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壁垒的表现形式与特点
2013-12-20□汪洁,乔生
□ 汪 洁,乔 生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广东 深圳 518000;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 南京 210046)
一、国际货币壁垒的表现形式
当今货币壁垒的表现形式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研究。广义上的货币壁垒包括传统货币壁垒下的“货币冻结”、“差别汇率”及“政府批准”三种直接的外汇干预措施。此三类传统表现形式已为众多学者所知悉,且已有大量研究。而狭义货币壁垒则是在本次经济危机后才日益显露并被认识的新型壁垒模式。且该壁垒模式正处于发展之中,未来还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以更多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到目前为止,笔者认为狭义货币壁垒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⒈能源货币。能源货币在国际贸易领域存在已久,并被广泛接受,因此其所形成的壁垒后果常为各国所忽视。然而,能源货币从本质上讲,是指用以衡量国际能源价格的货币。一旦某国货币被世界多数国家公认为通用的能源计价货币,则该种能源便在无形中被该计价货币背后的贸易大国所绑架。正如前一段时间欧元与美元之间围绕石油展开的货币战争。由于伊拉克、伊朗、俄罗斯、委内瑞拉等国先后宣布接受欧元计价的石油交易,直接冲击了美元的信用基础———石油美元,宣告了“石油欧元”对“石油美元”的挑战,继而引发了美国的不安。[1]在表面争夺战的背后,实际上是欧美之间对国际石油及石油衍生产品定价权的争夺。谁取得了胜利,谁就能够将石油与本国信用挂钩,并通过本国信用货币的币值操控,左右国际石油价格,进而影响到全球以石油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行业的运营。一旦国际油价上涨,必然令各国诸多行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终端产品的贸易价格上涨,从而变相达到对本国产业的贸易保护目的。石油如此,煤炭、天然气等国际能源亦是如此。
由于美元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已经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国际大宗商品及主要能源均以美元计价。因而美元的波动将直接牵动国际能源价格的走势,同时也间接制约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成本及国际贸易步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元的世界货币职能在促使其成为世界经济支柱的同时,也将全球经济发展的命运与其币值的变动紧密联系起来。这一强币地位的确立,本身就是一种货币垄断行为。将信用货币与世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能源、资源联系起来,一方面赋予该种信用货币以能源垄断定价权;另一方面,促使该货币对应下的发达国家,充分利用这种垄断优势,在国际贸易中为本国获取不正当的竞争利益。因此,能源货币的出现,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讲,是经济强国利用其货币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是一种国际货币的垄断行为。其通过本币的市场优势地位,对国际能源及能源相关产品的价格实施操控,进而间接控制其他各国各类能源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显然,能源货币是以货币手段为国际自由贸易设置壁垒,是一种典型的较隐蔽的贸易壁垒。正视能源货币的本质及其作用,是制衡和打破大国能源垄断的基础。
⒉汇率操控。汇率是国际货币壁垒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壁垒设置国最为直接的设障手段。通过汇率作用,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到他国的实体经济,还能够利用金融市场,对他国的虚拟经济施加干扰。具体实施途径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
⑴直接汇率影响。所谓直接汇率影响,是一国以政治、经济、军事等手段向目标国施压迫使其货币主动升值,并由此导致该国出口产品价格上涨,出口贸易受阻。其特点是目标国在外部压力下,自行调整汇率,以达到施压国的政治经济目的。以人民币升值一事为例,日本政府早在2000年就带头要求中国的人民币大幅升值。此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也纷纷加入到该行列中,形成了一股人民币低估论的势力。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前后,这股势力的呼声高涨。更有甚者,还将经济危机的爆发归结为人民币被严重低估所致。为此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采用了多种方式对人民币施压。
首先,在国际货币法层面。由美国民主党议员蒂姆·瑞安和共和党议员邓肯·亨特于2005年4月提出《中国货币法案》,与同年6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提出的《货币操纵预防法案》都指出中国对汇率进行了操控,构成出口补贴,并对“货币操纵”的涵义予以明确。2007年,这两位美国议员又在众议院提出“公平贸易货币改革法”中指出人民币汇率存在严重偏差,其价值被严重低估。该法案将货币偏差与贸易补贴联系起来,将货币偏差视为出口补贴。
其次,在国际贸易法层面。2007年美国国会有关人民币的三大法案中,以GATT第15条第4款为依据,指控人民币汇率的低估妨碍了GATT规定的意图的实现。①2007年的三大法案为: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法案(参议院1607号法案),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法案(参议院1677号法案),众议院法案(众议院2942号法案),此三者合称为2007年美国国会有关人民币的三大法案。此外,这三大法案还明确指责人民币汇率的低估构成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补贴或中国产品的倾销。
