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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社会结构——场域理论对市场社会学的应用

2013-08-15陈林生

关键词:迪厄行动者布尔

陈林生

(1.复旦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上海 200433;2.浙江农林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临安 311300)

一、社会结构的分层概念: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

随着社会学对“结构(structure)”的理解与应用,“社会结构”被看作是一个专业的、科学的术语,它旨在用来描述复杂的社会整体诸多部分被组织为一个特殊形式或模式的安排。但通过社会结构的概念来理论化“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这一特殊的社会形式,至今仍是社会学辩论的焦点议题——即是否存在一个社会结构并且它独立于个人而存在。在社会结构被历时概念化的努力中,迪尔凯姆(Durkheim,E.,1895)在理解“社会结构”概念上独树一帜,如洛佩兹、斯科特(Lopez,J.& Scott,J.)所言,“在迪尔凯姆对他称之为‘社会事实’(social facts)的一般特征进行描述时, 他将‘集体关系’(collective relationships)和‘集体表征’(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s) 界定为社会结构得以建立的元素”。①[英]洛佩兹·杰西、斯科特·约翰:《社会结构》,允春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0 页。集体关系是社会关系,是个体之间的关联方式,是社会躯体中“构造”和“生理”部分;集体表征是意识现象,是存在于个体头脑中的信仰、观念、价值、符号以及期望等,其中“社会意识”(social consciousness)是集体表征的全部体现。迪尔凯姆意义上的社会结构就是由集体关系和集体表征的结合、联接物和组成特定规则的形式所构成。

迪尔凯姆的作品为结构社会学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即表示为“集体关系”的“关系结构”和“集体表征”的“制度结构”:一方面,如斯特劳斯(Levi-Strauss,C.,1968)、布朗(Radcliffe-Brown,A.R.,1940)、齐美尔(Simmel,G.,1908)、米切尔(Mitchell,J.C.,1696)、巴恩斯(Barnes,J.A.,1954)、莫雷诺(Moreno,J.,1934)、莱维特(Leavitt,H.J.,1951)以及最近的以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M.,1985)为代表的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等是对这种关系结构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以帕森斯(Parsons,T.,1951)为代表的以及倡导功能主义思想的社会学家中,更加关注集体表征的结构,主要探讨的是社会结构得以规范化的组成方式即制度结构的见解。

但是,强调社会建构的现代社会新研究方法对这些已经存在的观点开始进行了挑战。其中以吉登斯(Giddens,A.,1976)的结构二重化、福柯(Foucault,M.,1976) 的结构分散化和布尔迪厄(Bourdieu,P.1930-2002)的结构性建构等观点最为著名。他们主要认为应从个体的身体出发理解整个社会铭刻在其中的印记去理解社会的组成方式,即强调社会与个体的实践互动中寻找其间的联系与规则。如洛佩兹、斯科特所概括言之,“制度和关系的模式产生于这些被赋予能力或技能的个体行动,这些能力或技能使得个体能通过一种组织起来的行动而产生这些模式”,这些能力或技能就是行动者的秉性(dispositions),因此,“社会结构被看作是一种具象结构(embodied structure)。具象结构是铭刻于人类身体和思想中的习惯和技能中发现的,这些习惯和技能就使人们生产、再生产和改变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成为可能”。②同上,第5~6 页。本文为体现他们将建构性结构和社会有机体的组织方式联系起来的观点,称之为“建构结构”。建构结构关注更深本体论意义上的探讨,认为制度与关系结构的基础在于行动者基于可利用的默会知识应给出的一种境况情形反应,该种知识是建构行动的禀性和互动行为的实践能力。由此,测量社会结构的另一维度“建构结构”就成为社会结构上传、再生产和转换的中心。

