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战前礼仪考论
2013-08-15吕华亮
吕华亮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安徽 淮北235000)
战争是周人的头等大事,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周人在战前要举行一系列的典礼仪式。有关周代战前礼仪的材料繁多而琐碎,散见于甲骨文、金文及《尚书》、《诗经》、《左传》、《三礼》等典籍中,可惜至今无人对之系统梳理。本文旨在通过对有关文献的爬梳,考索周代战前礼仪的种类、特点、功用及其变化,以期复原周代战前礼仪之真实面貌。
征诸先秦及汉代典籍,周代战前礼仪有以下数种,现将其特点及功能略述于下。
一、类祭
类祭是周人起大事之前,临时举行的祭天典礼。《礼记·王制》载:“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①“类”、“宜”、“造”是三种祭名。上文是说天子出巡或出征之前,要用类祭的方式祭上帝,用宜祭的方式祭社神,用造祭的方式祭父庙;而诸侯没有权力祭祀上帝,只祭社神和父庙。《说文》曰:“禷,以事类告也。”“禷”即“类”。段玉裁注引《古文尚书》曰:“非时祭天谓之类,言以事类告也。”[1]4这就是说,“类”不是定期的祭天活动,而是因有大事临时举行的祭典。《诗经·大雅·皇矣》有“是类是祃”之句,可见类祭周初已有。关于类祭的具体状况,《周礼·小宗伯》郑注曰:“类者,以其正礼而为之。”所谓“以其正礼”,是指按照郊祀礼仪,燔柴而祭。郑说有理,《诗经·大雅·棫朴》可证。其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王先谦《集疏》引《齐诗》说:“天子每将兴兵,必先郊祭以告天,乃敢征发,行子道也。”[2]842据此,诗文描写的正是周王出师前燔柴类祭上天的情景。
二、宜祭
宜祭指战争、田猎前用牛羊之牲祭祀社神,《礼记·王制》所谓“宜乎社”是也。《周礼·春官·大祝》郑玄注引《尔雅》曰:“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大事”即战争,“有事乎社”即祭祀社神。《诗经·大雅·绵》“乃立冢土,戎丑攸行”,说的也是战前宜祭社神之事。宜祭社神后有受脤之礼,《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左传·成公十三年》:“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脤,社肉。此为周人战前有祭社受脤之事之证。
宜祭周前已有。据甲骨文记载,商王在田猎前也举行宜祭,如“王宜刂武丁于麥麓。獲白兕”(甲骨文佚427)。“”即“宜”。这是说商王猎前宜祭武丁。田猎后亦用“”祭报祭鬼神,如《小臣石簋》铭文:“辛丑,小臣入禽,宜才(在),以簋”,这是说小臣把猎获物献给商王,并参加了商王在举行的宜祭[3]3。可见,商人在战争、田猎之前后都要举行宜祭,其祭祀对象包括先祖,如上说“王宜刂武丁”。至周代,宜祭范围缩小,专指大事之前祭祀社神,而大事之后祭社、祭祖称为“献”。《周礼·大祝》:“大师,宜于社,……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是战前祭社为“宜”、战后为“献”之证。
周人战前祭天、祭社之用意,一方面是为了求得天地之神的佑助,另一方面意在说明,其出征是秉承上天意旨,是“恭行天之罚”,是顺乎天意的,如欧阳修《诗本义》说:“古人举事必称天,于兴师讨伐,犹托天命。”[4]257战前祭天、祭社,虽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却无疑起到了增强将士信心的作用。
三、造祭
造祭是告祭宗庙之礼,《礼记·王制》所谓“造乎祢”是也。造祭于战前和战后都有。战前造祭对象有父庙、祖庙及其他宗庙。《左传·隐公十一年》载曰:“凡公行,告于宗庙;……礼也。”杨伯峻注:“据《左传》及《礼记·曾子问》,诸侯凡朝天子……,或出师攻伐,行前应亲自祭告祢庙,或者并祭告祖庙,又遣祝史祭告其余宗庙。”造祭的用意在于:一方面以征伐之事求得先祖神灵同意,表示不敢自专,即上文《左传》所说“帅师者,受命于庙”,《礼记》所谓“受命于祖”,《国语·晋语》韦注所谓“将行,告庙受戒命”是也[5]382。另一方面,还能起到加强军队团结的作用。
四、奉主
奉主是指出师之前,奉先祖的牌位于齐车(金辂)之上,随军而行。《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所谓“迁庙主”就是指祖先的牌位。
“奉主”礼举行的时间在告祭宗庙之后,《礼记·曾子问》记载孔子之言说:“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幣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可见,在用幣帛皮圭向先祖行告祭礼之后,便奉主而出。庙主随军而行,军队驻扎前及战前都要对之行奠祭之礼。
周代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那么,随军而行是哪一位庙主呢?
