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角下大学生逃课现象的思考
2013-08-15朱国良
李 克,朱国良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逃课是长期以来存在于高校当中并令管理者异常棘手的问题。虽然治理逃课问题的手段、措施层出不穷、花样不断,惩戒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收效却甚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没能很好地抓住产生逃课现象的关键所在。学生为什么逃课?除了少部分学生因为诸如自身消极、懒散等不良学习品质的原因而逃课外,当前逃课的主要原因还在于高校课程、教学自身存在质量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学业成长、个性发展的需要。从这个角度而言,逃课不只是学生单方面的过错,学校在学生逃课问题上也负有重要的责任。治理逃课,不能只是把板子打在学生身上,更要全面审视逃课现象产生的来龙去脉,反省教育自身之不足,从充分保障学生民主权益、合理需要入手来寻求解决之道。
一、逃课现象的“合理”一面:学生维权的体现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学生逃课总被视为一种破坏学校教学纪律的负面现象而受到惩罚,但结合现实情况仔细分析,逃课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学生自身的主观过错,而是学生维护自身学习权利的一种无奈之举。应当承认,高校教育教学还存在着一些诸如专业设置不合理、课程开设不科学、教学安排不恰当、教学内容陈旧落后等问题,高校教师自身素质方面还存在一些诸如师德欠佳、能力不良等现象,这些问题均会引发逃课行为。如一位高校教师坦言:“当前的教师评价体系存在缺陷,更多偏重科研。老师不能在教学过程中找到乐趣和人生价值,自然而然会选择教课之外的发展。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更不愿意上课,形成恶性循环。”[1]一位某重点大学的学生说得更为直接:“有的老师的讲义一成不变,上课枯燥无味,我才不想听呢!”[2]高校教学存在的诸种问题导致学生非但不能从课堂教学中受益,相反还可能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生通过逃课能够寻求到其他有益于自身发展的课程内容和学习方式,那么逃课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正因为如此,也才有支持逃课的观点、舆论的盛行。比如认为大学是一个广阔的学习、成长天地,应该给学生的发展提供多样的空间和舞台,大学同时是一个自由的天地,应该给以学生充分的学习自由和权利,所以,大学生不应该恪守众人一面的课程安排不敢越雷池一步,而应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发展方向来灵活选择学习的内容与方式,这种情况下,逃课就是正常且合理的事情。甚至有些社会成功人士乃至大学教师还发表一些比较极端的观点,典型的比如“大学不逃课就不算是好大学生”[3](P68)的观点。
如果学生认为逃课的价值超过上课的价值,通过逃课能够为自身换取更大利益,逃课现象就很容易发生。如果这种利益性比较、选择的结果的确有利于学生更好的发展,而学生又没有足够的权利对高校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干预,那么学生的逃课行为就变得合乎情理。从维权角度看,逃课是学生对于自身学习权利、全面发展权利遭遇无视、受到侵害的自然抗争,是用一种固然不合法但却合理的方式来表达自身在教学活动中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学习利益。“学生虽没有多少权利能直接推动方针政策的实施,但他们也确实能对政策的实施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并不是由于参与很多的集体行动,而是因为他们有能力拒上他们不喜欢的大学,通过持续、无声的压力迫使大学进行课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4](P97)这样看来,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者不应单纯把逃课视为违纪行为而严加惩治,而应当透过学生逃课现象来反思课程、教学方面的不足,检视教育教学活动是否真正有利于学生的学业成长、个性发展,赋予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权利。
当然,认为逃课是一种维权行为,有益于促进教学变革,并不是承认逃课的正当性,因为逃课本身自然是破坏教学制度的违纪行为,不应当被鼓励、提倡。表明逃课是学生的维权行为,只是强调参加教学活动是学生的义务但同时也是学生的权利,学生也有权利去维护这种权利。教学活动必须保证这种权利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因为自身的质量低下使得这种权利反过来造成对学生学业发展、个性成长的伤害。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学生就有权对这样的教学活动说不。只不过这种维权行为应该通过申诉辩护、民主协商等更为理性的方式、途径来表达,而不应当意气用事、只靠一味逃课来解决。
如果承认学生争取、表达教学活动中的权利是有价值的,如果承认高校课程教学的确存在诸多问题,那么逃课问题的治理就应该遵循通过完善教学活动以服务学生利益需要、通过革新教学制度以保障学生学习权利的逻辑。这种逻辑的实践是一个制度民主化的过程。对传统的一味严管严惩式的逃课治理举措的不足认识得越清楚,就越能够充分认识、认可制度民主化的合理价值,而对制度民主化认识得越深刻,就越能反思传统逃课治理举措的缺陷乃至危害。
二、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角下传统逃课治理举措的反思
通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是当今高等教育改革的潮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把民主观念、精神融入其中,以使得高校法律法规的实施能充分保障、体现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一个法治民主化的过程,具体到高等学校教学领域,法治民主化就表现为课程、教学的规章、制度、措施都要体现服务师生需要、保障师生民主权益的实现。
(一)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的含义
所谓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就是把民主思想、观念、权益等因素贯穿到高校教学制度的制定、实施、评价等整个过程中去,使制度运行过程成为一个保障民主、践行民主的过程,换言之,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即教学制度要为保障师生权益服务。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是依法治教精神在教学领域的具体体现,表明了制度的目的、运行是为了保护、体现、发扬民主,其意义在于为制度的合理性奠定价值基础、为制度健康良好运行确定目标、提供良好氛围,以实现制度与民主的充分结合。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可以有效地防止制度运行过程中的专制主义、霸权主义、形式主义、效率主义。落实到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中,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就是要充分保障师生的利益满足、权利实现。具体到服务学生层面,就是要保障高校教学过程真正成为一个促进学生学业发展、个性成长的过程。
