就不宜再有任何其他开支了。

家里人因此有时候会同情他,觉得他为了烟,牺牲掉人生几乎所有的其他享受,其实也是蛮可怜的。但老全不这么想。他认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自己这一辈子,有烟相伴,烟为他解忧,让他的快乐更快乐,夫复何求?尤为重要的是,烟还是他的救命恩人。那时候他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志愿军战士抗美援朝。因为猫耳洞里空间狭小,他要抽烟,被战友们赶出来。他爬出猫儿洞,刚刚点燃一支烟,只听轰地一声,猫耳洞塌方了,战友们全部壮烈牺牲。所以他总说,是烟救了他,他不能戒,要一直抽到一百岁。

洗澡

诗人老陶喜欢泡澡。苏州以前的“白相人(玩主)”,最为喜好的两件事,就是“早上皮包水,下午水包皮”。皮包水是指喝茶,水包皮就是指泡澡。陶兄显然是继承了泡澡这一苏州白相传统。打他的手机,凡是无人接听,便可以断定他又是在“水包皮”了。也曾跟他去过澡堂,跟在他这个气宇轩昂的老浴客后头,走进肉朦胧鸟朦胧的澡堂,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一个人物似的。我这才相信,泡惯了澡的人,一旦走进澡堂,立刻就会风度翩翩起来。他因为写得一手好字,所以许多店家经常会前来求其墨宝。“粒粒皆辛苦”之类,是写给药店的;“理三千烦恼丝”之类,自然是为理发店而写;我跟随他而去的那家浴室,门上“天堂水神仙”五个大字,显然是他的手笔了。他因为喜欢泡澡,所以免收澡堂润笔费。店家觉得过意不去,就赠以一大叠浴票。陶兄请我去洗澡,用的就是赠票。

我们脱光了,进入浴池,只听他大声抱怨池水太凉。而我小心翼翼地探下一只脚,却被烫得几乎叫出声来。同样一池水,不同的人,竟有了如此不同的感受。由此可见,“春江水暖鸭先知”,也是一条靠不住的常识。不同的鸭,也许就会有不同的体验。春江水究竟暖不暖,这只鸭子说暖了,那只鸭子说还凉,事情就有点不好办了。我提醒陶兄说,你有没有搞错?你看我的脚,已经烫红了,你还说水凉?你是不是在说反话呀?

陶兄将他富态的身体,完全浸入水中,只露出一个脑袋用以与人交流。他说,进浴池来泡,水是一定要烫,烫了才爽啊!可这水,是一池温吞水!他指出,我之所以觉得烫,是因为我不常泡澡。而他所以觉得凉,是因为他烫惯了。四五十度的水,他的皮肤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水必得达到六十度以上,他才能感觉到。当然,七十度就舒服了。他从水里浮起来,大声喊服务员,要求他们立刻给水加温。我看他肥硕的身体,果然没有一丝粉红。我想他全身的皮肤,经过了千煮万沸,一定已经像是金钟罩铁布衫,不用说不怕烫,就是刀枪也绝对不入了。佩服佩服。

联想起从前上海滩上为抢码头而从沸腾的油锅里摸秤砣,看来也并非神话。油锅再烫,自有不怕它的人。自有不怕烫的手,能够从容地将秤砣从沸油中捞出来。我建议陶兄与上海大世界联系,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在我看来,他确实是一个最不怕烫的人。

喜欢泡澡的反面,就是不爱洗澡。那时候我随父母下放农村,认识一个从不洗澡的人。他真的一辈子不洗澡,也不洗头。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头发还油腻腻,有股异味,但步入中年之后,头发自然顺畅,而且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芬芳。我们都凑近了闻过他的头发,确实有点香。从不洗澡,也不见他身上有多脏。他自称身上的污垢积得厚了,他每年会有一次像蛇一样蜕去一层皮。他蜕皮的过程,无人亲见。而他也从未向大家出示他蜕下的“人衣”,所以我一直无法确定其真假。

偷窥

据说偷窥是人的天性,既然是天性,那么就可以说,人人都喜欢偷窥。现在相关的产业也发达了,窃听器啦,针孔摄像机啦,还有什么红外照相机,都可以用来方便人们偷窥。据说电影和电视,很大程度上也是能够满足偷窥欲的。