《礼记·文王世子》:“其在军,则守于公祢。”《孔疏》:“公祢,谓迁主载在齐车,随公行者也。”“公祢”即“迁主”,也就是上文所说的“迁庙主”。那么,“迁庙主”指的是哪位祖先的牌位呢?陈澔认为:“迁庙主,谓新祧庙之主也。”[6]767即新迁入祧庙的先祖之牌位,也就是“其嫡系祖先之最尊者”②。
周代奉主礼,周初已经实行。《史记·周本纪》载:“九年,武王……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7]120但周初奉主,其制未定,故武王至孟津后方才“为文王木主”,载以随车。且所载木主,非公亶父、公刘等先祖的牌位,而是文王的牌位,这与后世以“迁庙主”随军不同。我们知道,周代军队的主体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上层贵族,“在某种意义上说具有族军的性质”。因此,告祭宗庙及奉祖先木主随军,“有助于利用宗族共同的祖先崇拜,加强军队团结,假借祖先威严治军”[3]10,并由此强化将士为宗族而战的精神。
周人出师,除了奉先祖之牌位外,还奉社主,即把象征社神的牌位从社庙中迁出,亦置于“齐车”之上,随军而行。《周礼·春官·小宗伯》说:“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郑玄注:“有司,大祝也。王出军必先有事于社及迁庙,而以其主行。社主曰军社,迁主曰祖。”可见,周王出师前,大祝所奉的不仅有迁庙主,还有社主。《左传·定公四年》也说:“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釁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太祝是主管社稷的官员。所谓“祝奉以从”,就是指太祝奉社主随军。另外,《尚书·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也是社主随军之证。
五、谋成
谋成是指周人在出师前,在大学举行决定战争谋略的礼仪活动。《礼记·王制》记载,天子将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受成于学”,郑注:“定兵谋也。”《正义》:“受成于学者,谓在学谋论兵事好恶、可否。其谋成定,受此成定之谋在于学里,故云‘受成于学’。”周代大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兼有讲武、议谋、集会场所的性质,国君常在此举行大事,战前“谋成”便是其中的一种。“谋成”的对象是贵族长老,其形式是乡饮酒。《鲁颂·泮水》:“鲁侯戾止,在泮饮酒。既饮旨酒,永锡难老。顺彼长道,屈此群丑。”《郑笺》云:“在泮饮酒者,征先生君子与之行饮酒之礼,而因以谋事也。”所谓“先生君子”就是指贵族长老。鲁侯召集贵族长老在泮宫行饮酒之礼,讨论征伐淮夷之事,制定“屈此群丑”的谋略。据杨宽先生考证,大学谋成之礼起源于军事民主制时期的“议事会”。这种“议事会”由长老组成,相当于古代希腊、罗马的贵族元老院,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定兵谋”。周族在军事民主制时期的“议事会”,是在“庠”、“校”、“序”以及“辟雍”、“泮宫”中的食桌上举行的。等到西周国家成立,“议事会”就成为贵族的元老会议,还是和酒会结合举行的,称为“乡酒”。随着天子、诸侯和执政的卿的权力逐步加强,元老的权力就逐渐缩小,元老的集会不再对军国大事有决定之权[8]767,但作为一种古礼,在大学以酒会形式“定兵谋”的礼仪还存留在人们的头脑中,并时有举行。
六、衅鼓
鼓在古代战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谓“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故周代出师前有衅鼓仪式。
“衅”是一种血祭,谓杀生取血涂物以祭。但凡重要器物铸就或宫庙落成,都要杀物行祭,如《孟子·梁惠王》所载“以牛衅钟”。“衅鼓”是指杀人或杀牲以血涂鼓行祭。《左传·定公四年》:“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杜预注:“师出,先有事祓祷于社,谓之宜社;于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9]1622
“衅鼓”礼在战前、战后都有。上述《左传·定公四年》文说的是战前衅鼓。《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说的就是战后衅鼓。
