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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还原的解释学透析(其二)——解释现象学“意义”与“是”关系的剖析

2013-08-15屈平

关键词:本体论海德格尔实体

屈平

(河南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只要人(包括译者)存活于世,在他的“是之理解”中就无法完全同时脱离其理解过程中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原因是他的“是—在—世界”的基本状态意味着他一方面是本质的,另一方面又是本体的。从本质性来说,人本身就是由物质构成的,这是其本体论可能性的基本条件。人的本体论是由其“是之理解”的物质性构成的,这个“是之理解”使人与其他所有种类的实体区别开来;人的这种存在事实就是海德格尔所谓的人在本体和本质两方面都享有优先性——这种优先性存在于“是—在—世界”同为一体的现象中。根据海德格尔对人存在的本体论分析,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一切实体就在于人从根本上拥有“是之理解”的能力。这种能力,作为一种事件,远在主客分离之前就已经存在。我们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况下被抛进了这个世界,而正是基于这种被抛性,我们关于世界的认识在我们有意识地掌握各种知识之前就已经形成,甚至在我们对被假定为纯粹客体的实体采取理论化的态度时,我们对前理论或者前概念的理解也无法被所谓的现象学还原掉,因为这种前理解正是理论认知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将无从谈起。“‘是—在—世界’在本质上是属于人存在的某种东西。因此,人的是之理解和对什么的理解,比如世界和在这个世界中的实体的‘是’的理解是同源共在的。所以,每当抽象的本体把实体作为它的主题(实体的‘是’在本质上有别于人的‘是’)时,其内在的基础和动机源自于人本身的具体结构。在该具体结构中,前本体论或者前理论、前概念的‘是之理解’作为明确的特征早已经构成。”[1]33因此,人的“是之理解”决不能以科学研究的方式被净化或者被摈弃,这尤其表现在人文科学领域,因为该领域的特征在于人文的理解和解释。在理解和解释中,首先出现的是意义。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海德格尔反复强调的虽然是“是”(存在),但考虑到海德格尔在该著作中的核心任务是“揭示‘是’的意义问题并且是具体的、毫不含糊的揭示”[1]1和“揭示‘是’本身并使实体的‘是’以自身显现的方式充分显现出来”[1]49,我们可以最终相信在海德格尔心目中“是”与“意义”之间必然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随着本体论线索的逐渐清晰——即是说,逻各斯的‘解释学’逐渐清晰,以更为彻底的方式来解决‘是’的问题就变得越来越有可能。”[1]47

在前面的叙述中,我们能够明确感受到的是海德格尔经常在“存在”的意义上使用“是”这一概念。在海德格尔看来,“是”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拥有的理解。这个“是”是一种最基本的明晰性,它让我们能够把事物当作事物来看待。“是”被解读为某物“是”(如)某物(即如其所是)的一种明晰性,它恰当的领域是人类的实践活动范围。那么,当海德格尔问“是”的意义是什么时意味着什么呢?“‘是’,当其被问及时,必须以它自身的方式显现出来……通过提问而要找到的东西——意义本身——也需要以它自身的方式加以构想……”[1]26在《存在与时间》中,最接近“是”定义的是海德格尔对其所作的解释:“那把实体如其所是地定义为实体的,那基于已被理解的实体而做出的定义(便是‘是’的意义)。”[1]25-26“是”是一种明晰,或者更为准确地说,这种明晰本身,就是让实体按照如其所是的方式明晰化。更进一步讲,这种明晰性同时有两个方面:“作为一个实体,每一个实体都能够用一个双重问题加以检查:它是什么(本质,如其所是或者什么性)和在哪或者如何(存在,存在的事实或者如何性)。”[2]128为了弄清楚“是”的意义,下面这种表达被认为是可行的:说“是之理解”与说“是之意义的理解”是一个道理。

让我们作个类比:比如,借助语境和用法或者通过查阅词典,我们能够理解一个词语,于是我们说我们有了关于这个词语的某种明晰性。我们在这里说的“某种明晰性(something intelligible)”是什么意思呢?这种“明晰性”已经部分或者全部属于该词语的意义范围了。所以,认识或者理解一个词语不只是在“有”、“是”或者“在场”的意义上把它与别的仅仅是“在场”的东西区分开来,而是要获得构成这个词语意义的“某种明晰性”。即使在解构论中,对书写系统差异的强调,其实并不是对书写系统本身差异的强调,而是对最终决定和调整差异的意义的强调。道理非常简单。假如那里没有意义存在,书写系统的差异还能存在吗?书写系统中的差异如同语音系统中的差异一样,其存在的唯一原因就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去记忆和交流不同的意义。如果不是意义创造了书写系统中的差异而是相反的话,那么文字符号将多得超出人类能够承受的能力。许多不同的意义由一个单词负载,没有必要创造更多的符号去表征它们。即使以随意的方式我们写下一个简单的词语,比如“雨”,它的富有意义的意象也会很快在我们的心中呈现出来,不管这种雨的表现形式是毛毛雨、阵雨还是暴风雨。简单地说,能使一个在场词语与别的在场词语区别开来的不是书写上的表面差异,而是在顺手性意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此,即使当我们把主要精力都关注于词语本身在场的情况下,该词语的顺手性意义也已经悄悄地在我们理解该词语的意义中发挥着作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词语的意义,说到底就是该词语的构成性。更为准确地说,词语的意义就是把该词作为其本身而形成的东西。因此,理解一个词语实质上就是理解该词语的意义。