第三,在法律实施方面。蒂姆·瑞安和邓肯·亨特提出2942号法案。该法案规定,美国可对于因货币估价而获得竞争优势的产品适用反补贴规则,并将这一权力扩大至非市场经济国家。另外,美国的舒默法案提出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27%的反补贴关税。除此之外,“格拉斯利——鲍克斯法案”对解决人民币汇率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多边机制。[2]
在多方压力下,中国于2005年开始进行汇率改革,实行人民币的浮动升值。至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时已升值18%, 从人民币对美元的1:8.27升值到1:6.8。[3]后中国政府又于2010年6月重启人民币汇改。截至2010年10月18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6541。在汇改重启的三个半月内,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已高达2.76%。[4]由此可见,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自本世界初,便开始以各种理由向中国施压,迫使人民币升值,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正常贸易间设置壁垒,影响中外之间自由贸易的正常发展。而事实上,人民币也确实在多方压力下不断升值,给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⑵间接汇率影响。当主要发达国家采取政治、经济等直接手段施压未能达到其预想的效果时,便会转而采取间接货币手段,即通过本币的贬值,间接迫使其他国家货币升值,从而实现对他国贸易进出口的影响。[5]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对日本出现巨额贸易逆差。为扭转这一局面,美、日、德、英、法五国签订了著名的《广场协议》,要求美元对其他货币贬值。于是,各国央行纷纷抛售美元。美元在短期内出现大幅贬值,同时促使日元过快升值。结果令日本经济在此后的数十年中一蹶不振。而此次经济危机爆发后,美国多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同样是在刻意制造美元的快速贬值,迫使其他货币相应升值,从而实现各国对美国的出口成本增加,强制扩大美国出口,抑制进口。
美元在多轮贬值中,其他国家的货币大幅升值。其汇率张力附加在国际贸易中,间接实现美国对出口产品的政府补贴或向其他贸易方市场的产品倾销。而这种补贴或倾销却因没有相应法律的规制而难以得到抑制。因此,汇率手段是比其他类型的贸易壁垒更为隐蔽、更为彻底、更为全面有效的贸易保护途径。它令世界各国无法置身事外,却又难以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国际货币壁垒中的汇率控制方式,对世界各国的影响可谓广泛而深远,而这一表现形式也正是本次美元壁垒的主要实施手段。
二、国际货币壁垒的特点
笔者之所以赋予货币手段下的贸易壁垒方式以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因其具有与传统的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相异之特性,很难将其简单纳入到传统贸易壁垒之中。且由于其自身以货币为主要壁垒构成要素,这就与传统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构成要素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因而构成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方式,笔者遂将其列为独立的壁垒手段加以研究。具体而言,货币壁垒在与传统贸易壁垒方式相比较之下,表现为如下几个特点:
⒈兼备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双重特性。有关国际货币壁垒的属性问题,国内外学界尚无定论。但就传统货币壁垒的属性归类问题,国内的杨树明教授认为,外汇管制、预付款要求、利润汇出限制等外汇措施应当统一纳入金融工具型非关税壁垒中。杨教授认为外汇管制不仅包括西方经济学中所涉及的“差别汇率”等传统货币壁垒表现方式,还包括一国通过高估本币币值的手段,形成事实上的复汇率制度(multiple exchange rates),进而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方式。[6]这种货币手段与本文所论述的狭义货币壁垒的表现方式相似,极容易因混淆而将货币壁垒笼统地纳入到非关税壁垒之中。
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前述所谓的高估币值的手段,实际上正是WTO《反补贴协定》中所规定的货币留存方案。①货币留存方案,即为允许出口商保留一定数量的所挣外汇,用以进口支付或溢价卖给其他进口商。参见韩龙.人民币汇率构成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财政资助吗?[J].江苏法学研究,2009,(01):240.该方案反映出货币币值的高估,而非狭义货币壁垒所表现的货币严重低估。并且,该方案的实施依然是一种典型的外汇管制措施,其对象为出口商。而狭义货币壁垒所针对的是所有贸易国家的一切商品。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货币壁垒等同于货币留存方案,而纳入到非关税壁垒之中。
货币壁垒从形式上看,是典型的非关税壁垒。其并非以对进口产品直接加收关税作为贸易设障手段,而是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整来间接影响进口商品的成本及价格,从而阻碍正常的贸易发展。然而,从结果上看,货币壁垒的具体实施,是将汇率差额叠加在进出口的贸易要素价格中,并最终导致进口货物价格过高,这就等同于对进口产品加收高额关税,其实施效果具有显著的关税壁垒的特性。因此,货币壁垒兼备非关税壁垒的形式与关税壁垒的实质,难以将其划归为其中的某一类,是介乎两者之间的一种独立的贸易壁垒模式。
⒉操作的间接性与隐蔽性。货币壁垒在具体操作上不同于传统贸易壁垒。首先,货币壁垒并非是以高关税或通过对进口产品设置标准及条件等方法直接作用于各类贸易要素,而是以金融传导效应通过一国国内货币政策的变动来影响贸易要素的价格,从而间接实现对本国出口产品的补贴或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效果。其次,货币壁垒操作上的间接性,亦不同于非关税壁垒中的间接限制方式。传统非关税壁垒的间接限制手段,是指以贸易大国预先设定的国际标准为依据,间接实现对技术、高科技等产品的进口制约。而货币壁垒则是利用经济全球化下金融泛国界效应以及货币作为信用基础的交易媒介的本质属性,对贸易价格实施更为隐蔽的操控,这也为各国应对货币壁垒增加了难度。
