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审判实验教学探讨
2013-08-15曲玉萍
曲玉萍
(长春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模拟审判实验教学探讨
曲玉萍
(长春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模拟审判实验是法学专业必修的实践课程,它在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角,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配角。学校必须合理安排教学时间,选择司法实务能力强的教师,配备模拟法庭实验室并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实践能力;培养提高
模拟审判简单地说就是模拟人民法院的法庭审判。法学意义上的模拟审判是指为了达到法学专业教学或者司法改革的目的,在假设的法庭上,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由不同的人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警察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等诉讼角色,对假设或者真实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其中,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进行的模拟审判属于教学研究型的模拟审判,在人民法院内部进行的模拟审判属于司法改革型的模拟审判。本文结合教学经历,主要探讨教学研究型的模拟审判。
一、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定位
模拟审判实验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警察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等不同诉讼角色,在学校的模拟法庭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教学活动。模拟法庭是法学的实验室,模拟审判实验应当定性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课、必修课。
模拟审判实验在法学专业教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教育部已经将模拟审判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教育部高教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专业教学实践环节,本科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指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教高〔2007〕1号)对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要求是:“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重点建设500个左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择优选择500个左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进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以倡导启发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为核心,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2号)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我国著名法律教育家孙晓楼先生指出:“在研究自然科学的课程像物理、化学、生物等,因为要注重实验,所以不可无实验室之设置。研究法律的当然应当注意法律的实验,至于学校的设备方面,所谓法律的实验室,即是模型(拟)法庭,也不可不加以相当的注意。”[1]因此,学校必须把模拟审判实验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认真对待。
目前,在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中,多数建立了专门的模拟法庭,普遍开展了模拟审判实践教学活动。而关于模拟审判实验在学科教育中的性质定位则有所不同。有的学校把模拟审判实验安排在诉讼法课程教学中进行;有的学校把模拟审判实验作为一门专业选修课程来对待;还有的学校以课外活动的形式进行模拟审判,不把模拟审判列入教学计划。这些定位的后果是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诉讼法教学中进行模拟审判,主要关注诉讼程序,忽略实体法的运用、司法文书的写作及庭审技能的训练,很难达到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应有的功效。以选修课的形式进行模拟审判,有的学生可能不选择本门课程,或者教师不认真对待这门课程,也无法完成学生这方面实务技能的培养任务。在课外进行的模拟审判,教学要求较为宽松,对学生不计成绩,对教师不计工作量,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使其成为形式化的教学活动。因此,学校应当将模拟审判实验作为法学专业实践必修课程正确对待。
二、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功能
有人说:“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群体最缺少两类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理论家和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法律实务家。”[2]因此,在大学法学专业教育阶段,既要重视对学生法学基本理论的培养,又要重视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我校把法学专业培养的目标确定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法律应用型人才。而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在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方面具有其他法学实践环节不可替代的功能。
一方面,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侧重对学生法律实务知识的培养。模拟审判实验一般在大学高年级开设,学生通过以往的学习,系统掌握了法学专业的理论知识,但是对法律实务知识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通过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能够让学生掌握一些具体的法律实务知识。例如:通过介绍模拟审判实验人员的职责等内容,让学生了解掌握诉讼过程中不同的司法人员、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与具体任务;通过介绍人民法庭规则等内容,让学生了解掌握在审理不同案件时对模拟法庭的布局要求及其意义;通过介绍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公诉人出庭规范等内容,让学生了解掌握司法人员及律师出庭的着装要求和行为规范;通过介绍模拟法庭语言规范与技巧等内容,让学生了解掌握审判人员和控辩双方在庭审时说话的方式和内容。总之,这些司法实务知识的传授与训练,会为学生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模拟审判实验教学重视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具体表现为: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案件作为模拟审判对象,引导学生根据案情分析具体法律关系,判断当事人的责任,从而提高学生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围绕案件收集证据,运用证据学理论,通过法庭的举证、质证和认证实践,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提高学生的证据运用能力;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根据所扮演的角色,撰写相关的法律文书,使学生把司法文书写作课程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有助于培养提高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中,教师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环节和步骤进行模拟审判,通过反复演练,让学生掌握庭审操作规范,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能力;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模拟演练,卷宗材料以小组的形式合作完成,有助于培养提高学生的团队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总之,通过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学生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案例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造思维能力、团队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将得到很大的提升。
三、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环节
