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两型”背景下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创新研究
2013-08-15王晓军
王晓军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经管系,湖南 娄底 417000)
一、引言
“四化两型”建设是湖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抉择,其中农业现代化是“四化两型”的重要基础。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而且还包括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可以说,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是“四化两型”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农产品流通体系运作效率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产品消费者的利益。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明显的特点是“小而散”,主要表现为: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流通主体整体水平不高、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不健全、农产品流通交易方式落后、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较低及农产品流通技术落后等,不但导致“卖难买贵”、“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等问题的交替发生,而且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难以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是伴随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运用先进的流通技术设施、手段与现代化的流通方式、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对传统流通体系进行不断改造与提升[1],从而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发展过程。湖南是传统农业大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代化不仅是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村经济、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湖南在新形势下调结构转方式,推动“四化两型”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二、“四化两型”背景下制约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因素分析
(一)“四化两型”背景下湖南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近年来,湖南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要抓手,采取若干措施,快速推进农村市场与流通体系建设。特别是2011年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湖南等省作为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安全通畅的湖南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大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加速成长;农产品流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超市、农产品销售公司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农产品市场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仓储设施及市场配套功能进一步改善;市场准入和检验检疫制度已初步建立[2]。湖南初步形成了以运作规范的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
但是总体而言,湖南农产品流通体系与农业产业化进程还不相适应,离农业现代化和“四化两型”战略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湖南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农产品销售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农产品流通主体仍以农民经纪人、零售商贩为主,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中介流通组织处于起步阶段,流通能力未能充分体现出来;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等物流设施以及信息、检测等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流通技术落后,致使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流通方式落后,信息化水平较低等。
(二)制约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因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其推进与实现对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具有重要的市场调控作用[3]。发挥好金融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支持,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建设,是促进湖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推动湖南省由农业大省转变为农业强省乃至经济强省的关键。目前,湖南尚处于农业现代化的起始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建设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建设,一方面为承载农产品资金流的农村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也对当前相对滞后的农村金融发展格局提出了严峻挑战。目前制约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因素主要有:
1.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金融资源供给的有效性较差,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缺乏稳定的“金融后盾”。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和命脉,是货币化条件下工业经济、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相联系的重要渠道。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支持。毫无疑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主要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和部门理所当然地应把工作重心和服务重点放到农村。
近年来,湖南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联手服务,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然是湖南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湖南农村金融体系中,目前还没有保险、证券、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投资、信托等单位参与支农资金的供给。有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末,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508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达85%以上。可见,农村信用社仍然是湖南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而以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体系还未真正在农村扎根。在湖南农村地区,对于大多数农村居民和农村商贸组织而言,零星借贷主要依靠亲朋好友,一般大额借款主要通过农村信用社,金融资源供给明显不足。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种类相对单一,地区垄断现象比较严重,缺乏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提高运营效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导致金融供给效率低下,阻碍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2.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针对性不强,金融服务单一,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需求不匹配。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打破了行业和地区界限,从农产品生产、加工到仓储、运输、保险、检测等,涉及到众多的环节,需要金融机构提供从贷款融资、贷款结算到保险咨询代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然而,目前湖南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以小额信用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业订单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为主,贷款针对性不强。调查统计:近80%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希望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贴近农村的金融产品,如全省部分地区出现了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将土地向专业种植大户集中、通过土地入股参与股份合作组织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象,但大部分金融机构针对这种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贷款以及对农村集体产权担保的贷款的探索仍基本空白[4]。同时,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农业贷款,而针对农产品流通中的仓储、加工、运输、配送以及零售环节的融资、保险以及代理等金融创新严重不足,缺乏较为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
3.农村金融市场滞后于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湖南省积极推动“双百市场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扩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支持范围和规模,大力实施产销互动,走以市场为龙头、市场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一体化经营之路,加快以农产品基地为中心的产地批发市场和以城市为中心的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已初步形成了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共同发展的多层次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农村金融市场形态低级、割据明显。目前,湖南农村金融市场以信贷市场为主,证券、期货市场还基本上是空白。农村信贷市场割据明显,竞争不充分,导致农村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单一,贷款成本高。农业保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工具,是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目前,湖南正在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已开展包括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玉米、甘蔗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全国农业保险补贴品种最多的省份之一。但这些保险主要针对农产品生产领域,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保险还未起步。这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对金融的需求不相适应。
三、“四化两型”背景下湖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金融创新
(一)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高金融供给效率
资金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是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力度的有效方式。这类新型的金融机构和服务实体,一方面可以广泛地调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为农村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增强竞争,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因此,湖南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国的贴息贷款等方式,通过财政的适当的税收补贴、收入补偿、贷款利息补贴等多种形式,以及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监管费率、资本金准入门槛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服务实体。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农业保险公司、农产品期货公司、县域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多种市场主体,增强对农产品流通各环节提供一揽子服务的功能。针对农业投入少、农民贷款难、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缺口大的情况,要加快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拓宽金融支农渠道,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展金融供给的多样性
针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需求领域拓宽、项目增加与结构升级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延伸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不断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探索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金融产品配置上,加大对超市下乡、农资配送中心、集贸中心等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设;提供灵活多样的期限、额度设置、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使贷款使用周期与农产品投资回报相适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全省农村经济的特点积极开展试点“合作组织+农户”贷款、土地流转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针对一些地区现代农业呈现产业链化和纵向一体化的趋势,开展订单信贷、产业链融资等,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使原来分散的信贷主体相互合作、制约,达到降低信贷风险、增加对产业链条中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目的。
同时,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时间急、金额小、用信频、期限短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通过创新信贷审批体制和优化管理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增强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另外,大胆创新金融服务渠道,可以考虑推行特许经营机制,促进大银行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和资本联合,延伸金融服务触角。
(三)创新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农产品期货、保险市场
农产品期货市场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价格信息和规避价格风险的渠道,也可以为农产品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提供互换、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充分发挥其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和套值保值的作用,解决“订单农业”中的履约与价格波动问题。美国农业流通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其发达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非常完善,比较著名的有主要交易牛肉、猪肉、黄油、活牛、木材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和以豆油、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产品交易为主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便捷快速的信息网络,使交易的效率和速度大为提高。湖南应尽快建立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引导生产的载体功能,实现千家万户农民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稳定产销关系,保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同时,期货合约的交割标准能引导农民实行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迫使土地和劳动通过各种方式与资本结合进行集约化生产。
进一步完善湖南农产品保险市场。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险产品,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利用国内贸易险这一金融工具,规范贸易行为,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促进市场流通秩序好转。另外,保监会在农村保险上应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如设立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等。
总之,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关键环节。湖南要充分利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健全多层次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从而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李连英,李崇光.中国特色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2(2):21-26.
[2]贺庆祝.浅析湖南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J].中国市场,2007(28):66-67.
[3]郑鹏,李崇光.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中国流通经济,2012(5):24-29.
[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情况调查[J].中国财政,2010(6):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