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异化探析——基于教育公共性的视角
2013-08-15李梅红
李梅红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一、教育异化与教育公共性
教育的公共性要求教育在整个社会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达到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教育不断被市场化,学校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私人利益的场所,而学校教育也逐渐成为异化人的因素,教育对人的异化和人对教育的异化构成了恶性循环。
(一)教育公共性释义
在以封闭性的家庭教育为主的时期,教育目的和教育形式都是私人性的,教育没有公共性可谈;工业革命以后,社会对教育日渐关注,教育的公共性日益突显,公共教育体制也随之产生;到资本主义国家形成以后,民族意识和集体观念的形成与发展需要借助公共教育,因此也推动了公共教育的发展。从教育公共性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公共性并不是人为强加于教育的,而是历史必然的结果。
可以说公共性是教育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因为“公共性是人们之间公共生活的本质属性”[1]。教育的公共性在于学校教育要以正义和公正作为出发点,以对教育资源的合理而公正的分配作为重要途径,以正确的连结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有效方法,以实现公众平等的受教育、使用教育资源、形成公民品德为目的。总的来说,教育的公共性关涉的是公民社会的公共事务,实现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其具体内涵包括教育的公益性、教育的平等性、教育的公正性和教育的公开性。公益性要求学校的教育是“作为一种促进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活动”[2];平等性要求学校教育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让事实上存在差异的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享用教育资源;公正性是学校教育所应遵循的价值原则;至于公开性,作为公共性的基础,它要求学校及其教育部门实行教育信息的公开,实现社会和家庭对学校教育的监督与激励。
(二)教育公共性视域下的教育异化
教育公共性视域下的教育异化,主要表现为:教育的公共性要求教育应超越任何私人利益,以关注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为出发点,培养具有公共品德的公民,维护每一个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和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教授丰富人、充实人的知识,确立启发性强、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教育方式,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树立社会公民的公共价值,达到让整个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最终使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得到真正实现。然而,现代教育公共性的消解,如教育的公共价值逐渐丧失、公立学校的精神地位丧失、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使学校成为盈利机构,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再是致力于培养具有公德的公民,而是成为谋取私人性利益的工具;教育的目的不再是使人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而是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一心所向的只有经济和政治利益;教育内容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偏重的不是对人的精神教化,而是让学生谋求基本的生存技艺;教育方式的单一和封闭性,将学生参与公共生活的路途变窄,使学生仅仅生活在被异化的空间之中。由此可见,教育公共性的消解,使教育的价值取向、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甚至人的整个生命发生了异化,教育最后也走向了异化之路。
二、教育异化的主要原因
一般认为教育异化的本质是对人的本质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的偏离。在教育领域中,教育的目的本来应该是为了培养下一代人,使其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教育的目的、本质、手段等被混淆,人的生命价值也被忽视了。教育最终沦为操纵人的手段,教育使人的发展趋向片面性,人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丧失了,人最终被异化。而从公共性的理论出发,教育的异化是公共性消解的结果。
(一)公益性的消解
公益性要求社会中的公民、学校以及政府要以公共福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亦即,为社会谋求公共利益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学校教育的目的。然而,现实中教育公共价值观念和公立学校精神地位的丧失,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失去了平衡,从而使得公益性消解了。
1.教育公共价值观念丧失。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同文化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多种多样的道德价值在社会上共存,形成了价值的冲突,这种混乱也造成了人们生活的巨大变化。与此同时,共有的价值体系也在不断地受到冲击,致使其所占土壤一步步被侵蚀,其公共约束力已经名存实亡,学校教育的主流价值观被削弱,而社会正需要这种主流价值观来塑造社会成员的共识,所以,教育根本无法达到关怀公共事务和培养公民品德的目的。