⒊损害范围的广泛性和国际性。货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所有贸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而货币壁垒正是利用各国赖以生存的货币之间的比价变动来实现贸易保护。因此其造成的损害并非简单限制在某国某类商品的范围内,而是影响到所有贸易国家进行国际贸易的所有产品,包括货物、技术、服务、人员流动等领域,其损害后果也较传统壁垒而言更为严重。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一国货币政策不再只是本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其变动往往会影响世界所有相关国家货币政策的稳定。因此,其损害范围较之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更为广泛、更加深刻。
⒋多以政治诉求为背景。一切政治问题归根到底都是经济问题。但在国际舞台上,所有的经济问题背后往往都是以政治诉求为依托,这一点尤其反应在货币问题上。以货币壁垒的直接汇率影响为例,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民币升值一事施压已久。早在2000年,日本中央银行的理事松本就曾撰文要求人民币大幅升值。此后的十余年间,人民币升值与否的问题便成为笼罩在中国乃至世界头顶的阴霾。至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前后,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达到顶峰。仅2007年,美国国会参众议院提交的有关人民币升值的法案就达数十份。美国等发达国家认为,2000年以来全球经济失衡导致了美国大规模经常项目收支逆差,美元大量流入中国。而这笔资金又通过买入美元债券等形式重新流回美国金融市场,从而引发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美欧等国认为,为防止另一场金融危机,中国应通过人民币升值缩减经常项目收支顺差。[7]在这一连串经济诉求的背后,隐藏着转移发达国家国内矛盾的政治动因,以及“中国威胁论”的舆论压力。[8]这就使得货币壁垒较之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在实施动机上具有特异性。
传统贸易壁垒多针对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商品实施,其目的多为保护国内某类产业,因此成为国际贸易领域中常用的贸易限制措施。而货币壁垒的实施则往往伴随着国际经济局势的动荡,且其后多以一国政治诉求为依托,其实施动机较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更为复杂。因此货币壁垒应当独立于传统贸易壁垒模式,成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壁垒。
⒌以国家经济实力为依托。国际舞台上所有的政治博弈,归根到底都是各国之间经济实力的比拼,货币壁垒更是如此。尽管每个国家都可以实施该种壁垒,但并非所有国家都能够如愿。正如人人都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但并非人人都有行使该种权利的资格一样。从表面上看,货币壁垒是一国利用对本国货币币值的操控,间接影响其与他国货币的汇率比价,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进出口贸易要素价格,实现对进口贸易的打压,保护本国产业。然而,这种看似简单的操控手段,却需要巨大的经济实力为支撑。尽管,金融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加深,然而能够以本币币值的升降对全世界国家产生影响的却只有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
本次货币壁垒的实施,是美国利用美元的快速持续性贬值来实现的。现行的牙买加货币体系为美元成为世界货币奠定了基础,也为美国顺利实施货币壁垒创造了条件。美元的强币地位的形成,正是以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为支撑的。通常经济学理论认为,一国货币的贬值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该国通货膨胀的风险。然而,到目前为止美国货币壁垒的实施令诸多新兴经济体国家陷入巨大的通胀漩涡,而美国却始终保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这不得不归功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
因此,货币壁垒从表面上看是一国对本币币值的调控,间接影响了其他国家的经济稳定。事实上却是一场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的金融大博弈。它是实力雄厚的发达国家利用本币的优势地位,对弱势国家展开的一场金融绞杀战。在强国实现对进出口贸易成功操控的同时,也将自身的经济危机转嫁给了弱势国家。而弱势一方虽然有同样的权利实施货币壁垒,但却始终没有这样的金融能力来应对壁垒实施后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因此,货币壁垒的实施须以国家经济实力为依托。
⒍缺乏法律规制和约束。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于因一国货币政策所引发的国际贸易保护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制。它既是一国国内经济主权的表现,属于汇率安排自主权的体现;同时又表现为一种贸易壁垒,影响和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就国际组织管辖权的角度来看,国际货币壁垒既属于IMF的管辖范围,又包含在WTO的调整范围之内。
依据GATT第15条内容的规定,WTO应当就有关货币储备、国际收支或外汇安排的问题与IMF进行充分的磋商,对于成员方在外汇问题上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IMF协定,WTO应接受IMF的判定。该条规定将WTO与IMF协议有机结合起来了,然而却始终未能明确成员国因本国汇率安排而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的相关问题的管辖权归属。因此,在当前的国际金融法律体系下,针对国际货币壁垒的法律规制尚处空白。这也为各国在必要时采取货币壁垒的方式,掀起贸易战争埋下了隐患。
