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的适配性问题研究
2013-11-21徐军辉
徐军辉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4)
一、引 言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意愿,中国银监会联合相关机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以及《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2011),要求银行向小企业信贷投放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从政策层面上敦促银行加大中小企业贷款的力度。短期内连续出台政策预示着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融资确实非常困难,融资渠道狭窄,对银行的依赖程度高;另一方面则是商业银行的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问题。长期以来,大银行不愿意服务中小企业而倍受诟病,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信息质量低、经营风险大、缺乏抵押品等原因,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值得反思的是,如果有更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更多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大银行是否就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选择客户的基础是什么?银行稳健经营要求和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匹配吗?银行如果要服务好中小企业,需要做什么变革?本文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二、大银行信贷的甄选机制
由于我们没有统一的标准界定大银行和中小银行,本文中的大银行特指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大行。关于大银行是否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学术界的争议很大。一种观点是主张小银行制。Stiglitz和Weiss(1981)[1]的信贷配给理论阐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不可避免,从而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导致信贷配给。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2]也认为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抵押品少、单位贷款成本高,应该建立数量众多的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来服务中小企业,同时应该允许民间金融在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以便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Berger和Udell(2002)[3]将中小企业的贷款技术分为四大类:基于财务报表、资产抵押型、资信评估型和关系型贷款,前三类主要利用抵押品、企业资产、信用记录等硬信息,关系型贷款利用企业的口碑、企业主的品行和能力等软信息。Strahan和Weston(1998)[4]的早期研究认为,如果硬信息缺乏,而大银行又难以掌握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结论就是大银行不适合中小企业。相反地,Cole等(2004)[5]认为长期和中小企业接触的小银行在软信息方面的优势有助于关系型贷款的实现。另外一种观点则主张大银行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大银行的信用评估能力,Frame等(2001)[6]和Frame等(2004)[7]发现采用信用评分技术后,大银行大幅度地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Deyoung等(2008)[8]的进一步研究证实了信用评分模型可以同时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和贷款成本,使用评分技术前,银行和客户的距离与信贷违约率正相关,使用评分技术后企业的违约率却没有因为距离远近带来明显差异,可见新技术的发展大大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现实中也不乏相关例子,全美排名第四的富国银行在金融危机后逆市上扬,富国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量在美国排名第一,依靠发展社区银行和批发银行,借助收入来源多元化、贷款发放分散化等手段,2012年保持了19%的净利润增长,成为大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典范。
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对比,我们发现问题的焦点在于大银行能否获得充分的企业信息。值得说明的是,除了信息问题,担保、抵押品、利率浮动制度、金融制度、法律规范等各方面都会影响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是毫无疑问,信息披露问题首当其冲。假如能够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大银行似乎更容易发挥规模和人才优势,从而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在中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大样本的实证分析暂时空缺,无从验证信息披露是否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理论的探讨则源源不绝。赵岳、谭之博(2012)[9]用理论模型证明了中小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能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信用类型,即使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受到传统模式下信贷约束的低风险中小企业在新模式下可以获得银行贷款。这个研究也回应了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的未来实践做了前瞻性的理论探讨。理论上如此,我们看看实际情况如何。据截至2011年9月份的统计,在阿里巴巴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注册的中小企业达3400万户,90%的用户有贷款需求,由于无法提供抵押和担保,70%的企业难以融资,为此建设银行联合阿里巴巴开通了各种联保贷、信用贷、供应贷等方式,最终能够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增信融资的企业有1万多户,仅占企业总量的0.029%。因此,目前的银行加电子商务的模式只是为少量的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对于绝大部分的企业来说银行贷款仍然遥不可及。出现这种状况,首先要反思的问题是,大银行是如何甄选中小企业的?这些甄选标准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契合吗?
