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践探索的思考
2013-08-15顾玉梅
顾玉梅
摘 要: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践探索进行总结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需要从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强对重点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完善“网格化”巡控机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维度进行总结,为后续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基础铺垫。
关键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52-02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际情况,总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开展重大群体性、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大排查工作,抽调干部组成不同的排查小组,重点排查选举、宅基地、征地拆迁、宗教、看病难等关乎民生群众热点问题。
2.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决策项目公示通报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公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建立分析预测化解风险机制,政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联席会,适时召开专家论证会。
3.深入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化解工作
全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不断攀升,立案查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有力促进群众信访问题的及时化解。认真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并对一些案件做到确定省、市(州)、县、乡领导进行包案处理。对国家信访投诉中心函转的信访案件,通过联席会议、听证会等手段予以解决或化解。
4.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摸排、走访,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市(州)、县、乡、村、户“五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
二、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创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
1.健全完善服务管理网络
健全完善市(州)、县、乡、村(队、社区)四级服务管理网络。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在社区建成流动人口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公安制证点。开展大清查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控制。
2.大力推行居住证制度
强化动态统计、分类管理、联合共建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等各项措施,严格“日清”、“周结”、“月报”工作制度。积极构建“一站式”服务模式,及时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招工和出租房屋、寻亲觅友等信息,并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素质和劳动技能。
3.大力开展外来劳务市场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
严肃查处非法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以及无故拖欠和恶意克扣外来务工劳动报酬的行为。举办流动人口普法培训班,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宣传活动。
三、加强对重点特殊人群管控帮扶
1.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按照好、中、差三类进行了分类建档、帮教和管控,实行定期走访谈话、“一帮一”、“多帮一”等有效措施,确保了管得住、控得牢。各地通过提前与监所衔接,主动开展接茬帮教,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2.强化禁、吸、戒毒宣传教育,落实吸毒人员安置帮教
完善摸底排查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制定禁毒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借助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健全完善帮教安置机制。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工作意见的指示,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工作。
3.深入开展反邪警示教育,巩固转化成果
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面对面宣讲、制作专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电影下乡等有效措施,加大“法轮功”习练者教育转化攻坚力度,经常性走访谈话、在思想上交朋友、在生活上给予帮扶、提供就业产业信息、争取解决低保等惠农政策,继续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
4.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积极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专题调研。针对闲散青少年,加强社区教育和管理,建立社区预警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以社区闲散未成年人为重点,做好预防工作。针对流浪儿童,进一步加强社区救助。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被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制定入学政策,以帮助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1.健全市(州)、县、乡村宗教管理网络
实现宗教事务管理基层制度,做到“主体在市(州)、延伸到县乡、落实到村、规范到寺”。落实“两项制度”,确保了每座宗教活动场所都有干部包干联系。同时,将领导干部联系情况与干部年底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调整相挂钩。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
一方面,严把宗教人士入口关,对出现问题的宗教人士依法坚决予以停发生活费、留用察看、撤销教职,吊消资格证等处理。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坚持组织宗教人士学习、座谈。
3.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
严格实行大型宗教活动报批制度,对带有宗教色彩民间活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排查网络。为加大基层宗教管理,政府按照公益性岗位待遇,为其配备宗教协管员,协助基层管理宗教事务工作。
4.加强宗教政策宣传力度
提高信教群众抵御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开展“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及非法宗教活动26条界定、非法宗教活动表现形式等集中宣讲活动。
五、完善“网格化”巡控机制,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抓好网格化巡逻防控
按照“一定时间内到达巡区任何指定位置”的网格化社会面防控要求,整合公安、武警、特警、协警、民兵等维稳力量。社区工作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组织城镇商业网点业主开展联防联保、组织辖区内工商、税务、城建、质检、药监、卫生等执法单位着装开展巡逻防范。以维稳常态为基本原则,在街面巡逻执勤力量以显性警力为主,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复杂场所合理搭配显性隐性警力,在背街小巷和夜间时段以显性警力为主,实现全覆盖。
2.着力加强视频监控点建设,提高技防能力
在重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主要交通要道架设治安卡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模拟摄像头,配备移动视频监控车,利用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会议转接系统。
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落实人员配备,提高工作待遇
按照“定岗、定人、定责、定酬”原则,强化以民警、协警员、宗教协管员、民兵专干为主的专门维稳力量,从事专事维稳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维稳力量。
2.深化综治维稳中心协调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落实维稳基层基础“四项机制”,强化了基层维稳组织机构建设,充实了力量、落实了保障,确保了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常态化。
3.强化农村警务室民警能力建设
按照自治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办公场所80~100平方米、1警3协7民兵和三班两运转”的要求,采取调剂和招录充实人员的办法,加大了对农村警务室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社区)警务室民警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
[1]贺佳.凝聚力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N].湖南日报,2013-03-16.
[2]方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若干问题探讨[J].公安学刊,2012,(1):53-57.
[3]周永康.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J].人民调解,2011,(12):4.
[4]刘建.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N].法制日报,201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