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高中课程多样化:基于首府领地的实例与机制分析*
2013-08-30夏雪梅
夏雪梅
澳大利亚的高中课程设置一直是澳大利亚基础教育课程中最为灵活、选择性最丰富的一部分。显然,澳大利亚政府也并不打算用统一的框架来限制高中的课程。在2008年以来的设立国家课程的改革潮流中,高中的课程设置虽然被归在统一的国家公民形象的引领下,但具体开设哪些课程,课程开发的原则、框架和内容都留给了地方和学校。[1]考察澳大利亚的课程多样化对于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框架和相应的课程制度实现多样化、高校招生超越文理分化、实现专业分化的选修选考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澳大利亚高中课程多样化和高校招生专业分化的概况
由于澳大利亚是分权国家,它的六个州和两个领地的高中课程开设、学习要求、课程评价制度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本部分,我们主要根据澳大利亚的教育、就业、培训和青年事务委员会(Ministerial Council on Education,Employment,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MCEECDYA))中对学校教育的整体说明,结合澳大利亚各地方之间高中课程的共性,对澳大利亚高中教育的整体状况做一分析。
澳大利亚的高中阶段为11,12年级。澳大利亚高中必修课极少,有的州只有1门英语,其他课程全部是选修课,学校往往开设几十门甚至上百门课程供学生选择,这些课程不仅范围宽泛,从英语、数学、自然科学等核心课程法律、经济、视觉艺术,甚至食品技术、商务等,而且还形成了纵向的水平系列,比如英语就分成拓展1、拓展2、高级、标准、作为第二外语的英语等五个等级。往往学校会根据自己的学生人数、经费等开设其中的部分课程,规模越大的学校,开设的课程数越多。
完成12年级学业的学生可以获得各州或领地颁发的中等教育证书 (Senior Secondary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2]而且,学生可以不必等到 12年级,在10、11年级就可以申请这些中等教育证书。根据最终成绩的来源不同,澳大利亚高中升大学的制度可以分成两类,不同地区的大学有不同的入学要求,但都是根据专业方向设置可选择的科目菜单,考试科目与求学的专业方向相联系,这充分体现了专业分化的要求。高中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高校:(1)大学录取的成绩100%来自于平时的成绩。主要依赖于学校的内部评价,由学生平时成绩积累而成,也涵盖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等。采用这种评估和升学制度的州和地区包括:堪培拉所在的首府领地、布里斯班和黄金海岸所在的昆士兰州、霍巴特所在的塔斯马尼亚州等;(2)大学录取的成绩来自于平时成绩和会考成绩的综合,平时成绩占到50%或30%,如悉尼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墨尔本所在的维多利亚州、阿得雷德所在的南澳州等。比如新南威尔士州的学生都将获得一张HSC,这份证书主要记录的是学生的学业成绩情况,包括考试成绩、评估成绩、HSC成绩与总评等级四个部分。HSC成绩由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评估成绩平均计算得来,总评等级分由教育局根据所有学生的HSC成绩进行排名和评定,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中毕业生升大学的选择。
由于高中阶段课程的多元化与选择性,高校招录学生的关键不是学生优异水平的精细区别,而是在优异水平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挑选有相关学习经历或有相关学习成果的学生。以维多利亚为例,必考1个英语科目;其他三科,主要基于自己的兴趣和高校专业的要求而修读,且分数最高者;如果有可能,也可以提供其它两科,但是权重是原来的10%;大学延伸科目也在考虑之列。总之,与课程多样化相一致,体现了专业分化的原则。表1是两个维多利亚州学生的案例。
表1 两名学生的维多利亚州高考科目及其总成绩排位换算[3]
所有澳大利亚的学生都要进入原称等值全澳高校入学排位 (Equivalent National Tertiary Entrance Rank,ENTER),2010年改为澳大利亚高校入学排位(Australian Tertiary Admission Rank,ATAR)。 维多利亚的学生也不例外,上表中的两个学生的ENTER排位都很高,相互比较接近,除了英语是必考科目外,他们都选修了大量的理科科目,但仔细看所习科目,又有细致的区分和不同,比如学生1有可能是经济和数学方向,学生2则比较可能是生物方向。学生可以选择三个分数最高的科目进入ATAR的排位计算。这种选课、考核、招生的制度体现了澳大利亚专业分化的选修选考制度。
