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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解到建构——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客对传播距离的应用

2013-08-28谢天勇

关键词:建构距离

谢天勇,袁 政

(淮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一、“距离”的概念及大众传播中的“距离”

“距离”是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德国著名学者齐美尔曾经把它定义为“人与人之间的内在屏障”。关于传播中的“距离”爱德华·霍尔根据人的日常交往将其分为“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会距离”和“公共距离”四类。在大众传播中,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考察“距离”:一是把大众传播看作是信息的“传递”,其着眼点在于强调包括物理和心理距离在内的信息位置的移动,传播目的在于缩小这些距离,因此传播可被定义为:距离的消减。此层面注重的是对受者的掌控,其目标是通过缩减传播距离来实现最大的传播效果,达到对受众的把握。另一层面的考察是把传播距离作为一种积极的建构性因素,认为:在大众传播中距离是传播赖以存在的基础,没有距离就没有传播。大众传播除了资讯的传递外,还是一种意义共享的过程。按照“文本——意义——解释”的思路考察传播距离,距离就成为理解的空间。这时,传播的中心既在传者又在受众,即传受处于平等对话和交流状态,而文本成为传受对话的媒介。

有学者进一步提出:在媒体报道结构中,“空间(space)”和“场所(place)”发生了分离。一个公共事件发生的空间,与人们了解并关注这一事件所处的场所是分离的。这时“距离”就成为一种可控制资源,报道者可以通过叙事或呈现角度拉近或拉开受众与新闻事件的距离。媒体成为制造并协调距离的重要机制。通过对距离的操纵,间接地对受众产生影响,距离因此具有重要的政治学意义。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传统处置手段——拉开传播空间与发生场所间距离

我国现处于社会转型期,自然灾害外,拆迁、上访、食品卫生安全(三聚氰胺事件,山西疫苗)、环境污染(太湖蓝藻)、动车事故等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作为应对,早在2006年1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机出现时,从传统的处置手段来看,在科层制社会中,作为中层的地方政府一方面通过有效控制信息从底层向高层流动(体现在限制辖下媒体报道,弱化事件严重程度及危害等),另一方面通过重新定义事件(如安徽南部某县将拆迁纠纷中村民刺死村干部事件表述为村民斗殴致死)来加强对信息的发布和舆论的引导。

段落 true="1">在我国传统宣传政策中,公共事件限定重重,常统一报道口径。官方对公共事件传播的控制,主要表现在增大传播距离,即拉开传播空间与发生场所间距离。常见手段如前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所云:拖、堵、删等。①中新网,2009年2月22日,《云南宣传部副部长谈“躲猫猫”:我们没必要找托》。想方设法让事实远离现实发生场所。而事件中强势方往往配合官方一起来增大传播距离,如直接或间接抵制媒体采访,通过经选择的媒体发布信息,发布会例行公事搁置记者提问,等等。

在我国,由于党政机构对媒体在人事、把关等方面享有绝对控制权,因此拟态环境的建构权实际上在前者而非媒体手中。基于传统,在公共事件起因等方面,往往以“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到一小撮不法分子的挑动”等类似方式来建构(当然,媒体内部对此也有批评之声,如白岩松①见央视《新闻1+1》2009年6月25日播出的《石首,为何再度“失守”?》。)。2010年发生在江西宜黄的拆迁自焚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副县长等人带队100多人前往该县凤岗镇钟姓人家进行拆迁,随后钟家二女儿、母亲、大伯使用汽油自焚,后大伯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抚州日报》等媒体难见报道,而钟家钟如翠、钟如九姐妹去北京寻求媒体采访时,在机场受到阻拦,这都是典型拉大传播空间与发生场所间距离的行为。在事件定性上,12日下午,宜黄县在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将之解释为“误伤”。官方声明称,相关人员是“就房屋拆迁开展有关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拆迁对象钟家故伎重演,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3人”。 其后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情况说明,基本同前。

