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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教改探索

2013-11-05葛建华

改革与开放 2013年20期
关键词:案例分析教学改革

摘 要:本文在认真分析学生知识结构和学习期望的基础上,通过不同视角的法商管理主题案例学习,探讨了法商管理特色在经管类专业课教学中的实现形式。研究指出:每个学生都是法商管理问题的发现者、学习者;法商管理思维的培养和训练,有助于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单纯商学知识的平面化向法商融合的立体化转变,提高学生的“学、思、悟、行”能力,逐步成长为“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

关键词:法商管理;教学改革;案例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法”、“商”交织所引发的热点问题越来越多,如“三鹿事件”、“电商大战”、“王老吉商标之争”等,都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密切的“法”、“商”关系,也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依托学校丰富的法学资源,开展了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同时,受中国政法大学浓厚法学氛围的熏陶,商学院学生普遍都选修了法学类课程。但是,大部分学生也很疑惑:“毕竟我们将来不是当法官或律师,对于经营管理者来说,商与法怎样才能显示合力?”……学生的问题正好反映了我们在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即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实现“法”与“商”的有机融合?如何使“法商管理”从抽象的理念变成学习者、企业管理者的具体行动?

二、教改探索

我们认为,对于经管类学生而言,法商管理不是教学生如何断案,而是需要在专业课的学习中融入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本身应该具有的品质和基本的价值追求,学会对企业和自身行为是否合法的理解和衡量,学会承担社会责任,成长为“法商互动、知行合一”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尝试将“法商管理”与专业课教学相结合,探讨“法商管理”特色在的经管类专业课教学中的实现途径。

1.教学过程设计

在教学过程设计中,我们依据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将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特色、学生特点相结合;将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期望与具体教学课程教学目标相结合,以意义建构方式来形成学生的法商管理思维,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经管类知识和法学知识来思考、分析和处理“法”、“商”交织的现实问题能力,提高学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

在图1所示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运用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程序,通过“PDCA”循环,在充分了解学生知识结构和学习期望的基础上来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让学生在“人人参与、人人学习”的课堂环境中,自主探索、发现、解析法商管理问题,实现法商管理特色与教学理论、教学实践的内在结合,探索法商管理特色在经管类专业课教学中的实现形式,使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落到实处。

2.教学目标设定:学生知识结构与学习期望分析

2012-2013教学年度,我们对工商管理专业《商品流通案例分析》和《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6个班次261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其结果分析如下。

(1)知识结构分析

普遍选修法学类课程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特点,了解学生“商+法”知识结构的具体内容,将为我们设计和开展教学活动提供重要依据。

从图2所示的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都至少选修了5门或5门以上的法学类课程,其中包括民法、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经济法等,涵盖《税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商标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的内容也渗透在工商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商品流通案例分析》等的专业课程中,如“劳动合同纠纷”、“王老吉商标之争”等典型案例,教师将学生的知识结构与课程内容相结合,作为法商管理思维培养的重要“生长点”。

(2)学习期望分析

为了解学生的学习期望,我们将法商管理分解为企业法律事件处理、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商相互促进等三个维度,使“法商管理”特色具体化。

从图3所示的调查结果看,学生对法商管理的学习期望与我们设定的三个维度相吻合:学生普遍期望学会如何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综合运用法商知识来防范法律风险,而不是“打官司”、“当律师”;我们也希望在此基础上向学生传递“法律对企业发展不仅仅是约束,更是促进”的理念,建立起“法商互动、知行合一”的良性循环。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认真分析,我们将法商管理的课堂教学目标确定为:通过适当的法商管理案例研讨,打破法学与经管类课程的界限,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商学知识与法学知识的能力,进而促使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单纯商学知识的平面化向法商融合的立体化转变。

3.教学活动:自主发现、解析法商管理问题

法商管理(Legal-Business Management,LBM)是在经商和法治的价值观及其方法论的相互作用下合理实现企业目标的管理过程。恰当的案例研讨,可以为法商管理过程的展现提供良好的平台。但目前法商管理的案例非常少见,更没有现成的教科书。为此,我们从大量资料中筛选并重新编写了符合《商品流通案例分析》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所需要的案例,如“义乌传奇”、“电商大战”、“美国西部开发与商品流通”、“解聘的代价”、“小李工伤事件”等案例,在强调案例真实性的同时,注重案例的代表性和发展性,帮助学生获得教科书中“无”,但现实中却“有”的法商管理知识。