从关注身体这种建构结构理解社会结构的方式,布尔迪厄提出的“惯习”概念是具有代表性的。在他看来,惯习指的不仅是个体性、技能型的熟练习惯,更是一种集体性、持久性、规则行为的生成机制。“惯习”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起组构作用的行为结果”,类同结构概念意涵;其二,是指“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倾向、脾性、资质或嗜好”。因此,惯习是行为的结构性约束,又是行动的生成模式,是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符号载体。在布尔迪厄看来,一个具有社会结构的场域就像一场游戏的结构,其依赖于能有效动用他们惯习的行动者。此类行动者是实践性的,它需要的只是一种在特殊不同的场域中采取的在“意识之下的”(infraconscious)或“语言之下的”(infralinguistic)按照“实践理性”方式的趋向行动。基于布尔迪厄对“惯习”概念的理解与发展,使得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被整合进行动者的身体,从而成为我们从“禀性”出发理解的建构结构。因为惯习强调的是行动遵循“实践逻辑”而形成的“客观生成图式”(generative schemes),即行动者长期内化与固化而不必有策略意图的外在表现。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行动者仅仅由本能或刚性习惯而对外部环境力量做出机械反应,惯习体现的恰是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ed structures)和促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ing structures)特征,即它既是结构的产物,又是实践的生产者,为实践行动的生成提供原则。①高宣扬:《布尔迪厄的社会理论》,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 页。

以上是我们对社会结构做概念分层的解,遵循的是社会结构指向社会组织秩序的三个层面:制度结构、关系结构和建构结构,并且意欲从场域的审视角度探讨行动者“禀性”承载以上三个社会结构的一体化问题。

二、市场社会学的研究路径转向:市场的社会结构

市场社会学可简单地定义为社会学的视角在市场经济现象中的应用,即是将社会学的参考框架、变量和解释模型应用于分析市场活动中的复杂现象。在对市场进行社会学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中,社会学家善于揭示把市场看作一种社会结构进行分析。市场社会学的历史研究表明,主要有两种取向:其一,强调制度作用的“政治经济”研究路径;其二,关注微观层面“企业或产业层次”的研究路径。强调制度作用的市场观点主要得益于从效率出发理解的与市场社会学有一定“融合”联系的制度经济学的解,其代表性的见解如有戴维斯—诺思模型(1979)、拉坦模型和林毅夫模型(1991)等“国家-市场-制度”的市场分析路径。而社会学理解的市场则是从合法性角度探讨微观层面有形或特定市场的经验解,其研究路径我们可框定在“社会结构”的视野内,现就其内容进行一个历时性的“漏桶”式梳理。

经典马克思研究市场的方法主要是考察了动态的市场过程与静态的市场社会结构问题。马克思的市场观主要是认为市场是一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结构——市场不仅是物物交换的场所,更应从“物的关系”背后看出“人的不平等关系”,破解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要通过工人革命去改变其所维护的市场“社会再生产”问题。齐美尔主要关注货币对市场的作用,迪尔凯姆则强调规则对包括市场交易行为在内的不同区域人们行为的影响。期间,韦伯(Weber,M.1864-1920)是对市场问题研究最感兴趣的社会学家,晚年的他曾试图发展一门他称之为“‘市场’社会学”的科学(Weber,1922/1978)。②[瑞典]斯威德伯格·理查德:《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8 页。韦伯的市场观主要强调的是市场的斗争问题,他指出:“市场中的价格只是经济中竞争(价格斗争)的结果”。此时,韦伯理解意义上的市场是倾向于具有“物理性集合”的特定市场的。同时,韦伯还界定了市场的“市场性”、“市场自由”和“市场规制”等市场结构问题,并首次使用了“市场斗争”这一术语——强调市场中的权力斗争和冲突因素。③Weber,M.1922,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Interpretive Sociology.2 vol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P.21.

市场社会学当前最前沿的研究之一在于市场“嵌入”性的观点,这主要是波兰尼(Polanyi,K.1886-1964)“嵌入”性概念的提出以及之后新经济社会学对市场研究的新发现。波兰尼强调了市场的社会结构问题并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1944)和《经济:制度化的过程》(1957)中提出的具体微观市场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且它是由现实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观点。“嵌入性”概念为之后的格兰诺维特的新经济社会学——经济“嵌入”社会结构提供了学术话语资源,并认为任何时代社会的经济行为都是嵌入于社会结构的(Granovetter,M.,1985)。同时期《经济与社会》(1956) 的合撰作者帕森斯(Parsons,T.,1802-1979)和斯梅尔瑟(Smelser,N.J.,1930-)认为的市场是一种社会体系,则具有同工异曲之妙。他们把市场当作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看待,在其AGIL 分析框架中,市场将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依赖于被内卷化(beinvolved)社会系统中而被社会结构化的。