在我国,政府一直被视为权威,如何在执政为民的政治语境中解释拆迁自焚这种对抗性事件呢?考察官方声明及其后当地官员 (网名“宜黄慧昌”)对财新网的投书等,宜黄地方政府的建构框架是:作为钉子户的钟家,拆迁补偿诉求极不合理,为一家之私利阻碍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其次是拆迁手续合法,而自焚乃由失误所致的偶发性事件。在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及一贯强调集体主义的国家话语中,官方这种表述无疑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事实上,这是党媒过去报道此类事件的一贯思路,也是不少人解释类似事件的常规框架,如塔奇曼所云:“这一些框架就成为大众媒介文本编码的一个制度化了的部分,而且可能在受众解码的形成中发挥关键作用。”[1]但在微博客时代,这种框架正受到有力的挑战。

三、微博客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传播距离的消解——再现现实

网络的扁平化结构对传统公共舆论管理造成巨大冲击。在Web2.0之前,网民传播信息和意见主要是通过博客、论坛发贴、跟帖、追加新闻评论等线性方式进行,手段增多,门槛降低,但消息流动依然受限较多(如传播范围受限、内部审查等)。微博客这一新的互联网应用出现的最大意义,依笔者浅见并非在于它的传播速度快,技术门槛低等特点,而是在于它个人化、琐碎化及随时随地发布引发的“广场效应”,能够迅速膨胀舆论,并且使当事人登上前台,有效消解大众传播中的传播距离。它摆脱了传统大众传媒环境对受众间“距离”的塑造。让事实和真相直接呈现在受众面前,尽管它可能是缺乏理性的。相比较传统大众传媒凭借自身优势,对现实世界进行加工、取舍后为人们建构的“拟态环境”,它更真实,更具原生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缩小了事实与真相及人们之间的空间距离,也在通过信息的传递影响着人们的心理距离。

宜黄拆迁几天后,9月16日,钟如九姐妹去北京找媒体时,在南昌机场遭到以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为首的多人拦截,躲进女厕。随后,《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新浪微博披露此事,其中9条以“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直播”为标题。邓飞微博直播每条都被数百、上千次转播,还有网民将其内容转至其他网站,将此事从一起地方性拆迁事件放大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9月17日,当事人钟如九在新浪设立微博。次日,另一当事人钟如田也设立微博。新浪及时对之进行加V认证,认证理由为:江西抚州宜黄县拆迁事件当事人,有效提高了该账号的传播影响力。

根据钟如九开博后前一个月的微博统计,其中原创微博共107条(另有5条为他人所发,不计):

日期事实性微博 非事实性微博 其中包含事件延续医疗救治法律援助事件相关其 他直接互动直接议论图片互动

转发和回复的微博共67条:

日期 医疗救治 报道 网友意见 事件相关 其他 涉及互动9,17 - 9,26 1 11 11 3 149,27 - 10,6 7 1 5 7 7 1810,7 - 10,16 3 4 6 2 9 9

注:(1)事件延续:指与宜黄官方就拆迁事件交涉等;(2)其中包含:指事实性微博中所包含的图片、互动等;(3)事件相关:包括死者殡葬、网友帮助、母女三人医院生活等;(4)报道:包括媒体报道及网友描述事件等。

察其微博,可发现:(1)主题明确:前十天侧重事件后续处理,当伤者转院北京后,医疗救治内容大大增加。博主还记述了网友帮助、医院生活、死者出殡等,并佐以图片(如记录出殡时附图2张);除原创内容外,转发信息均多与拆迁有关;(2)非事实性微博数量较少,往往是叙事之后加上一两句议论或抒情;(3)注重跟网友、记者、律师等人互动,并表示感谢,尤其注意使用转发和回复的方式互动。

公共事件中当事人绕过媒介组织等中介,通过微博直接在前台说话,具有重要意义。它绕开了媒介组织对事实的建构而独立发声,把现实的本来面目呈现在受者面前。此外,随后介入事件中的律师(朱孝顶、王令)、网友(如北京厨子、山姆哥)、记者(如邓飞、刘长等)等,也在微博上直陈所见所闻,形成众声喧哗的局面,有力消解了传统的传播距离。

