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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士昏礼》对现代大学生的启示

2013-08-15俞杨建

关键词:仪礼男女婚姻

俞杨建

(泰州学院科研处,江苏泰州225300)

在中国,“礼”是社会一切生活、习惯、制度等的总称。从饮食、衣服,以至于冠昏丧祭,对每一种人、事、时间、地点,都有明确规定。因此,“礼”可以“定亲疏,决嫌隙,别同异,明是非”(《礼记·曲礼上》),凡是合乎礼者就会受到社会的赞赏,反乎礼者则会受到社会的批判,甚至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说,《仪礼·士昏礼》所记的婚礼仪式,对于中国老百姓而言,除了保存着中国传统的思想意识之外,也具有社会性的制约作用。

另外,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本的细胞,而组合家庭的具体方式是缔结婚姻。[1]所以说,婚礼最根本的性质是具有社会性的宣示意义。尤其在中国,婚姻庆典是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来进行的,其礼节仪式的规定格外详尽周密。从服饰、神态、器皿,到规格、程序、方位,都有整套严格的具体规定。而且,通过婚礼仪式的举行,除了能够获得社会正式而公开的认可之外,还能够为不同的亲属群体、社会群体带来新层次的交往互动模式。其实,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清楚婚姻、家庭与社会这三者之间彼此相互牵连的逻辑关系,所以往往以礼法的制定来稳定社会上大多数的夫妻家庭。正如《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一书中所说:“正像天地是宇宙最基本的两大形态一样,男女也是人类最基本的两大类别。男女结合的意义不仅在于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而且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石。一夫一妻结合就组成家庭,夫妇生了儿女,就有了亲子关系,兄弟关系,众多的家庭,众多的父母子孙构成一个社会,就有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出现了等级制度,礼仪制度也就应运而生。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的自然延伸,家庭恰恰始于夫妻结合,所以夫妻结合牵动着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的稳定与否,不仅影响家庭的稳固,也影响社会的安定。”

一、《仪礼·士昏礼》的精神要义

(一)父母之命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的一般原则,是实现“门当户对”的基本保证,早在奴隶社会就已经很流行,到了封建社会则进一步强化,成为男女婚姻的必备要素。

《诗经·齐风·南山》: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一方面,“父母之命”代表着父母出于爱护而关心子女的终身大事,不放心子女对男女之情的判断能力,担心子女太过感情用事、考虑不够周全。再加上子女大多没有经济独立能力,依赖父母提供经济上的支持,父母自然对于所育子女的婚姻大事拥有支配的力量。所以,在《仪礼·士昏礼》的时代,一般子女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没有直接表达意见的权利,而是由父母出面,决定子女的终身大事。

另一方面,由于“父母之命”是古代买卖婚姻的典型表现,所以“父母之命”可以视作一种“所有者之命”,是父母亲对子女的“所有权”的执行。而且,“父母之命”在统治者中更多地是为了保持门第的纯洁,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这种带有政治意义的门第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巩固宗法伦理的一种自然手段,是一种强化礼教规范的精神法则。

(二)媒妁之言

在古典婚仪“六礼”当中,“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已俨然是当时婚姻缔结最重要的代表仪式和精神象征。东汉郑玄:“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从女某声。”又言:“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从女勺声。”“媒”与“妁”同是指“媒人”,其任务就是斟酌情况,谋合二姓,达成婚约。换句话说,“媒妁”是在两姓婚姻关系的缔结中代表与传递双方家长意见的中介者,具有联姻桥梁作用。

《诗经·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礼记·曲礼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可见“媒妁之言”的婚礼习俗早在周代,甚至更早以前就已成为社会婚姻礼俗的重要部分。在儒家思想盛行的时代,对于男女的“无媒而合”,视为违反礼教的不道德行为,人人皆可贱伐之。

