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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腐败惩治机制探析

2013-08-15胡钟平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腐败信任监督

胡钟平

(中共常德市委党校,湖南 常德 415000)

一、腐败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亡党亡国的最大政治风险源

腐败是现代社会最为人们深恶痛绝的毒瘤。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1]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据《小康》杂志社调查,“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中,腐败问题,2011年在第五位,2012年为第三位。[2]腐败降低了社会认同度,削弱了社会信任度,也弱化了社会支持度,更危害了社会稳定和谐。腐败“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极为严峻复杂,腐败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亡党亡国的最大政治风险源。

1.腐败降低了社会认同度

社会认同,就是社会身份的认同,把自我与社会联系起来,这是获得群体归属感的起点,也是进入社会的起点;获得社会认同才有社会归属感和社会价值等意义。在社会认同的基础上,演绎出政治认同、制度认同、文化认同、经济认同等,并以此来巩固社会认同度。人是政治人、制度人、文化人、经济人的混合体,社会身份的认可也就是政治、制度、文化、经济上的身份体认。

腐败是滥用公权力、乱用公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本质上是违反社会道德,破坏社会规范,离弃社会群体所认同的社会价值,是一种异化。腐败降低了社会认同度。

首先,腐败降低了人们的政治认同度和制度认同度。政治认同是人们对政治共同体的体认与认可。腐败现象到处充斥:作风不正、贪污腐化、权钱交易、司法不公等等。人们对政治、对司法判决、对政府官员质疑,严重降低政治认同度,严重降低制度认同度。

其次,腐败降低了人们的经济认同度和文化认同度。腐败的目的是谋取私利。腐败问题在经济领域特别严重:贪污腐化、挪用公款、偷税漏税,金额越来越大,级别越来越高,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部分腐败势力与地方黑恶势力相勾结,官商勾结,横行地方,严重阻碍国家、地方的经济发展,影响人们的生活,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可怕的是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价值也被蚕食,被淹没。社会主义文化的主流价值不再被认可。这直接降低了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认同度,引发社会不稳定,是导致亡党亡国的最大政治风险源。

2.腐败削弱了社会信任度

信任就是相信而任用,“是个体特有的对他人的诚意、可信性的一种普遍可靠的信念。”信任本身“就是对付不确定性的一种策略,是化解复杂性的社会机制。”[4]信任是人们对社会主动进行的期待,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和控制社会的功能。在实践中,人们通过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经济文化和习俗等建立一种广泛的信任关系,在共同抵御风险中经过信任获取安全,这样信任就成为一种信任机制,也成为一种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资本,并且是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资本。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资本被社会化、广泛化后可以逐渐演化为一种文化——信任文化。“信任是一种社会、阶层、团体的文化,这种文化使认同、效率、公德、政治参与等成为可能。”[4]但是,社会在逐步建立信任机制、信任文化的同时,腐败却是破坏和阻止社会信任机制和信任文化建立的因素,削弱社会信任度。

一方面,腐败破坏了信任机制。信任机制是建立在社会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而腐败恰恰违反了这三条原则。腐败分子行贿受贿,为了一己私利而置广大人民利益于不顾,违反了公平原则;暗箱操作,官商勾结或者干脆不走正常的程序,违背了公开原则。腐败分子作风不正,胡乱作为,该作为却不作为,不该作为却作为,越权越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等等,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的原则。

另一方面,腐败损害了信任文化。在宏观层面上,主要是社会政策制度方面的腐败,如个别领导利用政策制度漏洞,强迫下级和广大公民遵守和信任,维护个人权威和利益。腐败激起社会严重的怀疑和抵抗,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不利于信任文化的建立,增加政治风险。在微观层面上,个人道德败坏,弄虚作假,利欲熏心,假冒伪劣,信任流失,人际关系紧张,人人自危,处于危险境地,政府与社会、社会和个人都处于不信任状态。这都是对信任文化极大的摧残和打击。

3.腐败弱化了社会支持度

社会支持是指个人在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来自他人物质和精神上的资助和支援,是一种促进人类发展的力量和潜在资源,使个体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理解,感到满意。良好统一的社会支持网络,是国家和政府健康发展的支持系统,能很好地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政治风险。

