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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华裔妇女的文化身份重构问题——以加拿大文化政策的变迁为视阈

2013-08-15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华人加拿大重构

(辽宁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加拿大是一个只有百余年历史的西方工业强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之一,每年都从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里平均接纳几十万移民,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据加拿大移民局统计,1998至2007年间,在该国每年平均接纳的227911名移民中,华人的数量始终高居榜首。[1]鉴于华人移民在自己的专业和工作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及他们对加拿大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积极贡献,1980年,加拿大议会通过决议,对整个华人团体进行了表彰。[2]397但是纵观加拿大一百多年的历史,诸多华人移民却在该国经历过歧视和凌辱。虽然国内外学者对此论述颇多,但多将华人移民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对华人妇女移民的经历则着墨较少。事实上,就本文所关注的“文化身份的重构问题”而言,华人妇女由于遭受种族和性别上的双重歧视,比之男性伙伴有着更为显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她们数量和地位的改观与加拿大文化政策的变迁又息息相关。基于上述视角,本文拟从对比分析加拿大盎格鲁同化论和多元文化主义的维度,剖析华人妇女在一百多年的移民历史长河中,如何从无到有亦或从弱到强地重新构建自己的文化身份。

一、移民文化身份重构的含义

在社会化的范畴里,文化是可以随着载体迁徙和流动的。换句话说,文化的属性能够随着持有人地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其外延或内涵,成为一种移民文化。就实质而言,移民文化对原有文化来说是一种创新的文化。尽管时间漫长,因素甚多,但是移民在文化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原有文化模式同主流文化的不断冲突和碰撞,逐渐拥有一种新的文化身份,该身份直接影响到他们同主流社会的融合程度。[3]5而移民个体与主流社会的个体或集体的交互过程,也就是各种文化的互动和适应过程。[4]303-332

对于文化身份能否重构的问题,学术界普遍流行两种说法。一种是本质主义的,认为文化身份一旦确立,就不容易变更;一种是非本质主义的,认为文化身份是一种时刻被塑造着、永远没有完成的、流动着的东西,处于一种不断建构着的未完成状态。[5]94我们认为,对该问题的分析必须借助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移民来说,文化身份的重新定位是一种超越了文化适应阶段的努力。该努力通常只追求一个目标,即完全融入主流社会,而这是一个非常缓慢和渐进的过程,因为“文化身份的变化贯穿于人的一生。它不是成分的不断增加,而是来自成分的改组和或多或少取得了成功的融合的尝试……因此,文化身份的建构好似一个生气勃勃的进程,没有完成的时候,总是不断地进行,其中包含着断裂和危机。”[6]26如果我们以加拿大华人妇女为对象来探讨文化身份的构建问题,会发现这一进程更是充满了荆棘与坎坷,而她们的特殊遭遇又同加拿大主流社会所推崇的文化政策息息相关。

二、加拿大文化政策的变迁与华人妇女文化身份的重构

文化政策是文化的一种政治表现形态,直接表现了统治阶级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意志与利益,是统治阶级在具体文化领域实施意识形态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套制度性规定、原则与要求的总称。[7]在历史的长河中,加拿大政府在制定文化政策的道路上却并非走得一帆风顺,期间经历了系列变迁。

1867年加拿大自治领成立后,联邦政府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先后制定了两种本质上存在差异的文化政策,即盎格鲁同化论和多元文化主义。前者是一种强制性同化政策,要求移民放弃他们祖先的文化和传统并接受盎格鲁·萨克逊白人的意识形态。该政策的出台取决于加拿大社会中英裔族群的强势地位,当时约350万总人口中,非英非法语人口只占10%,而英裔人口则占人口总数的60%。[2]17为了保持英裔族群的优势地位,加拿大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手段来实现社会的“同化”,如要求各民族使用英语,接受英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礼仪习俗,培养英国人的宗教、道德和价值观等。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无论是价值观念还是行为方式都与西方文化格格不入的华人移民自然成了饱受歧视的对象。加拿大著名的社会学家李胜生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华人移民在西方被反东方人主义的意识形态所害,遭到白人接连不断的迫害。这些多种族社会的欧美国家采取一个类型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来对待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华人。他们把华人移民看作在文化上没有强烈欲望而在种族上是劣等的,但是在补充工业化所需劳工方面是有所作为的。”[8]27

