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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人口增长结构分解及其趋势研究*

2013-11-12寇娅雯张耀东

关键词:户籍测算增量

寇娅雯,张耀东

(1.甘肃联合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10;2.兰州大学 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一、引言

在经济学意义上,城市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集聚:一是产业的空间集聚;二是人口的空间集聚[1]。按照谬尔达尔(Myrdal.G)的“循环累计因果”理论,城市通过巨大的本地市场吸引大量产业集聚,产业的发展又扩大了市场,从而吸引更多产业进入,产业的增长和城市化的力量在循环因果关系中相互作用[2]。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互动机制,产业的集聚引起就业机会的增加,吸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从而使城市规模扩大,数量增加,又进一步吸引更多产业集聚以及农村人口的迁移。所以,人口向城市集聚是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金斯利·戴维斯(Kingsley Davis)第一次把研究城市化的注意力引向城乡人口迁移这一重要主题,他认为在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作为人口统计有三个要素:改变划分标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自然增长以及农村和城市间的人口迁移。前两个要素对城市人口的增长贡献不大,而从农村向城市的人口迁移在城市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3]。Oberai(1987)的结论是:一般来讲,在经济起飞阶段,农村人口的净迁入对城市人口增加的贡献要大于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在城市化中期,较高的自然增长率的贡献有可能超过净迁入;在城市化后期,由于生育率的快速降低,城市人口的增加往往又依靠农村人口的净迁入[4]。

从城市人口增长层面,考察其增长的构成及发展态势,有助于认识我国城市化进程和现状。本文利用1985年到2011年相关统计数据,对我国城市人口的增长进行结构分解,阐析各个构成部分的增长趋势,以期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作深入了解,并借此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二、测算方法及相关数据说明

(一)城市人口自然增长量的测算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城市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城市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表示为: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内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由此推算,年内城市人口自然增长量就等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乘以年内平均人口数,用公式表示为:Ygt=gt×(Yt-1+Yt)/2

其中,Ygt表示当期城市人口自然增长量,gt表示当期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Yt-1表示上一期期末城市人口总量,也即当期期初城市人口总量,Yt表示当期期末城市人口总量。

(二)由农村迁往城市人口数量的测算

由农村迁往城市的人口包括两部分,一是举家迁往城市获得城市户籍并且在城市永久居留的原农村居民;二是没有城市户籍但是在统计过程中被计入城市居民的原农村居民。第一部分数据可以直接通过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整理得到,第二部分的测算方法是:首先用当期城市人口总量与按户籍计算的当期城市人口总量之差表示当期被计入城市人口的来自农村的无城市户籍流动人员,然后用当期流动人员减去上期流动人员表示当期流动人员增量。可用公式表示为:

其中,Yqt表示当期由农村迁往城市的人口数量,Yyt表示当期迁往城市获得城市户籍并且在城市永久居留的原农村居民,Ylt和Ylt-1分别表示当期和上一期没有城市户籍但是被计入城市居民的原农村居民。Yt和Yt-1表示当期和上一期城市人口总量,Czht和Czht-1表示当期和上一期城市化率,Czhht和Czhht-1表示当期和上一期按户籍计算的城市化率。

(三)因改变划分标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的测算

改变划分标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是指因市、镇的新建、扩建以及城市地域的重新划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数量。经收集整理,此部分因缺乏相关统计数据,故本文用当期城市人口总增量减去前两部分人口增量来表示,可用公式表示为:

下文将利用1985-2011年相关统计数据,测算各年份城市人口增长构成。文表中各年份城市人口总数、城市化率、部分年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数据均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各年按户籍计算的城市化率以及由农村迁移进城人数由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相关资料整理、测算得到。

三、测算结果及各部分趋势分析

(一)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量

在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我们整理了1978-1982年、1988-1999年全国市镇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数据资料,其他各年度除有缺失外均进行了收集。为测算历年城市人口自然增长规模,须首先估算出缺失年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本文采用卢向虎等人的估算方法,假定历年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变化是同步的,根据二者的关系,用以下方法来计算缺失年份的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5]。

MUPNRt=UPNRt-1+△NPRt-APNRD+AAUPNRD。

其中,MUPNRt表示缺失年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UPNRt-1表示第t一1年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NPRt表示第t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与第t-1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分,反映与上一年相比,本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变化量;APNRD 表示1978-2005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阶差分的平均值,反映历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平均变化程度;AAUPNRD 表示可获得数据年份内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一阶差分的平均值,近似反映历年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平均变化程度。利用现有官方统计数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见表1,带*号为估算的缺失年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

表1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部分年度数据的测算及相关变量数据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因受国家计划生育强制政策的影响,加之改革深化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人口生育观念发生改变,同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流动性的加强也促使生育率的下降,所以在此之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波动下降,而城市基数人口是不断增加的,所以自然增长量变化不大。因此,人口自然增长占比基本上是逐期下降的;90年代中期后,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人口快速增加,并且因改变划分标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在90年代中后期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所以人口自然增长占比在90年代中后期快速下降,但至本世纪初前几年,因国家生育政策处于调整观望期,加之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自然增长占比有所回升。从表1 可以看出,城市人口自然增长占比在1995年之前平均为31.81%,1995 年之后平均占比明显减少为15.43%,而在2006-2009 年间则上升为20.39%。

