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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彬与华工问题对外交涉(1873-1881)

2013-08-15萍,姜

关键词:华工领事秘鲁

姜 萍,姜 胜

(1.安徽大学 出版社,安徽 合肥 230039;2.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53)

陈兰彬 (1816-1895),字荔秋,广东省吴川县人,中国首任驻美公使。陈兰彬任驻外公使时,正值美国及美洲一些国家排华风潮渐趋激烈时期,也是清政府对华工态度发生重大转变时期。清政府态度的这种变化在陈兰彬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但在论及陈兰彬个人时,多数论者的评论只限于其在留美幼童等问题上的功过。而对陈兰彬作为驻美公使,在出使前和出使期间,为华工问题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却没有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本文拟对此作简要阐述。

从1850年开始,就有大批中国劳工被拐骗和贩卖到美洲国家,据驻古巴英总领事清单,自1847年起至1874年3月止,共装去华工十四万二千四百二十二人。[1]583他们在那儿从事极其繁重的农业劳动,并遭受着非人的待遇。早在1870年初,中国通商口岸的一些报纸内载“古巴夏湾拿有凌虐华工情事”,[1]548然日斯达尼亚(即西班牙)国使臣坚持“该处并无凌虐华工之情事”。[1]548“总署邀请各国公评,各使又为袒庇,不肯直说。”[2]1023为“关其口而夺之气”,[3]1025用事实驳斥西班牙的无理纠缠,1873年9月,总理衙门决定选派带学生出洋的委员主事陈兰彬前往查办,并派江汉关税务司马福臣、天津关税务司吴秉文随同前往,由陈兰彬具体负责。

1874年1月29日,陈兰彬率领的调查团抵日斯达尼亚所属之古巴夏湾拿城。在此后的一个多月中,调查团收集了大批关于中国劳工在古巴遭受迫害的材料。陈兰彬等人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这些华工“系由中国被拐骗来者居十之八。船上数月打伤、自尽、死亡已不止十分之一。……至买入糖寮者,人数较众,尤为凌虐不堪。其功夫过重,其饮食过薄,其做工时刻过多,其被棍撞、鞭拷、锁闸等诸般荼毒又最甚,递年各处打死、伤亡、缢死、刻死、服毒死、投水死、投糖锅死者累累不绝。现时折本、坏脚、瞎目、烂头、落牙、缺身、皮开肉裂指请验伤者已复不少,凌虐实迹人所共见。”[1]5801874年夏,陈兰彬带领的调查团完成在古巴的调查,并把调查收集的材料汇编成长达14卷的调查报告后,于1874年冬天回到美国。总理衙门令其“即回纽约,取程旋华”,翌年初,陈兰彬带着关于华工在古巴等地遭受非人待遇的报告回到北京。

陈兰彬等收集的大量材料,使西班牙政府在道义上遭到了各国舆论的谴责,也为“杜彼族之狡辩,开华工一线之生机”[1]916提供了依据。

赴古巴调查华工问题是陈兰彬与华工问题之最初接触,从调查报告中,不难看出陈兰彬对华民之所以出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曾提出“民等以穷荒贱役,落难愚民,未冠被困于遐方,及壮消磨于海国,自恨穷途多病,犹悲苛政频加,故敢哀鸣赴濉![1]667清政府态度的变化影响了陈兰彬,而陈之报告书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清政府对华工态度的改变。

1877年,美国加州经济恐慌,商业不振,排华风潮益加凶恶。为保护在美等国华工之人身安全,总理衙门奏请委派陈兰彬等出使美国、日斯达尼亚、秘鲁,专为办理华工事宜。

陈兰彬出使期间,一直非常关注华工问题。在途经旧金山时,陈兰彬对侨居美国的华人状况进行了积极调查,并了解到“自矿金渐竭,轮路告成,羁寄日多,工值日减,遂蓄志把持,妒工肆虐,而各国人皆有领事保护,兵船游巡,不敢逞志,故专向华人。”[3]60为此,他曾多次向清政府奏请,在各地派驻领事,以保华民。陈兰彬曾电告总理衙门“将来美都使署一切事务,亦必纷繁。……必须在此添用人员,常驻料理,庶臻周密。”[4]278

旧金山,华人最多之地也,亦是美国排华最激烈的地区之一。“在金山一带,华人已有六万之多。近年土人及外来洋人积不相能,现未结之案,计有二百余起,监禁者三百余人,交涉事几于无日无之。”[4]278陈兰彬备感忧虑。1878年,陈兰彬向总理衙门提出“在此添用人员,常驻料理”。[4]278这个建议被接受了。1878年清政府在旧金山建立了领事馆,1879年(光绪五年)又奏准陈树棠为旧金山总领事。[5]84