对事件的构建上,钟如九一方面提出捍卫权利的框架来应对官方框架 (如在答复有网友“政府拆房是为大多数人着想,而钟家当钉子户是为他自家着想”时云:“我们只不过是想保卫自己的家园,用自己的身体来维护自身的权利,难道这样有错吗?”),另一方面通过转发相关媒体报道、网友陈述以及律师意见[2]来质疑官方拆迁合法等说法,认为他们“以公益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

当事人采取的柔性传播策略,灵活的姿态,与官方通过冷冰冰的声明等进行的刚性传播完全不同。由于宜黄政府并未通过微博等积极回应,而当事人微博通过大量转发和评论 (其中邓飞等意见领袖起到类似传播放大器的作用),获得道义认可,官方在此阵地上完全落于下风,对事实的建构也功亏一篑。

四、微博客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传播距离的积极建构——微博问政

宜黄拆迁事件中宜黄政府对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事实启示我们:公共事件中的当事人常常渴望能零距离对社会发声,但日报、电视台等党政威权媒体难以接近,即便等而下之去贴大字报、自印传单,传播范围既有限,风险也较大。微博这种大众化的个人媒体或者说个人化的大众媒体的出现,则为缩短传播距离提供了极大方便。当当事人自述与律师、网民叙述,以及外地媒体的报道合力时,这种多元化、新旧媒体联合的叙述极大冲击了由官方基于扩大传播距离而搭建的正统框架,使得受众解读官方声明、传统框架报道时更加倾向于协商性乃至对抗性解码。

由于传播距离被有效消解,新的社会现实正由当事人和受众(网民)源源不断地共同生产,政府及其所控媒体的陈旧的现实生产方式日益陷入被动。因此,在当下公共事件传播中,政府及媒体要想变被动为主动,必须充分发挥微博客对传播距离的积极建构作用——通过开设微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资讯传递外与民众共享意见,平等交流与对话,妥善回应民众关注热点,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

据《中国青年报》2012年12月23日报道称,新浪微博联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共同发布《2012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显示,2012年政务微博延续了高速发展态势,年度增长率和活跃度都迅猛提升。经过新浪认证的部委微博总数有46个,政务微博发布厅总数135个,基层政务微博更高达5.8万个。从效果来看,政务微博正在成为政府与民众信息交流、话语共建的有效平台。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借助微博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化解危机,引导舆论。如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后,官方微博“北京发布”等对气象及防汛信息进行及时发布,积极介绍各方如何抢险救援,向阳路派出所所长李方洪在救援群众时甚至献出了生命等,对稳定群众情绪,展示政府积极的救援状态,平息可能的舆情波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结语

据第3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其中微博用户数2.74亿,较2011年底增长9.5%。手机微博用户数量由2011年底的1.37亿增至1.70亿,增速达24.2%。借助手机微博的即时性和自媒体优势,民众将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件传播。众多实例已经并将继续让我们看到:微博用户将自己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所见所闻传递给熟悉的朋友或陌生的跟随者,再由他们传给其他人,这样一乘以多再乘以多的几何级扩散,形成意见交流的链式互动,实现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的综合运用,使得舆论存在及影响的范围持续扩张,最终把网络上的舆论热点转变为社会公共舆论的焦点。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客的应用是把双刃剑,对民众而言,因其消解了事实与真相间的距离而拍手称快;从政府及媒体角度看,也应及时借助微博了解舆论动向,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与用户密切互动。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公众关心的话题开设专栏,详细介绍其起因、发展和影响,让公众深入了解事实的本来面目,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传达来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可能的网络谣言的滋生,从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总之,在微博这一新型传播方式日益普及的今天,在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的当下,如何通过微博加强对传播距离的消解和建构,以主流意识形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将是我国政府及媒体急需预备的重要而紧迫的功课。

[1][美]盖伊·塔奇曼.做新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23.

[2]王令律师.抚州方面认定宜黄自焚拆迁合法专业律[DB/O 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9078210100m1rw.html.201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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