《孟子·滕文公》: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媒人”的角色是一种符合社会需求的产物,因为,婚姻大事毕竟不是儿戏,必须慎重考虑。尤其随着礼教思想的日益盛行,对于婚姻礼俗的社会要求与限制自然更加严密,这时,“媒人”角色无疑是封建礼教思想下最适合的润滑剂。[2]所以,中国的“媒妁之言”除了起源很早以外,在社会层面而言,具有相当重要的功用。[3]

(三)纳征之聘

《仪礼·士昏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在婚仪“六礼”当中,除了“纳征”之礼是以“玄纁束帛、俪皮”为聘礼之外,其余的“五礼”都是用雁为挚。其实“纳征”之礼也就等于现代人所说的“大聘”、“大定”,也就是“完聘之礼”,是确定婚事最重要的一道程序。因为“媒妁之言”主要是往来传递婚姻意向而已,而“纳征”之礼以币帛相赠纳,进一步代表这门婚事确定已成。

《礼记·曲礼上》:非受币,不交不亲。

《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由此可见,六礼中的纳征礼,是男女成婚的关键;没有经过纳征的男女,不仅不交不亲,而且不能相见,男女双方都把它看成是一件大事。而且,从天子到庶人都须要履行“纳币”的礼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娶回女子。[4]至于行“纳征”之礼,其数之多少、量之轻重,则必须视双方的身份、地位而定,并且各个时代也有所不同。而在《仪礼·士昏礼》中,是以“玄纁束帛、俪皮”行“纳征”之礼,也就是黑色、红色的币帛一束,和鹿皮两张。根据东汉班固的说法,“玄纁束帛、俪皮”有象征敬天地、备阴阳的重要意义。

(四)阴阳之合:

中国古圣贤哲领悟到了万物运行的自然规律,体悟出天地间阴、阳相合相生的道理,深深地影响了以《仪礼·士昏礼》为代表的男女婚姻结合的观念与礼仪。

《周易·繫辞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

万化经由阴阳交合而产生,这是天地生成的自然道理,是万物滋长的孕育规则,也是男女天赋的稟性特质。

《礼记·昏义》: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天子脩男教,父道也。后脩女顺,母道也。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

中国人将乾坤阴阳之道引入婚礼仪式当中,对于新婚男女,多了一份责任的期许,使得两姓的结合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特别是对于新婚女子,一条条谨严的仪式不断地提醒着坤道的和顺之意,和顺妇道的稟守甚至关乎家庭的盛衰,可谓任重而道远。

(五)社会宣示

婚礼仪式的产生,原本就有其社会公开宣示的作用与意义。《诗经·郑风·丰》:“衣锦褧衣,裳锦褧裳。叔兮伯兮,驾予与行。”《诗经·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縭,九十其仪。”《诗经·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从《诗经》的这些篇章当中,感受到的是那时“亲迎”之礼的盛大场面与庄严气氛。其实,“亲迎”仪式除了表示对女方的尊重之外,还有其社会意义,那就是“责任的转移与交付”。在这层意义下男方“亲迎”除了能直接给予女方家属必要的安全感之外,唯有自己“亲迎”才能如实体会出那种油然而生的责任感是怎么一回事。虽然“亲迎”在昏时,而且“昏礼不用乐”,但是再怎么说,男女双方的父老乡亲,随行的从属侍者,以及“亲迎”沿途所经,都参与了这门婚礼的仪式,也都成了这门婚礼的社会见证人。另外,在《礼记·曲礼上》当中也提到,男女婚姻缔结时必须要“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也就是在婚礼仪式完成后必须由主人家准备喜筵招待乡里亲邻、同僚朋友。这等喜气洋洋的宴席,便是具有向亲族众人公开宣示的社会性意义,也等于为新婚男女带来舆论制约的心理叮嘱,让他们确实体会到婚姻是不可轻率、具有强烈责任感的人生大事。

封建制度下的婚姻缔结是旧家庭的延续,而不是新家庭的开始;是两姓的事,而不是两人的事。在父系氏族社会宗法制度的笼罩下,婚姻缔结的社会性宣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当时是以夫族为尊的社会文化组织体系,再加上两姓婚姻的缔结并不只是新郎和新娘这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而已,而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结合。因此,两姓婚姻缔结的社会性宣示更具有宗法制度上严正的阶级宣示意义。特别是女方家族,因为只有经过聘娶“六礼”的完成,才代表这名出嫁的女子是位名正言顺、门当户对而可以承宗继嗣的正妻,并且宣示这个女方家族在社会上是具有相当的地位的。