檀香山,太平洋中一岛国,为各国商人聚集之地。“华民出洋要冲”,“若不设领事官妥为保护,诚恐华民聚集该地,土人侵滋疑。”[4]477在檀香山华工问题渐趋严重时,1879年2月23日,陈兰彬奏准在美属檀香山,由商董陈国芬办华侨事务。“查陈国芬,系广东香山人,已在该岛贸易有年,华洋夙着声望,可否变通酌办……现拟发给商董谕帖,交由陈国芬稽查约束。”又言“将来该岛遇有应办事件,即由该商董行径该大臣酌核办理,以期周妥而免稽迟。”[1]1503~15041879年,刘坤一在《复总署应许华工自备川资赴檀香山函》中,也称“虽檀香山地方未经设立领事,而陈星使业已给谕该埠商董理华民事件。”[1]1509对于陈兰彬这一做法,刘坤一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即令该委员察看该处有无一切弊端,更是以昭慎重而一举两得矣。”[1]15091881年4月24日,清廷准其所奏,正式任命陈国芬为驻美国檀香山领事,[5]83并从出使美国经费项下定期每年酌派二三千两以资办公之用。[1]476

由檀香山驻领事一事,我们不难发现,陈兰彬在办理华工事宜时,所采之手段是相当灵活的,他不仅意识到设领事官的重要性,而且在委派谁出任领事官问题上,陈兰彬表现出高超的用人技巧。他看到了华民中的这一特殊阶层——商董,在华民中的作用和影响,并对之加以利用,使商董在当时华人社会中的领袖地位得以充分发挥。

在美等国华人所遭到的歧视和凌辱,促使陈兰彬在反对虐待华人、维护华人权益方面与美国政府进行了不懈的交涉。

因秘鲁虐待华人而引起中国国内人民的强烈不满,秘鲁很难直接自己出面去诱骗华工了。秘鲁殖民者采取了暗渡陈仓的手法,它与设在广州的美商同孚洋行联手,“五年为期,每年得船费洋银十六万圆,设局招诱。”[6]4680由同孚洋行出面拐招华工送往秘鲁,这样,该洋行即在广东番禺暗设了所谓的江元记栈,开始以垫支路费为条件,欺蒙招揽华工。1878年5月,江元记栈加快步伐,大肆拐招华工。5月10日,该江元记栈被痛恨其所为的居民报官,随之被查封,江元记栈的包头不得不供出拐招实情及后台。

案发后,美国领事林干即闻讯赶来面见当时任两广总督的刘坤一,称同孚洋行是照1860年的条约办事,而且秘鲁也可以“利益均沾”,振振有词,气焰嚣张。面对林干的挑衅,刘坤一进行了严辞驳斥。

时任驻美公使的陈兰彬也兼驻秘鲁使臣,在闻听此案后,立即于1878年12月12日,照会美国国务卿“查此案同孚洋行代秘鲁招工,实与中国秘鲁所立条约不符,贵国领事官林干为该行代索赔款,此举尤非所宜。相应咨请贵大臣详细查阅,无难洞悉其端末矣。”[7]49抗议美国同孚洋行代秘鲁拐运华工,强烈要求美方按中美续增条约的规定,采取措施对华工予以保护。在刘坤一与陈兰彬等的协同努力下,该案以中方守定条约而获胜结束。

1880年,科罗拉多州发生了丹佛暴动案。丹佛为中太平洋铁路之重要站口,铁路完工后,约有450名华工居留该市。是年10月31日有白人二三人在华工居留区域无故殴打一华人,不久,即有约一千的白种暴民聚合,击毙华人一名,并恣意焚掠,一场大规模的暴动随之展开,一支由15个人组成的警察力量都难以制止,在八小时以后,终于利用消防队的水龙头才压服下去。为了保护中国人免受暴众的侵害,他们中有400人被放入地方监狱,作为避难之所;而且,当他们在扣押期间,他们当中有141人的房屋被劫掠,财产损失达5万美元。