二、澳大利亚高中课程多样化:以首府领地为例
虽然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在具体的课程内容上有一些区别,但课程方案设计的方向、制度和高校招生制度的价值是一致的,在于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使之获得适合自己发展的机会。在此,我们主要以堪培拉所在的首府领地(ACT)为例说明。
(一)高中课程开发和认证
在首府领地,从幼儿园到10年级,有完善而特定的课程设计思路,在 《学习无处不在》(Every chance to learn)的2007ACT课程架构文件中,描述了这一阶段的ACT学生必要而基础的学习内容。虽然《学习无处不在》的架构只对K-12负责,但其理念也指导高中阶段的课程开发。这一点在高中的《开发和认证A、T、M 类课程的指导纲要》(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A,T and M Courses)中有说明。[4]
ACT对“课程”一词有特定的界定。课程被看作是“由学校所计划的并提供给学生的一系列学习机会以及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所累积的学习经验。”这一宽泛的界定意在要求学校仔细设计所有活动,提供给学生多样的学习经验。高中的课程事宜由高中学习委员会 (the Board of Senior Secondary Studies,BSSS)负责,他们提供了框架开发内容和学生评价。所有提供ACT高中文凭的学校的课程都要在ACT高中学习委员会进行注册并得到认证。高中学习委员会的职责简单而明确:(1)保证为所有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平等的机会;(2)保证所有学生都有自由选择课程的权力。
在高中学习委员会中注册的课程有100多门。高中委员会鼓励不同学校的教师合作开发课程。一旦某个课程被开发出来,就要接受由相应的主题领域的专家小组的审议,保证课程符合委员会的政策和流程,再由委员会正式发布。根据开设的主体不同,课程可以分成两类:类型 1(Type 1)和类型 2(Type 2)。 类型1是由一所高中开发的,类型2是由几个高中开发的。它们都需要经过认证,然后供学生选择。当课程获得认可,就成为了委员会的课程,其他高中也可以选择,采纳开设。高中学习委员会提出了开发高中课程的原则:[5]
◇ 鼓励学生在他们自己所选择的学习领域中完成中等教育
◇ 全球社区的多元化具有包容性并鼓励尊重多元性
◇ 有灵活的传递和表达
◇ 有宽广的视野,富有挑战性,能够应对学生多样的学习风格和需求
◇ 能为学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就业,并作为一个积极的公民做如下准备:发展知识和技能;提供探索态度和价值观的机会;促进身体、精神、创造性的发展;提供参与、改变地方社区和全球共同体的机会;同时提供独立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机会,让学生管理他们自己的学习;
◇ 给学生清晰地说明评价的理由,保证评价是公平、有效和可信的
◇ 保证学生的学业成就得到全面而准确地报告
◇ 激发学生终身学习的热情
◇ 用清晰、连贯一致、综合的文本呈现
◇ 接受常规的评定
高中学习委员会认为,以校为本的课程开发模式保证了教师在课程开发中的首要角色,在他们的课程领域中及时做出回应,满足学生群体的需求,反映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中课程种类和类型
高中学习委员会提出了课程架构(course framework),作用是:(1)为教师在指定的科目领域中任何一门课提供开发和审议的必要基础;(2)提供评估和报告学生学习结果的共同基础;(3)为课程和评估指明当下的方向。下表是高中学习委员会已经审核过的课的架构的名称。它们起到的作用类似于划定了学习领域。学校可以在这些领域中开发新的课程。这些课程领域非常宽泛,由此可见澳大利亚高中课程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经验。
表2 ACT的课的种类[6]
在上述每一个课的架构中,都提供了课程最终的目标,学生学习的原则,课程内容的选择建议、教学和评估建议,A/T等不同类型的课程的要求和比例等,根据课的架构不同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开发不同的课程。高中学习委员会提供2011/2012年的课程开发和审议的指导意见书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Courses 2011/2012),对当前教师要开发课程和要进行审议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并提供了课程开发中所有需要的模板。