首先,腐败弱化了社会支持度。从他人处索取利益,而不是给予帮助,有时是故意刁难,人为设置障碍,彼此隔阂,弱化社会支持度。有的独占资源,而不是让资源还给社会,使资源得到广泛利用,产生应有的作用,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弱化社会支持度。

其次,腐败截断了社会支持系统网络沟通的渠道,社会支持系统网络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作风不好,社会腐败不断恶化,像肿瘤那样寄生在国家和社会的肌体上,逐渐蔓延,人们之间的善良与同情心,与人为乐的关爱之情,也会被腐败逐渐地吞噬掉。作风不好,社会腐败,产生了一种无形可怕的情绪——人心隔阂、互相提防、难以沟通——把社会支持网络系统切断阻隔;增加社会生活中的交易成本,增加道德风险和政治风险。腐败弱化社会支持度,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4.腐败危害了社会稳定和谐度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等,严重降低社会认同度、削弱社会信任度、弱化社会支持度,破坏社会规范和秩序,增加社会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导致亡党亡国。

腐败导致心理异化,削弱政治认同度,降低政治信任度。腐败行为使原来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形成的规范秩序、行为模式被怀疑和否定;同时,人们缺乏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在内心和行为上表现出一种无所适从、互相冲突的状态,产生异化心理。在政治心理异化的情况下,政治认同度降低,政治信任流失,产生政治信任的困境。人们对政治制度、政治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产生叛逆、抵抗和反对,使政治合法性降低。

作风不正,腐败行为的出现,降低了人们的政治热情和政治支持度。社会支持度降低,广大公众之间的沟通受阻,变得困难;个人与政府、政府与社会都会产生隔阂,人们的政治热情锐减。当政治支持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人们的不满和怨恨得不到疏理,引发矛盾和冲突,危害社会稳定和谐。

二、建立健全腐败惩治机制,降低政治经济社会风险

腐败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亡党亡国的最大政治风险源。“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3]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社会腐败惩治机制是反腐倡廉的根本。只有这样,“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才能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才能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社会腐败惩治机制主要有法治治理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廉洁保障机制、执行监督机制、腐败惩处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法治治理机制——从法律高度上遏制腐败

法治就是依法治国,确立以法律的方式对国家、社会进行治理;以法律制度来管理国家、社会事务,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在反对独裁专制、寻求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强调法治精神,否定人治,防止因领导改变而改变的治理方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限制滥用公权力对人权和私权的侵犯,保障公民的权利。加强反腐败立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3]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建立法治治理机制,首先要民主立法,制定科学理性的法律制度,遏制腐败。这是人类民主精神的反映和实践。其次要权力合理分配和制衡。权力约束权力,使各部门合理配置权限,适当分散职权,避免过于集中,又能够相互监督,规范执行,遏制腐败的发生。最后,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治政,依法治国。反对一切形式和一切组织、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公开透明执行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和制裁腐败,遏制一切形式的腐败,防范政治风险,构建法治社会。

2.教育引导机制——从思想道德上预防腐败

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加强思想意识和道德修养,让每一个人能够自我约束,预防腐败。教育引导机制关键在于规范社会主义道德,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设廉洁文化。

完善教育引导机制,首先要规范社会主义道德,特别是公务员道德,使人心中有一个标准,有一种道德依归和信仰。道德规范的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易于为人所接受,切合实际。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的公务员道德法案,以此来约束和预防腐败的发生。道德规范和道德法案是道德和纪律层面的配套制度,对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起着教育引导的作用。

其次,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教育。在全社会进行道德教育,提高全民道德素养。同时,更要注重对公务员道德的教育培训,提高官德素养。一个社会道德建设的成效如何,关键看官德。“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官德起着表率的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有着潜移默化和上行下效的作用。所以,官德的培养至关重要。此外,除了对公务员进行官德培养之外,还要对家属、和政府交往较多的相关人士进行官德培训,了解官德要求和素养,预防腐败。

