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模式和实践路径分析
2013-12-18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注]参见丁元竹、江汛清:《志愿活动研究:类型、评价与管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版。与其他社会活动不同,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公益性、民间性的特点。志愿服务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十九世纪初逐步走入人们生活的视野,此后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989年我国第一个志愿服务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成立,之后志愿服务在我国进入高速发展期,志愿组织不断兴起,志愿者人数急速扩充,活动影响力持续上升。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期间,为巩固抗震救灾服务成果,共青团中央紧急启动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灾后重建专项行动。据统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累计动员组织近500万名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其中,在川服务18.78万人,服务时间超过464.5万小时,[注]参见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12/07/content_2970181.htm。对抗震救灾的开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意义和价值
志愿服务教育的本质是志愿服务经验和技能、志愿精神的传承,它将人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弘扬志愿者的社会属性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高校开展志愿服务教育的目的:一方面帮助大学生志愿者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在实际活动中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是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渠道。就其价值而言,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价值具有内外双重性,内在价值突出表现为对志愿服务体系内部的组织者、志愿者、被服务对象和服务活动的优化作用,外在价值则主要体现在高校志愿服务教育对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方面、政治方面、文化方面的影响。
目前,国外在志愿服务教育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较充足,国内由于志愿服务起步晚,配套措施、法律和相关机构不健全等原因,在志愿服务教育方面的研究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主要集中在概念辨析、可行性分析等理论问题方面。因此,从各国实践的角度把握高校志愿服务的驱动模式和发展路径,对于推动国内志愿服务教育的理论研究意义重大,且能在综合比较中为我国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推进提供备选方案。
二、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模式
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力是志愿服务教育发展的动力来源,决定志愿服务教育的前进方向和发展模式,既有内生型动力,也有外生型动力。不同国家由于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不同,在志愿服务教育驱动力方面的表现也不一样,初步概括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模式主要有三大类:
(一)市场驱动模式
市场驱动模式是“由外向内,自下而上”的驱动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其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发组织起来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回馈社会,二是用利益手段激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教育。
市场的主体是企业,市场驱动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作用。当今时代,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公共形象,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社会效益。正如日本学者冈室美惠子所说:“企业市民,这既不是企业的压力也不是负不负担得起责任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企业的本质问题,即基于企业本身的活动为社会做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企业本身的活动没有做好,就可以不必对社会做贡献,而是企业本来的活动就要做到与社会共生化,如此方可取得很大的成果。”[注]参见〔日〕冈室美惠子:《关于企业市民的一个思考——企业的本业与公益》,王粤、黄浩明主编:《跨国公司与公益事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因此,国内外很多企业通过与高校联合办学等方式,为志愿服务教育提供资金、场地、设备、实习机会等支持,并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中。
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主体的普遍追求,从这个角度看,市场驱动模式也可以看作利益驱动模式,即以利益为激励手段,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教育。虽然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时不主动追求利益,但如果善行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就很难成气候。正如桑迪·豪威总结北京奥运会志愿者活动的经验时表示“要让志愿者体会到自己工作的意义和价值,那么,就给志愿者像付薪员工一样的待遇——充分与他们沟通,适时地给他们奖励以表达对他们工作的肯定。”[注]参见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09-07/24/content_3931402.htm。美国激励机制中的“言励”必“言利”,因此,克林顿于1993年签署了《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鼓励青少年服务社区。该法案规定,凡做满1400小时义工的青少年,政府每年奖励其4725美元奖学金,用来作为上大学的学费或做职业培训之用,还可用来偿还大学贷款。
市场驱动模式中企业自发组织起来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回馈社会,它与中国传统的知恩图报文化相适应,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良好的财力保障;用利益手段激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教育,也可以大范围地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局限:虽然这一模式下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强制性和稳定性,且受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影响,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不得不面临各类风险;企业对高校志愿服务教育支持的形式上商业气息较浓,甚至部分活动沦落为为商家做广告、为企业谋利益的行为,与志愿服务的精神实质不符。同时,该手段功利性较强,与志愿服务无偿性的特点相违背,不仅不能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反而使志愿服务教育流于形式。这一模式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较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感高、高校与企业沟通渠道畅通、社会监管得力的环境。
(二)政府驱动模式
政府驱动模式是“由外向内,自上而下”的驱动模式,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依靠政府权力驱动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组织和发展。政府通常采用立法手段、行政手段出台鼓励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再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常在政府驱动模式下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比较直接有效,发展速度迅猛。