(二)由农村迁往城市的人口数量

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完成的一项研究,20世纪8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从事农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到了61.6%,异地转移占38.4%,异地转入农村占48.8%,异地转入农村集镇占5.3%,异地转入县城及建制镇占12.1%,转入中小城市占29.4%,转入大城市仅占3.8%,说明农村内部转移总量(县城以下)占87%,转入城市占13%,乡镇企业吸收了绝大多数剩余劳动力[6]。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造成这一阶段人口城乡迁移的增长基本保持稳定,从表2 测算结果可知,1998年之前,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占城市人口总增量的比例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平均为28.76%。但测算2001-2011年结果可以得出,随着城市规模扩张,新增城镇人口和农村城镇净迁入人口占城市人口总增量比例居高不下,城乡迁移人口已构成了城市人口增量的主要部分。

由表2分析可知,从1998-2005年,由农村到城市的迁移占城市人口总增量的比例快速增长,平均占比为61.53%。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户籍制度本身并未得到根本性改革,所以尽管城乡人口迁移已经极为活跃,但是这种迁移基本都是未伴随户籍的迁移。因此,在城市人口总增量中,农村人口的非户籍城乡迁移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从2000-2005年,城乡非户籍迁移占总迁移的比率已经达到68%。从2006-2011年,在城市人口总数逐年递增的前提下,农村向城镇净迁移量平稳趋缓,表明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量转移,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暂住人口已成为我国城市化成长发展的主流形式。

表2 农村人口城乡迁移规模部分年度数据的测算及相关变量数据

(三)改变划分标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

从表3测算结果可以看出,因市、镇的新建和扩建或地域的重新划分而增加的城市人口占总增量之比例在2001年之前均保持较高水平,平均为39.98%,而同期自然增长占比平均为27.23%,由农村向城市迁移占比平均为34.61%。自20世纪80年代起,由于施行“县改市,镇带村,乡改区”的改革措施,大量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县晋升为市,乡改为镇(或区)后,全县、全乡人口都成了市区人口,导致市镇人口中农业人口比重大大超过常规水平的“城市农村化”现象[7]。改革开放后,市镇建制数量大幅增加,1985-2011 年,建制市增加到657个,建制镇的数量由2 176 个增加到19 683个,增长了9倍。另有统计表明,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000年的24 026.63平方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40 058平方公里(国家统计局,2011),流动人口从2000年的1.02亿增加到2011年的2.30亿(国家统计局,2012)。

表3 改变划分标准的城市人口增量部分年度数据测算及相关变量数据

综上所述,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属于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型的城市化模式,而城市地域的重新划分或城市的扩建和新建往往是在原有城市的近郊或者围绕原有城市进行的,结果是由农村迁往城市的人口增量中,城市近郊农民占很大比例,挤占了大量人口由偏远山区向城市迁移的可能性。这样,一方面使城市化过程没有起到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城市化的后续发展。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迁入城市定居的成本急剧上升,但是城市将要吸纳的却更多的是一些缺乏生存技能、资本积累不足、很难快速融入城市的较偏远山区原居民,所以增加了实现迁移以及迁移后融合的困难,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我国城市化长期滞后以及劳动力只流动不迁移的现象。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1985-2011年城市人口增长构成及趋势的分析,从整体上来看,本文可得到以下结论:

(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城市化水平增长较高,人口由乡村向城市的流动速度增加,所以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城乡人口流动将构成我国城市人口增量的主要来源。同时,农村人口的非户籍城乡迁移所占比例越来越大,2005年以后,城乡非户籍迁移占总迁移的平均比率已经高达79.85%。

(二)从1985年到本世纪初,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以市镇的新建和扩建或城市地域的重新划分来推动的,这部分人口增量占城市人口总增量的比重平均为42.23%,这种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造成城市化的整体滞后及其后续发展的困难,包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迁移以及迁移后融合的困难。

(三)据测算结果显示,2001-2011年,我国城市人口增长各部分呈现如下趋势特征:城乡迁移成为主要增长来源,自然增长占比平稳增长,改变划分标准引起城市人口增量的贡献则快速降到15.23%,表明我国城市化进程已经转向市场导向的以城乡人口迁移为主的模式。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可得出启示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应合理调控城市化的高速增长,注重城市人口增长的合理布局和可持续性,消减“半城市化”带来的资源融合、社会管理和社会融合等问题。

二是需要保障新迁入市民的充分就业,同时降低其生活成本,才能保证其顺利迁移并且迁移之后能永久居留,而不会出现回流现象。从保障充分就业方面来说,可以通过拓宽城市就业渠道、完善相关劳动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来增加新市民收入。

三是通过控制房价、增加社会保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来降低进城农民生活成本,尤其是解决好当下房价高企的问题,对新时期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四是城市化的速度并非越快越好,应保持与经济、就业和用地等因素的增长相协调,只有在适度的范围内才能彰显城市化发展的综合效益。我国城市人口增长的构成已经整体趋向合理,今后的政策应转向提高城市化的质量,注重城市化速度和质量同步上升,防止城市化的“大跃进”。

五是培育新迁入市民在精神层面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建设和谐温暖的城市生活大环境,帮助新市民快速融入城市生活,不断地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和社会心理上做出种种调适,从而适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

[1]成德宁.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理论与模式[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5.

[2]马春文,张东辉.发展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99.

[3]马春辉.中国城市化问题论纲[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1.

[4]盛来运.流动还是迁移——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的经济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8:7.

[5]卢向虎,王永刚.中国城乡人口迁移规模的实证分析(1979-2003)[J].西北人口,2006,(1):15.

[6]辜胜阻.非农化及城市化理论与实践[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218-220.

[7]简新华.城市化道路与中国的城市化——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研究之一[J].学习与实践,200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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