2.公立学校精神地位丧失。公立学校是现实教育公共性的重要保障,虽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市场是进行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然而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得私利,而是增加全社会的利益,因而必须采取市场以外的资源配置手段,这个手段就是建立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之所以会成为教育提供的主要形式,是因为通过公立学校这种公共选择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由于教育产品的非排他性所带来的无人付费消费的问题。”[3]
3.公益性与私益性的失衡。虽然教育的公共性强调教育应该体现公益性,但不可否认的是,教育同时还兼具私益性,那么,教育所体现的公益性应该是二者的动态平衡,二者一旦失衡则表现为私益性,由此可见,导致二者失衡的关键在于“对教育私益性的僭越、放大和绝对化”[4]。它是对学校教育公益性的消解和遗忘。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严重表现了这种私益性,如有些学校在其整体的取向中以升学考试作为最主要的参照,而且在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的安排完全服务于升学率,如此一来,本来应以公共事务的公共价值为追求目标的学校教育,正是它本身让教育的公共性淡化,最后丧失。
(二)平等性或公正性的消解
教育平等性或公共性的消解主要体现在对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表现在公共资源和义务教育资源的共享与分配不均,以及学校公共生活的无序。
1.对于公共资源的共享努力不够。公共资源是非私人性和非商品性的,它是为公共服务的物质财产和非物质财产的统一,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投入、公共信息、公共文化产品、公共设施、公共物品等,在学校教育中具体体现为图书馆等各种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其利益的主体是社会公众。而“教育的公共性涉及社会公众、公共经费以及社会资源的使用,是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的必要利益”[5]。也就是说,学校作为社会机构,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同时还应该服务于公众,让学生之外的一般人也能共享学校的教育资源。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我们周边“大部分学校一到寒假、暑假就大门紧闭,不要说周围社区公民,连自己的学生要进去打球、跑步都颇费周折”[6]178。
2.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这主要表现在公众受教育的机会、不同地区教育资源的质量高低、政府经费投入的多少、重点高校的设立等方面。在我国,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的,为了体现国家意志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国家通过免费的方式,将义务教育内化为国家以及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具有强制性。然而,在现代社会,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大展拳脚,使得教育优势资源向某一地区和某所学校集中,造成了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学校的人无法享受同等的教学质量,择校之风、乱收费等现象此起彼伏,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根本得不到实现。
3.教育的平等性或公正性的消解还体现在学校公共生活的无序性方面。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学校公共生活没有受到重视,开展的活动不仅少而且形式也不丰富,学校公共生活本身已经被异化。学校公共生活本来应该是人们共同的活动,但是却异化成为了你我之间的活动,并没有达到全民积极行动的目的,如此,个体之间的平等和学校公共生活的公正性也就无从谈起。
(三)公开性的消解
学校教育与社会、公众相隔离的状态,是造成学校教育公开性消解的主要原因。据调查,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69.10%的家长认为信息公开程度不够,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尤其是负面信息;52.10%的家长认为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及时;51.10%的家长认为公开的渠道过于单一,无法便捷地获取信息”[7]68-69。但是学校教育公共性的本质要求学校应该均等地向全体公民提供服务,同时应该注重公众的参与,吸纳公众的意见,而教育公开性的消解使公众参与的路途受阻。
三、防止教育异化,恢复教育公共性
教育异化的根源在于教育公共性的丧失,那么要防止教育异化,必须从源头杜绝。恢复教育的公共性,关键在于树立起教育的公共价值信念,以正确的价值取向指导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这是体现教育公正性,实现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有效途径;另外,因为教育作为公共事务是公众共同的活动,因而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社会和学校的互动。
(一)树立公共价值信念
