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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恋爱纠纷干预机制研究

2013-08-15苑学芹张东华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纠纷心理大学生

苑学芹,齐 艳,张东华

(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济南250353)

近几年,随着高等学校中90后群体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主体,在高中阶段基本已完成生理上的成熟的他们,充满着对异性的向往和渴望。有调查显示,现在高校中恋爱学生群体已经占到大学生的三分之二。[1](P47)但是,不少大学生遇到恋爱纠纷时,往往不能采用正确的解决方式,有的甚至走上极端,导致因恋爱纠纷产生的悲剧屡屡上演。例如,2009年3月24日,四川音乐学院大二学生张浩因恋爱纠纷,将前女友朱某杀害并残忍地将其分尸、抛尸。2010年5月10日晚,内蒙古财经学院发生一起血案,因为一场恋爱纠纷,当事人李丹(化名)被前男友于某某捅伤,其现任男友姚某某被捅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1年5月8日,中南大学一名张姓大二女生因为恋爱纠纷被前男友在校园里残忍杀害。

为深入研究大学生恋爱纠纷产生的原因,构建大学生恋爱纠纷的干预机制,有效降低纠纷对当事人、家庭、学校、乃至社会的伤害与负面影响,维护校园、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开展了济南大学生恋爱问题的专题调研,随机选取七所驻济高校,其中包括师范类院校、综合性院校、艺术类院校、医学类院校等,共发放调查问卷9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877份,有效回收率为97.4%。通过问卷统计,有50.3%的同学经历过因恋爱纠纷而引起的身心伤害,极大的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业和生活。

一、恋爱纠纷的表现及后果

恋爱纠纷根据其起因不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发展阶段和激烈程度。按纠纷的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纠缠不清型。当纠纷产生时,不愿放弃的一方就对另一方采用各种的方式来挽回局面。例如不停发短信、打电话,到对方宿舍楼下进行表白,或到对方学习场所进行纠缠,期望通过这种死缠烂打的方式促使对方回心转意。这种方式很难收到期望中的效果,反而会让受到拒绝的一方产生心理障碍。根据问卷统计,恋爱中引起纠纷后,自己“萎靡不振”或“不再相信爱情”的比例高达66.5%和61.5%,如不能正确引导,将会对以后的学习、生活造成极大的隐患。

(二)恶意诽谤型。一方向另一方的同学或朋友透露其隐私,刻意渲染对方身体或行为上的缺陷,甚至散布中伤对方的谣言,通过此种方式排遣自己心中的积怨。这种方式一方面影响了当事人本身的成长教育,另一方面也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有些谣言的制造者还违反了学校制度,走向极端时甚至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身体打击型。一方自己或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殴打。纠纷的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施暴者。处在所谓“男友之争”、“女友之争”中的“敌对”双方很容易发生一些“争风吃醋”的事情,这也容易导致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在调查中,对自己或身边人恋爱纠纷所产生的后果,31.2%的同学选择了“采用极端手段伤害对方”,19.4%选择了“自杀在内的自残行为”。这种暴力解决风气一旦形成,极大破坏学生的健全人格,对发生极端事件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

(四)极端报复型。当恋爱纠纷不能正常解决时,采用强迫或极端的手段,以占有或伤害为目的,对他人的财产、身体造成损失或伤害,也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学者研究,大学生的恋爱纠纷导致的违法犯罪,主要有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等。[2](P16-17)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也对双方及其家庭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

二、恋爱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一)个人原因

从个体来说,大学生的个人原因是内在驱动因素。当前,大学生存在生理成熟早、性心理成熟晚、心智成熟滞后等问题。大学生的生理成熟使他们有强烈的爱的需要,但社会经历不足以及心智不健全,使他们在面对问题时缺乏思考、理智和判断力,而且,有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当他们大胆追求,强调自身的感受时,却往往忽略对方的体验,缺乏对对方感受的尊重,他们心理发展的不成熟和不稳定性,容易把问题简单化、理想化,对问题的考虑欠周全,因而,在恋爱过程中产生矛盾时,双方容易互相指责、埋怨,促使矛盾升级。

大学生恋爱动机也呈多元化趋势,在调查中,对于“谈恋爱的最初动机”,12.4%选择“丰富生活,排遣寂寞”,15.7%在于“积累经验,体验人生”,42.5%是“彼此被对方的某些优点吸引”,27.6%是为了“寻找生活伴侣”,5.6%是“受他人影响”,1.1%是为了“证明自身价值与魅力”。在各种动机的驱使下,谈恋爱的最终目的就不只是传统思维中的婚姻,一旦有矛盾产生,双方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也增加了产生恋爱纠纷的可能性。

