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战略意义与哲学思考
2013-12-10洪凌艳
【摘 要】腐败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必须通过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来最大限度地遏制。这是应对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具有鲜明的战略意义。同时,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也必须走科学化道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引领统摄,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继承借鉴与批判创新相统一;阶段渐进与持续飞跃相统一。
【关键词】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战略意义;哲学思考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世界各国尽管有着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但都不同程度地遭遇腐败问题的困扰。因此如何遏制腐败,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是世界各国政党都致力解决的一大政治课题。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一贯是旗帜鲜明的。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了各种措施,反腐倡廉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而艰巨。因此,进一步探索反腐倡廉斗争战略和对策,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一、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战略意义
(一)应对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现实需要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伴随着经济体制、利益格局、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得的调整和变革,导致滋生腐败的土壤长期存在。一些领域和部门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具体表现为权力领域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如政府官员奢侈浪费、贪污受贿、任人唯亲;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业部门一些腐败现象也屡见不鲜。我国近年来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的速度仍成上升趋势,以福建为例,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平均每月我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是82.8件,查处人数是112.8人。其中,平均每月有4.3名处级以上干部落马,几乎每两个月就有1名厅级干部落马。”[1]不仅如此,腐败行为还呈现出智能化、集团化、年轻化的新特点。因此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形式依然严峻,任重而道远。只有构建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才能打好这一持久战。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腐败现象的长期存在必然降低政府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破坏社会公正,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民众不满,甚至造成政局动荡,社会和谐就成了一句空话。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一旦完善就能长期有效地消除腐败行为所依赖的一个或多个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机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一个党能否永保先进和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世界上一些国家和政党都是因为腐败问题丧失了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来,党情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艰苦奋斗的党,成为一个在和平建设年代长期执政的党。党员队伍也不断地壮大,党员成份越来越多样化,这些新情况和新变化使得教育和管理党员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改革开放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物质诱惑以身试法,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遭受了重大挑战,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才能不断敲响警钟,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哲学思考
(一)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马克思曾说:“人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也就是说,社会历史主体在创造社会财富时,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从而使人类历史发展表现出某种合目的性,但这种创造并非随心所欲,必须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即合规律性。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要立足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立足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形势,总结规律和教训,推动反腐倡廉效机制的科学完善。另一方面,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也是社会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推进制度建设的具体行为,需要人为的促进和建设。因此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加强对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使权力置于党内外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又要做到反腐倡廉为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完善群众的诉求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继承借鉴与批判创新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眼中的否定观是辨证的否定观,即新事物否定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但否定并非对旧事物的全盘否定,而是一个合理的扬弃的过程,让旧事物中的合理因素成为新事物生存和发展的要素,推动新事物的继续发展。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必须坚持继承借鉴与批判创新的统一。
首先,必须坚持继承借鉴。我们党在过去几十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许多历史经验和认识体会,世界上一些廉洁指数走在前列的国家如新加坡的精英治国和高薪养廉政策也颇有特色,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离不开对这些宝贵资源的继承和借鉴。另外要坚持反腐倡廉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的命运已紧紧联系在一起,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在腐败的滋生蔓延中独善其余身,也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以一已之力战胜腐败问题。”[3]同时随着我国对外交往迅速增多,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其中存在的漏洞,或向外转移赃款,或直接逃往国外,腐败问题日趋跨国化、国际化。因此必须积极推动建立全球反腐败合作机制,拓展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领域。
其次,必须坚持批判创新。只有不断创新,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才能够适应腐败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才能深入持久地遏止腐败。可以加大科技反腐的力度,深化电子政务工作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此外“人肉搜索”这种新的网络技术机制开始出现并得到广大网民追捧。不妨正确引导网民行为和网络舆论,使互联网日益成为揭露腐败、强化监督的重要力量。还可以将廉政文化纳入校本课程开发体系,通过早期教育强化青年一代的廉洁意识。
(三)坚持阶段渐进与持续飞跃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通过量变与质变的不断交替而向前发展。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另一方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它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同时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体现着事物的永恒的变化和发展。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必须坚持阶段渐进与持续飞跃的辩证统一。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战略任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不可能脱离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一蹴而就。但安于现状,拖泥带水也是同样不可取的。因此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现实紧迫感。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基本具备治理条件、经过努力在短时期内能够取得成果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全国全党共同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抓一项成一项,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稳步向前推进。
综上所述,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期,反腐斗争任重而道远。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顺应时代发展和现实的多方需要,具有鲜明的战略意义。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提高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将逐步缩小。
参考文献:
[1]http://fj.qq.com/a/20110621/000087.htm.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5.
[3]反腐败研究.第九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308.
作者简介:
洪凌艳(1979.12-),女,福建厦门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专任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