高中学习委员会公布了100多种已开发和认证过的课程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如应用科学、化学、日语、韩语、中文、商业管理、舞蹈、戏剧、地球科学等。课程每5年一个周期进行修订,比如2011年开发并认定的课程,到2012年正式实施,2016年就过期,需要重新进行审定。每年,高中学习委员会都会在网上公布将要过期、修订和认证的课程。
即使是在州和领地,澳大利亚也不会为高中给出具体的课程方案,要求学校开设哪些课程。ACT的高中在高中学习委员会的政策和流程框架中开发课程和评价。由高中决定对学生提供的课程以及单元,没有必修的课程或单元。[7]高中委员会只是划定了课程的不同类型,分成 T,A,M,H,C,E,R 等。
表3 ACT的课程类型
这些课程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由此可见,A课程涵盖了C、V、H、T、M类课程,而T课程又涵盖了H课程,其中T和H类课程是学术课程。V课程(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VET)是职业教育课程,不仅ACT中开设有VET,在各州都同样如此。
在11/12年级,课是按单元(unit)教的,一个学习单元围绕特定的主题或学科组织起来的,比如美国文学研究就是在英语的主题下学习的。单元的价值是基于时间的:12年级证书中一个单元学习的标准时间在一个学期中最少为55小时。课(course)由一系列单元组成,单元有各种类型。由单元的数量决定的。ACT中的学业评估是以学校为基础的持续评估,并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对任何科目进行考试。和课程的学习一样,学业评价也是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进行和登记的。
(三)毕业规定与大学招生
在12年级结束的时候,高中学习委员会将颁发证书的证书文件包括:(1)12年级证书。高中学习委员会为学生提供了不同的计划。要获得12年级证书,学生要完成一个具有完整连贯性的学习模式,在不超过5年的时间里要上完包括至少17个标准单元组成的3A,T,H,M的课。ACT规定,在12年级教育证书中,只能包含一门C或E课程;(2)高校入学证明(Tertiary Entrance Statement,TES)。高校入学证明报告了学生的ATAR以及在学生在T课程上的学习信息。为了获得TES,学生要完成至少20个标准单元,其中18个标准单元要属于A/C/E/T/M/H类课程,并且至少有12.5的标准单元必须是T类或H类。学生还必须在最后一年参加ACT等级考试 (the ACT scaling test,AST)。所谓AST,是所有的12年级学生,凡是希望获得高等教育入学等级的必须参加的考试。AST由三部分组成:135分钟的多选题测试,按单元分类,供有80道题目,内容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数学等;105分钟的简答题,约有15-20道题目,考察思维和推理能力。学生将被要求解释、理解、验证他们的推理或观点;150分钟的写作任务。给学生特定的材料或主题,写出600个单词的清晰的论证性文章。AST在每年9月份的第一个周二、周三进行。很人性化的是,一个学生的ATAR是从他学习最好的3个T主修课程加上其次最好的课程的0.6计算的。最终,学生根据他们的总数来分等(rank)。以堪培拉大学(University of Canberra)为例,招生要求达到ATAR 59,或ACT 12年级证书C级平均水平,当然,如果不能满足这一条件的学生,还可以申请面试;(3)职业证书或部分职业完成证明,在证明上列出学生在AQF中已经完成的核心能力。
三、澳大利亚高中课程多样化何以可能
澳大利亚的高中课程方案与我国的高中课程方案具有截然不同的特征,澳大利亚的高中课程都彰显出浓烈的 “自由”、“多样”、“选择”、“能力倾向” 等特征。这些特征是澳大利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教育制度结合的产物。而在澳大利亚的教育体制中,有如下一些制度和要素促进了高中课程的多样化。
(一)高校招生制度与高中课程设置的性质一致,促进课程的多样化
高校招生制度与课程制度的性质统一是保证课程多样化的基本条件。如果高校招生制度不能适应或促进课程的多样化,那么,不管国家出台的课程领域是如何的宽泛,学校必然会随着高考规定的科目而窄化。高考考什么样的课程,学校就重视什么样的课程,从而排挤其他类型的课程,限制高中课程的多样化。
澳大利亚的毕业与高校招生制度与高中课程多样化的性质是一致的,甚至是促进了高中课程的多样化,具体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澳大利亚的高校招生制度是建立在灵活的证书制基础上,不同的证书中会开设同类型的课程。即使学生进入了职业教育机构,只要他们想进大学,都可以将以往所学过的课程进行折算,重新进入大学学习。这完全区别于我们当下的“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概念。
