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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聪明误(外二篇)

2013-11-15

雨花 2013年10期
关键词:长孙美女苏轼

乐 朋

“我被聪明误一生”,是苏轼的自嘲,还是反讽?我既为苏轼之聪明误而悲,又为那个腐败怯懦之朝廷而哀。

元丰六年(公元1083),苏轼为其与侍妾朝云所生幼子苏遁,在黄州做满月并书《洗儿戏作》。诗云,“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唯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戏作有些调侃,聪明误,则是尝过牢狱滋味的苏轼之痛喟。

苏轼的博学多才,睿智干练,应进士考之作《刑赏忠厚之至论》,被阅卷的一代文宗欧阳修赞为异人、奇才。仁宗皇帝看了也喜形于色,称为子孙觅得太平宰相。可是,从凤翔府签判到杭州通判,再知密州、徐州、湖州,直至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团练副使、不得签署公事,被停俸而生计窘迫,在黄山之东坡躬耕度日。苏轼宦海浮沉二十多年,坎坷跌宕,飘泊不定,连连受排挤、遭打击。其仕途运命,可谓华盖当头。“我被聪明误一生”,绝非虚言。

苏轼的聪明误,误在哪里?近日播放的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苏东坡》,虽有“戏说”的虚构,却大体本于史实,我看了便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苏轼误在我行我素。

西人有性格决定命运一说。我行我素、率真刚直的性格,一方面,让苏轼的诗、词、赋、书、画独具一格,卓越无比,尊为文坛领袖;另一方面,又使苏轼在官场倾轧中屡屡受挫,吃尽苦头。因为就根本说,皇权官场所需要的,是顺从听话的奴才,而不是我行我素的人才。在风波险恶的官场,要混出个模样,成为大人物,仅凭聪明才智、苦干实干是不行的;唯有遵循潜规则,精通关系学,吹牛拍马,巴结权贵,方可官运亨通,青云直上。惜乎聪明绝顶的苏轼不擅此道,不屑此道,反其道而行,那就注定与宰相之位无缘。

倘论苏轼的官场作为,平冤狱,御外寇,除积弊,赈灾荒,修水利,抗旱涝,脱伎籍,谋民生,进忠言,政绩大焉。他算得上是大宋的好官。但是,我行我素的苏轼,顶撞、得罪的权贵太多,终于一贬再贬,最后客死他乡,铸就其聪明误的人生悲剧。

一生历大宋五朝的苏轼,不但与韩琦、王珪、王安石、司马光等宰辅政见不合,龃龉不断,与镇守一方的知州以及同僚等,不合拍,起冲突;而且,他还以诗文讥刺朝政,令仁宗、神宗、哲宗三个皇帝龙颜不悦。如此我行我素,能有好果子吃么?爱民务实、稳健改革的苏轼,既反对王安石的激进变革,又反对司马光的因循守旧,两面受敌,其遭诬陷中伤、外贬流放,即不足为怪。

哪怕在个人婚姻上,苏轼的我行我素,同样惹得权贵忌恨。发妻王弗亡故后,皇家公主、公侯闺秀,纷纷上门提亲,欲给苏轼续弦;他却瞧不上,执意要娶犯官之女。他的不识抬举,大伤皇家脸面,自然被权贵们视为“非我族类”。聪明的苏轼,竟不懂或不愿通过攀亲联姻,依傍权力大树好乘凉!后来续娶亡妻堂妹王闰之,说是遵蜀中乡俗,实为不得已而为之。而失去这样寻求大靠山的利好机会,无疑断送了前程。小小续弦事,反倒招来大麻烦,苏轼太书生气啦!

简而言之,苏轼混官场的智商并不高。为官听话便是德,朝中无人莫做官。自恃聪明的他在仕途腾达上并不聪明,乃至是很不聪明。在官员悉由朝廷委派、百姓无权选择的社会,苏轼为官让百姓满意、高兴,但朝廷却不满意、不高兴,其仕途即不免多灾多难。“我被聪明误一生”,是苏轼的自嘲,还是反讽?我既为苏轼之聪明误而悲,又为那个腐败怯懦之朝廷而哀。

顺带说句题外话。陆毅饰演的苏轼,气度尚可,中年后的形象有缺:少了一把大胡子,还有一个啤酒肚。

权力选美与资本选智

古今选美,大抵属权势者之专利。

权力通吃下,最高权力者的皇帝,每隔数年就要广选天下美女,以备后宫之需。“文革”期间,副统帅林彪之妻叶群,曾替“超天才”的儿子林立果“选妃”,沸沸扬扬中,南京美女张宁当上了林家准儿媳。

现在稍有变化,选美多半系商业活动。可暴富的大款及其“富二代”公子哥,仍不时上演选美活剧。日前在武汉开张的富豪相亲海选,主事者宣称,他们还将赴珠海、南京、重庆等地,从6 万报名者里选拔40 位美女参与明年在丽江举行的相亲派对,由30 个身价过亿的富豪从中觅得可心配偶。选美从凭权力说话变迁为用金钱说话,也算某种社会进步啦。

然而,《2012 中国亿万富豪婚恋调研报告》却说,“富二代”与其父辈的择偶观大有差异。父辈爱挑温柔贤淑、容貌漂亮的美女,“富二代”则喜好时尚开朗、家庭和教育背景良好的女子;最终与富豪牵手走上结婚红地毯的,“大部分都不是最漂亮的那个,而是那个拥有大智慧的万里挑一”。(见2012 年11 月20 日《现代快报》)。“富二代”的择偶观,不再是单纯选美,而成了要求更高的选智。天生尤物的美女听了,恐要叹息自己的美貌贬值。但我以为,择偶从选美向选智的切换,不等于“富二代”的品位有多大的提升。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权势者喜欢美女,找漂亮老婆,说不上过错。问题在于,他们的选美也好,选智也罢,信息不对称,又欠平等,都显现着拥有权力或资本者的傲慢与霸道。