根据张维迎的《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10]所论证的,在任一给定的能力水平下,一个贫穷的人比一个富有的人有更大的动因去做企业家,背后的原因在于:给定非负消费约束,富人做企业家的机会成本高于穷人,富人如果选择做企业家,万一失败其损失远远高于穷人,而穷人损失的只比做工人时的工资高不了多少。更进一步地,他推断了一个意愿企业家的经营能力是其个人财富的增函数,也就是说,尽管企业家的才能难以观测,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放心地相信,一个有较大财富的企业家具有较高的经营能力,从个人财富去推断经营能力是理性的,因此财富本身就具有信号显示功能(图1)。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商业银行在甄选贷款对象时,如果根据企业资产、抵押品、财务报表等“硬信息”来识别企业家才能,毫无疑问会优先选择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因为这样的企业预期有更好的经营前景。Stiglitz和Weiss(1981)[1]的信贷配给理论预示了: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存在,要获得银行的信任,必须主动传递企业的信息。而大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富)本身就是一种信号显示,相对于中小企业有天然的优势。与其说大银行有“规模歧视”,不如说银行的机制设计本质上就是嫌贫爱富的。即使是面对大企业,银行也是充当锦上添花的角色而非雪中送炭。可见,在现有的信息传递途径和企业征信水平下,大银行信贷甄选机制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并不匹配。那么是否大银行就不适合中小企业呢?我们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信息传递的途径和方式,并且中小企业也必须区分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并不能一概而论。
图1 企业家财富与经营能力
三、大银行信贷与不同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匹配性
大银行如果依赖硬信息来选择借贷对象,显然难以准确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
但是大银行拥有技术和人才优势,Boot(2000)[11]的研究显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银行的信息生产优势日益明显,在信息搜寻的广度和风险控制方面优于小银行。中小企业通常缺乏财务制度,财务信息透明度低,资信状况难以被公众了解。因此,要实现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最重要的是建立两者之间的信息通道。另外,由于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盈利能力、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等千差万别,如果盲目地要求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按比例放贷,也会加大银行自身风险。下面我们按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收益,将中小企业分为四类(见图2)。
第一类:高风险高收益型。这类企业通常属于新兴行业或者处于初创阶段,提供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高经营风险且现金流不稳定。显然,其经营特点并不符合大银行追求稳健经营的要求,无论采用什么渠道传递信息,银行都不应该向这类企业放贷。尽管银行为了迎合中小企业,开发了风险偏高的各类金融产品,并且向公众募集资金以分散风险,但是毫无疑问,为高风险企业融资并不符合大银行的角色定位,某种程度上大银行充当了金融稳定器的作用,譬如通过存款准备金和存贷款利率控制,调节货币流通以控制宏观经济的冷热。郭桂霞、巫和懋(2011)[12]的研究证实,由于高于债务偿还水平的项目收益并不能为债权资金提供者获得,故其参与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的强度低于股权资金提供者,且以监督等间接参与为主,而股权资金更偏好于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并且更多地集中在风险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由此,中小企业应该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寻求股权融资,为风险较小的项目选择债权融资。也就是说,高风险高收益公司的融资应该由风险市场VC/PE(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来承担,类似于美国的NASDAQ市场和天使基金,这些市场专属服务创业型的高科技公司,或者建立专门服务高科技公司的银行,例如美国“硅谷银行”,专注于服务科技型创业企业。
第二类:低风险高收益型。这类企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收益增长速度快,资金需求量大且周转速度快,经营风险较小,与银行的稳健经营要求匹配,这类中小企业应该成为银行服务的重点。由于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征信记录缺乏,为了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目前有两种思路应对这个问题:一种是银行主动获取企业的信息,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了解企业过往的信用状况,或者与民间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组织、区域性银行连接,利用这些机构与中小企业交往密切的优势,获得企业在行业中的声誉、口碑等软信息,将银行的大额度贷款批发给中小金融机构,达到大银行、中小金融、中小企业三方共赢。另一种思路是中小企业向银行显示自身的风险和经营状况,联合风险水平相当的企业向银行申请团体贷款,也就是将同质中小企业转化为大企业,从而减少银行的借贷成本,或者寻求担保机构为企业承保,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
图2 大银行信贷与不同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的匹配性
第三类:低风险低收益型。这类企业处于成熟阶段,这个时期的企业缺少更多的投资项目,因此对现金的需求并不旺盛。如果企业面临着扩大规模或者产品更新换代等转型,就有可能向债券市场或者银行寻求资金支持。由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小,现金回流相对稳定,并且有可能提供抵押品,与银行的稳健经营原则更加匹配,银行可以将这类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和第二企业比,第三类企业经营时间更长,过去的借贷记录有据可查,会计信息披露相对完善,银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银行可以开发期限不一、风险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应对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