三、货币壁垒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
货币壁垒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上来说,这一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首先,货币是国家货币主权的重要依托,因此货币自身的基本属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货币主权的特性。随着货币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其影响范围也逐渐由国内向国际发散开去,而这一过程,便导致国家的货币主权被不断弱化,货币的联动效应就此形成。这就为强币的垄断优势提供便利,从而为货币壁垒的产生创造了条件。[9]其次,在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金融关联度得到空前加强,金融已不再是某个产业或某个行业内的局部问题。[10]传统政治学中的国家主义,在货币领域逐渐被世界主义所吞噬。正是由于世界各国之间存在这样的金融关联性,使得一国货币币值的变动,必将引发其他国家的货币发生相应变动。反映在国际贸易领域,便导致所有以该货币计价的贸易要素的价格出现波动,影响各类贸易要素的进出口,变相达到阻碍自由贸易,保障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简而言之,货币壁垒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正是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之矛盾的具体表现。
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讲,在牙买加货币体系下,无论是各国国内法,还是相关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均无一例外地赋予成员国有自主选择汇率安排以及干预和管理汇率的权利。如IMF协定第4条第2节明确规定,会员国可采用除以黄金定值以外的任何汇率安排,但须将其外汇安排以及对外汇安排的修改准确地通知IMF。GATT第15条也规定了有关外汇和汇率安排的问题上,必须承认IMF的规则,接受其管辖及据此作出的决定。这些都是国家货币自决权的重要表现。然而,这种原本合法的权利,却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逐渐衍生为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壁垒。货币自决权的无节制扩大,导致了货币主权的滥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货币壁垒的出现并非暗示了国家货币主权的弱化。相反,其正是标志着经济强国货币霸权的不断强化及货币资本的泛滥化。强国以其经济优势为后盾,制定国际货币规则,并将这种强币及其货币理念,推广至世界其他国家。因此,货币壁垒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必将产生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在各国经济依存度不断加强的同时,找到国家货币主权与世界经济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点。
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需要各国之间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之外,更重要的是从法律上加以规制。尽管IMF协定要求会员国在行使货币自决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即按基金协定条款或基金决议的规定,实行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稳定所必须的汇率制度,以及会员国在选择汇率制度时,应当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体系。[11]但是,对于何为“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稳定的汇率制度”等概念,均没有明确规定。且IMF协定的这一义务要求,赋予了会员国在国内情势紧张的情况下,可不承担该项义务的权利。这就严重削弱了该义务的效力,使得国际法上唯一规制国家货币主权滥用的条款,流于形式,丧失了执行力。因此,面对日益猖獗的货币壁垒,国际社会更应当加强合作,完善立法,使得货币主权滥用之势得以遏制,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1]卜拙.货币战争中美欧”大博弈”[J].现代营销,2010,(04):32.
[2][10]韩龙.国际金融法要论[M].人民出版社,2008,93-95
[3]杨帆.汇率战:中美大国博弈的新阶段[J].福建论坛.2010(05):4.
[4]农行:人民币升值幅度年内或超3%[EB/OL].财经网.http://www.caijing.com.cn,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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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树明.非关税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 [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196.
[7]英美主流媒体刊:要求人民币升值是错误主张[EB/OL].全景网,http: //www.p5w.net/news/gncj,2009-11-23.
[8]众学者称要求人民币升值是美国出于政治需要[EB/OL].新浪财经,http: //finance.sina.com.cn,2010-03-26.
[9]张庆麟.欧元法律问题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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