二、《仪礼·士昏礼》对现代大学生树立正确婚恋观的启示

(一)恋爱重过程,更应重结果

现代大学生的爱情大多数是在大学生活中产生的,他们更多的是追求恋爱的感觉,通过恋爱寻求精神寄托,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他们更多地注重恋爱过程的轰轰烈烈,至于恋爱的结果并不太在乎,甚至不愿多想,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意味。注重谈恋爱的过程,有利于双方增进认识、加深了解,也有利于循序渐进地培养感情,同时也反映出大学生不愿为世俗所宥,执著于追求真爱。但是,如果只注重恋爱过程,而不考虑恋爱的目标,把恋爱与婚姻相分离,则容易在以后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仪礼·士昏礼》给我们的启示是:“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激情式恋爱不足为取。

(二)婚姻强调个人幸福,更应强调家庭责任

在回答如何对待婚姻时,很多大学生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强调婚后的个人幸福,主张婚后不幸福就义无返顾地离婚,甚至有人直言不讳有机会会在婚外找情人,这种只重肉体享受、不重责任承担的利己主义观念淡化了婚姻的社会属性。[5]由此事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今天仍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古代婚姻采纳“父母之命”是有其许多可取之处的。相对于子女来说,父母生活经验丰富、社会阅历深厚,父母作出的判断和选择往往比较正确。[6]有哪个父母希望子女婚后受苦受难呢?恋爱的男女往往更多地考虑对方的相貌,对对方的学识、品德、背景等条件则容易忽略。而父母则考虑得比较缜密周全,他们根据自身的阅历,能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为子女婚后过上幸福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仪礼·士昏礼》的学习,应该懂得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草率行事,不仅两人劳燕分飞,也给双方家人造成伤害。

(三)性观念从封闭走向开放,更应从开放走向持重

如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文文化的入侵,使传统观念受到激烈碰撞,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性刺激元素增多,大学生的性观念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在的大学生不再“谈性色变”,性开放的程度逐渐走向深入,从对性态度的开放发展到对性行为的开放,使得婚前、婚外性行为发生率居高不下,有些大学生甚至对性保持一种相当随便的态度。有媒体曾报道,每逢国庆长假,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会出现少女流产高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校女大学生,流产会对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的身心造成巨大创伤。因此,要注重恋爱的权利,更要注重婚姻的义务,勇于承担婚姻的责任,慎重其事地对待性和婚姻。

三、结 语

总之,以《仪礼·士昏礼》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的婚恋观念虽然含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封建专制、夫唱妇随等消极因素,尤其对妇女的压迫一直为人们所诟病,但我们不能因此全盘否定传统婚恋制度。中国传统婚恋观念所表现出来的家庭稳定、父母远见、男性责任等对现代仍具启迪意义。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如今的婚姻变得十分脆弱,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对夫妻双方及老人、子女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尤其对年幼的孩子有时会造成终身无法弥合的伤痛。我们接受了西方文化中爱则结婚不爱离婚的思想,但却没有学会西方文明中对非亲生子女的宽容,往往使孩子成为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传统婚恋观念最为根本的问题是妇女权利的缺失,妇女在婚姻中处于从属地位,如果能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提倡相互忠诚、从一而终等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具体到在校大学生,就是要严于律已、沉稳持重,严肃认真对待两性关系,做能付出、有担当的负责任青年。

[1]杨国章.原始文化与语言[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27.

[2]陈顾远.中国婚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147.

[3]任寅虎.中国古代的婚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38-39.

[4]祝瑞开.中国婚姻家庭史[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534.

[5]刘亚丽.当代大学生婚恋观特点及引导[J].思想教育研究,2003,(10):28.

[6]胡良平.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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