最近二三十年以降,从社会结构方面研究市场相对较为突出,出现了如怀特(White,H.)、博特(Burt,R.)和贝克(Baker,w.)等具有影响力的学者。怀特(198lb)认为,“市场是相互密切监视着的生产者组成切实的同行圈”①White,H.,“Where Do Markets Come Fro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87(3),1981b,PP.517-547.,即市场是由市场参与者间的交互信号或沟通再生产出来的社会结构组成。博特(1992)主要是提出了一个“结构性自治”的市场新概念,而贝克(1990)提出了市场网络对具体市场操作的影响问题。其中沿着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市场进行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影响,如巴伯(Barber,B.)关于市场的专制化问题、海因尼曼(Heinemann,k.)建立市场社会学的努力,以及期间出现的如伯纳克(Bonachich)、格兰诺维特、沃拉斯坦因(Wallerstein),迪马吉奥(D.Maggio)和扎丽泽尔(Viviana Zelizer)等的研究。其中,格兰诺维特的研究是杰出的代表。

而明确提出一种“作为社会结构的市场”观点的是当前在经济社会学中做出卓越贡献的瑞典社会学家斯威德伯格(Swedberg,R.)。他把市场理解为是一种社会结构——市场买卖双方通过交易行为而维持的固定互动模式。其中尤其强调市场的竞争、与竞争相联系的交换行为以及市场的互动特性等。②[瑞典]斯威德伯格·理查德:《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的市场》,吴苡婷译,《社会》2003年第2 期。同时,正如斯威德伯格认为,目前还存在另一从事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范式,并且受到了理论研究的重视与经验研究的应用。这即是以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布尔迪厄为代表的新近法国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布尔迪厄关于市场的探究最经典的在于其《经济人类学原理》(Principles of Economic Anthropology)一文中对市场的纲要性阐释,认为市场是互相竞争的行动者之间交换关系的总和。③Bourdieu,P.“Principes d’une Anthropologie Economique.”2000a.pp.233-270 in Les Structures Sociales de l’Economie.Paris:Seuil.For a translation,see Bourdieu forthcoming.强调行动者是“作为斗争的经济场域”中其实际占有的支配地位与所处在场域结构中的位置而进行竞争的,从而不断地进行自身的再生产。④[美]斯梅尔瑟、[瑞典]斯威德伯格主编:《经济社会学手册》,罗教讲、张永宏等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95 页。无独有偶,美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弗雷格斯坦(Fligstein,N.)也认为,应把市场视为一个社会场域,提出市场场域结构是一种被参与者共同理解的文化所建构的,并认为市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权力系统。⑤[美]尼尔·弗雷格斯坦:《市场的结构——21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社会学》,甑志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4 页。其中,弗雷格斯坦主要用产权、治理结构、交换原则和控制观等说明特定市场的形成、发展以及稳定机制。与此同时,以美国杜克大学高柏(Gao,B.2008)教授主编的《经济社会学丛书》中包括弗雷格斯坦、鲍威尔(Powell,W.2008)、迪马吉奥(DiMaggio,P.2008)和道宾(Dobbin,F.2008)等的作品也都把概念化“市场场域”作为研究市场社会学的研究转向看待,并提出市场社会结构的一些模型。相关的研究,国内朱国宏教授也提出市场社会学研究的定向问题,即把市场看作是“‘市场体系’的社会结构”,并从市场中的自由理性行动者、价格-交换和权利体系安排等因素之相互作用关系进行了分析。⑥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9 页。

三、概念性工具:场域

从当代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步骤应用于市场的社会结构研究,我们通过精细化“社会结构”为“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这三个分析维度,并吻合对应于场域分析的一般步骤和方法,使得市场场域成为市场社会学的一种新研究范式成为可能。

对于我国现在的市场状况来说,市场主要是依据消费者的需求而存在的,属于买方市场。但是我国在当下的环境中,大多数的企业不具备相应的市场开发能力。在这些企业之中,部分企业的产品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产品种类少,并且企业相应的技术部门不具备产品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因此,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之下,很多企业生存困难,并且完全丧失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至于相应的企业最终会被市场淘汰[3]。

