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熙德》看高乃依的悲剧思想
2013-12-12黄雪莹
黄雪莹
从《熙德》看高乃依的悲剧思想
黄雪莹
高乃依是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悲剧创作超越古希腊悲剧的“命运观”,主人公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安排,而是英雄自主的选择;同时作者书写严肃悲壮的主题,反映的是一种荣誉与责任相结合的悲剧思想。
《熙德》 高乃依 悲剧思想
一、关于《熙德》
彼埃尔·高乃依是法国杰出的古典主义悲剧大师,也是法国的古典主义悲剧的奠基人。天资的聪明与后天的勤奋、殷实的家庭条件、良好的教育以及对戏剧的热爱成就了高乃依,使他一生创作颇丰。高乃依的戏剧创作大概有三十多部,其中 《熙德》、《波里耶克特》、《西拿》和《贺拉斯》被称为高乃依的“古典主义悲剧四部曲”。在这四部作品中,尤以《熙德》最为著名,这部传世佳作既是高乃依的代表作,也是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巅峰之作,至今在法国仍有“美得像熙德一样”这个成语。
《熙德》是一部描写责任与爱情、理性和感情冲突的悲剧。男女主人公罗狄克和施曼娜在个人感情、家族荣誉以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后,毅然选择抛弃个人情欲,维护家族荣誉,服从国家利益。剧本上演后虽然受到了观众的热爱,却由于没有完全遵守“三一律”的创作原则而遭到了法兰西学士院的抨击,导致高乃依停笔五年之久。后来重新进入文坛的高乃依向法兰西学士院屈服,严守“三一律”的创作原则,虽然也创作有一些剧本,但是再也没有《熙德》这样的成就。《熙德》情节集中起伏,语言具有雄辩遒劲的阳刚之美,宣扬的是理性对感情的胜利,代表了古典主义的崇高风格,集中体现了高乃依的悲剧思想。
二、高乃依的悲剧思想
(一)超越传统“命运悲剧”思想
相对于西方古代的命运悲剧,高乃依的悲剧虽然也创造了英雄人物,但英雄的悲剧与命运无关。高乃依的悲剧作品,主题多为表现贵族的责任与个人感情的冲突,充满英雄主义激情。这些英雄人物不仅英勇善战、舍私为公,而且不再屈服于超人的力量、命运的不公,他们往往就是命运的缔造者。以《熙德》为例,悲剧的男女主人公罗狄克和施曼娜原为一对倾心相爱的恋人,他们的爱情却因为双方的父亲争权而受阻——施曼娜的父亲打了罗狄克的父亲一记耳光,这是对罗狄克家族的侮辱,按照当时的习俗,为父报仇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罗狄克却陷入了痛苦的抉择中:“我心里的斗争多么尖锐呀! 要成全爱情就得牺牲我的荣誉,要替父亲报仇,就得放弃我的爱人。这一方鼓动我报仇,那一面牵住我的手臂。我已陷在愁惨的境地:或是背叛爱情,或是忍辱偷生。”[1]
命运的安排对于罗狄克和施曼娜是不公的,它让相爱的人痛苦无助,因为不管罗狄克是否报仇都意味着要失去施曼娜——“复仇会引起她的怨恨与愤怒,不复仇会引起她的蔑视。复仇会使我失去最柑蜜的希望,不复仇又会使我不配爱她”。[1]基于家族荣誉高于个人情欲的古典主义原则,罗狄克选择了报仇并失手杀死了施曼娜的父亲,命运再次捉弄了这对年轻人,痛苦的抉择落在了施曼娜的身上:报仇就是杀自己的爱人,不报仇也会使家族荣誉受损。在两难的境遇中,国家安全受到了摩尔人的威胁,年轻人放弃自己的私情及家族利益,成全了国家利益。罗狄克虽然深陷失去爱情的痛苦当中,然而并没有一味沉沦,他毅然选择率兵出征,英勇杀敌,最后赢得“熙德”(即英雄)的光荣称号,成为了真正的勇士,并且得到了施曼娜的原谅。
在这里,高乃依让主人公完全按照自己的精神路线走下去,而不是出于神或者先知的安排的,更没有一条命运的必经之路,因而高乃依的悲剧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命运悲剧。虽然有悲剧英雄的存在,但英雄的悲剧是英雄自主选择的结果,是一种自我牺牲的精神(无论是牺牲爱情成全家族荣誉,还是牺牲家族荣誉成全国家利益),是一种可歌可泣、感天地泣鬼神的壮烈牺牲。所以高乃依所强调的这种悲剧,其实是一种行为的悲剧。
(二)严肃悲壮的主题
由于古典主义文学以崇尚古典作为典范,因而古典主义的悲剧创作往往也是书写崇高、严肃的主题。高乃依的悲剧创作也借鉴了古希腊悲剧的创作手法,其中最大的特征就是严肃性,这一特征在《熙德》中主要体现为:
1.悲剧的主角都是“好人”
黑格尔认为,悲剧就是两种理想和“普遍力量”的对立冲突,是道德力量的局部的“对”与“对”的抗争,“在这样一种冲突里,对立的双方,就其本身而言,都是合理的……”[2]作为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高乃依无疑也受到了古希腊英雄主义思想的影响,他的悲剧冲突的双方也都是 “好人”或者“英雄”。《熙德》男主人公罗狄克就是英雄的化身,他英勇善哉,具有强烈的英雄主义思想,既能战胜强势的伯爵(即施曼娜的父亲),也能够率领军队打败摩尔人的入侵,拯救国家,成为民族英雄。剧本中的女主人公施曼娜也是个明事理、重情义的好女子。当罗狄克因报仇而杀了她的父亲时,她出于对家庭荣誉的维护,要求国王处死罗狄克,这时候的她将家族荣誉看得高于个人感情;当国家出现危难急需用人时,她毅然放弃报仇,让罗狄克出战护国,这时候的她将国家利益放在家族荣誉之上;所以不管罗狄克还是施曼娜,他们都是与邪恶势力势不两立的“好人”,是维护国家利益的英雄。
2.具有古希腊悲剧“悲壮”的原则