再次,建立统一的道德管理和教育机构。这是道德规范和道德法案的基本要求,设立相应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构来保证道德规范法案的要求得到落实,规范执行。对相关政府官员进行道德考核监督、定期报告。如果有错误限期改正,或者上交相关部门处理。采取多种措施,把过去空洞抽象的说教形式改为灵活多样具体鲜活的教育形式,使人们乐于接受。

最后,进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教育的同时,积极打造廉洁文化。加强干部党性教育,纠正不良习气,落实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反腐倡廉教育,“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扎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社会实践进行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增强社会各类人员依法执业、公正廉洁的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打造廉洁文化,抵制腐败文化,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3.廉洁激励机制——从待遇保障上不愿腐败

廉洁激励机制主要是建立在合理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来保证政府官员能够廉洁奉公,扎实落实廉洁从政规范,为民服务,使其不愿腐败。

适当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使公务员远离腐败。设计合理详尽规范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保持中等或者中等以上生活水平,不要为以后的生活担忧。同时,在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实际情况,不发生因病而致贫的现象,基本保持在社会中等生活水平。这样,使其安心廉洁奉公,不愿腐败。

制定合理薪酬和升迁制度。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不能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只能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薪酬制度,在公务员在不发生贪污腐败的情况下,使其实际生活处在中等或者中等以上水平。同时设计科学规范的录用和升迁制度。体现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打破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等等。此外,在薪酬设计与升迁制度中要考虑到一部分人不能升迁的情况下,保障其薪酬合理地上升,体现功绩大小的薪酬制。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增资标准按照考核等级或者评分确定上下幅度,同时与物价相联系。

为完善廉洁激励制度,可以推行廉洁公积金制度。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公务员每月从其工资中提出一定比例缴入政府廉政公积金账户,政府也相应地补贴一定资金存入公职人员廉政公积金账户。如果公务员违反规定,出现腐败现象则予以没收其廉洁公积金。否则,到一定时候则返还本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官员的腐败成本,保证从政廉洁行为,防治腐败。

最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激励本人和其他公职人员廉洁奉公,不愿腐败。

4.执行监督机制——从权力运行上遏制腐败

不受约束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权力进行监督很有必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执行监督是指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对权力进行监督。这是惩治腐败,廉洁奉公的保证。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监督机制建设,打破监督难,难监督的现状,从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上遏制腐败。

执行监督的关键是对权力的监督。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对“一把手”的权限限制不到位。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防止公权力异化,防止腐败的有效方法之一。加强权力监督应从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和结果上去监督遏制腐败行为。精心设计行政程序,从执行源头到执行过程再到执行结果,行使全程监督的职能。如果发现腐败行为,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或警告、或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执行监督,有效遏制腐败。

首先是完善人大机关监督职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加强立法监督,审核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防止立法中产生的公权力异化,出现腐败现象。同时完善人大选举制和干部人事任免制。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尊重广大选民的意愿,接受广大公民的监督。

其次,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5]要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同时推进党务公开,明确职能,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明晰化,强化监督权,遏制腐败。

再次,完善政府内部监督职能。改变过去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的现状。强化同级监督,大力推行上级监督下级,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职能,构成同级、上级、下级同时监督的系统网络。精细化明确专门监察机关的权限、地位和作用,与审计、司法等部门结合起来完成监察重任。

此外,完善舆论监督。规范网络、报纸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让一切腐败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形成一种舆论监督的高压态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监督遏制腐败。

5.腐败惩处机制——从行为后果上震慑腐败

腐败现象是各个国家共有的现象,不管其制度安排、思想教育引导、执行监督是如何科学和完善,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心存侥幸心理。坚决打击制裁腐败,从其行为后果上威吓和震慑腐败的发生,是必要的。

首先,各级司法机关明确司法权限,公平公正行使司法权。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的权限职能配置科学系统、权责明确、相互协助、相互制约、运转高效,从制度上杜绝行政机关和领导对司法权的干涉。司法公正程度是社会腐败程度的晴雨表。司法公平公正可以减少腐败的发生。司法权力的异化,严重影响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削弱打击腐败的力度。司法公正要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对司法系统的监督。

