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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下军人形象的保护

2013-11-26宁翔

学理论·中 2013年10期
关键词:新媒体思考

宁翔

摘 要: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呈现出许多新特点,由此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军人形象问题正在经受着新媒体的全方位考量。一方面,军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形象被迅速宣传和传播,并赋予百姓更多的感染和感动。另一方面,个别军人的不文明行为也被迅速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中,加上别有用心之徒的捏造、歪曲、诋毁,军人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何面对新媒体时代军人形象维护的新特点、新要求,维护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是我们这代军人所必须思考的。为此,要做好以下几点:把握大众舆论方向;提高维护形象意识;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关键词:新媒体;军人形象保护;思考

中图分类号:E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088-02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昂首进入新媒体时代。网络、手机、微博、论坛、贴吧等打破传播手段边界,成为人们传递信息、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在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主流媒体向互联网等新兴传播领域延伸是大势所趋,谁占领了新兴媒体阵地,谁的传播手段就更先进、传播能力就更强大,谁也就掌握了宣传的主动权。建军以来,解放军在人民群众的印象中一直是守纪爱民、英勇顽强、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这是解放军特有的品质使然,同时也离不开积极地宣传与维护。

新媒体时代,大众传播媒介呈现多元、简洁、快速的特点,军人的形象频频见于网络、博客、微信等新媒体上。新媒体在解放个性的同时,极大限度地放大个性,个体形象很容易片面上升到对整体形象的影响上。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会被放在网络的“放大镜”和“显微镜”下观察,军人形象问题正在经受着新媒体的全方位考量。一方面,军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形象被迅速宣传和传播,并赋予百姓更多的感染和感动。另一方面,个别军人的不文明行为也被迅速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中,加上别有用心之徒的捏造、歪曲、诋毁,军人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这严重影响了军民感情,破坏了军民团结。切实维护军人形象成为新媒体时代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新媒体时代军人形象报道的摘录

下面援引两例新媒体时代关于军人形象的新闻报道。

新闻一:春节期间,全国网友在网络上掀起一股晒军牌风,网友通过手机,利用网络曝光了部分悬挂军方牌照的豪华车,其中包括玛莎拉蒂总裁、奥迪Q7、宝马X6等诸多豪车。许多网友对军队配置豪车持怀疑态度,认为与军队艰苦朴素作风不符。此外,网友认为长假期间,军车“招摇过市”多是非公外出并对此表示愤怒。经查,这些曝光的车辆多半为套用假军牌,然而假军牌造成的不良影响短时间却难以通过查处伪造军牌得以消除。

新闻二:一段时间以来,多组冠以“军艺校花”名义的大胆出位写真照片及相关视频爆红网络,引发网友热议,造成对军人、军队形象的损害。记者搜索发现,网上“军艺校花”的相关信息达1450万余个。在各大网络论坛、QQ群及许多博客中,除贴有这位异常大胆出位的“军艺校花”的各种姿态、各类装束、多种造型的靓照、写真外,还有几张非常惹眼的“‘军装照”,这些照片、视频中的“军服”或者“军服”影像,有的是老式(已停配发、穿着)的军校学员装;有的是新式军校学员或军官服装,但标志佩戴明显错误或不符。“‘军装照”、“‘写真照”及相关视频一同发布、爆传网络。由此,在网络论坛、QQ群、博客上留言、跟帖充斥着对军人侮辱、诋毁的各式语言,在其客观上均严重损害了军人和军队形象。后经查实,这个所谓“军艺校花”曾为军艺代培生,没有军人身份。个别演艺人员以所谓“军艺校花”之名进行个人包装、炒作,博取眼球。

二、新媒体下关于军人形象报道的特点

从上述几例新闻中,不难看出,新媒体的即时性使得信息传播进入实时共享阶段,和军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在微博、贴吧、论坛等新媒体一经发布,2小时就能出现关注高潮,6小时就会形成风暴效应。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简易性和多向性,增添了信息发布的随意性,使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加之新媒体的放大性,对个别军人的负面评价,经过网络滚动放大,就可能演变成对整个军人群体的负面评价。在这样的环境下,新媒体下的军人形象呈现出新特点。

1.军人形象的负面报道较之以往日益增多

过去,由于信息发布渠道单一,便于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管理。新闻从传播手段到结果可以全局掌控,不存在对军人形象的多元解读。人民解放军在群众心里留下的是高大、爱民、奉献、可靠的形象。新媒体打破了信息发布渠道的界限,个别军人由于素质不高,觉悟不够,守纪不严而产生的不文明不健康的形象也随之曝光于公众视野中。此外,居心叵测者断章取义,以讹传讹的散布有损军人形象的虚假信息。经过新媒体的转载、扩散、放大,搜索引擎里充斥着“军人打架”、“军人酗酒”等词条,对军人的质疑、嘲讽甚至诋毁的声音也甚嚣尘上。

2.关于军人形象的信息发布平台日渐多元

以往,官方媒体、官方报纸是人们了解、认知军人的重要甚至是唯一途径。人民军队的光荣历史,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通过官媒,在人民群众心中勾勒刻画出美好形象。新媒体时代,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发布者,新媒体时代同时意味着“自媒体”时代。认真搜集新媒体上关于军人的新闻报道,不难发现,关于军人形象尤其是负面形象的信息广泛来自论坛、贴吧等平台。这些发布源传递信息简单快捷,不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也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经常活跃在这些信息平台的人群文化程度不高,却人数众多,基础广大。多为价值观仍处于构建阶段的青少年。这类群体很少关注主流媒体,荣易激动。对事情往往缺乏理性分析就发表自己的片面观点且急于表现自己的观点。同时容易不假思索就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加上网络特务的煽风点火,对军人形象的正确树立提出了严峻考验。