古典主义文学主要从古希腊吸取艺术形式。受古希腊悲剧影响,高乃依的悲剧情节曲折,富有震撼力,风格崇高庄严,具有古希腊悲剧“悲壮”的原则。《熙德》中,男女主人公的行为都遵从了理性的原则,罗狄克为父报仇杀施曼娜之父高迈斯并不是冲动的行为,而是内心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所作出的理智而又慎重的抉择。施曼娜的选择更是充满理性的,甚至有人认为这个选择比罗狄克还要深沉、理智——罗狄克杀高迈斯后向施曼娜谢罪求死,施曼娜在痛苦中抉择:她爱罗狄克为保卫家族荣誉而牺牲个人感情的理性与英勇,但为了维护自己家族的荣誉却不得不请求国王处死罗狄克。男女主人公无论是选择高贵门第荣誉还是选择珍贵的爱情都是对的,这种对与对的必然冲突是何其悲壮!不管是罗狄克杀唐高迈斯还是施曼娜要杀罗狄克,以及罗狄克出征杀敌的叙述都具有一种昂扬向上、维护正义的思想,它体现了个人情欲(或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崇高意识,悲剧英雄应该具有可歌可泣的遭遇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并且他的行为应该导致感天地泣鬼神的壮烈牺牲精神。
高乃依在《诗剧艺术论》中指出:“悲剧的庄严,要求诗人描写一些重要的国家利益,一些比爱情更崇高更有男儿气概的激情。譬如,雄心壮志或血海深仇,使我们看到比情人之死更重大的不幸。在悲剧中使用一点爱情是可以的,因为爱情往往有影响力,而且可以作为我所说的国家利益和重大激情的基础。但是爱情必须居于次要地位,把首要地位让给它们。”[3]这就是高乃依悲剧创作的原则,这就意味着高乃依的悲剧必然是要表现与国家、民族及历史命运相关的重大题材,必须表现那些为之而英勇斗争的气吞山河的英雄男儿及其激情。在这个原则之下,纵使主人公的命运充满悲剧,这个悲剧必然是悲壮而非悲哀的了。
(三)荣誉与责任相结合的悲剧思想
17世纪法国封建制度获得巩固,主权逐渐加强,最后建立了欧洲最强大的君主专制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专制政体对文学进行有效干预,使作家创作活动自觉受王权控制,成为对贤明君主的颂歌。古典主义的作品大多表现感情服从责任,个人服从义务的主题。这就要求悲剧创作要同荣誉、责任的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剧中人物思想的斗争和彼此的冲突也围绕着这种观念展开,构成了基本的、主要的矛盾。高乃依在悲剧题材选择上有他自己的一贯原则,他认为悲剧“要以有名的、不同寻常的、严肃的情节做题材”,它牵涉“重大的国家利益,较之爱情更为崇高壮伟的激情”。这句话既体现了他的悲剧观,也反映了他的悲剧取材原则,这一原则其实是反映了封建社会向绝对君权发展的时代要求和精神风貌。
由于高乃依的悲剧主要写于法国君主专制政体的确立时期,因而作品大多是歌颂那些克制个人欲望以服从国家利益的英雄的,高乃依通过剧本宣扬爱国主义、服从王权、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的思想,以达到巩固专制主权和国家统一的作用。在《熙德》中,维护封建荣誉和社会责任就是全剧的主要内容。剧本是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作为开始的,但是他们的爱情一开始就受到了责任与荣誉的挑战——罗狄克要维护封建家族荣誉就要与恋人的父亲决斗;施曼娜要维护封建家族荣誉就要杀死恋人;外敌入侵时,罗狄克与施曼娜要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抛开家族恩怨。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这两位年轻人都没有迷失,他们根据传统观念,服从了国家荣誉与责任的召唤,以行动实践了荣誉责任放在第一位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悲剧的最后虽然罗狄克与施曼娜和解也是理性的行为,因为成了民族英雄的罗狄克代表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当然高于家族荣誉,施曼娜站在对国家利益负责的高度与罗狄克和解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结语
从高乃依的悲剧理论以及悲剧代表作《熙德》中,我们不难看出高乃依的悲剧思想。高乃依站在法国17世纪的社会背景下去歌颂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权,反映个人的一切利益必须服从国家意志和权力的思想。他根据古典主义的戏剧原则进行创作,以理性与感情的冲突为主题,塑造了具有崇高的思想和优良品德的时代英雄主义形象。同时他又以古典主义戏剧创作原则为规范而加以灵活运用,实现对古希腊悲剧思想的继承和超越,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都达到了一个新的创作高度。
[1](法)高乃依.熙德[M].北京:作家出版社,1956:23,27.
[2](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10.
[3](法)高乃依.论悲剧[A]//西方美学史资料选编(上)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129.
(作者单位:钦州学院中文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