布尔迪厄创见性地构造了一种“建构的结构主义”的理论研究与其独特的思想风格,意欲打破西方传统社会学中的“行动”与“社会”二元的固定思考模式,并借助其核心“场域”概念“嵌合”式地融合了其社会学理论与经验分析。布尔迪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信念是:提炼出一般性的场域理论分析方法的同时,努力寻找本土实践中存在的场域结构和运作逻辑以此作为场域实践空间的建构原则和再生产机制。如布尔迪厄(2007:3)所言,“确信只有深入一个经验的具有历史处境的现实的特殊性中,才能理解社会最深刻的逻辑,而且把这一特殊性建构成一个按加斯东·巴什拉尔所说的‘可能的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就如同在一个可能构型的有限领域里的一个典型例子”。①[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谭立德译,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 页。即认为作为研究者要寻求不同场域的“本土”性的现实运作机制——经验的特殊性,并根据场域的同构相似性特征运用于该实践场域。这为我们分析“市场场域”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理解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关键在于:首先,其“关系性思维”的独特视角,即认为“现实是关系性的”与其研究方法上也应是“关系主义的”;其次,其“惯习”概念——实践中行动者的性情倾向,这是场域理论如何打通“行为”与“结构”关系的关键哲学问题;第三,“场域的同构性”特征②Bourdieu,P.and Wacquant,L.D,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PP.105-106.,以及分析场域的方法和步骤等。

布尔迪厄研究方法论上的“关系性思维”主要是认为社会科学无需在“行为”与“结构”这两个极端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结构,以及二者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③[法]皮埃尔·布尔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如他对其核心概念场域、资本与惯习的分析就体现了这种关系性思维的特点,“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些列客观历史关系构成,而惯习则由‘积淀’于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④同上,第17 页。同时,布尔迪厄认为“现实是关系性的”则体现在他对现实作社会结构分析时要防止“实体的概念”和一种“实体性阅读”观点的解读。

布尔迪厄“惯习”的概念是其提出实践理论——摆脱实证主义的唯物论与唯智主义的唯心论的关键,以及强调这种实践建构的概念是存在于社会性构成的、被构造了的和构造中的性情禀性体系之中,这些性情禀性是在实践中获得的,并不断地发挥实践性的作用。⑤同上,第168 页。惯习是被塑模化地存在于社会行动者的性情禀性倾向系统中的,是作为一种经验化技艺形式存在的具有某种遇见不同情境而有创造性艺术的生成性能力。惯习是社会行动者在具体场域里的社会位置上形成的对客观位置的主观自动调适,是一种“外在性的内在化”。

“场域”是布尔迪厄社会学理论的统领性概念,他曾如此定义:“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 的 一 个 网 络 (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对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制度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都是客观决定的;而决定这些位置的是它们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它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⑥同上,第245 页。场域表征的是行动者在一个特定的实践空间中其所拥有各种资本资源组合而占据了社会的不同位置,通过被塑模化的行动惯习采取各种情境式的策略以保证、改善或争取自己在该场域中的位置,以便获取更大的利益从而不断地进行自身的再生产。可见,场域就是处在不同社会位置的行动者之间应用其手中的资本资源依靠各自的惯习进行斗争的实践游戏空间。同时,场域运作、转变与变迁的原动力在于场域的内外结构形式,特别是根源于场域内部各种特殊力量之间的距离、鸿沟和不对称的关系。而其中被布尔迪厄(1994)界定为行动者力量的则是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本”——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是一种被铭写在事物客观性之中的力量。资本是以“物化的”、“具体化的”或是“肉身化的”劳动积累的形式占有在特定场域中的社会资源,且具有排他的私人性特征,是获取利益的一种潜在能力。在布尔迪厄看来,资本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符号资本。资本的特性主要在于它与权力是相勾连的,即行动者在特定场域中拥有资本的数量和类型(资本类型之间具有可转换性)决定了其在场域中的社会位置。场域、资本与惯习之间是一种双向互构的关系,恰是这种实践性的互动关系使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超越了传统西方社会学的主客观二元论。