以血衅鼓起源于远古人对血的崇拜,以血涂鼓,按照巫术的互渗律,赋予了鼓以生命的活力和灵性,可以帮助军队击败敌人。
七、建旗
和鼓一样,旗在周代战争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将帅的大旗,是军队的眼目。《礼记·曲礼》对军旗的作用有详细说明:“前有水,则载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进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不同的旗子为军队传递着不同的信号。在旗的指挥下,军队才能做到“进退有度,左右有局”。
关于建旗礼,少有研究者提及。但通过有关材料的分析,我们认为,周人在出师前确有建旗仪式。
卫盉铭文记载了周王举行建旗大典。矩伯是周室大臣,必须到场,为了筹办建旗的仪式,矩伯向裘卫家借贷了必需的装备[10]459。许倬云推测,旌旂为狩猕所必用,王于丰举行建旗大典,可能与狩猎活动有点关系[11]285。许先生的推测是正确的,《诗经·小雅·车攻》可以印证。《车攻》写了周王会同诸侯田猎之事,诗之第三章写道:“之子于苗,选徒嚣嚣。建旐与旄,搏兽于敖。”所谓“建旐与旄”说的便是田猎前举行建旗礼。旐,画有龟蛇图案的旗子;旄,牦牛尾。从先秦典籍可知,周代军旗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旗杆、旗面、杆顶饰物。旗面上画着不同的图案,如交龙、龟蛇、飞鸟等,旗面的边缘有垂旒,旗杆顶端一般以旄牛尾、鸟羽等为饰物。“建旐与旄”是指举行一定的仪式,把旗的各部分装配在一起,并安插在田车上,即郑玄所云:“设旐者,属之于干旄,而建之戎车。将帅既受命,行乃乘焉。”
古代田猎和战争是二而一之事,因此,周代战争之前亦必有建旗礼,这从《诗经》、《左传》中也可得到证明。《小雅·出车》:“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大雅·江汉》:“既出我车,既设我旟。”二诗皆言出车后建旄设旐,并把它作为战前准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加以叙述,应是对建旗礼仪的简短概说。《左传·襄公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毛于齐而弗归,齐人始贰。”又《左传·定公四年》:“晋人假羽旄于郑,郑人与之。明日,或旆以会。晋于是失诸侯。”晋人两“假羽毛”作何用?杨伯峻于前者注曰:“羽,鸟羽;毛又作旄,旄牛尾。羽及旄皆可用于舞……亦可作旗杆或仪仗之装饰。《孟子·梁惠王下》‘见羽旄之美’是也。”可见,羽、旄既可作舞蹈中的道具,亦可作旗子的饰物。但上述晋两次“假羽毛”皆与战争有关,与舞蹈无涉。杨先生虽说出了羽旄的使用功能,却没有指出晋两次“假羽旄”的礼仪功能。羽、旄是军旗上的重要饰物,也是建旗礼中的重要品物,所以《小雅·出车》及《车攻》都言及“建旄”,晋国因为缺乏,只得向他国暂借,以备建旗礼之用。一旦建旗礼举行完毕,应该归还物主,但晋国却“弗归”,且竟然堂而皇之把借来的羽旄挂在自己的旗杆上,这当然没有一点大国的风范,于是引起了诸侯的不满。晋国“假羽旄”,应与上述卫盉铭文记载矩伯向裘卫家借贷物品一样,都是为战争、田猎前的建旗礼而作准备。
八、誓师
古代战争之前,将帅要在军中发布有关言辞,以激励、告诫、约束将士,称为誓师。《左传·闵公二年》:“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杜预注:“宣号令也。”[9]227《尚书·牧誓》就是一篇武王伐纣前的誓词,“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誓师的场面应该是很雄武盛大的,武王左手“杖黄钺”,右手“秉白旄”,面对着各级官员、各部落的将士,慷慨陈词。
誓师礼在古代非常盛行。《尚书》中除了《牧誓》外,还有《甘誓》、《汤誓》、《费誓》、《秦誓》等篇,都是战前誓师之辞。
《诗经》、《左传》中也有关于誓师礼的记载。《大雅·常武》:“王谓伊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所谓“戒我师旅”,就是誓师。《大雅·大明》:“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维予侯兴:上帝临女,无二尔心。”“矢于牧野”就是“誓于牧野”,是指武王在牧野举行誓师礼。我还认为,《秦风·无衣》就是一首在誓师场合合唱的乐歌。
誓师礼由来已久,如果《尚书·甘誓》记载的事实可信的话,那么,这项礼仪在夏代之初就有了。