这一模式在各国的志愿服务教育开展初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如: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以“出资人”、“主办方”、“立法者”的身份介入志愿服务教育,先后出台了《1990年国家和社区服务法》、《1993年国家和社区服务信托法》以及相关联邦法。哥斯达黎加政府规定:所有大学生在毕业之前,都要参加一年以内的大学社区服务活动,并在大学教授的主持下,同大学所在社区的成员,共同寻求探讨解决当地问题的办法。印度尼西亚政府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做出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有半年的时间有组织地去为农村发展提供服务,在出发前还应接受适当的技能培训,使大学生在自我完善的基础上帮助农村解决实际问题。我国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在2009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高校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政府驱动模式因为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所以在我国组织开展比较顺利,发展势头迅猛,与其他重大改革一样,政府的驱动和支持是高校志愿服务教育兴起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且在改革开展之初起到直接的、关键的作用。但不足之处在于,这种模式的志愿服务教育缺乏与被服务的弱势群体有效沟通、结合的交点,无法准确地反映民生。从现有的情况看,有时会偏离志愿服务的本意,成为非自愿性的活动,长此以往,志愿者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和服从性,表现出主体性缺乏、创新性差、服务意识降低、活动效果不能最大化等问题。该模式适合政府色彩比较浓、志愿服务发展处于起步或初级阶段,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政策尚不完善,志愿精神的民众认知度不高的国家。
(三)志愿驱动模式
志愿驱动模式是“由内而外”的驱动模式,指由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第三部门担任驱动主体,把志愿服务教育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之一,非营利组织既是志愿服务教育的发起人,又是志愿服务教育的组织方,而且还是志愿教育的受益者之一。它的优势在于,所开创的教育课程自治性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志愿者参与热情较高。
这一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比较普遍,如:英国的海外志愿服务社,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非政府、非宗教、非营利性的志愿者组织,他们的运作方式是向欠发达地区传输志愿者,为当地人提供技能和技术的培训教育,帮助消除全球贫困和弱势,在此志愿服务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该组织对所有志愿者都进行两轮培训,先是用一周时间开展海外文化课程的培训,帮助志愿者做好心理准备参与志愿活动;接下来培训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内容,从而让志愿者在海外志愿工作中能发挥最佳的状态。中国受西方文化影响,志愿服务模式也逐渐开始实行,如:汕头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BLISS计划,旨在通过派遣大学生志愿者从服务汕头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和残疾人行动中获得难得的学习机会。
志愿驱动模式不仅是由群众志愿发起,而且是通过非营利组织的力量扩展。在法律体系下建立的非营利组织,既无政党色彩,也非政府机构,活动范围广泛,志愿者众多,服务项目多样,在发起志愿服务教育中,具有市场和政府无法比拟的优势。但这一模式的发展必须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对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水平、志愿服务的进程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成熟度要求较高。
图1 高校志愿服务驱动模式图
由上述分析可见,市场、政府以及志愿都是高校志愿服务体系的驱动力,其中市场驱动模式主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手段;政府驱动模式以政府为主体,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志愿驱动以非营利组织为主体,以志愿精神和教育精神为理念。我国目前的高校志愿服务教育还处于政府政策制定引导、高校负责执行的初级阶段,在实现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多元化、常态化、效率化、规范化和突出志愿服务教育的自愿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公益性、民间性特点的道路上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三、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实践路径
根据我国一项最新调研数据显示,在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之前,有23.8%的大学生志愿者每次都接受过相关培训,约32.4%的大学生在大多数活动中接受过培训,而33.3%的志愿者只在部分活动中接受过相关培训,还有9.5%的大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从未接受过任何培训。可见,我国部分高校已开始注重志愿服务教育工作,提高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质量,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同的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教育的路径上有所区别,借鉴国外高校的实践经验,高校志愿服务教育主要有三条路径:
第一,志愿服务教育课程化。是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结合志愿者的个人兴趣、专业学习和成长规律设立的专门课程,旨在帮助通过志愿服务理论知识的培养,调动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升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采取这一方式进行志愿服务教育方式的代表国家是日本,其主要包括三个步骤:(l)开设有关志愿服务活动知识的学科课目,即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的课目;(2)志愿者活动作为社会教育中的一环,即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生学习的内容;(3)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学位认定并授予学分,即对志愿服务活动与学生专业相关的部分给予学分。日本许多大学不仅将志愿服务教育纳入正式课程的实验,还设立了志愿服务活动中心,积极支持学生们的志愿服务。
第二,将志愿服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中。高校志愿服务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实效性的载体,是比较受大学生欢迎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是适应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要求的,突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符合我国现行大学生德育教育发展要求。大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无形地内化了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志愿服务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经之路,可从以下几个步骤入手:(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特别是对志愿服务精神的弘扬。努力把志愿服务精神内化为大学生自己的思想,从而指导志愿服务活动实践;(2)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目前高校思想政治课形式比较单一、注重理论而欠缺实际案例,空洞的理论难以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近年来,国内大型志愿活动中涌现出大批感人事迹,如:2008年的抗震救灾、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活动,将这类鲜活的例子引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3)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内涵。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一般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为主,把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的志愿服务精神纳入课程体系,其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内涵,能够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多彩。目前我国已有部分高校开始采取这一路径,如:2008年,北京科技大学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占该课程学时总数的1/4。2009年,山东大学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课程与学分管理,将《形势与政策》课更名为《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作为本科一至三年级的必修课程,共记3个学分,其中社会实践占50%。