我以前单位里有一个同事,是个好好先生,办事认真得不得了,古板得有时叫人受不了。比方说,他那天刚好没有茶叶了,他向你借一撮,第二天他一准是会还给你的。除了他,谁还会这么做呢?虽然毛泽东那时候教导人们,要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借东西要还,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哪里有要一点儿茶叶泡杯茶喝喝,还要还茶叶的道理?这不是瞧不起人吗?但大家对这个人不反感,是反感不起来,觉得没必要反感。因为他就是要这么做的,他把一撮茶叶,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那是人格,那是诚信!有时候,第二天,他还是忘了买茶叶,他就会向人百般解释,说实在对不起,本来今天是一定要如数奉还的,谁知道人上了年纪了,记性差了,当然,主要还是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忘了,不该啊不该啊。同时保证,明天无论如何一定还茶叶。借出茶叶的人,千万不能说“不用还了”这样的话,一定要说好的好的,最多不吱声,沉默是金。如果你说了不用还,那么他就会反复对你讲人生大道理,说诚信对一个人是如何如何的重要。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诚信的话,那世界就是一片混乱,比原始社会还要缺乏秩序。同事们都了解他的脾气,毕竟是同一个单位的人么。摊上谁,谁都会说好的好的,明天你还给我吧。如果今天你还要借,就再借一撮去,明天你还我两撮就是了。

就是这样一个拘泥古板的人,却有偷开人家抽屉的坏毛病。同事们不在办公室的时候,他总要把人家的抽屉一只一只拉开来看。看过了之后,就关上。他不拿人家任何东西。所以他绝对不是贼。

开始没人知道这一点。后来有一天,一位女同事的一只手表不见了,先是大声嚷嚷,接着哭了起来,说这表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情感价值非常之高,就是拿一块劳力士来同她换,她也绝对不会换。大家跟着一起着急,问她是不是放在了家里。她声明一定不在家,因为她已经在家里可能放手表的地方都细细地找过了。路上当然也不可能丢。对她来说,基本是做到表不离手手不离表的。她说得很有意思,给人的感觉是,她与手表共存亡的。她说她唯一与手表短暂分离的可能,就是她去单位浴室洗澡。去洗澡的时候,她就把表放在抽屉里。大家就建议她在抽屉里再找找。这回不仅她自己找,大家都帮着她一起找。插不上手的人,就在一边当观察员。但手表还是没找到,它像是插翅飞了。

不会是被谁偷了吧?女同事后来坚持家丑外扬,报了警。警察来查了指纹,发现女同事的抽屉上,有那个老兄的指纹。大家都不相信,谁也不相信这个老实巴交、把诚信看得重于生命的人会偷东西。但指纹胜于雄辩,警察说,世界上可能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没有两个人的指纹是相同的。这个人于是被带到派出所。因为他始终否认他偷了手表,所以他还差一点儿挨揍。

闹半天,最后发现,手表好好地在女同事的手腕上戴着呢。大家觉得很对不住这个人,冤枉了他。但从此大家也就知道了,这个人有翻看别人抽屉的不良嗜好。大家因此注意起来,再不将个人隐私随便放在办公室抽屉里。至少要记得上锁。

拾荒

某年,苏州评弹大师王月香女士晚年靠拾荒为生的报道见诸媒体后,人民群众一片哗然。报纸上还刊登了照片,王女士简陋的家里,码得整整齐齐的,是一堆堆的废纸和旧纸板箱,当然还有空酒瓶和空易拉罐。报道说,王女士身患多种疾病,而且还有下岗的子女要她贴补家用。她已是风烛残年,一副老嗓,评弹不能唱了,打工当然更是力不能及,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颤颤巍巍地捡一点能够“变废为宝”的生活垃圾了。我常听苏州评弹,对王女士创立的评弹流派“香香调”尤为喜爱。惊闻她晚年竟陷入如此困境,禁不住扼腕叹息。更为有关部门对艺术家缺乏起码的尊重而愤愤不平。特别是在一篇后续报道中,看到一位文化官员对此作出“如果我们给她特殊照顾,那么多人我们怎么照顾得过来”这样的荒唐解释时,我恨不得立马打车去文化局,给那位官员一记耳光。

但后来的消息说,王女士的生活状况其实很好。她每月能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同时还享受公费医疗。她所以拾荒,纯属个人爱好。就像有的人喜欢搓麻,有的人爱好敲背,有的人迷恋收藏古玩一样。她老人家虽然年纪大了,但心态还很年轻,虽然有退休金,看病也不用钱。但她还是闲不住,还想发挥余热,继续做一点工作,不说为国家为人民怎么夕阳红,至少也是为子女作出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吧。她对捡生活垃圾这项工作一丝不苟,每天在小巷子的各个垃圾箱之间往来穿梭,不慌不忙,将可循环利用的垃圾挑选出来,分门别类,以便再利用,造福人民的同时,也为自己增添一些经济收入。她乐此不疲。据说,只要一天不捡垃圾,她就身子骨不舒畅,精神也不矍铄了,神采也不奕奕了。既然她一捡垃圾就心灵充实,吃得美睡得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她这么做呢?

