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历程及基本经验
2013-08-15戴小江
戴小江
(重庆交通大学 思政部,重庆 40007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多党合作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造,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它凝聚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心血与智慧,是中国人民政治实践和历史经验的结晶。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历史表明,多党合作制度对实现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历程及基本经验,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在实践上发挥和展示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历程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是与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历程连在一起的。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理论,引领着我国政党政治的发展,并成功地进行了伟大的制度创新和政治实践。
(一)毛泽东的多党合作思想
毛泽东的多党合作思想,具有理论上的独创性、内容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它是毛泽东坚持马克思、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深刻研究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国政党的历史及其活动规律的基础上,逐步提出并不断完善的。这些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理论基础。一是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意义,强调推进新中国建设,实行多党合作非常重要。多党合作不仅是革命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大法宝。二是关于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长期共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互相监督”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共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三是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强调要坚持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权,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四是关于多党合作的原则、组织形式、合作方式。原则是“团结—批评—团结”,组织形式是人民政协,合作方式有民主协商、政治监督、合作共事。五是关于多党合作的根本任务。把调动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服务作为多党合作的根本任务,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人才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毛泽东的多党合作理论在实践上产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与之通力合作,完成了建国大业,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尽管在1957年后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出现了严重失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也因此遭到严重损害。但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并没有因此改变实行多党合作的思想,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心没有动摇,我国多党合作的根基仍然保持着,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得到恢复和重大发展。
(二)邓小平的多党合作思想
作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奠基人之一——邓小平给我们留下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多党合作思想。他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以一个伟大政治家的气魄和胆识,在多党合作领域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使多党合作思想得到创新、发展和完善,成为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一是关于新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指出我国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个论断成为指导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的重要理论依据。二是关于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把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这一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指导方针,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定位。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认为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从而使多党合作制度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而完善。四是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强调我国的多党合作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具有中国的鲜明特点和优越性,西方式的民主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我们决不能照抄照搬。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的多党合作思想作为民主党派的精神支柱,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多党合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三)江泽民的多党合作思想
进入20 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着眼时代要求和我国社会发展,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一是关于民主党派的定位。明确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从而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关于多党合作的制度建设。1992年十四大首次在党的《章程》总纲中,载入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将多党合作制度纳入党的基本纲领,从而为坚持、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可靠保证。三是关于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强调“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四是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明确规定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对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发展、促进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履行职能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江泽民的多党合作思想开拓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的新境界,为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四)胡锦涛的多党合作思想
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对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创新的精神,在理论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发展。一是关于多党合作与政治文明的关系,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发展到新高度。二是关于民主党派的性质,着眼于民主党派自身的结构性变化,将民主党派的性质完整表述为:“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三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明确了我国有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其一是与政体相联系,以人大为载体的选举式民主;其二是与我国政党制度相联系、以政协为载体的协商式民主。两种民主形式相互配合,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共享、共建的优势。四是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提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的多党合作思想不但为多党合作提供了更为可行的制度规范,有力促进了多党合作更加有序、更加深入地开展,而且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更加坚定,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是和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问题上的理论创新分不开的。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政治实践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新概括,形成、发展、完善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毛泽东开始了多党合作的政治实践,奠定了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形成的理论基础;邓小平把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发展为基本政治制度;江泽民推进了多党合作的法治化进程;胡锦涛则在多党合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这是一个继承与发展,不断开拓我国多党合作新局面的过程。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化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