陈兰彬闻讯,即命三藩市领事就近调查丹佛事件。在接获报告后,即向美国国务院提出抗议,要求赔偿损失、惩办凶手并保护丹佛之华侨。国务卿易华兹于1880年12月30日答复中国公使,称:“兹愿明告阁下,即敝国政府对于境内华侨,无论其居于何地,均经常充分受到与敝国人等同样之保护,不独在丹佛一地为然也。至于此次丹佛事件之捕人、惩凶等事,据美国宪法规定,乃州政府之职权,联邦政府仅限于州政府力不能执行法律或维持其主权时,始可出而干预。”[8]409凡此种种表明,美国政府强词夺理,推委责任,极为明显。

陈兰彬再提抗议,指明丹佛市之暴动,乃以华侨为惟一攻击目标,地方检察官之报告,即可证明。暴动发生时若干华侨栖身监狱中数日,始得免于灾难,更足说明真相。故美国政府实未履行条约保护华侨。美国对此抗议,置若罔闻。丹佛案件乃中国驻美公使第一次向美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但毫无结果。

陈兰彬到处奔波处理华工问题,虽有一些获得解决,但总的收效甚微。

史学界对陈兰彬的评论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大概有两类:一类认为陈兰彬是一个“仕途坎坷,几乎要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决心谋求晋升”的翰林学土,是一个营求私利的机会主义者。另一类认为,他是一个相当开明并积极学习西方的官员,是一个西方科学技术的涉猎者。[9]191但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事实上,陈兰彬是受传统儒家思想深刻影响的保守主义分子。前往古巴调查华工问题,并不是陈兰彬对华工问题有多么深刻的认识,而是传统的忠君报国理念在其思想上的体现。他是受清政府委派前往古巴的。“忠君”使得他对君主授予他的重任,不惜一切代价力求努力完成。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古巴调查华工问题时,能不断与华工交流,甚至于深入到华工当中,这使得他调查的材料具有相当的可靠性、真实性。

陈兰彬对华工的这一态度,还得力于清政府态度对他之影响。传统上,清政府把华侨当作“天之弃民”来看待。到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看到华侨给中国带来了巨大利益,据两广总督张之洞估计,旧金山华工的日用需要均来自中国,仅此一项中国每年可得千金万金,[9]203清政府从而改变了对华民之态度。作为传统的国之臣民,陈兰彬的思想不可能不受清政府的影响。

陈兰彬不仅是一位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传统知识分子,他还是一位具有强烈爱国主义意识的近代知识分子。在爱国主义意识的激发下,陈兰彬做了一些维护国家主权的事。他多次提出创设驻外领事。1879年2月23日,陈兰彬奏准在美檀香山由商董陈国芬试办华侨事务,1881年,改为领事。不久,陈又奏准陈树棠为旧金山总领事,刘亮源为古巴总领事。[5]87陈兰彬称,设领事是为了“保护华民在外贸易”。[4]476随着与外界接触的增多,陈兰彬逐渐熟悉了新的国际环境,他的爱国主义意识的表现方式也渐趋改变。陈兰彬开始学会利用近代外交手段来维护华侨利益,维护国之主权。陈兰彬的爱国主义意识虽源于中国传统的“忠君”观念,但在与外界的交往、交涉中,其爱国主义意识已开始超越封建狭隘的“忠君报国”观念的藩篱,具有了新的内涵。

由于受欧美思想的浸染,加之对外交涉工作的需要,陈兰彬渐趋形成了初步的国际法意识。如陈兰彬还稍稍“懂得一些世界大事”。[10]36他看到了旧金山的各国人“皆有领事保护”,为此,他力主在各地设立领事官,以保华民。设领事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外在领事问题上的不平等关系,保护了广大侨民,提高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在担任公使期间,陈兰彬还逐渐学会运用国际法这一新式武器,与列强展开多方面的外交斗争,主要表现在利用公使身份来护侨,并代表清廷,通过外交手段与秘鲁、美等国进行交涉。

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客观条件的限制决定了陈兰彬在保护华工问题上的举措不可能有太大的成效,但作为派驻美国,专事华工事宜之首任公使,可以说,保护华工是陈兰彬一生中最辉煌的篇章。因此,在对其评价时,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充分肯定其在华工问题上的努力和重大作用。

[1]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吴汝纶.李文忠公朋僚函稿[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影印本.

[3]陈兰彬.使美纪略 [M]∥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杭州:西冷印社,2004.

[4]王彦威,王亮.清季外交史料[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

[5]沈云龙.清季中外使领年表[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

[6]赵尔巽.清史稿·邦交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6.

[7]朱士嘉.美国迫害华工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59.

[8]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9]吴宝晓.初出国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10][英]季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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