(二)家庭原因

从成长来说,大学生的家庭教育是外在影响因素。家庭教育对个人成长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家庭在大学生恋爱问题上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由于独生子女国策的实施,造成了家庭养育以宠爱为主的教养模式,大部分身为独生子女的大学生,不管家境如何,父母总会在孩子的花费问题上不计成本,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过度保护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进入大学后的陌生环境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使一直在父母羽翼下生活的大学生茫然无措,为了逃避现实,把对父母的依赖转向对新的关爱的渴望。在调查中,被问及“如何看待大学生恋爱时”,23.9%的同学选择了“身在他乡有个异性陪伴和照顾,挺好的”。第二,有的家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只关注其学业情况,对子女青春期的心理问题缺乏了解,忽视对其婚恋观的正确指导,使子女对父母闭口不谈的爱情充满好奇。对于父母对待大学期间的恋爱态度,“父母没提过”占14%,“默许”占30.6%。到了大学,远离了家庭的监管,大学生开始了对爱的体验,对恋爱中出现的问题却缺乏处理的能力。

(三)学校原因

从环境来说,学校教育是大学生恋爱问题产生的内部环境。对于大学生恋爱,高校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有关大学生婚恋观、性教育的课程缺乏,相应的辅导机构不健全,教育工作者对大学生恋爱问题认识不到位,教育方式和内容单调,对学生在恋爱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没有科学的引导和有效的帮助,这使得学生在处理恋爱纠纷时,只是跟着感觉走,有时会使矛盾更加激化。

这点我们与国外的认识相差较远。在国外如瑞典、荷兰、芬兰、日本、新加坡、韩国等早已有了相关的青少年性教育体系。特别是美国,从小学一年级起就开始传授生育、两性差异、个人卫生、性道德等知识。最近10年里,有1/3的学校增加了禁欲的教育,提倡将性行为推迟到婚后,并会告诉学生实行安全性行为的做法。全美14个城市32所公立学校中建立性咨询室。在咨询室里,主持回答咨询的也是孩子。其内容对教师和父母都保密。[3]大学生的活动空间还是以高校为主,因此,有必要在高校建立研究倡导健康的爱情观和科学的性教育体系。

(四)社会原因

从环境来说,社会原因是大学生恋爱纠纷产生的外部环境。在各种思潮相互碰撞、网络发达的当下,社会现象、影视作品的引导与渲染使大学生群体难辨是非。西方国家的“金钱至上”、“性开放”也在影响着大学生。在调查中,关于“爱情与金钱的关系”,认为“爱情是崇高的,不受利益沾染”的只占16.8%,“多少会考虑,但不会过于影响”的占40.6%,表示“有钱当然好,但若真爱一个人,只要别太穷就行”的占36.7%,“太穷的不会考虑”的占9.1%,这说明,在恋爱关系中,金钱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左右着两个人关系的发展。西方国家中,性的开放,性与婚姻的分离,也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群体,很多大学生对性行为并不抵触,甚至有的认为发生性关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然而,大学生在接受性开放的观念的同时并没有做好承担责任或保护自己的准备,女大学生人工流产的数量不断增长。若双方在之后的爱情之路上产生纠纷,付出过巨大牺牲的女生在处理问题时有可能因爱生恨,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恋爱纠纷干预机制构建

(一)自我干预

网络时代的到来,青少年的成长路径、交往空间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传统时代依靠家庭、学校学习知识和经验的渠道,一变而为通过网络,通过这个“扁平化的世界”扩展了知识汲取的空间,因此青少年的自我成长、自我发展、自我教育也越来越显性化。基于这一形势,家庭、学校、社会等所有外部环境因素,在影响青年成长中的决定因子在降低。所以,家庭、学校、社会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大学生个体的作用,不能简单地通过单向度的教育来实施,而更应该通过因势利导的引导,激发大学生自我控制和自我干预的能量。如何实现?笔者认为,应该积极鼓励大学生社团组织的发展。从人的本性来说,都有其社会属性,有依托群体和组织的愿望,通过大学生的各类社团组织,引导大学生在一个组织里学习与人、与环境、与社会相处之道,从而促使其自我发展之路有序,自我干预之法有效。

(二)家庭干预

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和完整的家庭结构会对大学生产生直接的影响,科学的教育方式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家长有责任为孩子营造温馨和睦的气氛,互相谦让,理性解决问题,树立良好的榜样。应对孩子的要求有所限制,百依百顺只会培养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家长不应包揽子女的所有事务,适度的放手,让孩子自己去经历,学会处理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对子女关于恋爱、性等的想法,不要抱着一味禁止、批评和压制的态度,这样反而触动孩子的逆反心理。应该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其内心世界,正确引导,防止其因好奇心驱使而私下尝试。对于已进入大学的子女,要经常与其班主任、辅导员联系,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对处在恋爱中的子女,要及时的与其沟通,帮其确立正确的恋爱观,当遇到恋爱挫折时,通过多种途径密切关注其思想行为,确保其能理性解决问题、顺利度过挫折期。

(三)学校干预

1.加强两课的改革创新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作为高校的必修课,作为传播主流价值观的授课平台,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在如今的高校课堂,两课却成了学生逃课、旷课的现象高发地带。两课的一些基本的内容,在高中课程中也有涉及,因此,如果大学中的两课还只是照本宣科,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因此,两课的内容也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与社会的发展紧密衔接,积极创新,采用课堂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少说教,多引导,增强实际效果,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尊、自爱意识。