(二)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角下传统逃课治理举措的缺陷
治理逃课问题的传统举措总的特征就是严管、严惩。从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的角度来看,种种应对逃课的防范和制裁措施如果忽略了对学生权益的认识与尊重,忽视了对学生权利的赋予和发挥,无疑会存在观念、制度、效果上的缺陷,不但无益于学生发展、教学改良相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任何一种制度都是一种物化的伦理”,[5](P10)其背后总有既定的观念、思想在支撑。对于逃课的严管、严惩的观点基于这样的一种观念,即认为大学生逃课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行为,是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践踏,是学生没能履行自身学习义务的表现,给学校正常的教学环境、良好的教学风气造成了破坏,所以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纠正,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予以处罚警示。认为学生上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上课的学生肯定是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积极性缺失、甚至是品行有问题的学生。这样的一种观念,把逃课的责任完全归结为学生方面,不利于教学问题的解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把逃课看成是一个单纯的纪律问题、道德问题,给学生贴上问题学生、坏学生的标签,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本上,对逃课严管、严惩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无条件地把学校制度、纪律凌驾于学生的学习权利、自由之上,反映出来的甚至是学校管理中的霸权思想和强权主义,是民主思想的匮乏、缺失。
从逃课治理的具体举措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为制度而制度的情况,即制度的执行、实施仅仅为维护制度自身的尊严和权威,只要能保证学生不逃课,制度措施就往往被认定是积极有效的,而很少去考虑学生到了教室之后会怎样。正因为如此,诸如各种点名、固定座次、指纹签到等等防范学生逃课、保证课堂出勤率的招数纷纷被开发出来。尽管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气力,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也招致了学生乃至教师的厌烦、抵触情绪。也的确如此,因为这些措施是典型的行为主义操纵方式,学生即便迫于惩戒压力来到课堂,但是如果仍然是“人在曹营心在汉”,那无论何种措施也很难使学生的学习之心真正回归课堂,因为人的思想、头脑是难以通过外界的强迫来改变的。单纯惩戒、打压式的逃课治理举措缺少了对学生学习需求、个性发展的关照,不是去促进、鼓励学生教学活动中权利的表达,而相反通过一味地限制、压制束缚了学生权利表达的机会、空间。所以说对于逃课一味地严查、严管、严惩,只会取得表面上的成效,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从长远来看,严管、严惩下的教学纪律、制度上的遵守,会使课程、教学活动存在的一些问题被遮盖、掩饰,这样一来,原本是为着促进、保障教学活动良好运行的制度、纪律反过来成了教学质量提高的障碍、桎梏。所以说,严管、严惩不当,非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造成对学生权益的伤害,使教学管理背离民主的精神。单纯严管、严惩,反映出来的是教学管理中民主制度的缺失、学生自主权利的缺位。
三、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角下治理逃课问题的方略
从制度民主化角度来看,逃课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很大原因在于高校缺乏解决课程、教学问题的相关民主制度,而民主制度的构建,就学生层面而言,关键是要保证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权益。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角下的逃课问题的治理,在观念、原则、措施、途径等方面,必须要充分体现制度之于学生民主权益的保障性,保证课程教学活动之于学生发展的服务性。
(一)治理逃课,根本上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一般说来,教师与学生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也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是由于受师道尊严等因素的影响,前一种关系往往被强化甚至是遮蔽、消弭进而取代了后一种关系。反映在教学制度层面,就是规章、制度、纪律往往是被学校、教师先入为主地制定好,然后强加给学生,学生缺乏参与、表达、申辩的自由,只有俯首帖耳、被动听命的份儿,这样,教学制度本身及其实施过程的服务性、民主性就难以有保证。如果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信息不发达时代,这样的制度还有其顺利运转市场的话,那么,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其必然要遭受到严重的挑战。从这个角度而言,学生逃课是对传统教学中自身受压迫状况、民主缺失问题的一种抗争。特别是高等教育进入收费的市场化时代以来,由于受教育者支付了较高的费用购买教育服务,使得大学生与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高等学校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教育服务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还具有提供服务与消费服务的平等民事关系,或者说具有教育服务产品的生产者与“顾客”的契约关系。[6](P81)基于这样一种关系,高校课程建设、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只有充分体现服务学生发展的精神,才会得到学生的喜欢和拥护,也只有这样,教学制度、纪律才更有其合理性和约束力,逃课现象才会明显减少。美国学者伯尔曼曾有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它的情感,它的直觉和献身,以及它的信仰。”[7](P28)这句话用到解释高校教学管理方面也同样适用,那就是,教学制度要想得到学生的拥护、遵守,它必须充分体现对学生发展的人性关照、彰显尊重学生权益的民主精神、充盈激发学生合法权利的力量,这也即是高校教学管理服务性的本质所在。树立教学管理的服务性观念,就要充分认识到管理与服务、纪律与自由、强制与自主之间的内在关系,辩证施教、民主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权益得以充分保障、教学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二)治理逃课,要充分保障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