帝王选美,搞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巴不得独占天下美女。说白了,不过是与对天下人的强权压迫、经济剥削相联结的、赤裸裸的性掠夺。绝对权力之选美,实乃皇权制度的罪恶与无耻。于今的腐败官员,包N奶、养情妇,玩弄美女犹同浪蝶狂蜂,承袭了恃权劫色的衣钵;称他们是当世采花大盗,并不为过。权力选美真不是什么好玩意。

富豪选智,法无禁止,未可视为恶行。可依我之见,其相亲派对也昭示着资本的乖张。因为“富二代”有钱,就可以广罗美女供自己挑选,不同样暴露了资本的傲慢与霸道吗?鲁迅说,“禽兽的种类虽然多,它们的‘恋爱’方式虽然复杂,可是有一件事是没有疑问的;就是雄的不见得有什么特权。”(《准风月谈·男人的进化》)富豪选智以资本为特权,算是男人的进化吗?

青莲居士诗云,“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赠友人三首之二》)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不幸福的。富豪相亲派对,专挑美貌、智慧,而应选女子所看重的,则是男方的地位、财富。一位在武汉出场的肖小姐快人快语,“对方必须有一定财力”。由于她家从事采矿业,因资金短缺而停止开采,故而“希望通过结婚,男方能帮助我家重新启动采矿,所以绝对不找‘平民老公’”。(同前引)她的择偶,与相知、爱情不沾边,纯属生意经、搞交易。权钱色智交易之下,能有美满的婚姻么?如此相亲派对,女子的容貌、智慧,不都成了交易筹码么?中国妇女的真正解放,还要走不短的路。在男权主宰的社会,女子依旧摆脱不了对男性的人身依附。而不平等的资本选智,即使嫁入豪门,女子也难说会有真幸福。还是鲁迅所说的,恋爱结婚的男女,“必须地位同等之后,才会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会消失了叹息和苦痛”。(《南腔北调集·关于妇女解放》)

权力选美太丑陋,资本选智亦可哀。笨叟村语,聊博一笑也罢。

法不阿贵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准则和精义所在。但社会生活中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又是抹不去的现实。破解此题,我看关键在落实司法公正,而其核心环节,又在真正做到法不阿贵。即如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所说,“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说个历史故事吧。贞观初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应召入宫,他没有解下随身佩刀就闯入东上阁,触犯了宫禁,唐太宗李世民把此事交众臣议处。宰相封伦主张,守宫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带刀入宫,罚铜20斤。唐太宗觉得此议称心,欲批准执行时,大理寺少卿戴胄出言反对:守宫校尉和长孙大人都有失误,触犯宫规,按律均应处死;可一个被杀头,另一个仅罚钱了事,律法公正何在?如果陛下想从轻处理,那也得先从轻发落守宫校尉,而不是只对长孙无忌法外开恩。他说得有理有据,唐太宗只得叫众臣再议。双方唇枪舌剑,在宫廷上争得不可开交。好在李世民比较开明,采纳了戴胄的意见,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人之法也,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阿之?”并最终裁定,赦免守宫校尉的死罪。

历来传为法不阿贵的这则美谈,在我看来其实存有误读。皇权社会的王法,本质上是一家一姓的私法,它不可能实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反,官官相护、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比比皆是。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是做戏的宣传,说说而已,当不得真。因为,皇权高于一切、皇帝一言九鼎下的司法实践,归根结底只是人治,而绝非真正的法治。也就是说,当豪门权贵及其子弟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的时候,法必阿贵。正如后来长孙无忌对其亲外甥唐高宗李治说的,“颜面阿私,自古不免。……小小收取人情,恐陛下尚亦不免,况臣下私其亲戚,岂敢顿言绝无。”(《旧唐书》卷六十五)

开国功臣兼皇亲国戚的长孙无忌,曾为李世民打江山、坐龙廷立下赫赫功勋,乃凌烟阁上第一人,且被唐太宗视为心腹的股肱重臣,岂能因违犯宫规而处死?因此,唐太宗庇护长孙无忌,不愿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既是一种政治需要,也是顾及皇家颜面;要不然,真把长孙无忌判死罪,他怎么向贤内助的长孙皇后交待?所以,与其说赦免守宫校尉是法不阿贵,倒不如说是守宫校尉沾了长孙无忌的光,是王法的法必阿贵让守宫校尉捡回了一条命。总而言之,只要权力高于、大于法律,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终究是虚幻的海市蜃楼。

时易世移。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实现才有可能。然而,历史和现实的种种掣肘,又使现代法治困难重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官官相护、徇私枉法现象的大量存在,见证着中国的法治之路还很长。近年曝光的典型事例,如石家庄市的“我爸是李刚!”以及山西永和县“官二代”冯源对受害人咆哮:“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等等,不就生动诠释了法律的孱弱和法治的困境么?在这类权贵子弟眼里,法律形同废纸,只要有个官爸爸,自己便可以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谁也奈何不了!这就启示人们,权大于法,司法不独立,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即无从谈起;社会公器的法律一旦被权力所操控、扭曲,就沦为治民不治官的家法、私法,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即不复存在。

法治的要义,首在治权、治官。即要让权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行,不允许官员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且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法不阿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民百姓要知法守法,权力和官员尤其要遵纪守法。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之门,也定然迈不进民众的心。古往今来的事实彰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孟子·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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