第四类:高风险低收益型。这类企业处于衰退阶段,大幅度减产或者产品丧失了竞争力,市场份额随之降低,企业随时可能退出市场。这个阶段的企业对现金的需求大幅度减少,其经营特征与银行借贷不匹配,从风险和收益角度考虑,银行不适合给该类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大银行是否适合中小企业,与企业本身处于哪个阶段有密切的关系。陈晓红和刘剑(2003)[13]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初创期的企业几乎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成长期的企业资金来源最为多元化,企业资金有27.9%来源于不动产抵押银行贷款,成熟期的企业也获得了大致相当的银行资金支持。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随着生命周期的不同而不同,不同阶段的企业会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因此,无论采用什么信息传递方式,银行只适合为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长期企业的信息披露相对较差,大银行可以借助电子商务或者中小金融机构来获得企业的经营和信用信息,或者通过担保机构来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成熟期企业的信息披露相对较好,大银行容易查询到企业过去的信用记录从而减少风险评估的费用。由此可见,大银行只愿意为风险适配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即使有足够高的信息透明度,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也不应该成为大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更进一步地,即使面对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受中小企业规模和信息披露水平所限,银行直接向中小企业放贷也会出现规模不经济、单位贷款成本和征信成本过高等问题,导致银行缺少动力服务中小企业。作为风险补偿,银行不得不提高利率或者增加抵押担保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了减少大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必要借助第三方力量来传导信息。
四、信息传递视角下的大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需要
下面我们用两个简单模型来说明大银行利用信息中介来实现中小企业贷款。首先,我们对模型的基本情况进行假设:
1.博弈在银行(B)和企业(E)之间进行,双方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选择依据。
2.大银行可以选择的策略有两种(贷款和拒绝),企业可以选择的策略有两种(还款和赖账),不考虑企业的策略性违约的情况,譬如企业有还款能力但是不主动偿还贷款。
3.博弈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大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费用为Cb,单位贷款成本为Cs,银行通过广泛调查得知中小企业还款的概率为P,赖账概率为1-P。
4.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A,利率为r,中小企业有一个预期回报率为R的项目,只有当R>r时企业才申请贷款。假设不考虑银行贷款企业赖账时,银行对企业实施惩罚,也不考虑抵押和担保问题,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博弈支付矩阵为表1。
表1 无惩戒时大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博弈支付矩阵
(一)不完全信息下大银行直接向中小企业放贷的基础条件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自然选择企业的类型,银行仅了解企业还款概率为P,赖账概率为1-P。给定银行的选择是贷款,由于A(R-r)<AR+A(1+r),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赖账;给定银行的选择是拒绝,由于-A(R-r)<0,企业的最优选择仍然是赖账。由于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赖账,银行将缺乏热情提供贷款,最终会锁定在(赖账,拒绝)。也就是说,如果缺乏有效的措施对企业的赖账行为形成威胁,银行不会对企业放贷。现实当中企业如果赖账将很难再获得银行的贷款,或者企业必须提供抵押品,才能顺利地抵消银行难以收回贷款的风险;也可能是企业一旦违约,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提供贷款额数倍的惩罚额。而抵押品和担保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恰好又是稀缺的,如果缺少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大银行难以辨别企业的类型,无法对中小企业形成可置信的违约威胁,若不考虑企业的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则大银行的理性选择就是始终不向中小企业放贷[14]。
(二)不完全信息下大银行联合信息中介向中小企业放贷
假设信息中介长期和中小企业接触,对企业的信用状况非常了解,不需要花费调查成本,就可以获悉企业还款概率为P,赖账概率为1-P。以民间金融为例,我们将民间金融理解为一种信息中介,由于民间金融长期和中小企业接触,对于企业过往的信用状况和预期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如果企业万一出现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贷款,则企业在行业内的口碑丧失,造成未来的声誉损失和逾期罚款L,形成可置信威胁。
表2 大银行联合民间金融向中小企业放贷的博弈支付矩阵
相对于大银行,民间金融的资金规模小签约成本高,单独向中小企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较高,如果利用大银行的人才和资源优势,结合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两者联合起来发放批发贷款,则形成的博弈支付矩阵为表2。
根据支付矩阵,我们发现如果A(R-r)>AR+A(1+r)-L,中小企业的最优选择不再是赖账。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期望收益是:
银行贷款的期望收益是:
对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相对于民间金融的单位贷款成本Cs更低,这主要是缘于大银行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规模优势。民间金融的优势则在于信息调查成本低,对企业违约行为形成的可置信威胁L更大,譬如一个中小企业没有按时偿还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很可能在行业中造成恶劣影响,以后也很难在类似机构中获得贷款,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由于中小企业欠缺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民间金融掌握更多的企业“软信息”,如果大银行借助民间金融这样的信息中介,两者联合起来提供批发贷款,既可以降低贷款单位贷款成本Cs,又提高了违约的可置信威胁L,降低银行对企业守信的要求,从而更容易促成借贷的实现。