同样道理,对海德格尔来说,“是”这个词是由“是”的意义构成的,理解“是”实质上就是理解“是”的意义。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会以定义“是”这个词语的相似风格告诉我们:实体的意义本身并不是实体,意义意味着实体的意义,实体本身被证明是被询问的对象。这个“被询问的对象”本身就是我们称之为意义的东西。“意义是在那儿维持自身的一种明晰性。”[1]193意义根本不是远在意义之外的一种实体。因此,要捕捉任何实体的意义都源自于对该实体的理解:“处在现实世界中被揭示的实体是随着人的‘是之理解’进行的……此时我们说我们有了意义。但是那被理解了的东西,严格说来,并不是意义而是实体本身,或者换言之,是实体的‘是’。”[1]192-93也就是说,“是”的意义不是区别于或者附加于“是”本身的东西,因为它已经是‘是’本身了。被理解了的就是决定实体是什么的意义,只要这种意义已经是“是”本身。换言之,那被理解了的就是意义之名下的实体,所以,理解“是”就是抓住该“是”的意义。像“是”一样,意义也同样是“人的一种存在,它不是附加于实体的属性,好像它能够站在实体的背后一样,或者是一种中间区域,可以在任何地方漂浮。只有人才会有意义”[1]。因此,“如果我们要追问‘是’的意义的话,我们的分析并没有变成一种深层次的东西,也不是去推测出‘是’背后的什么东西。只要‘是’已经进入到了人的那种明白性中,这种追问就是对‘是’本身的追问。‘是’的意义从来都不能与实体进行比较,或者给实体奠基的‘是’进行比较”[1]。当海德格尔后来定义意义时,他所说的实质上与他对“是”的定义完全一致。下面笔者就作个比较:

是:那把实体如其所是地定义的东西,那作为奠基使实体被理解了的东西,而不管我们以什么样细致的方式来谈论它们。[1]25-26

意义:意义是在某物作为某物变得明晰的条件下基于该物的一种投射;它从前有、前见和前概念那里获得自身的结构。[1]193

显然,“是”和“意义”这两个观念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实质上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尽管原则上我们可以在形式上对它们作出区分:被我们问及的是“是”;我们具体想知道的是“意义”。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是”的问题与“是”的“意义”的问题是等同的,当问“‘是’意味着什么”时其实就是在问“我们理解它是什么时理解了什么”。这样一来,关于“是”的意义的问题就可以还原为关于“是之理解”的问题。的确如此,对海德格尔来说,没有理解就不会有“是”的存在,“是”与理解是不能相互独立、彼此分离的。我们理解的对象或者内容,从解释学来看,没有别的,只有意义,尽管像“是”一样,意义总是某些实体的意义。借助理解的方式方法,“是”和意义产生了。如果我们接受下面的表述的话,我们还可以获得表明“是”与“意义”之间关系的一些暗示:“是之理解”的表达实质上就是“意义之理解”的表达。事实上,在海德格尔看来,“是”与“理解(意义)”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内在的。他曾毫不含糊地说道:“‘是’仅仅存在于对那些实体的理解中并且领属像‘是之理解’这样的东西。因此……它在被理解中从来都不会彻底失败……这是‘是’与‘理解’之间有着必然联系的鲜明证据,即使这种关系有可能被其本源性的基础所遮蔽。”[1]228

简短地说,“当然,只有和只要人能‘是’,‘是’才能存在。假如人不存在了,也就无所谓‘独立自在’,也就无所谓‘物自体’了”[1]255。但是,我们应该与一种误解保持距离:当且仅当人存在时,实体才存在。恰恰相反,我们要领会的要点是“是”——对实体的某种理解,那使实体如其所是的东西,取决于人,而人的“是”,如同海德格尔声称的那样,本质上存在于他的“是之理解”中。于是,“是”总是理解实体的人的“是”:“‘是’只存在于具体的解蔽中,这种解蔽刻写着‘是之理解’(也就是说,解蔽是‘是之理解’的内在特征)……只有人存在,‘是’才会存在。”[2]29在对“是”和“是之理解”或者“是的意义”的剖析中,我们明确地感到“是”和“是之理解”的关系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并且这两个概念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双方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所以,海德格尔的理解观是最为根本或者是最为本体的,用它可以清楚地解决人的理解问题,其采用的方式是传统本体论所无法完成的,如同传统理解理论无法解决隐藏于自身基础中的本体论前提一样。现象学对人理解的解释要求我们解释顺手性的“是之理解”,这是我们在世界上存在的最基本状态——“是—在—世界”所首先和经常遇到的。这种“是之理解”已经是顺手物的意义的理解,并且发生在我们能够采取任何(比如主观的或者客观的)态度之前。按照现象学“回到事物本身”方法的指引,我们发现艺术作品是作者根据自己对顺手物的“是之理解”制作而成的、充满了意义关系的作品。因此,对艺术作品的解释和翻译就应该抓住作品中包含的顺手物,这才是艺术作品的意义化制作。理解是一个“成功性”动词的前提条件是某物已经被理解了,我们无法理解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如果我们理解了某物,那么我们一定是对该物的意义有了理解。解释我们对某物的“是”的理解就等于解释某物的意义。因为意义像“是”和“理解”一样,都是让某物有意义或者明了,都是“某物明晰地维持自身的处所”。所以,像“是”和“理解”一样,意义必然占有趋向明晰的解释学结构——如如结构,即某物如某物的解释结构,正是它让某物明了起来(另文再论)。

[1]HEIDEGGER M.Being and time[M].JOHN M,EDWARD R(trans.).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Chengcheng Books Ltd.,1999.

[2]HEIDEGGER M.Poetry,language,thought[M].ALBERT H(trans.).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Chengcheng Books Ltd.,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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