第二,如上文所介绍的,澳大利亚高校的招生制度有两类,或者完全以平时成绩为主,或者有类似高考的毕业考试占40-60%不等。如果说我们的高校招生制度是 “两天制”,则澳大利亚的可称之为 “两年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习情况选择不同州的高校。在高中阶段,平时的考试完全是学校内部自行组织的测试,并没有中央统一的权威机构来进行,各级政府都非常强调高中的学习自由。
第三,为真正尊重学生的多元差异,支持课程的多样化,高校招生考试的“高考”科目设置非常多。比如新南威尔士州的HSC考试,于每年10中旬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中旬才结束,在考试中有一百多个考试科目,涉及几十个语种,10多个数理学术性课程、社会科学学术性课程,20多个技术类科目和多个艺术体育类课程科目。这充分反映了澳大利亚的兼容多元文化的开放心态,也反映了他们关注学以致用的教育价值倾向。为了保证公平性,澳大利亚设计了ATAR计算模型,这一模型对校际差异进行了信度的调整,使澳大利亚的高校录取更具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四,如上文所提到的ACT地区一样,澳大利亚的毕业制度也充分体现了其与课程多样化匹配的性质,鼓励学生选修优势学科,在计分时充分考虑学生的优势课程,避开学生的劣势课程。
(二)将多样化的课程与证书相连,用证书规范课程的质量
我国的高中课程依据的是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方案。在课程方案中给出了培养目标、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根据现有的课程方案,只要学生修习了144个学分,就可以高中毕业,获得证书。但这一证书可谓“上不着天,下不落地”,要进入高等学府或职业技术教育,还要通过相应的考试,先前的课程经历并不计算在内,一切都要重头开始。这一证书与大学录取并没有绝对的关联,也没有连续的能力的序列支撑。
将课程和证书相连是澳大利亚高中课程的一大特征。根据澳大利亚的学历资格框架AQF,共有15种中小学、职业教育和大学教育学历资格,它们有机的衔接成一个全国的整体体系,中等教育证书是其中的重要一种。[8]支撑AQF的是不同能力维度上设置了1-10个水平(LEVEL)的具体指标,以及要获得每一个证书所必须的重要指标表现。[9]
多种证书构成了澳大利亚自由的课程框架制度体系,使多样化的课程与证书挂钩,用证书规范课程的质量,只要课程进入了同一个证书系统,就表明学生所习得的课程质量具有同等的品质。有好几个证书在不同的教育层级之中都开设同样的课程。很多职业技术学校的课程都和高中、大学有高度的配合,也就是说,职业技术所修的学分、学位在申请大学转学时可以得到抵免,至于抵免的程度则不一。
这种课程与证书联结的制度承认学生的先前学力,它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学历和课程的紧密联系,允许学生在升读高一级课程或转修其他科目时保留已修过的学分和记录。只要修习一定的课程,学生可以自由、容易地从一个学历资格转进另一个学历资格,或者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甚至是从一个国家转到另一个国家。
(三)课程设置采用“极少必修课+海量选修课”的结构,促使学生投入“强势学科”
2003年,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是“80%的必修+15%的课程标准选修+5%学校选修”的模式,必修学分是116学分,主要是规定的8大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选修Ⅰ的设置权留给了各个课程标准,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10]选修II中获得6学分,仅占5%不到。
在15%的选修Ⅰ中,在实际的运作中,出于高考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考虑,大多在市、区、学校层级就已经确定下来,学生根本无从选择。在5%的学校选修中,很多学生的选修权力也是得不到保障的,全年级同学上同一门校本课程的情况很多。
纵观澳大利亚的高中,它们的必修课非常少。ACT地区甚至不设核心课程,很多地区也只是规定英语课程是必修,其余课程权利全部留给学生自己选择。当然,核心课程设置的数量我们很难说到底是多少,但是,增加选修的数量,切实地保证了学生的课程选择权利,让他们在高中有更多的课程体验,从而对自己的未来,对自己的兴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这个方向是正确的。澳大利亚的高中阶段既开设与大学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帮助学生明确以后的发展方向,也开设职业、个人发展类的课程,从最基本的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到音乐、美术、舞蹈、媒体、编程、商业、餐饮、厨艺、家政、木工等,每所高中都有几十甚至上百门课程可供选择,这些课程都可以作为 “高考”科目。