由此,我们认为大银行是否适合中小企业并不能一概而论,就现阶段而言,银行的贷款技术并不足以应对数量众多、资质不一的中小企业,大银行直接对中小企业贷款不具备现实条件,需要在大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搭建信息桥梁,利用区域银行、民间金融、电子商务等渠道展开联合式贷款,实现优势互补。
五、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实践与借鉴
自2009年以来,工信部和四大银行签订备忘录敦促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表3的数据来看,四大行在过去四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速惊人,工商银行2012年的中小企业贷款占比甚至达到了66.81%之高,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过去两年的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均超过了40%,另外,由于农业银行的贷款数只包含了小微企业贷款,不能和前面三者类比,但是纵向比较的增速也非常可观。由于某些年份的年报没有单独披露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我们选择了短期贷款来替代,通常大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期限都在一年以内,据此我们估算了中小企业贷款比例。
对四大行过去几年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大银行的规模歧视或者所有制歧视已经大幅度减弱了。实际上,由于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注度提高,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热情空前高涨。银行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这只是问题的第一步,可能是政策的推动或要求使然,也可能是中小企业贷款的回报率较高使银行的利润有保障。接下来更关键的问题就是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是否实现了资源的更优配置?银行将资金贷给什么企业?是否支持了那些发展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是否支持了有更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银行放贷成本多少?所有这些数据均难以获取,我们无从评价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率。有限的研究也只能从贷款程序上探讨或者针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研究。
表3 2009-2012四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情况 单位:亿人民币
张晨等(2007)[15]的研究表明,如果单从贷款程序分析,中国的大银行贷款审批层级太多,授权的银行不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县市级银行却无权放贷。同时,大银行的贷款审批条件过于严格,譬如要求担保和抵押品,这些恰好是中小企业缺乏的。银行的监督、审查和监督等行政成本高,加大了贷款成本。这些成本最终都转嫁到企业身上,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据2012年的统计,四大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近10%,加上银行的管理费、服务费、担保费用等,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高达15%,甚至高于绝大部分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仍然是银行的贷款技术难以辨识企业的经营风险,难以甄选优质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因此政府敦促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只是解决了贷款意愿问题,并没有减轻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们不妨看看其他国家的经验。
(1)美国的中小企业贷款:美国大银行在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确立后才向企业贷款。据统计,银行贷款、金融机构融资等占小企业所有资金来源的29%,银行贷款在中小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中占比达到62%,其中大银行提供了45%的小企业贷款,中小银行则提供了剩余55%的贷款。美国的大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规模地向中小企业放贷,其中排名第一的富国银行,利用信用评分技术和快捷的网络传输,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信息传递成本,简化了借贷手续,从而降低逆向选择的可能,同时建立了数量庞大的营业网点,针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等各种方法来提高银行放贷效率。
(2)日本的中小企业贷款:日本的中小企业贷款主要不是由大银行来完成的。日本政府提供资金或者担保成立了政府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等,针对银行融资难的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贷款利率通常低于市场价;为经营困难、新创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除此之外,日本建立了大量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区域银行、信用金库、劳动金库等,成为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起补充作用,主要通过影子银行的批发贷款来实现,影子银行从大银行和资本市场获得大额资金后,转贷给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影子银行的信息优势和区域优势,结合大银行的规模优势来实现中小企业贷款。
从美国和日本的实践来看,大银行成功服务中小企业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贷款技术的创新。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大银行难以直接成为中小企业资金的提供者,必须借由信息中介,譬如各种民间金融、影子银行等来实现批发贷款。
六、结论、建议与展望