模拟审判实验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以实践为主的实训课程,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实现了由被动受教育向主动受教育的转变;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配角,实现了由理论讲授向实践指导的转变。整个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由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第一个环节,教师讲授模拟审判原理,进行实验之前的准备工作。目的是使学生知道为什么开设这门课程,明确自己在模拟审判实验中需要做哪些事情,怎样进行模拟审判演练,对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形成宏观上的初步认识。具体包括:教师介绍模拟审判的含义及类型,开设模拟审判实验课程的必要性,模拟审判实验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考核形式等问题。重点讲授模拟审判实验人员的职责,模拟审判的准备和组织实施,模拟审判语言规范和技巧,模拟审判涉及的主要诉讼文书和卷宗材料归档的规范要求,证据的搜集以及示证、质证、认证的规则,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一审、二审开庭审理的基本环节和流程,实验报告和实验总结的撰写要求等内容。在学生掌握了模拟审判实验的基本原理之后,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组,做实验之前的准备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案件的需要以15人左右为一个实验小组比较适宜,每组选出一名组长,对内负责协调本组的具体事务,对外向指导教师负责。
第二个环节,学生进行模拟审判实验。这个环节是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的中心环节,包括训练、演示和评议三个阶段。主要的流程包括:(1)选择模拟案件。案件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最好采用司法机关已判决的案件;案件的难易要适中,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能够完成开庭审判的全部环节;案件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和可辩性,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件涉及的证据材料要多,尽量使学生全面了解各类证据的特点及运用规则。(2)分配角色,讨论案情。模拟审判实验以实验小组为单位,每个实验小组还应进一步分成审判组、控方组和辩方组三个具体的合作组,角色分配原则上由学生自行协商确定,但要保证每个学生在每次模拟审判实验中扮演的角色均不一样。在确定角色后,教师指导学生讨论案情,诉、辩、审三方既要从证据的角度把握案件的关键事实,又要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3)确定庭审策略,撰写诉讼文书。在教师的指导下,审判组的学生撰写庭审提纲,了解掌握庭审记录、法庭评议笔录和判决书的撰写要求,最后完成定稿;控方组和辩方组的学生要分别撰写起诉状(起诉书)和答辩状,举证提纲和质证提纲,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要了解代理词和辩护词的撰写要求并完成定稿工作。(4)庭审排练和模拟开庭。庭审排练主要训练学生的庭审规则、礼仪、技能和对庭审时间的预测和控制,对证人、鉴定人和当事人的提问及其回答均遵照原庭审笔录的内容进行,建议结案方式设定为当庭宣判。模拟开庭是模拟法庭实验的重要环节,教师要扮演旁听者,树立庭审时以法官为中心的意识,不能打断模拟审判演示的进行,以保证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5)庭后总结和评价。在模拟开庭完毕后,教师指导学生总结与评议,采取演练学生自评、旁听同学评议和任课教师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小组及个人的准备情况,实体法运用是否正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关键是否准确把握,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准确,法律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法律语言表达是否规范,庭审言行举止是否得体,团队协作和临场应变能力如何等方面。(6)卷宗归档。卷宗归档是模拟审判实验的最后环节,教师指导学生参照人民法院法庭卷宗归档办法,统一格式和基本内容,以实验小组为单位对卷宗材料整理并装订归档[3]。
第三个环节,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考核。由于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侧重于训练和表演,所以考核标准与一般课程有所区别,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一是平时成绩,主要由出勤、训练的积极性、角色任务的轻重、同学之间的合作关系等因素构成,占总成绩的40%。二是开庭成绩,是对实验小组及其成员在法庭上最后表演时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主要考核适用诉讼程序是否规范,实体法应用是否正确,证据运用是否得当,口头表达能力、庭审应变能力、表演是否到位等内容,占总成绩的30%。三是书面成绩,包括实验小组的卷宗材料、个人的实验报告和实验总结,主要考核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和准确,占总成绩的30%。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的考核以教师为主,以学生为辅,教师在学生的自评、互评及民主评定最佳角色的基础上,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成绩给出每个学生的总成绩。
四、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资源
为了使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取得较好效果,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合理配置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资源。
第一,重视模拟审判实验课程安排。模拟审判实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实践必修课程。因此在排课顺序上,应该在学生修完实体法和程序法课程之后开设,这样学生才能够运用已经掌握的实体法和诉讼法理论知识进行模拟审判实验。为了使教学环节完整,排课时间以两次课连上较好。
第二,加强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模拟审判实验在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敬感和法律职业感。因此,模拟法庭实验室不但应当配备完整的法庭审判设施,如桌椅参照正式法庭的标准制作和摆放,具有国徽、参诉人员标牌、法槌等法庭标志,准备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服、法警服及开庭文件夹等,还要配置多媒体影视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这样做不仅能满足模拟审判的需要,而且还可以对模拟开庭过程进行同步录像,为庭后的教学评价和以后模拟审判教学提供资料。
第三,提高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模拟审判实验教学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或者实践操作能力。因此,在师资配置上“双师”型教师比较适合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工作。学校应该引进法律实务经验较为丰富的人才,充实到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中来,鼓励现有师资兼职或挂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或到司法实务部门进修,聘用或者定期邀请法律实务能力较强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兼职担任指导老师或者模拟审判点评嘉宾。
第四,保障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经费。模拟审判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不同,需要的日常教学经费相对较多。例如,模拟法庭基本设施维护的支出,到法院或者律师所调取已经审结的案件建立案例库的支出,案卷材料复印和模拟卷宗制作的费用,法官袍、律师袍和法警服装干洗的费用,模拟审判实验教学照片冲洗和光盘制作的费用,点评嘉宾的劳务费用等均需一定的经费保障。因此,学校应当将模拟审判实验教学开支纳入日常教学经费预算范围予以保障。
[参 考 文 献]
[1]孙晓楼,等.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9.
[2]刘潇潇.模拟审判:高校法科学生实务能力培养的路径选择[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2):194.
[3]陈学权.模拟法庭实验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0-12.
Discussion on the Experimental Teaching of Simulated Trial
QU Yu-ping
(School ofPolitics and Law,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JinLin130032,China)
Simulated trial experiment is a compulsory course of legal profession,and has an irreplaceable function on improving students'comprehensive practice ability.The students are the leaders in the teaching and learning activities,and teachers are playing a supporting role in teaching activities.Schools must make a reasonable arrangement for the teaching time,choose the teachers with strong judicature practice ability,and provide simulated court laboratory and adequate funding.
mock trial;experimental teaching;practical ability;trainingand improving
G642
A
1008-178X(2013)02-0127-04
2012-12-28
曲玉萍(1963-),女,吉林镇赉人,长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教授,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