第三,志愿服务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这一路径首先在一些发达国家得以实施,如美国在1994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从学校到就业法》,美国教育部和劳动部共同发起“从学校到就业”项目,其课程设置重点围绕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决断能力等基本素质的培养,美国高校都设有一套从学生入校注册开始贯穿整个大学生涯的职业生涯辅导体系。同时,美国“服务学习”理念又为职业生涯辅导提供新的渠道。所谓“服务学习”是指将社区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它关注批判性、反思性思维和公民责任的养成。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社区志愿服务在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创新品质、专业技能、团队意识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组建CSLCE项目,职责是为学生提供积极的、服务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学习机会,增强大学生的公民责任,帮助他们完成对学术、个人、职业发展的承诺,每位大学生在开学之初都必须注册。参与社区服务的过程与经历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重要影响,为其就业方向的设定、就业观念的转变提供了重要平台。
图2 高校志愿服务教育实践路径图
综上所述,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实践路径主要有三条:一是高校志愿服务教育课程化;二是将志愿服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中;三是将志愿服务教育与职业生涯体系相结合。目前我国的高校志愿服务教育主要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添加志愿服务元素为主,其他两个路径的开发运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有待进一步探究。
四、结论
以上列举的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模式和实践路径既有在我国已经得到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也有值得我国学习的国外发展趋势,对于我国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一)我国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驱动模式选择问题
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教育主要是在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民间组织的驱动下开展的,这类组织更加贴近和理解民众的需要和切身利益,拥有专业的人才储备和大量志愿者,开展志愿培训教育更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能更好地吸引学生的兴趣,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出现较晚,配套法律、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我国志愿服务教育仍是以政府驱动为主,非营利组织在驱动志愿服务教育方面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
政府驱动模式虽然比较直接有效,但它带有一种强制性,是政府职能执行的一种结果,与志愿服务的自愿性本质不符。因此,志愿服务教育要求去政府化、去行政化,也就是志愿服务教育的运行和管理要挣脱政府控制转为由民间组织来领导。但“去政府化”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志愿服务教育不需要政府的作用,政府仍需占据主导地位,需积极制订志愿服务相关法律规范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的相关权益,成立专门性独立的志愿服务协调机构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教育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资源,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大对志愿服务教育的宣传与动员,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志愿服务教育的效率与公信力。
市场驱动模式在我国志愿服务教育中也并不多见。一方面,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对志愿服务驱动的作用并不显著。另一方面,我国传统志愿服务理念强调无私奉献,对志愿服务教育的激励方式以精神激励为主,较少关注志愿者自身利益和需求的满足。因此,有必要对国内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的宣传和教育,帮助他们认清志愿服务教育的重要性,自觉投入到志愿事业中来。同时,对志愿者采取适当的利益激励,运用市场化原则,建立普遍互惠制度。但志愿服务教育也要注意“去功利性”,防止志愿服务活动和教育成为大学为履历表“镀金”的法宝,沦为“投机倒把”的工具。
(二)我国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实践路径选择问题
上文已经论及,将志愿服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中在国内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实行,这一路径对思想道德教育进行渐进的、保守的、持续的改革,植入志愿服务新元素,对高校德育职能的履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有利。然而,在是否要将志愿服务教育课程化、与职业道德培训相结合的问题上,国内学界一直没有定论。从目前国内大学生志愿服务实践的角度看,虽然志愿活动类别多样,志愿者参与的人数也不少,但其中很多活动内容重复,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实际作用。可见,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还处于相对松散的发展状态。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大学生出国留学或工作比重的提高,国外重视志愿服务作为升学与就业一项指标的理念得到广泛重视,志愿服务与大学生个人的职业生涯息息相关,高校应该开始认真对待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经历和教育。
因此,高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志愿服务项目管理与实施的组织,负责发布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政策研究信息、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档案管理和考核鉴定等工作,并开设专门的志愿服务教育课程等。高校志愿服务教育体系的设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配套机制保障实施,如:针对大学生志愿者的补偿激励机制、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与高校内部的沟通机制等。
〔1〕丁元竹,江汛清.志愿活动研究:类型、评价与管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2〕冈室美惠子.关于企业市民的一个思考—企业的本业与公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王锐兰.高校志愿服务教育的应然、实然与或然〔J〕.江苏高教,2012(6):136-138.
〔4〕龙永红,吴晓东.大学生志愿服务:问题、动力及其激励〔J〕.青年探索,2011(5).
〔5〕邓国胜.中国志愿服务发展的模式〔J〕.社会科学研究,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