本文以四大银行近4年来的中小企业贷款为样本,探讨了大银行直接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匹配性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1)大银行甄选贷款对象时,只能根据企业的规模、抵押品等硬信息来甄别企业,银行首先关注的是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财富,大企业相对于小企业有天生的优势获得银行贷款。(2)尽管大银行天生嫌贫爱富,并不意味着大银行就不适合中小企业。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必须考虑:一是企业本身的生命周期。基于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大银行并不适合向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提供贷款,而应该服务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且有潜力的企业;二是就中国目前的信用技术而言,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有更为严重的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大银行难以了解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从而难以直接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由于大银行既没有硬信息优势,也没有软信息优势,只有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和引入评分技术,或者大银行借由一定的信用中介,譬如和民间金融、电子商务联结等,才能实现优势互补,降低大银行的贷款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政府一味要求大银行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只是从扶持中小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并没有权衡银行的风险和利益回报。作为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补偿,银行通常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也会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政府如果希望提高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必须考虑增加更多的信息传递渠道,譬如鼓励银行和民间金融、社区银行联结,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等,另一方面政府还必须从制度层面上敦促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的信息透明度和信息质量。与此同时,大银行也应该考虑如何提高贷款的质量,优化借贷流程,创新贷款技术,开发多层次的金融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本文的局限性在于缺乏相应的数据论证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率。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是否实现了资源的更优配置、银行是否支持了发展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是否支持了有更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银行放贷成本多少等等。所有这些数据均难以从官方获取,未来的研究必须从调查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入手,才能更进一步地论证大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贷款的匹配性问题。
[1] STIGLITZ J E,WEISS 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1981,71(3):393-410.
[2] 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35-44.
[3] BERGER A N,UDELL G F.Small Business Credit Avaliability and Realtionship Lending:The Importance of Bank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J].Economic Journal,2002,112(447):32-53.
[4] STRAHAN P E,WESTON J P.Small Business Lending and the Changing Structure of the Banking Industry[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1998,22(6):821-845.
[5] COLE R GOLDBERG L,WHITE L.Cookie-Cutter Versus Character:The Micro Structure of Small Business Lending by Large and Small Banks[J].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2004,39(2):227-251.
[6] FRAME W S,SRINIVASAN A,WOOSLEY L.The Effect of Credit Scoring on Small Business Lending[J].Journal of Money,Credit,and Banking,2001,33(3):813-825.
[7] FRAME W S,PADHI M,WOOSLEY L.Credit Scoring and the Availability of Small Business Credit in Low and Moderate Income Areas[J].Financial Reviews,2004,39(1):34-54.
[8] DEYOUNG R,GLENNON D,NIGRO P.Borrower-lender Distance,Credit Scoring and Loan Performance:Evidence from Informal-opaque Small Business Borrowers[J].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2008,17(1):113-143.
[9] 赵岳,谭之博.电子商务、银行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12(7):99-112.
[10] 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130-138.
[11] BOOT A.Relationship Banking:What do We Knows?[J].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2000,9(1):7-25.
[12] 郭桂霞,巫和懋.公司治理与公司融资方式[J].经济学(季刊),2011,11(1):135-154.
[13] 陈晓红,刘剑.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方式演进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3(12):61-67.
[14] 王建秀,李常洪,张改枝.基于不同风险类别的中小企业融资博弈模型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2(3):181-186.
[15] 张晨,柳文,朱卫东.基于风险控制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的流程化[J].中国软科学,2007(6):14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