根据事物具有“结构与功能的同构性”特性,布尔迪厄说明了不一样的场域具有同构性特征——“差异中的相似性”,如斯沃茨对布氏作品研究所言的,“在场域发展出同型的特征——诸如统治位置与被统治位置、排除策略与侵占策略、再生产机制与变迁机制等——的意义上,不同的场域具有同构性”。①[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49 页。也正是这种特征使得虽然不同场域具有不同的运作实现逻辑但在同构性的问题上具有相似性,而这分析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场域社会世界。这是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解释原则,也是他场域分析的重要方法论原则。“市场场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方式,寻找到了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依据。

另外,布尔迪厄认为,开展场域研究的步骤是:首先,必须分析与权力场相对的场的位置,即要把特定的实践场域与更大的权力场域结合起来;其次,必须描绘出行动者或群体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关系的客观结构,这些行动者或群体是为争夺在这个场域中的特殊权威的合法形式而展开竞争的;第三,分析行动者带入他们在场域中的相应位置的惯习以及他们在竞争场域中追随的社会轨迹。②包亚明编译:《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0 页。从这三个步骤分析场域它提供方法论研究的同时,恰是我们提出的“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等三个方面对市场作社会结构分析的理路。

需要说明的是,布尔迪厄场域理论在变迁的意义上,其动力来自于行动者惯习期望与场域提供位置之间的错位而产生的,然而,布尔迪厄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如何转换这种错位的有效的变化动力,即行动者改变世界如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层面的动力机制问题,从而显得该理论具有“平面化”而没有“立体”之感。

四、市场场域、市场社会结构及其嵌合性

场域理论关于行动者市场行为的基础假设主要是认为:其一,人类的行为无法用理性选择理论与主流经济学采用理性行为的假设,市场中行动者更多考虑的是行为的“合法性”——表现在特定场域情境中人的商业“惯习”实践上;其二,行为选择的偏好来自特定市场场域,即追求利益的行为是嵌入在场域的市场社会结构中,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以内生的形式,建构在以惯习为载体的建构结构选择偏好中,即在市场交易中,行动者在界定自身的利益与目标和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时,总是从所在的具有一定的市场场域中寻找资源。布尔迪厄对行动者行为理论的修正,即是认为行为理性本身也是一种社会的建构,从方法论上而言,它体现了一种分析视角的转换——从个人的分析转向场域的分析。

运用布尔迪厄场域具有的同构相似性特征去概念化市场场域,即是认为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场域,或者市场被概念化为场域的一部分,主要是要通过场域分析的方法去说明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尤其是市场的社会结构是如何,以及市场变迁的动力机制等问题。如市场的商品价格,在布尔迪厄看来,价格并非是由经济学所分析的形成机制那样,而是由市场场域的结构所决定的——通过在结构中所占据的地位,亦即通过占据影响价格形成的不同机会来决定价格。如其所言,“价格不能决定整体结构,而整体结构能决定价格”。①Bourdieu,P.,“Principes d’une Anthropologie Economique.”2000a,pp.240 in Les Structures Sociales de l’Economie.Paris:Seuil.For a translation,see Bourdieu forthcoming.在市场经济中,布尔迪厄强调,市场活动主要是由行动者与特定的商业惯习在市场场域中的遇合,同时市场活动深受某一特定时期完整的经济场域影响。市场的社会结构主要体现为不同社会位置间行动者的权力关系,它是通过各种行动者所拥有资本资源的组合与竞争加以维持的。其中一些行动者占支配地位,另一些行动者处于被支配地位,它们之间是充满着竞争关系的。另外,在特定市场场域之外,尤其在国家层面上所发生的一切比如某个产业政策的变化,在市场内部的竞争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②[瑞典] 斯威德伯格·理查德:《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4 页。由此理解的市场场域它贯通了市场社会结构的三个维度:以行动者商业惯习为载体的建构结构、社会规范制度的制度结构和社会网络关系互动的关系结构,并以特定市场作为中介桥梁作用,在行动者商业惯习实践的行动策略与国家层面的政策变化、组织社会网络关系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的互构关系。