九、祖祭
祖祭指祭祀道神。古人迷信,万物皆有神主,故出行必祭道神。《大雅·韩奕》:“韩侯出祖。”陈奂:“祭道神之事。”[12]卷25《左传·昭公七年》:“公将往,梦襄公祖。”杜预注:“祖,祭道神。”[9]1290“祖”亦称“軷”或“犯軷”。《大雅·韩奕》郑玄注曰:“祖者,将行犯軷之祭也”,亦即《大雅·生民》“取羝以軷”之“軷”。“軷”祭之状况,《周礼·夏官·大驭》中有记载:“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軷,遂驱之。”郑玄注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可知,在举行軷祭前,先筑一土堆象山,上插草木象征神主。礼仪开始,王在车左代大驭执辔,大驭下车祝告神灵,然后上车,从王手中接过辔绳,驾车越过土堆,遂向前进。显然祖祭的目的是祈求路神保佑行军顺利。
十、祃祭
“祃”亦是一种师祭。其礼如何,已不可考。《诗经·大雅·皇矣》:“是类是祃。”《郑笺》:“类也,祃也,师祭也。”至于祃祭对象是何神,后人说法不一,主要有两种:一是祭祀军队舍止之地的神祇。《说文》:“师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祃。”[1]8盖如《左传·文公十二年》“秦伯以璧祈战于河”、襄公十八年晋中行献子“以朱丝系玉二瑴”沉河之类。二是祭祀黄帝、蚩尤。孔颖达疏解《大雅·皇矣》引《周礼·肆师注》推测曰:“祃,师祭也,祭造军法者,其神盖蚩尤,或曰黄帝。”《孔疏》只是推测祃祭的对象是黄帝、蚩尤,至朱熹,便坐实了下来,他说:“祃,至所征之地而祭始造军法者,谓黄帝及蚩尤也。”[13]186今人杨宽亦主此说。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周人在战前举行一系列典礼仪式,其目的在于祈祷神灵保佑,加强军队团结,激励战士斗志,以期取得战争胜利。众所周知,周代礼乐文化和宗法等级制密切相联,也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护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春秋以后,周王室的地位一落千丈,建立在其上的礼乐文化也随之崩坏。在这种大的形势之下,作为周代礼乐文化之重要组成部分,战前礼仪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有的礼仪因不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而逐渐消失,如大学谋成之礼。春秋中期以后,陪臣执国政,兼并战争激烈,急功近利、崇尚杀伐代替了西周之德战。在这种形势下,尊老养老之风渐失,大学职能荒废③,大学“定兵谋”也随之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外了。有的礼仪虽然还存在着,但内容发生了变化,如奉主礼。西周时期,按礼的规定,天子、诸侯出师应奉“迁庙主”即“嫡系祖先最尊者”随军。然而到了春秋后期,天子出行却奉“七庙之主”。宗法制解体,新兴力量兴起,“迁庙主”已无力维系人心,“取七庙之主以行”,正是天子欲借众多祖先的神灵,以期维护自我权威、找回昔日辉煌的心理反映。然“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周天子“日月昭昭浸已逝”的局面已无可挽回了。
周代战前礼仪产生于那个特殊的文化土壤中,为周代的战争服务。而当这种生之养之的文化土壤发生改变时,战前礼仪发生相应的变化,乃至部分消亡,则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注 释:
①本文所引《礼记》、《诗经》、《周礼》、《左传》资料,均引自以下四书:孔颖达《礼记正义》、《毛诗正义》,贾公彦《周礼注疏》,均为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②详参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第255之解说,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建议子产“毁乡校”,可见大学的议事职能已经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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