其次,“苍蝇和老虎一起打”,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惩处力度。大案要案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毒害了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更加背弃了广大人民的认同和信任,背弃了人民的广泛支持,引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所以一定要严惩大案、要案、窝案的腐败分子。现在有些大案要案惩处力度不够,不但没有打击腐败,更助长了腐败风气。可以借鉴新加坡的作法,对大案要案实行严刑峻法,扭转腐败风气。

再次,对大案要案实行联动制度,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前后联动等,多方面挖掘案件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制度漏洞,上升到法律,杜绝腐败行为。此外,目前重点查处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关系当前经济建设大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案要案,抓住腐败多发领域和环节,从反面树立典型,以警醒世人,警醒社会。

最后,加强作风建设,扎实落实八项规定。“苍蝇”与“老虎”一起打,扭转社会作风,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性质不很恶劣,金额不太大的“温和腐败”惩处力度。如果不转变作风,对“温和腐败”惩治不力,腐败行为像癌细胞一样,迅速扩展到社会的每一角落,形成“腐败亚文化”。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极其危险,最终导致亡党亡国。因此,要加大对“温和腐败”的惩处力度,转变作风:发现有腐败行为,立即开除,永不录用,同时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加大腐败成本,从其行为后果上真正威慑腐败。

6.政务公开机制——从制度设计上不能腐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政务,实行透明的“阳光政务”,让公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政务公开,不能只流于形式,轻描淡写,而要把主要的内容和实质性的东西公开,让民众评判和临督。

政务公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公开公权力权限手册、政府信息和政府行为。腐败的根源主要是由于公共力的异化,滥用、乱用权力和信息不对称。公开信息、公开公权力和公开政府行为是限制公权力腐败的前提条件。限制公权力必须让广大民众了解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信息,了解相关公务人员和政府的权限,让广大公民知晓公务员是否越权越界,是否滥用公权力,使公权力暴露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公民的监督。同时公开权限和政府信息,明确规定自由裁量权,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过宽导致人情执法和陌生人执法所导致的差异过大,出现腐败;过窄不利于发挥公务员的主观积极性,机械僵化执行。此外,还应具体规范行政程序,落实《行政程序法》,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使行政程序公开化、透明化。

第二,解决公务员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美国专门制定了《基本利益冲突法》,这是一项刑事法律。该法防止和解决利益冲突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该法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不得故意亲自或者实质上参与同自己有着财产利益的特别事项。该法适用于政府官员,也适用于其亲属与经济合伙人。我国应采取措施,抓住政治体制、行政体制改革的机会制订颁布利益冲突相关法律以便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法律政策,推行“阳光政务”。

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办法,是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申报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本人收入、配偶、子女从业与收入及其债务情况。并且申报交给相关部门收藏,以供查阅,以此来临督其所从事的职业与其家庭是否有利益冲突。如果有,则采取对应措施以解决冲突问题;如不及时申报,及时问责免职。与财产申报制度相配套的还有个人信用制度,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金融监控制度,遗产赠与税制度等。我国应该着眼于研究财产申报制度以便实施,更好地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和谐。

第三,公共财政和重大项目公开透明。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我国政府公共财政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政府预算执行失效;公共财政中的一部分公共资金使用不当,内部临控失效。因此对公共财政的监管还必须引入外部或非政府部门进行审计,公开详细数据,并且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人追究责任。此外,对于重大项目应坚持从招投标开始一直到项目完成,甚至还有相当年限的质量保证期,以便进行监控,以确保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

当然,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社会腐败惩治机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分,为管理国家社会顺利进行筑起一道防护网。深入反腐,有效治理腐败,转变作风,减少风险,还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和措施上。加强执行力,反腐倡廉,建设执行力文化:大力推行“雷厉风行,务真求实,立即行动”的执行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效能意识;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强化执行力。

[1]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EB/OL]].http://www.gov.cn/ldhd/2012-11/19/content_2269332.htm

[2]2012年最受公众关注十大问题:食品安全排首位[EB/OL]],http://news.sina.com.cn/c/sd/2012-12-13/104325802929.shtml.

[3]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EB/OL]],http://www.china.com.cn/news/2013-01/23/content_27768285.htm.

[4]朱虹.心理、社会与文化的三重视角[J].社会科学,2009,(11).

[5]沈其新,柳开军.健全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思考[J].湖湘论坛,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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