这两种课程制度有可能在学生身上产生两种不同的课程定位。我们的高中课程鼓励学生“补差”、“均衡发展”,关注自己的“弱势学科”,对学生而言,如果他存在“偏科”,数学很不好,那么,在高考制度下,这个学生一定是一个失败者。不管他选文科,还是理科,在最终要考试的那么多门课中,他必须保证自己的成绩是均衡的,不能有过低的情况出现,否则,他也难进入好的大学,学生必须均等的用力,来保证自己在所有的课程上都能有较高的分数。而澳大利亚的高中课程制度更鼓励学生在多样的经历中发现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投入自己的“强势学科”。这两种不同的课程定位有可能会对学生对课程的自信、兴趣、学习驱动力产生极大的影响。
(四)政府、学校和教师明确的职能分工保证“标准化”与课程多样化并行不悖,以教师为主体的课程开发模式激发课程的多样化
在2003年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国家规定了8大学习领域,所有的学校必须开设这8个学习领域。在这一方案中,并没有涉及课程开发主体的问题,但是,至少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教师并不具备课程开发的权力。即使是在5%的校本课程中,也是由学校作为主体来开发课程,而不是教师。从我目前的情况来看,教师只能在校本课程中进行课程开发,而这种课程开发的质量是值得忧虑的。
在澳大利亚,学校开设什么样的)课程是学校的事情,而不是国家、地方政府的事情。各级政府不会去干涉学校开设怎样的课程。政府的职责就是引领、给出标准、制定证书标准,地方政府建立审定课程的机制。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审核课程的机制,保证所开设的课程是高质量的。即使国家课程的浪潮越来越高涨,但是,在高中阶段,澳大利亚在国家课程方案中强调的仍然是不断鼓励多样化、灵活的选择。与上文ACT地区一致,澳大利亚高中的绝大多数课程是由教师开发的,教师拥有课程开发、选择的权力,政府只是提供课程的架构而已。
他们认为,将课程开设的权力赋予学校,将课程开发的权力赋予教师,将最大限度地保证教师在课程开发中的首要位置,教师是专业人员,只有他们最了解专业和学生,因此,教师可以在课程领域中及时作出回应,满足学生的课程需求。同时,这样也可以促使教师不断获取这一领域内的最新知识技能。
澳大利亚的做法告诉我们,高中的多样化不能仅仅依靠校本课程来支撑,高中的特色化发展也不能仅仅体现在单一的项目或几门校本课程上。即使我们做不到高考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是,理清高中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别,澄清政府、学校在高中多样化发展上的不同职责,提升教师的课程开发技能,保证学生的选课权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中课程多样化的实现。
[1]The Shape of the Australian Curriculum v2.0,2009.
[2]http://www.deewr.gov.au/Schoo1ing/Pages/overview.aspx
[3]VTAC.2004.ENTER into Tertiary Study:A Guide to the Equivalent National Tertiary Entrance Rank.Victorian Tertiary Admissions Centre.
[4]http://www.det.act.gov.au/information_for/parents_and_school_community
[5]Board of Senior Secondary Studies.2011.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A,T and M Courses.
[6]http://www.bsss.act.edu.au/curricu1um/frameworks
[7]http://www.bsss.act.edu.au/curricu1um
[8]http://www.aqf.edu.au/
[9]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Council.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2011.
[10]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