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2013-11-07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3年10期
一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明确在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中国库部门和其他业务股室职责,对财政局内部所有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将除非税收入汇缴户外全部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二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商业银行的协调,制定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将无有效文件依据和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的财政专户予以撤销;属于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进行了合并。
三是统一规范,强化管理。确立了业务股室管账和项目、国库部门管账户和资金的模式,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起财政专户资金清算制度,完善对帐制度。
四是健全制度,加强内控,从制度上规范财政专户开设、变更和撤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