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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之路

2013-08-15

时代金融 2013年6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金融机构金融

宋 芳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合作金融在我国拥有长时间的发展基础,尤其在农村,更对多年来农村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 世纪50 年代,在计划经济环境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即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最早的模式。然而50 年代的农村合作金融并不成熟,从机制方面来看,重合作而轻发展,即由社员(农民)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向农信社贷款。而事实上当时的合作金融仅是一种形式,且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农民并非自愿,且官方操办的性质也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生产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信社也经历了数次体制改革,然而截至今日,农信社也没有实现其合作金融的职能。

基于上述背景,新时期的农村合作金融需扩大职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才能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柱。因此,分析合作金融的优势,并探究其发展之路,是新形势下我们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合作金融的适应性分析

据统计,当前我国的13 亿总人口中,约有56%是农村人口。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经济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是当前我国政府的主要课题,而7 亿农村人口则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资金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然而资金利用的有效性与低效性却决定了建设的进度与质量,面对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人民银行必须要为农村构建一个可融资的平台,而这就是农村的合作金融。

所谓农村合作金融,是指在农村按照合作制原则所组建起来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其持股成员主要是来自乡镇、行政村的农民,或农村的小型企业。农村合作金融的形式不一,如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都隶属农村合作金融的形式之一。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民提供存款、贷款以及结算等金融业务。从我国的金融体制方面来看,政策性金融发展在金融体系中起到了主要的引导作用,商业性金融是当代金融业的主流,而农村合作金融的根本目的是为弥补商业金融与政策性进入在农村金融服务上的空白,担当着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使命。

因此,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导向与服务的双重作用,其是为农村量身定制的一种金融服务机构,是适应农村区域经济与农业发展的重要金融体系。

二、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之路探究

从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之路,笔者认为其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资本投入的协调机制

资本投入是实现农村区域经济增长永恒的主题,经济增长的差异就是资本投入的差异。因此,要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的实用价值以及体系的完善,首要前提是建立农村资本投入的协调机制。

第一,要建立起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所谓间接融资,是指农民将闲置货币资金通过存款或购买农村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以实现合作金融的过程;直接融资是指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转化农村通过借款而进行融资的传统方式,引导农民在创业过程中向金融机构贷款而获得资金,从而形成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助,实现协调发展。金融资源配置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要实现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之间的互补,需要配合相关的由当地政府或国家出台的政策,通过引导,实现双方互补,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建立农村经济增长差异的自我均衡机制。合作金融在目前各农村区域经济增长差异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状况,即“马太效应”,从而导致各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状态。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稳定的均衡与持续增长,必须尽快建立经济增长差异的自我均衡机制,如加强引导农民投入合作金融体系,将合作金融首先重点扶持的可开发项目,帮助农村小企业加快发展进度等等。

(二)着力打造合作金融机构平台

当前大多数农村的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是单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且由于参与合作金融是农民自愿,农信社缺乏科学的引导措施,因此也没能完全发挥其功效。要联合行政村群体中的各个自然村成员构建一个或数个合作金融机构平台,离不开人民银行、地方政府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引导与宣传,要让农民切实看到合作金融的优势,自觉参与,从而形成一个区域内完善的合作金融体系。此外,在已有合作金融机构平台的区域,要加强内控管理,结合区域的人口分布状况以及文化特征,着力打造新形势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平台。

(三)强化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体制

我国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未形成完善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即是针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体制不完善,或流于形式。一些金融机构抓住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将金融机构变成了为个人敛财的重要工具,农村非法集资现象日益严重。笔者认为,农村要确保合作金融健康的发展,首先从立法角度要给予农民在合作金融组织中合法的地位;其次,地方政府联合人民银行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协助但不干预农村的经济建设,保障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与科学,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而合作金融也才能更好地为农村发展服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仅就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之路提出了几点个人的看法,诚然,并不全面。笔者认为,农村是我国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形象的重要部分,然而仅从农村的发展现状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加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建设,致力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总体状况,鼓励和发展新的合作金融力量,将成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制发展的重要举措。

[1] 张劲松,吴从容. 农村合作金融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2,29(06): 1-6.

[2] 王晔.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启示[J]. 江苏农村经济,2013(02): 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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