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两型社会背景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2013-10-31谭雅颖

学理论·上 2013年9期
关键词:两型社会失地农民

谭雅颖

摘 要: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当前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失地农民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构建失地农民医疗制度的思路和原则,以及具体的解决途径,从而为完善两型社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益的实践探索。

关键词:两型社会;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5-0097-02

随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各种用地需求大量增加,征占农业用地的力度越来越大,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并迅速扩大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一些失地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过程中出现一些不适应,正逐步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并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由于缺乏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在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后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而当前以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补偿模式无法真正解决失地农民在就医时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何探索建立一个合理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当前两型社会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失地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凸显

据调查统计,长沙市仅2004年至2007年城市建设征地就有约8万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湘潭市截至2010年4月失地农民总人数达到了132 088人;至2009年10月株洲市石峰区有失地农民10 540人。在土地被征收后,由于征地补偿制度的缺陷、补偿款过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等问题使得这些失地农民成为了游离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局限,许多失地农民缺乏对医疗保障制度的认识,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对未来的规划,在失地农民中推行医疗保障制度颇为困难,部分失地农民甚至宁愿花钱去烧香求神拜佛,也不愿意花钱买保险。随着近年来湖南省的医疗费的逐步增长,而政府支付给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有限,只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求,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者非常事件,则需面临吃饭还是吃药的两难选择。

二、构建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路与原则

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首先应认真研究长株潭三地失地农民的现状,在充分吸收其他省市地区开展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城镇职工的医疗制度,以农村原有传统医疗制度为基础,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循序渐进,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其次,明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地方政府和农民集体应当为失地农民医疗保险提供主要资金来源。即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部分,农村集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所获得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中拿出一部分共同作为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的费用。再次,明确失地农民医疗保障范围。即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体系中不仅包括那些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同时也应当包括土地未被征收的本集体农民。但在医疗保障救助程度上,对于后者则只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救助和适当提高其相应的医疗补贴标准。

在构建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原则上必须在尊重地区社会经济的基础上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尽量扩大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力图将长株潭三地的所有失地农民都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来。其次,还应当坚持政府作为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的原则。在失地农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中政府必须主动承担起制定规范性政策文件、给予政策指导以及组织具体实施的责任。而且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要尽量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相衔接,便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再次,由于长株潭三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而医疗保障制度取决于本地区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和被征地的土地资源禀赋所产生的土地价值两项因素,因此在构建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时候要依据当地经济水平,有所区别,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建立两型社会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途径和策略

要建立适应两型社会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模式,就要因地制宜地考虑长株潭三地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现状,从三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考虑到三地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从各自的经济水平和地方财政出发,尽可能地将所有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都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来,从多方面、多渠道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形式、低水平和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通过加大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争取更多经费支持,解决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财力问题;要改革转移支付制度,提高政府对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和规范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要积极改造和扩充现有的卫生资源,建立“一网多用”的卫生保健制度,从根本上纠正原有制度在设计上所存在缺陷问题,从而避免农民产生“逆向选择”等问题。

适时开展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对于家境较好的村民,可将一部分征地补偿费用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仍然是一条重要的选择途径或补充模式,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失地农民投保团体大病保险等。此外,政府还可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农民进行自主创业,在税收、信贷、工商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和优惠;对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政府可以让失地农民以土地入股,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政府还可以开展多种就业培训,对失地农民的就业进行必要指导,从而增强其自谋职业的本领,间接地为解决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创造条件。

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失地农民入险意识。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与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是有关的。政府应当加强舆论宣传,积极组织专项讲座,定期召开大型的公众宣传活动,成立专门的医疗保险宣传小分队,甚至可以深入到各县、村区进行上门宣传指导服务,耐心细致地为失地农民讲解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实施办法,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和不参加医疗保险所导致的不利影响和因素,使他们从内心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和参保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强化失地农民参保的内在动因,从而提高参保率。

制定相应法律,完善监督管理。加快和完善合作医疗组织立法。明确农村医疗的资金筹措方式采用以个人出资为主,集体相应扶持,政府适当支持的资金筹措机制。针对长株潭三地农村合作医疗运作的各个环节以及农民住院费用的确认和报销,制定严密、科学而又便于操作的系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对于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本着监督、管理两条线的原则,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合作医疗的民主监督机制。

规范和发展医疗市场。除了对经济效益明显较差的地区仍旧采用政府投资和控制的医疗机构外,对于其他地区的医疗市场应当适当放开医疗机构的准入限制,通过市场调节,使其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这样,既可以通过市场规范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又可以促使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提高效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还可以让参保的农民自主选择医疗机构,而非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方法,从而通过市场导向合理的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和改善自己的行为,消除其利用政策所可能形成的垄断性优势。

总而言之,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就要从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强舆论宣传、制定相应法律和规范、发展医疗市场多个方面入手来构建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当前失地农民的就医问题。

参考文献:

[1]杜伟,黄善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经济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周秋华.关于重庆市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模式的思考[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3]唐政秋.两型社会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证研究[J].公共管理,2011,(4).

[4]王晓莹.关于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考[J].中国发展,2007,(6).

[5]温皓.我国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刍议[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

[6]孟宏斌,陈娥英.农村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制度研究——以陕西省为例[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7]徐唐奇.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与完善[J].新疆农垦经济,2008,(9).

猜你喜欢

两型社会失地农民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山东淄博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及对策
论失地农民职业化的问题
两型社会视角下中职教育免学费的必要性研究
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图书馆治理
城市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两型社会”视角下的长株潭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分析研究
“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株潭金融支持与产业结构优化研究
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及影响因素分析
城镇化扩张中失地农民市民化基本状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