对市场的研究,布尔迪厄(2000a:250)在《经济人类学原理》一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所谓的市场是相互竞争的行动者之间交换关系的总和,即直接的互动,这种互动依赖于(Simmel 所说的)‘间接的冲突’,或者换句话说,依赖于社会建构的力量关系结构,场域中参加到这种结构中的不同行动者通过成功地施加的调整对结构有不同程度的贡献,尤其是利用它们所能够控制和引导的政府权力。”③[美]斯梅尔瑟、[瑞典]斯威德伯格主编:《经济社会学手册》,罗教讲、张永宏等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95 页。市场中存在的在位者与挑战者(被支配地位的)是相互的竞争关系,在位者通过先行优势掌控着市场的游戏规则,同时市场与政府的权力关系也影响着市场场域的结构变化。场域力量将在位者导向那些目的是不断强化自己的主导地位甚至使之永久化的战略决策,而挑战者则是在不断地在积累资本中改变自身位置的努力以寻求场域变迁的力量。

在市场社会学发展过程中,把市场看作是一个“有组织化的社会领域”,得益于下面问题域的不断呈现:首先,思考市场是如何产生的并如何变得稳定及发生变迁的一种解释;其次,预设市场主体会不断地寻求政府帮助他们制定市场规则以引导他们的市场活动行为;第三,行动者会理解与提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是产生稳定的市场所必需的;最后,关于在市场活动之外的一种权力影响,如国家方面甚或是国际层面的一些市场规则。研究市场社会结构著称的尼尔·弗雷格斯坦在这些问题上主要认为市场中有四种类型的规则或制度是与此相关的:财产权利、政府结构、交易规则和控制意识(弗雷格斯坦,2008)。而布尔迪厄则是通过“场域、资本和惯习”融通了市场中个体、企业、企业组织联盟以及市场场域甚或场域之外国内外政策层面的关系,以解决市场作为一个有组织化的社会场域它具有的社会结构特征。

布尔迪厄从行动者惯习出发去理解其所建构的场域,着重强调行动者的实践逻辑,是其社会实践理论(social praxeology)的重要表现。从行动者出发理解的市场是如何被建构的过程,这则是一种测量市场社会结构本体论深度的维度。在这方面,新近具有代表性的现代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倡导者如吉登斯、福柯也都非常注重从行动者“身体”——承载着被社会内化而同时又具有实践特性出发,去理解行动者所处其中的其它社会结构。如他们认为的,“关系和制度结构的基础在于人们基于利用可用的知识所做出的境况反应。知识并不是由分立的一组组‘事实’和‘观念’组成,它是建构行动的身体禀性和产生规范控制的社会行动的实践能力”。④[英]洛佩兹·杰西、斯科特·约翰:《社会结构》,允春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 页。行动者禀性的建构结构是在一个特定的市场社会结构中定位的结果,是铭刻在特定市场场域里行动者思考、感觉和行为的方式上。建构结构的养成成为市场中社会结构生产、再生产和转换的中心,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的虚拟秩序就“具体化”在行动者所活动的组织场域之中。

把建构结构看作是特定市场的制度和关系结构的载体,体现了它是在一个特定的市场这种社会组织中因行动者所占据的不同市场位置而被组织起来的特征。市场行动者获得对自身的利益是因为他们真实的市场行动是通过在特定的社会场域分配的过程中进行自我管理的。因此,在市场里,行动者的具体行动细节、时空特征、态度以及其实践特性,就是一个行动者身体在市场中的关键行为,在这种时空的市场场域中,行动者的禀性得到建构。布尔迪厄意义上的惯习概念其重要之处在于提出了行动者实践逻辑的意义与作用。惯习作为一种处于实践形塑过程中的结构,同时作为一种已经被形塑了的结构,将行动者实践的感知模式融合进了市场实践活动和经商思维的活动之中,惯习是市场实践的生成机制。经商惯习来自于行动者长期的市场实践活动,一旦经过一定时期的商场积累,经验就会内化为市场活动的“惯习”,去指挥和调动行动者的市场行为,成为商人行动者的生存方式、经营模式、行为策略等行动和精神图式方面的强有力的生成机制。如布尔迪厄与华康德所言,“这些图式,来源于社会结构通过社会化,即通过个体生成(ontogenesis)过程,在身体上的表现,而社会结构本身,又来源于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即系统生成(phylogenesis)。”①[法]皮埃尔·布尔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 页。