我以前一个邻居,与王月香女士比起来,对拾破烂的迷恋,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两者相比,不同之处有二:一,王女士是单枪匹马,而我的前邻居则是全家出动;二,王女士是专拾可以卖钱的,而我的前邻居,他们的目的似乎更单纯,捡什么都不是为了卖钱。他们起早贪黑,利用所有的业余时间,在垃圾箱之间奔走。只要一见到垃圾箱,他们就会眼睛发亮。为了便于夜间工作,他们备下了手电筒,夫妇俩人手一只。他们似乎什么都要,废旧物品,不仅将家里塞得严严实实,而且一直摆放到家门口和公共楼道。邻居们觉得影响走路,同时也有碍观瞻,几度抗议,却均告无效。有人深夜出动,偷偷将楼道里他们的“藏品”扔掉几件,害得两位破烂收藏家在第二天早晨呼天抢地痛不欲生。这是真事,绝不夸张。那栋楼里,好几户人家,都因为实在受不了楼道里日益膨胀的垃圾,终于含怨搬家走了。

听到有人搬家,这对夫妻必定前来道喜。他们的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他们自始至终守候在搬家现场,给乔迁者赔着笑脸。只等搬家工程进入尾声,他们便高高挽起袖管,收获起人家丢弃的东西了。他们一件一件地往自己家中搬运而去,活像是两只勤劳幸福的大蚂蚁。

失踪

大年三十晚,朋友的妻子打电话来,哭诉她的丈夫又失踪了。这个家伙,平时就喜欢不明不白地离家出走,不知去向。什么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打他手机,不是关机,就是“暂时无法接通”。这就像是他的病,一旦犯病了,就要失踪,短则几小时,长则好几天。据我所知,几小时的短暂失踪,他一般是去泡澡。与老婆闹意见,他从不正面交锋,从不在乎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他总是一走了之。到澡堂里泡上一个小时,然后在休息室要一杯茶,边喝,边看一部港台录像。有时候则睡上一觉。回到家里,似乎一切都过去了。老婆通常也不计较,因为生怕他又出走。长时间的失踪,好像有一个礼拜之久。一天没回来,两天没回来,三天五天都不见他回来,老婆急得要上吊。经人劝,终于打消了轻生的念头。正要联系各家电视台播出寻人启事,这老兄却回来了:西装革履,一点都没有风尘仆仆的样子。想来这一周在外头过得还挺滋润。

我曾郑重地问过他,到底为什么要出走?我说,你如果是嫌家里闷了,嫌老婆啰嗦了,或者想出去走一走,旅游一番,视察一下祖国大好河山,你尽可以出去。但是,总得跟老婆说一声呀!让她知道你的去向,那么她也可以放心地过她的日子。你这么不负责任地一走,把她急得团团转,寝食难安,损人不利己,又是何必呢?这老兄略作思考,回答说,其实他一般也不想这么做。等到想这么做了,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有一点他说得非常肯定,那就是,出走绝对有利身心健康。愁肠百结,心乱如麻,或者万念俱灰的时候,只要一出走,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从熟悉的生活环境中消失,与自己的社会现实暂时分离,那时候的自己,没有身份,没有历史,没有关系,没有责任,没有义务,没有任何东西,那又是何等的轻松惬意啊!这时候再回来,再出现在罗网一样的日常生活中,就会觉得好像是刚丢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获得了新生一般。当然,他特别强调,必须是不辞而别,必须是不知去向。如果家人知道你去了哪里,不时还打个电话联系一下,问一声“吃了没有”,那还叫什么失踪?那跟出差又有什么两样?

这个自私的家伙说得振振有辞,好像是颇有道理。但不知他考虑过他家人的感受没有。即使这样的毛病是不治之症,在除夕失踪,好像也实在是太过分了吧!在我周围,像他这样有“失踪病”的,好像也不是绝无仅有。那时候我在文化馆,有一个搞音乐的家伙,竟然失踪了三个月。百来天,从单位领导到他的妻子父母,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家人哭哭啼啼,单位领导则专门开会研究,打算将他除名。三个月后,他回来了。跪在家人面前认错,表示要痛改前非。单位领导那里,则递交了长达四千多字的检查书,这才免去丢掉饭碗和家庭破碎之祸。后来听人说,这三个月,他其实是走穴去了,去南方的一些歌厅当流浪歌手,着实赚了一把。

我在文化局工作时,有一同事,是位红学家,著有《<红楼梦>考评集》。他玩失踪玩得更大了。他在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离家出走,距今已经十多年多了。单位领导仁厚,因为他生死不明,所以至今没有停发他的工资,每月都由他妻子前来代领。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他这份工资,不知发到哪年哪月才是个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