如果只是通过严管、严惩把学生约束、强制到课堂上,而不管不问逃课背后的原因,如果只是把学生当做课堂考勤点名的对象而不是根本上把学生看成学习的主人、教师的服务对象,逃课问题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因为这样的管理只是教育者自行决定、自上而下强制实施的行为,过于重视共性、约束性,而忽视个性、发展性。学生被排除在制度决策之外,只是一种被管理者的角色,缺少参与管理、愿望诉求、民主协商的自由,其相应的教学活动中的民主权利受到压制,而逃课,自然就成了学生权利被压制、剥夺情形下的维权抗争与学习权益的自我拯救。
民主制度的重要核心内涵是权利民主。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下运行的教学活动,学生是课程建设、教学活动的主人,在教学制度的内容制定、举措实施、效果评定等过程中都应充分保障学生的参与性。当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保证的时候,会鼓舞、督促他们在教学管理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自身需要、利益,更会积极地去执行、维护他们自身参与制定的制度,这样的话,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就由一味被动强制走上主动自觉的道路。拿课程建设方面的举措来说,美国学者施瓦布的课程审议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课程审议就是要建立由教师、校长、学生、家长、社区代表、教材专家、课程专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等人组成的审议小组,[8](P205)通过充分协商来实现课程决策,目的就是要改变那种专制的“自上而下”的课程决策模式,确立民主的“自下而上”的模式。其中学生作为重要的力量参与到课程建设的商讨、决策中来。可以说,保障、增强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非但不会加重学生逃课问题上的我行我素,相反会有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投入。
保障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就要在教学制度上进行丰富变革,在制度的功能方面,要由单纯限制性变限制性与发展性相结合;在制度的内容方面,要使学生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申诉权、参政权;在制度的实施方面,要为学生权利的实现提供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式。
(三)治理逃课,要充分保障学生的课程教学利益
制度民主化除了要保证人的合理权利之外,一个重要的功效就是保证人的需求的有效满足、利益实现的最大化,否则,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本意义。具体到高校学校的课程、教学层面,在专业设置、课程规划、教学设计、学业评价等方面,都要采取合理有效、灵活多元、针对性强的制度、举措,以能够满足学生学业发展的利益需要。这样做的一个根本前提是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尤其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发展的个体差异性。学生逃课,很大原因在于传统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方面的制度、举措,往往过于从保证教学的整体效率、促进共性发展、简便易行等角度去设计,具有一刀切、刚性过强等特点,难以照顾学生的个性差异,不能有效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要。从这个角度讲,逃课现象折射出了高校课程设置、教学服务性的僵化、滞后。
应该要创设体现差异、尊重个性发展的课程教学制度,以此为指导来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课程、教学活动,这样才能真正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可喜的是,诸如学分制、选修制、学生评教制等改革举措已经开始探索。以学分制为例,其初衷就是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兴趣、效率、需求的多元差异,鼓励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实际情况来灵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活动,以争取学习效益的最大化。尽管学分制改革还未能充分地实现,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着形式主义等方面的弊端,面临着资源缺乏、管理难度大等实际困难,但学分制却代表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制度民主化的充分体现和有益探索。
(四)治理逃课,要实现理解宽容和严格管理的有机结合
因为逃课未必是坏事,所以对待逃课,应该存有必要的理解、宽容之心,而不应该横眉冷对。但是高校教学制度民主化视域下的逃课问题的治理,不是只讲民主,不讲管理,只要自由,不要纪律,而应当体现理解宽容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放弃制度、纪律,单凭学生的自觉、兴趣来维护课堂出勤情况、运转课堂教学秩序,既不现实,也不正确。单纯追求民主会导致放任自流,严格管理的价值在于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防止民主对制度的消解。所以,一定要抵制对待逃课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态度。理解宽容的价值在于保护学生的权益,防止制度绑架民主,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纵容。不能因为逃课的某些合理性就认定逃课的合法性。学生“作为特定教育主体在渴望正当权利时,应该想到其他教育主体对权利的需要,自己单方面‘非法’的使用权力,就是遮蔽、剥夺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自己要有效行使权力,就要尊重他人有否定自己不合法行使权力的权利。”[9](P108)对课程的取舍,不是单凭学生个人的选择,不仅仅跟学生自身利益的获取有关,还关系到社会发展、知识传承等等因素。如果置此不顾,原本具有一定合理性的逃课就蜕变为赤裸裸的自私自利行为。所以,在宽容理解的基础上对教学活动进行严格管理非常必要。
总之,在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落实教学制度民主化,才能使那些课堂“逃客”变成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学活动,对课堂充满热情的“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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