市场行为惯习遵循的是“实践逻辑”——在市场活动经历中形成的一种禀性并按这种禀性的行事方式作出不同市场情境中的某种“合法化”决策。布尔迪厄强调惯习的实践感是既能抛弃时空特性,是外在并先于实践的自身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表象,又不迫使人们接受时空化理论的意识哲学,实践理论着重于创立一种从市场实际活动当中的自身再生产逻辑。社会结构对行动它不是机械化的硬塞过程,它是行动者惯习的生成模式,行动者将社会结构内化为适应自身存在的方式而产生作用,即进行自身的再生产活动。社会结构具体化为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而是一种社会建构性的“多向互构”关系,惯习与决定惯习的场域结构是一种相互占有(mutual possession)的“本体论契合”(ontological complicity)关系。这种理解方式如布尔迪厄与华康德所言,“‘实践感’是在前对象性的、非设定性的(nonthetic)的层面上运作。在我们设想那些客体对象之前,实践感所体现的那种社会感受性就已经在引导我们的行动。通过自发地预见所在世界的内在倾向,实践感将世界视为有意义的世界而加以建构。”②同上,第22 页。实践感的行事方式是一种“灵感式”的,即无需事后认识和理性计算的助益。无论何时,行动者的惯习适应了其所在场域的情况,这种实践感就引导行动者驾轻就熟地应付他所面对的场域世界。行动者经商的市场惯习它内化了市场的制度规范安排与市场场域内的客观关系,惯习在这体现了“市场制度”、“市场关系”与“商人禀性”的三位一体关系。

市场场域理论所勾画出的商人实践感行动策略、市场变迁图景以及强调商人行动者与市场是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是其理论的主题。这个主题关注的不仅是市场的内部结构动态,还有市场本身与场外结构力量的一种更大经济场域的整体互动。这样理解的市场场域,它既强调市场内商人行动者——在位者的巩固与强化自身再生产、挑战者努力成为市场的上一市场级次——的经商策略,又关注市场的转型变迁趋向——力量来自行动者与场域结构的错位、场外强资本的侵入等。由此,从场域视角分析市场的社会结构,在强调经商惯习的建构结构特性的同时,又说明了市场的制度结构与关系结构就具体化在惯习的建构结构中,从而它为我们构架出“市场场域”的市场社会学分析范式提供了可能。

五、结论与余论

运用场域理论对市场这种社会经济组织模式进行研究,我们激活了“市场场域”这样的一种分析市场社会结构的理论框架。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是:

首先,市场作为一种社会的经济组织方式,其存在是“制度结构”的一种契约形式,即它是一种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制度和具有相同习俗文化特征的市场行动参与者的虚拟秩序存在。

其次,市场被看作是市场中的“关系结构”自身所组成,即被理解为商人行动者、行动者之间因果关系、相互独立性以及他们所占据位置而产生的权力系统模式。从关系结构理解的市场其关注的问题是市场内在的一些深层社会学关注的问题——如市场中行动者的社会位置、权力系统、竞争与资本互换关系以及市场变迁的动力机制等。

第三,从“建构结构”的理解进路分析市场中商人行动者与其市场相互建构的惯习特征以及行动者如何建构所应用的合法性实践逻辑,说明了市场与商人行动者是同质双向互构过程的关系。从商人惯习出发理解的市场如何被建构的过程是一种测量市场社会结构本体论的维度,即商人惯习是市场中社会结构生产、再生产和转换的中心,同时市场的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就具体化铸模在行动者所活动的市场之中。

从场域视角分析市场的形成、运作与变迁的逻辑,根据市场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转向中,具体化社会结构的概念为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它应是场域理论在特定的经济市场场域中的一种全景式且具有市场现实可操作分析性的研究范式。

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应用场域理论对市场进行社会学分析时,根据现实市场中的实际运作看,尤其是在具有强本土市场商业实践特征的如当前中国市场转型中,它与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在理解市场时存在一些不同,主要表现在: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市场化是急剧的,它更具有“市场变迁”的力量;其次,中国的制度结构尤其是政策变化对特定市场的影响是强有力的;第三,在市场中商人行动者之间不仅是竞争的关系,同时也存在合作的关系,当然合作是为了行动者在另一层面上的双赢等。因此,在运用场域理论对特定的市场进行社会学分析时,需要对市场依托的制度背景、强弱社会关系的社会秩序以及行动者本身的文化特性进行适恰性的调整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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