马克思是共产党人多党合作思想的创始人,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一节《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派的态度》中,对多党合作思想作了集中阐述。马克思强调共产党人为了工人阶级最近的目的和利益,必须同各民主政党、团体合作,反对共同的敌人。马克思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只要资产阶级采取革命行动,共产党就同它一起去反对君主专制、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小市民的反动性”[1]307。同时,马克思又主张在多党合作中坚持共产党的独立性和党性原则,指出:“并不因此放弃对那些从革命的传统中承袭下来的空淡和幻想采取批判态度的权利。”[1]306马克思的多党合作理论,有两个重要的原理:其一,共产党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必须进行多党合作;其二,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必须保持领导权,坚持共产党的独立性。但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在马克思的论述里,只是作为无产阶级夺取革命胜利的战略策略,至于这一政策在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是否保留下来,马克思没有来得及作出理论思考。列宁在俄国革命实践中充分运用马克思关于多党合作这一战略策略,并在理论上对这一政策的性质、作用、运用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论述。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设想将多党合作保留下来,各民主党派与俄国布尔什维克一道建设苏维埃。但这一设想并未实现,多党合作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未能保留下来。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是否还要多党合作的问题,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作出了回答:“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2]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从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出发,对我国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符合实际的新认识,强调“民主党派作为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一直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和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3]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4]。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地位和作用的正确认识和不断完善,不仅揭示了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胜利后长期共存的理由,也奠定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基础。
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理论,并把它同我国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多党合作不但在革命时期作为战胜敌人的战略策略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存在下去,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也更加巩固。毛泽东常讲两句话:一是“老祖宗”不能丢,否则就会背离马克思主义;二是后来人必须写出新的理论著作,以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需要。新中国成立60年,我国多党合作理论创新的成功就在于我们党“超过了马克思”。“超过马克思”,是指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解决了马克思没有遇到过和解决过的问题。只要我们正确对待革命导师的多党合作思想,不持教条主义的态度,不从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的理解出发,而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发扬敢于创新和善于创新的精神,党的多党合作思想就能不断生机勃勃地发展完善下去。
(二)坚持既继承发扬我国的优秀历史文化,又学习借鉴国外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
中国共产党人在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中很注重继承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毛泽东强调要古为今用,邓小平要求“懂得些中国历史,这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江泽民提出弘扬民族精神,胡锦涛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都体现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优秀历史文化相融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有两个最基本的思想,一是人伦和谐,一是天人协调。中国古代的先人们有许多关于“和”的论述,表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包、博大宽厚的和合思想。几千年来,和合思想已经深深融入中华儿女的血脉,贯穿于中国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和辩证处理之中。“和而不同”是“和合文化”的重要内容。强调在一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生;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正确和智慧地处理“同”与“异”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以多党合作的实践诠释着“和而不同”的理念,为多党合作的确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基础。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鲜明地指出,多党合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人具有世界眼光,善于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毛泽东提出要洋为中用,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文明成果。在当今世界,政党政治已成为一种普遍的世界现象,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政党政治已经运作了300 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西方政党政治的核心是民主的价值和精神。我国的多党合作,通过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现公民的自治与参与,从根本上体现了民主的价值和本质,与西方政党政治中的民主精神相吻合。实际上,竞争性政党制度与合作性政党制度并非民主与专制的差异,而只是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的差异,因此并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可以在一定限度内通过吸收对方有益之处来完善自己。改革开放后,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步伐加快,就渗透了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对当代世界政党政治基本动向的科学分析,是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吸收西方政党政治有益之处——注重法治建设的成果。
总之,我国多党合作思想的发展是一个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文化和国外政党文明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清楚地认识到了我国传统文化和国外政党制度的优劣,对如何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思路更加清晰,视野也更加开阔。这些年来,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充分说明了多党合作思想是一个开放的理论,它能吸纳和融合古今中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三)坚持反对错误倾向,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实现理论创新
党的多党合作思想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与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的过程。由于客观历史原因,马克思、列宁的政党理论停留在一党体制的理论阶段,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多党合作是一个全新的事业。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针对党内外存在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之外是否应该有多党、怎样处理政党关系的疑问,毛泽东明确肯定了多党合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重要意义,使多党合作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以保持和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长期推行“和平演变”策略的国际政治背景下,中国的政党政治受到西方资本主义政党政治模式的强力冲击。一些人向往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甚至企图在中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针对一些人在多党制上的模糊认识,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5]江泽民也强调:那种在我国实行西方多党制的主张,实质上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如果那样,人民的政权就要丧失,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国家就要分裂,人民就要遭殃。全国各族人民决不会允许出现这种局面。胡锦涛也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的模式。这些义正词严的话语,划清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多党制、两党制以及前苏东国家实行的一党制的界线,为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理论指明了正确方向。
理论来自于实践,并指导实践的进行。中国共产党人非常重视对多党合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理论创新。毛泽东在深刻总结我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与民主党派政治合作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方针,确立了多党合作格局,成为多党合作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邓小平和江泽民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多党合作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吸取1957—1978年多党合作挫折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成为多党合作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胡锦涛在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成为多党合作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三座里程碑。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多党合作理论又推动着多党合作实践的进行,这是一个无限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的多党合作思想也不断向前推进。
我国的多党合作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又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政治文明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应用和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伟大的独创性,奠定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理论基础。这些思想已经成为现代政党理论的一枝奇葩,其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中进一步显现出来,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毛泽东文集:第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4.
[3]江泽民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45.
[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5-02-18.
[5]邓小平文选: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