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职院校有效教育教学评价模式探析
2013-08-29陈贵洲
陈贵洲
【摘 要】回顾了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评价发展现状,剖析了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从高职教育是一种服务的视角,对构建地方高职教育教学评价对策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评价模式;效度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是教育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对其评价标准的研究和构建成为当务之急。实践中,存在着因袭普通高校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和过于注重指标体系精致化的倾向,同时普遍存在着没有地方特色的现象,不利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本文试立足地方高职院校的实践探索,就其有效教育教学评价模式略作思考。
一、国内外高职教育教学评价发展
(一)国外高职教育教学评价现状
国外教育教学评价起步较早,发展速度较快,评价方法也相对科学。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教育评价的内涵和外延都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的评价理论和方法。但由于各种当代教育理念的激烈碰撞及教育教学活动的极其复杂性、教育教学活动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加上评价技术与手段的局限性,使得任何一种教育教学评价方法都不可能是绝对客观、准确的。经过不断实践,教育评价理论和评价方法逐步趋于一致,即主张应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多元化,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更注重质性评价。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清晰、准确地描述被评价对象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态势;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更注重过程评价。教育教学评价的重心由关注结果日益倾向于关注学校发展的过程、育人的过程、受教育者求知和努力的过程;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随着多元参与的评估机制的建立,不断克服过去的以他评为主,忽视自评的方法,更加重视自评与他评的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发挥自评提高自我督促、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上述几种评价形式的相互结合既可以充分发挥各种评价方法的优势和特点,又可以使其缺陷和不足互为补充,从而使评价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充分体现发现价值、证实价值、价值增值的评价目的。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价发展
20 世纪 60~70年代以后,我国的高等教育获得了快速发展。世纪之交,我国高等教育大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民间的专业评估机构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行为逐步制度化、经常化,评估结果影响范围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在这一背景下也快速发展起来,在评价方法上,逐步由照搬普通高校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转变为在借鉴高等教育评价模式的同时,努力探索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又便于操作的评价办法。目前高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校内评价,二是社会评价。校内评价一般由教务部门、督导部门、教学部门牵头,针对教学整个过程进行评价,从评教、评学两个角度进行;社会评价一方面是由上级主管教育机构定期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教学水平、办学成果等进行评价;另一方面是企事业单位,在其接受某所院校的毕业生后,通过评价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来衡量该院校的教学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评价的类型按照评价目的不同,通常也分为“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高校内部开展的教育教学评价,一方面通过对教学工作的结果进行系统的分析、评判,评价等级表现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这是总结性评价;另一方面,通过评价过程,对学校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规划等各种信息进行评估,找出不足或问题,加以整改,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这是形成性评估的特征。因此说目前高职院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评价可定性为是两种评价的结合。
二、构建地方特色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早在2000年,教育部高教司就印发了《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和《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2003年9月,教育部成立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多年来,评估委员会先后组织了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和评估、高职高专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评估、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评估等,推动了高职教育的发展。但随着时间推移,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原有的政策法规已远不能满足科学地实行教育评价,无法满足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
江苏省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赶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15年实现较高水平的“大众化”;到2020年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特色鲜明、质量一流、贡献卓著”的要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大大超过50%以上,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目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持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全面实现由“高职大省”向“高职强省”的历史性跨越。这一目标亟需健康持续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和富有特色的办学模式做强有力支撑。
连云港市2007年8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曾对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服务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做了规划。“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更面临着江苏沿海开发、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创新型试点城市等国家战略叠加聚焦效应集中释放的重要机遇,也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无疑,连云港市的高等职业教育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经过“十二五”期间的统一规划和建设,位于新浦东部新城区的科教创业园区已经基本建成,为全市高等教育包括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对建立一套较为规范的、切实可行、富有地方特色的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以引领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地方高职教育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基础理论缺失。
目前评价主体已经多元化,现实问题是仍然缺乏适应现代高职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和评价标准,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全面,指标权重设置具有片面性,这些都需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理论体系作为评价活动的基础和依据。
(二)政府行为色彩浓厚。
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主体仍然是单一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特征和模式。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评估,组织评估小组人员,审核评估方案,批准公布评估结论,控制评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评估又揉合进检查与监督,评价目的往往是为满足评价者对被评者的鉴定排序。学校受到强烈的体制性障碍约束。
(三)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特色。
如何制定高职院校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赋予各地各高校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指标体系,仍然没有明显的进展。目前各高职院校对评价都有侧重,但还需要一定的理论学习和消化,这样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忽视教学绩效评价质量。
对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绩效评价是否公正、合理、科学,直接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也是保证教学质量、构建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的基础。当前许多学校在教学工作绩效评价中普遍存在“一刀切”、重量不重质、重形式不重实质等现象,需要切实加以克服。
四、地方高职院校有效教育教学评价对策
(一)完善政策法规,构建完整政策体系
国家层面上,应尽快制定和出台《高等职业教育法》,并完善补充有关法律法规,尽快规范和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地方政府,也应积极大胆探索,先行一步,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实质内容的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性规定,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能有更加全面的、权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保障。在这些政策法规的指导下,逐步建立比较系统的有特色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二)突出分类指导,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应针对高职院校设计专门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和评估周期,采取不同的组织实施方式。建议考虑采取质量认证方式,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质量。重点认证内容: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办学条件、教学管理与服务、教学建设与教学效果等。
(三)理清评估重点,探索特色评价标准
地方高职教育评价体系可突出以下特点:1、评估目的: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自主发展、提高教学质量。2、评估重心:从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突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人才培养效果、办学效益和体制机制创新等。3、评估重点: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人的全面发展和学校实情的符合程度、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等。4、评估标准:淡化“标准”的一致性、相似性,突出确认和鼓励学校的独特性、特色性。鼓励高职校以特色适应需要,以特色赢得未来。
(四)紧扣教学环节,构建教学质量系统
作为各地方的高职院校,也应努力构建行之有效、特色鲜明的教学质量系统。1、教学质量决策系统。通过校(院)务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运行,统一进行学校(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决策。2、教学质量标准系统。建立较为细化的教学建设标准、教师教学质量标准、学生学习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质量标准等。3、教学运行全程监控处理系统。构建高效率的上自校(院)领导、下至学生信息员的教学质量全程监控运行网络。4、教学督导评价体系。建立教学督导团,对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运行状况、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过程性的监督、检查、指导与评价。
参考文献:
[1]顾志跃.转型中的教育评价[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2005.
[2]王孝玲.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3] 宋彦军.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研究[D].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8(1).
[4] 赵喜艳.浅析高校教育评价发展研究与存在的问题[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5] 王素瑛.论教育教学评价方法的发展及创新走向[J].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7(10).
基金项目: 2010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编号: 10LKT16) 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