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地区金融业发展的对策建议:辽宁本溪地区金融业情况调查与思考
2013-08-15陈昭瞾
陈昭瞾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 300450)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金融能够集聚生产要素总量,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深入研究金融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能够促进地区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尤为重要。一个地区金融业繁荣,企业才能活化资产,项目建设才能有支撑,城市建设才能更有活力。笔者在回乡调研过程中,通过对辽宁本溪市金融实体的考察和运行情况调查,总结了地区经济发展中金融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看到了在金融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提出了强化地区金融业发展的六个方面建议,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以借鉴的思路。
一、地区金融业发展现状及其作用
辽宁本溪作为国家重工业基地,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建设蒸蒸日上的今天,银行业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势态。除原有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构成的四大主体外,兴业、广发、浦发、盛京、交通等银行机构进驻本溪,城市信用联社成功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已经遍布地区网点,同盛、禾丰村镇银行相继开业,实现了金融体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到2012年末,银行机构总资产达到1126亿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16亿元,银行机构网点数达到380个;到2013年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38.2亿元,比年初增加93.1,增长9.9%;各项贷款余额765.3亿元,比年初增加46.7亿元,增长6.5%。
近年来,当地银行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拓展信贷业务领域,积极创新信贷服务产品,社会融资渠道和总量有了长足进展,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有效缓解了困扰经济发展的融资瓶颈问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货币信贷调控水平,确保资金有效注入实体经济。市人民银行先后制定印发了《金融支持本溪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银行信贷投放力度 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定期召开金融运行情况通报会,合理科学地编制全年信贷投放计划,并督促银行机构进行有效落实。二是促进融资渠道多样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市人民银行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新型债务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经市主要领导签批快速转发到各县区和相关经济部门,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突出了多元化融资这个主题,加大了非金融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力度。2012年全市利用传统和新型融资工具多渠道、全方位融通资金,地区信用总量近1600亿元,其中发放贷款970亿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95亿元,办理信用证212亿元;实现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贷款230亿元,海外直贷23亿元;发行中期票据30亿元,企业私募债30亿元,发行城投债18亿元。三是制定出台《中小微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制度》,通过创设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搭建优质高效的“政、银、企”合作新机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目前已促进40余户企业与银行形成对接,发放贷款17亿元,为解决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私利和新方式。
二、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根据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不搞问题纠缠,一切以传递正能量为指导的精神,在有针对性调查和研究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地区性金融业发展的市场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求,笔者提出如下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提升金融业运行质量,不断壮大金融主体。
应加快金融业创新,努力从金融政策、金融组织、金融工具、金融产品、运行机制、运行模式和服务效率等各方面入手,积极进行创新,提高资金吸纳能力和资本促成能力。应不断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及其先进管理经验和资本,推动地方金融业对外开放。应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培育和引导民营资本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公司,不断壮大金融主体。
建议之二:调整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应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扩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保证信贷总量与地区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生产周期相匹配,确保对地区经济支持的可持续性。应重点加强和改进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合作。地区金融监管机构与政府金融管理和有关企业管理部门,应共同对全地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做出分类排队。在此基础上,加强银企衔接的组织和服务,对已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给予大胆支持,实现规模扩张;对有效益、不亏损、还款有保证、信誉好的企业,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给予支持;对有潜力、信誉度高的企业,加大力度,优先扶持,把国家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建议之三: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现时期的有利政策,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农信社组建农商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速推进和欠合理支持地区性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改革,提升其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应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改组改制,优化股权设置。加强资产置换管理,完善资产置换法律手续,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置换资产进行再置换,增强置换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商业银行升级为区域性银行创造条件。同时,应抓住全省推进农信社组建农商行工作的有利时机,制定相关政策,给予税收及相关费用的减免。应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不良资产置换工作,使这项工作推进得更快、效率更高、成效更好。积极主动推进这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议之四:加强引导和服务,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
硬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既要引导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进一步从事资本金,做强做大,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又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指导监管,规范运营管理。应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大企业出资或参股建立规模大、担保能力强的大型担保公司。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展政策性担保公司,发挥国有资本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整合财政贴现资金为保证金,撬动银行贷款,发挥担保融资的倍数效应。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做好行业发展规划,创造更加宽松环境,雀斑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建议之五: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进企业股权融资。
应抓住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机遇,推进企业上市和股权融资工作。应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有新的突破。“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提高企业上市的效率。应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引导、扶持和培育,挖掘和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逐步形成梯次推进的格局。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制、重组、上市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优良宽松的企业上市环境。应充分利用辽宁股权交易市场启动的契机,培育和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挂牌,筹措资金,加快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应抓住国家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和省政府实施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建设试点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培育和建立科技金融中心,引进投资基金,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的有效结合,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应积极探索和推进沈本金融同城化工作,充分利用省城金融资源优势和服务外溢的功能,主动接受沈阳经济区金融的有效辐射,建立紧密地沈、本金融业务联系,引导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融资,享受金融高效、低成本服务,提高融资效率。
建议之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各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注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要注重发挥政府政策引导的作用。深入研究促进金融产业布局更加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金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金融创新和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应进一步完善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银企联动机制建设,发挥政府在银企合作中的引导作用。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投放与财政性存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信贷投放大、不良贷款低、服务质量好、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和群众满意度高的融资机构给予奖励,促进相互支持、护理供应的工作格局。应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各级政府应作信用建设的表率,加强自律,依法行政。金融机构应做重诺守信的典范,加强服务,兑现承诺。企业及个人应成为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监督管理,增强监管合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促进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面对金融机构开展跨行业交叉业务可能引发地区性金融风险和影子银行机构迅猛发展的局面,应按照省政府印发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的要求,切实强化领导,密切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多方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地区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和完善突发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有效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为促进地区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