课堂上,教师首先将课程单元中基础的知识集合清晰地呈现给学生,并提示每个案例中商学知识与法学知识之间联系的线索,使学生认识到当前课程内容与自己已有知识结构之间的相互联系,也使学生了解到自己还有哪些知识欠缺,以便及时补充。其次,通过反复的课堂讨论,引导学生从“法”与“商”的双重角度来分析案例材料,抓住案例中的关键事实,澄清发生问题的原因,找出相互制约的因素,比较不同解决方案的利弊,这里所说的“法”,不单指正式的法律条文,也包括政府的政策、部门的规章制度等。第三,教师通过单元教学总结,向学生展现相关经管类知识与法学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应用,并适当邀请企业人士、法学老师客串讲授。同时,教师还以微博、QQ群、微信等作为互动手段,为学生答疑解惑。

通过以上教学安排,我们较好地实现了学生的学习期望和专业课程教学目标。

(1)目标一: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探索法商相互促进

在《商品流通案例分析》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法商相互促进”这一学习期望转化为“在商业的发展过程中,法与商是如何交错发展、互相推进?”的具体问题,学生依据教师提供的案例材料,自主发现、分析问题,形成了表1所示的专题。

这三个完全不同的切入点,时间跨度一百多年,非常有代表性,展现了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行业)发展与法律完善的相互促进,使学生在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历史视野中,深刻认识“法”与“商”的良性互动对推动企业(行业)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突破了“法律是约束”这一局限性认识。

(2)目标二:从典型案例中认识企业经营管理与法律风险

在《人力资源管理》课程中,教师将法律风险防范与处理转化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容易出现哪些风险?”等具体问题,使学生理解劳动合同等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在知法懂法基础上的良好管理措施对风险防范的重要作用。根据教师提供的案例材料,学生自主完成了以下案例专题(表2)

在这些案例的学习中,教师通过课堂辩论等形式,使不同观点充分交锋,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发现企业看似寻常的管理活动中所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使学生了解“现实中的企业并不是按照法律框架中规中矩搭建的”这一真实状况,帮助学生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求学生不但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思考问题,还要从经营管理者、消费者、市场等角度,运用专业课知识发现并解决具有“法+商”双重特点的实际问题,如“王老吉商标纠纷”、“解聘的代价”等,使学生的发散思维、自主探究的能力都得到有效培养,促进其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平面化的商学知识的向法商融合的立体化转变,逐步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

三、评价及结语

由于本次教改活动是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知识结构和学习期望的基础上,教学目标的制定与教学过程实施都有学生的积极参与,使教改活动成为教师与学生在一致目标驱动下的协调创新活动,而不是教师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期末的调查中,学生普遍认为教改活动对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法商管理”,培养法商管理思维等都有重要帮助,74%的同学认为实现了自己的学习期望,21%的同学表示基本满意。

在教改过程中,通过精心选择的法商管理案例,我们将抽象的法商管理理念转化为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三个具体的教学目标,将法商管理所强调的思辨性、反思性、参与性等巧妙融入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形成课程所独有的案例专题,在自主学习、自主探索中实现“法、商两张皮”向“法商融合”的能力迁移,逐步建构起法商管理思维,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企业不仅仅是限制和约束,而是对企业经营活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市场经济中的法(各项政策法规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经营活动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可以加以应用、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调节变量;正如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在谈到法律的经济学概念时所指出:“法律如同其他社会制度,在经济学家的视野中,是社会组织的工具”(斯蒂格勒,1992)。而这,正是“精商明法、敏思善行”的法商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所必须具备的重要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 葛建华.法商结合在案例教学中的探索[J].中国大学教学,2010(7):67-70.

[2] 何克抗等.教学系统设计[M].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3] M. David Merrill,etc. Second Generation Instructional Design(ID2) [EB/OL]http://61.144.60.222:8080/0518/index1.htm,2006(3).

[4] 孙选中.开创法商管理新时代[M].法商管理评论第一辑,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5).

【基金项目】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改项目,(项目编号2012FS02)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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