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理论视角下机关党建中的矛盾与化解
2013-09-23刘彦奇
刘彦奇
(国防科学大学 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5湖南省教育厅 机关党委,湖南 长沙 410005)
矛盾冲突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广泛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代表公共利益、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产品、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的组织当中。在新的时期,机关党建中面临的一些矛盾冲突,制约了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提升。[1]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对当前世情、党情、国情发生变化有着清醒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机关党建中矛盾冲突的现象分析
(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灯下黑”现象。一是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虚化”现象。有的部门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深刻的思想认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少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说;有的部门把开展党建工作看成负担,多采取被动应付,党建活动形式上热闹,但效果不明显,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存在党建工作缺位、无为的情况。二是党的理论学习淡化。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重视,认为学习党的理论太虚,不如多点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实际;有的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当作装点门面的手段,只是满足于形式上的一般应付,对党的理论不能真学、真信、真用;甚至还有个别党员干部缺少对学习热情和兴趣,整天沉迷于迎来送往,认真学习少,工作应酬多。
(二)“没有权,没有钱,工作全靠嘴巴甜”的“小马拉大车”现象。一是工作机制还没有理顺。其关键原因是由于机关党组织的权力义务不对等,职责大于职权,机关党组织虽能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但管理力度远远不够。二是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机关党建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只重视党组的指导,而对工委的领导执行不力,重视不够;另一方面也存在少数党组认为党建是工委的工作,忽视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 “虚监”、“漏监”的情况普遍。许多监督浮于表面,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容易,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难。[2]
(三)“能者飞,弱者守,快退下的才转口”的“人心思走”现象。一是党务干部“兼职多、待遇差”,制约着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大多数机关许多党务干部身兼数职,党组织和工青妇群团组织由一人负责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使用党务干部时“重使用、轻培养”,困扰着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很多部门配备使用党务干部的是重书记、轻委员;重安排、轻民意;重人数、轻结构。三是“管理难、使用难”,阻碍着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的部门对党务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少数部门党务干部使用出口不畅,没有形成与业务干部交流的机制,党务干部基本是终身制,这样的体制难于发挥党务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党工委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使用。[3]
(四)“重业务,轻党务”的两张皮现象。一是有的机关部门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软指标,见效慢;而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容易立竿见影,管理工作是实功、容易出成绩,从而忽视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党建工作方式方法陈旧。一些机关党务干部就党建而抓党建,不能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抓好机关党建。三是党建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机关的特点和优势。不能充分结合机关党员干部高素质、高能力的优势;还有的机关党建工作没有充分体现出应有的开放性,结合机关党员干部来源广泛、党员成份更新快的特点;有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性,没有研究本部门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
二、机关党建中矛盾冲突的原因分析
机关党建中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根据冲突理论习惯把公共组织中矛盾冲突原因细分到组织中的四个层次来进行分析,冲突原因结构层次如图1所示。
图1 冲突成因层次结构
(一)机关党建中组织层面冲突分析。一是制度设计的原因。根据《党章》规定,机关工委领导机关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这种双重领导的制度设计,本意是既突出了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职责,又强调了部门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责任,而在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党工委与部门党组职权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相互之间沟通不畅,造成党建工作的权力和责任脱节,运行不畅,大大增加行政成本,降低党建效率。[4]二是组织结构的原因。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在组织结构上属于扁平结构,使得党工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对党建工作部署与考核,而实行的考核仅限于对事的考核,对党务干部的管理也仅限于选举结果的审批上;对党务干部的表彰奖励也仅限于表彰一下优秀党务干部,这样的体制制约了党工委制约了党工委领导作用的发挥。三是权力结构的原因。有部分党支部书记对“负总责”理解为一人决策,在对党务工作的处理上,不开会、不讨论,不通报情况,也不征求党员的意见,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不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妨碍党内民主生活的发展。
(二)省直机关党建中群体层面冲突成因分析。一是管辖权限边界不清的原因。机关党建系统中机关工委与部门党组,为同级党委的派出机关,都对机关党务都有管理职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党工委的领导与党组的指导职责不清,经常产生冲突。二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竞争的原因。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对党务干部的管理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力,但在现实管理中,机关党务干部一般与行政职务同进退,因面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的干部管理权有限。这种省直工委与省直部门党组对干部任务权的竞争结果使得机关党务干部更多的是向党组负责,而不是向机关工委或机关党委负责,使得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发挥乏力。三是群体成员的个性差异的原因。机关工委是机关党建的领导机构,部门党组是部门的领导核心,是机关党建的指导机构,这种工作职能上的差异也正是有的部门党组领导“重政务、轻党务”的根本原因。
(三)省直机关党建中个体层面成因分析。一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党建工作的特殊性,机关党建工作不像一些行政部门有收费权、许可权、处罚权这些对“部门利益”有利的职权, 许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不愿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二是自我价值观冲突的原因。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把人们的金钱观念推向拜金主义,把个个利益观念推向利已主义观念;把享乐观念推向极端享乐主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容易滋长资产阶级人生价值观,给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增加了难度。
(四)机关党建中外部环境成因分析。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逐渐萎缩,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也随之减少,这也致使机关党组织的力量也在不断减弱,机关党委相对工作而言,编制少、任务多,致使许多党建工作实际上难以正常开展,从而影响了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三、机关党建中矛盾的化解
(一)理顺部门党组与机关工委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它们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方面有着必然的关系,即相互尊重支持、相互协调配合,只有明确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找准工作位置,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工作到位又不越位,共同携起手来,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地抓好机关党的工作。否则,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给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带来困难,给党的建设造成损失。其次是建立健全工委领导与部门党组指导协调机制。一是建立沟通机制。工委与部门党组可在党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部署、党务干部培养推荐等方面进行沟通。[5]其次建立联系机制。工委与部门党组建立联系制度,实行工委定期听取部门党组主要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述职和进行综合督查。三是相互协调机制。工委和部门党组在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班子配备、活动经费,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理论学习等工作进行协调、相互配合。最后还必须要求两者搞好协调配合,就要求部门党组和机关工委都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讲求大局、加强联系、认真协商、积极配合。由于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工作的对象范围不同,工委从宏观规划安排党的工作比较多,当党组了解到工委的工作部署以后,就要配合做好工作,支持机关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比较直接,结合本部门工作的特点比较紧密,工委也要大力支持,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协调好利益关系,激发党务队伍内在动力。首先要保障党务工作者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政治待遇方面,制定科学的选用标准,在优秀的人才中选拔任用基层党务工作者,优化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同时,重视行政和党务工作者的交流任职,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轮岗交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优秀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及时予以提拔重用,使党务工作队伍“活”起来。在经济待遇方面,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党务工作者工资补贴标准,并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逐年递增机制。[6]其次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规划,形成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机制,实行多层次、宽领域、复合型的培养,真正使党务工作者成长起来,克服党务队伍成长通道不畅的问题。最后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时代要求的基层党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党务工作者尽心尽责地做好工作,并合理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对考核优秀的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加强培养考察,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三)加强机关党建文化建设,行成良好的机关党建氛围。首先要树立远大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追求共同目标的信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外求同存异、对内同心同德的理念,在对外交往中,加强协调与包容;在机关整体作用的发挥中,倡导上下一心、荣辱与共的合作精神。其次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倡导干部的正确的做人准则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培养党员干部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断培养党员务实的精神实践,不断培养党员实事求是开展工作的原则。[7]最后要提升精湛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素质的提升、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与机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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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于柏青. 公共组织冲突管理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7] 肖镛. 机关党建科学内涵、障碍、对策[J]. 上海党史与党建,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