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
2013-11-10吴永顺
吴永顺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为了解研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近期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镇江市部分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进行了调研考察。
一、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特征分析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与一般中小企业相比,其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等特点,而其在生命周期、资产比重等方面与一般中小企业也有所不同。从收回的13份有效问卷来看,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主要有以下三大特征:
(一)成立时间短
从问卷统计情况反映,接受问卷调查的13家企业中,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有10家,成立时间为3-7年的有2家,成立时间在7年以上的仅有1家。其中有8家企业表示尚处在初创阶段,即产品研发工作的开始阶段,有5家企业表示已处于成长阶段,即企业开始批量生产产品的阶段。
(二)企业规模小
对企业规模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有4家,11~100人的有8家,101~300人的仅有1家。其中仅有3家企业表示具有与企业所属技术领域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在10人以上。
(三)无形资产比重大
由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主要以技术研究开发为主,其无形资产的比重也较一般企业大。在对企业资产的主要形式一项调查中,有76.9%的企业选择了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选项,有61.5%的企业选择了机器、厂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有23.1%的企业选择了原材料、库存商品选项和预付账款或待摊费用选项,有7.7%的企业选择了应收账款选项。
二、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问卷调查显示,13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中有6家表示不存在资金困难,融资渠道通畅,占有效样本的46.2%,有5家表示偶尔会有融资困难,占38.5%,有2家表示融资渠道不畅,影响经营,占15.4%。笔者对调查所得问卷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并将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目前所面临的融资问题归纳如下:
(一)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具有规模小、风险大的特征,使其处于外部融资难的困境,内部融资成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在对企业主要资金来源调查中,13家样本企业问卷的汇总显示,有11家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积累,有5家为创业创新基金等资助,有3家从金融机构融资,仅有1家接受过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统计结果反映,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需求主要用于研发新产品和开拓市场,13家样本企业中,有9家企业为了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有8家企业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和研发,有2家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生产,有5家企业为了实现多元化投资。单一的融资渠道导致企业在资金短缺时无法维持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难以实现企业规模扩张。
(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在全部接受调查的13家企业中,有超过60%的企业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财政支持作为政府解决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应努力的方向,具体为:有9家企业认为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扶持计划,有6家企业认为应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有4家企业认为应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有7家企业认为应利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多的向中小企业贷款,有8家企业认为应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力度,有7家企业认为应建立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基金,有4家企业认为应完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3家企业认为应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见表1)。政府的大力扶持将极大地促进高校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表1 企业认为解决融资问题的政府努力方向(可多选)
(三)金融机构条件限制
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主要外部融资资金来源,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金融机构的严格条件限制阻碍了企业融资的实现。在13家样本企业中,仅有4家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仅占30.1%。在对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回答中,有6家企业表示银行审核过严,融资门槛高,质抵押物不足,有3家表示银行利率过高,融资成本过大,有7家表示融资手续繁琐,没有专门的服务部门,有4家表示融资期限过短,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三、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改进意见
为解决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笔者借鉴其他国家有效措施,并结合现阶段镇江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来一些改进意见,并总结如下:
(一)企业积极拓展创新融资渠道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要摆脱融资难问题,首先需要自身积极主动去拓展创新融资渠道。一方面,企业应积极探索创新融资工具,通过固定资产抵押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担保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探索尝试,并主动寻找联系有投资意向的创投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基金,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企业融资结构。另一方面,同一领域或同一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以形成企业联盟形式的团体,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二)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的政策扶持,是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首先,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为其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其次,政府部门应通过直接和间接途径,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进行财政支持,例如深化税收减免政策,建立创投基金等。最后,政府部门还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服务平台,如完善融资担保平台,建立投创服务中心、银企交流平台等,实现对企业发展和成长的积极引导作用。
(三)深化银企间合作关系
银行作为向企业贷款的主要金融机构,只有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才能真正实现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银行应适当放宽融资门槛,探索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二是银行应针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简化融资手续,并适当降低符合国家政策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融资利率。三是对部分产品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应适当延长融资期限,以满足其对资金的周期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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