共同的价值信念是培养具有坚定的公民品德的前提,是达成社会成员共识的文化基础,也是教育公共性的根本所在。以教育公共价值为理论基点,有利于拨开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价值共存的迷雾,从而摆脱只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教育市场化的局面,为公立学校作用的发挥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公立学校作为培育全社会公共价值信念的主要社会机构,要为教育公共价值的存在提供肥沃的生存土壤,如此一来,公共性就不会遭到私益性的消解,而对公益性肆无忌惮地僭越的现象也就会逐渐消退,整个社会的公益性和私益性将得到合理的对待。因此,树立教育公共价值信念,是体现公立学校作用和平衡公益性和私益性的前提,也是实现教育公益性的关键。而要树立教育公共价值的信念,必须做到兼顾教育的公益性与私益性,分清主次轻重,实现动态平衡。因为“教育历史发展显示,无论是公性吞没私性还是私性微化共性都会造成公共性的消解。因而必须在教育的公益和私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的支点”[8]。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是实现教育公平与正义的重要环节。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放公共资源。学校作为培育高素质人才的场所,拥有各种优质的教育资源,只有无偿地向公众开放,才能真正做到服务于整个社会,而不是自我封闭。公共资源的共享不仅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人才资源和公共信息等。一方面,学校应该建立健全全方位开放学校教育设施的制度与管理办法,让图书馆、体育场、教室等为每一个学生和公众服务。另一方面,学校还应该让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知识,并且让知识服务于社会,在这种良性互动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让学生树立服务社会的理想信念。
2.要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就是说要平衡公众因自身差异而引起的受教育机会不等,同时要平衡因城乡差异而引起的教学质量的差异,对设立重点学校等举措加以取缔,规范政府在学校教育各方面的制度。要达到这个目的,政府应加大对学校教育的投入,在市场参与教育资源配置的情况下,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使优势资源平衡分布于城乡之间,实现政府与市场在教育资源分配中的结合。
3.要丰富学校公共生活的组织形式。要改变过去那种形式化的说教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将每一个人都纳入到学校公共生活之中,并且要有效地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真正实现学生组织对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形成的促进作用,而不是将其视为管理和控制学生的工具。
(三)实现家庭、社会、学校的联动
实现家庭、社会以及学校的互动,关键是要鼓励家长和公众积极参与学校的事务。这是对家长和公众参加公共事务权利的实现。但是,家长和公众的消费心理使得他们在参与公共事务的时候难免带有私益性,因而要把好这个关口,让家长和公众真正参与到公共事务中,为学校教育建言献策,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并且维护好家长和公众的公共利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1.全面开放,实现无差别的公共服务。无差别首先指的是向所有社会成员公开,除此之外,公共的信息本身也应该是无差别的,而方式却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学校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甚至书籍等各种方式,在社会成员中公开学校的各种公共信息,使公众真正了解学校,体验学校的进步与发展,参与学校的建设,增进对学校的感情。可以说,教育信息的公开是必然趋势,也是保证公民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以实现,使教育由封闭走向透明的有效途径。
2.重视参与,接纳社会成员的反馈意见。教育的实质其实是一种公共物品,因而必然要重视社会的参与,因为教育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占有,而社会的参与是实现教育公共性的前提和重要途径。政府应该完善公民参与教育决策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正规途径,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对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机制,并且要重视弱势群体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育资源的动态平衡。
总的来说,要实现家长和公众由消费者身份向参与者身份的转变,实现学校教育的私益性向公益性的转变,实现由封闭的学校教育向公开的学校教育的转变。家庭、社会和学校的联动可以让每一个主体都能与异质性的他者建立联系,从而让学校的所有事物、所有实践以及所有的行动都具备公共性的特质。从而让教育真正实现为公共谋福祉的目的,为教育异化画上终止符。
[1]袁祖社.“公共性”的价值信念及其文化理想[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1).
[2]蒲蕊.公共利益:公共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7(1).
[3]劳凯声.教育体制改革的公益性诉求[J].理论视野,2008(7).
[4]阮成武.义务教育的私益性及其私事化倾向的遏制[J].教育发展研究,2007(6).
[5]余雅风.教育立法必须以教育的公共性为价值基础[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6]许纪霖.回归公共空间[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7]朱科蓉.教育信息公开研究[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8]陈俊山.教育公共性内涵的历史变迁及其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启示.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