2.构筑完整的高校恋爱教育体系

目前,各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基本上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各校的《大学生手册》为主,处于一种形式管理的阶段。目前,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恋爱观教育处于起步阶段,内容多是以恋爱观念、失恋调适为主,对恋爱的风险教育、恋爱中的有效沟通及性教育关注较少。[4](P24)面对高校中出现的恋爱纠纷及导致的严重后果,高校应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时代特点,研究和构建系统、完整、科学的恋爱教育体系,减少、杜绝恋爱纠纷的产生,促进学生健康心智的形成。

一方面,学校要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担当应有的教育责任。对于出现的纠纷问题,学校管理和学校教育决不能缺位。应该主动协调,帮助纠纷双方建立正常沟通的渠道,减缓或控制事态的发展。应该说,沟通的知识与方法应纳入恋爱教育体系,帮助学生掌握包容、信任、尊重、接纳、诚实、退让等的技巧,来预防恋爱中的纠纷。

另一方面,要更积极主动介入性教育领域。在大学生恋爱中能否涉及性行为的讨论从未停止过,但这并未阻止大学生情侣们涉足性的禁区,随之而来的是因性行为引发的生理、心理问题的增长。恋爱教育体系应将以性健康为主旋律的性生理与性心理恋爱教育纳入其中,打破性的神秘性,引导学生全面、深刻地认识性的相关知识,避免学生因性无知产生的伤害。

3.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在大学生恋爱纠纷中,很多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心理问题引起。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关乎着个人的发展,也与家庭、社会的和谐紧密相关。这里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校园恋爱纠纷预警机制。学校应建立因学生的恋爱纠纷导致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成立由学校领导→院系分管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普通同学等的垂直系统,一旦有问题出现,及时报告,这样,各层次的管理者都能迅速了解到学生中出现的各类异常行为和情绪,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师生共同努力,在其周围形成互助、关爱的氛围,让其感受到温暖,放弃不良或极端的想法,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关注重点学生。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心理普测了解学生的基本心理情况,建立特殊学生的电子心理档案,方便及时查阅。对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长期跟踪、重点关注。尤其是新生和毕业生两个群体。新生因未完全适应大学生活,且又远离父母,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不适,陌生的环境中对他人的关怀或帮助容易产生错觉,以为那就是“爱”,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恋爱很容易因对周围环境的适应产生隔阂,进而导致纠纷。毕业生在就业的巨大压力下,心理上容易走入死角,有恋爱对象的毕业生将会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引发过激言行,产生恋爱纠纷。

三是完善校园心理咨询机构,提高专业人员素质。真正能发挥心理咨询机构在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时的作用,配备专门的人员、场所和设备,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训练。恋爱纠纷的干预不同于一般的爱心帮助,它具有医学、心理、社会处理的复杂性质,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是无法完成好这项工作的。目前很多高校的心理咨询人员科班出身的不多,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辅导员、德育教育工作者经过简单培训上岗的,[5](P126)实践经验较少。因此,学校应加大对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培训,或引进高素质的心理学专业教师,这无疑是对解决因恋爱纠纷引起的心理问题的最重要的保证。

四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辟恋爱心理专题。心理基础知识的普及很重要,但恋爱纠纷引发的心理问题有不同的规律、特点和解决方法。因此,高校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应根据对象的不同、性质的不同、内容的不同开辟专题,对症下药,才有效果。

4.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

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应能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活动,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身体素质,加强人际交往,强化自我发展的能力。学生的思想品质和心理品质得到提升,不仅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也会缓解许多心理压力,防止和避免危机的产生。

(四)社会干预

大学生群体是社会的未来,社会有责任给大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从国家、地方政府到社会方方面面,都应该认清楚在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责任所在,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净化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在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青年生活重要依托的背景下,要加强对网络、博客、微博等虚拟空间的引导和疏导,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政府和媒体,要通过青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渠道和手段,多宣传积极向上的典型人物,尤其是优秀大学生的事迹,给大学生树立积极的学习榜样;社会中的青少年保护机构、公安部门在大学生的恋爱纠纷中应发挥前端预防和事中处置的作用,与高校联合,定期给学生开展相关的法律讲座,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的是,要研究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预案,当心理危机或恋爱纠纷事件出现时,根据事先预定的处理方法程序和路径来处理,实现危机预防、干预和处置,[6](P40-41)比如对于出现的恋爱纠纷中暴力倾向强的一方,应该适时介入、适度管制,保护好另一方,切实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也在不断变化,高校大学生恋爱纠纷也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系统问题,需要运用多种学科以及多元力量参与来进行系统化应对,为高校有序管理、学生健康成长、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正向的推动力。

[1]曾祥龙,周瀚等.北京高校学生恋爱心态调查及分析[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7).

[2]骆云,武永江.大学生恋爱违法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其对策[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11,(2).

[3]陈学敏.中小学生性教育缺失 青少年多靠自学[N/OL].羊城晚报,2010-02-08(5)/2012-09-21.http://www.fjsen.com/m/2010-02/08/content_2758595_5.htm.

[4]尹秋云.高职学生恋爱挫折分析及恋爱教育内容建设的思考[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

[5]马湘培.高校应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1).

[6]沈永江.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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