3.新媒体利用军人形象制造噱头愈演愈烈

军人因其特殊的社会地位,肩负的特殊使命,承担的历史责任而容易引起民众的更多关注。之前主流媒体对军人正面形象的塑造深入人心,民众对军人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军人的平常举动都会引来相比于普通的群体招致更多的关注,更不用说有损军人形象的举动。同时,当今社会普遍缺少信任度,出于逆反心理,军人原先的正面形象更容易遭受质疑。媒体抓住这一特点,利用军人为噱头,大玩文字游戏博取关注,吸引眼球。之前沸沸扬扬的广州区伯指责军车私用事件,就被某些媒体冠以“军车拉女人”的标题粉墨登场。军车私用遭受批评指责无可厚非,但“军车拉女人”这一概念含糊的标题似乎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而背离事情实际情况。此外,“军艺校花”事件因军艺二字而倍受关注,被炒得沸沸扬扬。而实际情况是徐冬冬并非军人。徐冬冬非军人身份虽得以澄清,但对军人形象的损害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广大军人由此而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外出时普遍选择迫不得已不穿军装或是尽量隐藏自己的军人身份。军人着军装天经地义,能够成为军人也是无上荣光的事情。在新媒体下却如此遮遮掩掩,这是对如何进行军人形象的宣传、树立提出挑战。

三、新媒体时代如何更好维护军人形象的思考

解放军辉煌的85年中,取得的一切胜利成果,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而良好的军人形象,优良的纪律作风则是连接军队和人民的一道桥梁,解放军在人民心中一直是“最可爱的人”。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针对维护军人形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继续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展现人民解放军的迷人风采。

1.正确引导,把握大众舆论方向

新媒体上关于军人形象的负面报道,一些的确来自解放军中的害群之马所为,不容否认。但这只是少数事例、个别现象。而另一些则来自反华势力、敌对分子别有用心的杜撰、编造。或者是一些网站门户为了增加访问量,利用军人这一敏感身份进行不实或者夸大的炒作,从而达到博取眼球的目的。此外,春节期间网络盛传的“晒军车车牌”,其中不少车牌为伪造军牌。针对这些情况,一方面,应通过主流媒体广泛进行说明,揭露事实真相,及时消除误解,把握舆论方向。以免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对待确实存在错误的,应严肃处理并广而告之。只要让群众看见中国军人虚心认错的态度,积极改正的行为。拥有宽广胸怀的民众定会欣然接受。对问题遮遮掩掩只会欲盖弥彰,引起民众反感,自然得不到舆论的支持。

2.加强教育,提高维护形象意识

军车私用、擅闯红灯、乱鸣警笛等令人反感的现象确实存在;个别军人外出时军容不整、言谈粗俗、举止不雅也是不争事实。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个别军人教育不够,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加强教育,首先要使官兵了解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认识到新媒体环境下维护军人形象的复杂性,树立群众面前“形象无小事”的观念,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主动抛弃陋习。其次,因为军人肩负民族复兴的使命,承担实现中国梦的重任,民众自然对军人会有更高的期望,更严的要求。教育官兵对于一些游离道德谴责或法律制裁边界的行为,百姓也许能做的,军人绝对不能做。对于一些工作或者任务,百姓能完成的,军人就要更高标准、更好质量的完成。最后,针对新媒体时代军人对网络暴力侵害的担忧,开展相关方面的心理辅导,教会官兵如何正确看待,如何从容应对。增添信心,心生自豪,使官兵敢于展现军人风采,积极树立良好形象。

3.积极立法,完善法律保障体制

对军人形象的维护加强管理,必须有章可循;对损害军人形象的行为予以处理,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现行对军人形象保护的法律法规,有中央军委颁布的《内务条例》、《军服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等。条例条令中对军人的礼节、着装、行为举止维护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管理职责,制定了处理办法。此外,中央军委、四总部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总参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军事训练规定》,军委最新印发的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对军人形象的维护做了进一步的管理。但是,我国暂时还没有一部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关于军人形象保护的法律,多为法规、规定,缺乏权威性。相关条文分散于各个条例条令中,缺乏统一性,不利于实际的协调和操作。具体处理办法也没有说明,对于有损军容的行为,多为制止和批评教育。对新媒体上诋毁军人、诽谤军人的行为以及套用军人身份、军车牌照从事严重影响军人形象的活动,也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加快出台一部层次较高、专门的维护军人形象的法律,集中军人形象保护的各项规定,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细化具体处理办法,增强协调性和实际操作性。

面对新媒体时代军人形象维护的新特点、新要求,如何发扬解放军守纪爱民的光荣传统,维护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让人民喜欢,让人民拥护,是我们这代军人所必须思考的。

参考文献:

[1]方昌明.战友,别让那些“网”事盯上你——对网络炒作涉军敏感事件的忧与思[J].中国军法,2012,(3).

[2]吕国英.中国军网对“军艺校花”说“不!”[J].实践与思考,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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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合伦.军人形象的衡定体系及其社会舆论的评价标准.[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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