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全国统一公务员笔试制度
2013-08-15过莹
过 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191)
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公务员考试制度逐渐趋于稳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公务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尤其对公务员的人事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升降、奖励、惩罚、培训等相关内容。在此,最先涉及到的环节就是公务员的录用以及条件。
《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由此看出,公务员笔试在录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尽管存在一些其他特殊情况,但公务员笔试作为一种选拔性的考试,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个关键门槛。公务员考试无论是对应试者以及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非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笔试的优点以及缺点评估
(一)非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笔试的优点
首先,非全国统一的地方公务员笔试有利于考试灵活度的提高。地方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设定报考条件、考试的时间、具体考试内容、方式等。这样更符合各部门的具体实际情况,有利于选拔出更适合组织需求的人才。另外,各地方可以推行不同的优惠加分政策,对有所倾向的特点人群进行加分。其次,对应试者而言,提供了更多的考试机会。由于中央以及各个地方的报考条件、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内容不完全相同,也不冲突。虽然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地方公务员考试,但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因此应试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参加中央以及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以提高考试命中率。
(二)非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笔试的缺点
但是主管考试的主体分散,多头管理的公务员笔试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公共管理角度的而言,首先,笔试组织分散化造成了考试的高成本。公务员考试的运行成本与社会上的公务员报考热现象密不可分。应试者人数的增加直接增加了考试的运行成本。高额的考试成本不尽浪费财政收入,并且高昂的费用,将体现在每一位应试者的报名费中。从根本上讲,由于各地方自主管理考试,相应的出题也同样由各自负责,那就将包括命题费、组织策划费、执行人员人工成本费、试卷印刷费、考点场租费、考务人工费、试卷评阅费等。在分散组织的模式下,命题是一个重要而且多次重复的环节。由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必须自己命题,命题成本累计,无法节约。而在全国统一笔试的模式下,各地区可以免去命题这一重要的环节。另外,针对试卷印刷以及考点场租问题,在合适的条件下,还可以采用统一的政府采购,来节约成本。
其次,笔试组织分散化导致中央和各地方公务员考试难度、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应试者数量多,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地方的考试中还出现了“偏题”、“怪题”,严重影响了应试者实际能力的发挥。在公务员笔试中,命题的科学性至关重要。全国统一的笔试,不尽有利于降低命题这一环节的成本,还可以统一聚集相应的专家与人才有效地提高命题的水平,提高科学性,保障考试水平的信度与效度。现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各个地方的笔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北京、山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内容尽管有些不同,但都是倾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实行全国统一的笔试,并没有过度的降低各省出题的各自需要性。不仅如此,一套科学的,高水平的笔试测试题,应该在全国具有普遍性适用性。
再次,笔试组织分散化很难保证笔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平等性。张明教授在《实行全国统一的官员选任考试制度》的文章中提到:“由各部门和各个地方主办的公务员考试,势必给舞弊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各地方的考试,即使主事者出于公心,都势必难以避开地方关系网的干扰,更何况各地考试主办单位都难免有存心捞一把的人渗入,考试的严肃和公正自然难以保障。”是否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因为统一的考试制度不仅包括笔试、面试还将涉及到其他方面、方法的考察。难度较大,而且完全忽视了地方自身的需求。但是全国统一的笔试制度有利于适当的提高笔试的公平性、公正性。高度集中的笔试组织模式,与原先分散的命题模式相比,命题的相关人员可以大幅缩减,监督能力有效提高,可以减少试题泄露的现象,公平地保障应试者切身利益。
不仅如此,在加分优惠政策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严谨的做法。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平等性原则。
另外,从应试者的角度而言,笔试组织分散化不利于应试者统一备考。尽管中央与各地方的考试方式大体一致,但是考试内容、科目存在差异。尽管最终都是体现自身的素质以及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但是存在差异就意味着在参加不同的考试时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准备。另外,笔试组织分散化给广大应试者增添了新的徒劳。尤其是高校毕业生也存在这同样的问题,造成时间与精力的浪费。再次,许多应试者为提高考试命中率,辗转于各地参加公务员考试。这种分散化的笔试考试模式,从另一方面说应试者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多次考试,助长了多次考试命中的投机心理。
二、结论
直接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制度的难度较大,同时不利于各地方公务员职位的不同需求。但尝试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笔试制度的建立,为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合理性提供一些思考。尽管在短期内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笔试考试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疑虑和困难。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笔试考试制度有利于弥补由考试组织分散化所引起的诸多缺点。克服现行考试组织模式的弊端,有利于中央以及各地区部门尽可能选择合适、优秀的人才,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平等性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应试者都能从其模式完善中获得正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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