可以说,加拿大最初接纳华裔移民的主要目的是修建太平洋铁路,根本没有赋予他们任何公民权利。广大华工在异国他乡的生活举步维艰,根本无法将妻儿接到加拿大团聚,所以这一时期移民的华裔妇女寥若晨星。加拿大本土学者魏安国等人综合大量史料后得出结论,20世纪初期的加拿大华侨社会主要由一小群精干而富裕的商人、一大批小商人和一批人数更多的工人所组成。富裕的商人有条件同妻子儿女住在一起。但在当时,不论是小商人还是工人,都无法全家团聚。[9]120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完工后,为了限制华人入境,联邦政府通过了第一个反华人法案,即“1885年中国人移民法案”(1885 Chinese Immigration Act),并在7月20日经英国女王授权成为国家法律。其主要内容是向华人征收人头税,最初为50加元,后来一直涨到1904年的500加元。该法案还专门规定,“对任何已知为娼妓的华人妇女,均不得发给土地许可证”。[10]103此举导致那些本已谋生无计的妇女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雪上加霜。

由于人头税的征收并没有阻挡住华人移民的脚步,加拿大政府在1923年7月1日颁布了更为苛刻的“排华法”,明确指出已经在加拿大定居的非加拿大籍华侨的家属不得进入加拿大。为了进一步限制包括妇女在内的华人入境,加拿大政府在1930年9月30日规定,只有已经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华人才有资格申请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来加;次年6月17日又规定,所有想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华人必须先由中国政府批准脱离中国籍,并在加拿大华侨报纸登载声明方有资格申请,因为当时中国政府对华侨采取双重国籍的政策,且政局动荡不安,对要求脱离国籍的申请一概置之不理,因此,上述两项法令实际上堵死了华人入籍及其家属来加团聚的大门。据统计,1931年在加拿大的46,519名华人中,女性只有3648人,男女性别比为12.8:1。这期间在加拿大的华人妇女主要是商人的妻子或者妓女。[11]唐人街由于缺少后继人口而成为一个日渐老化的单身男子社会。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盎格鲁同化论越来越不适合加拿大社会,及至20世纪50年代后期,加拿大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各族群“并未同化进主流社会群体中”。[12]47加拿大联邦政府经过多方考证后明智地于1971年10月宣布推行多元文化主义。就加拿大政府出台该政策的本意而言,保留和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与价值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公正和促进民族间的和谐。

多元文化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大量华人妇女移民加拿大,她们的到来促使华人社会男女比例逐渐趋于平衡,并促进了第二代华人的诞生。

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来自加拿大主流社会、移民个体等各方面的因素,上述华裔妇女对加拿大主流文化的认同态度不尽相同,导致一些人无法准确定位自己在接纳国的文化身份。这里我们认为,面对迁徙异乡所经历的文化断裂和不稳定状态,以及来自主流社会的沉重压力,华裔妇女在文化身份的重构问题上面临三种可能的选择:

1.文化身份几乎零重构

对于那些在盎格鲁文化早期及至1947年废除“排华法案”后以家庭团聚身份入境的华裔妇女而言,主流社会的文化观念同她们已有的信仰大相径庭,二者相比,她们宁愿固守传统文化,将自己局限在华人社区的小天地里,生活习惯等基本保持出国前的状态,就文化身份而言,处于一种无奈而又尴尬的境地。究其原因:一是加拿大政府颁布的系列歧视性政策刻意限制华人女性入境,使其占加拿大人口的比率极小,难以受到重视;二是华人女性承载的来自本土的历史与文化的负荷较大,如中国儒家思想所推崇的“三从四德”等意识形态,使其很难认同加拿大白人崇尚的追求自由与个性解放等思想、宗教以及文化观念;三是受语言交流不畅的影响,其疾苦无法倾诉也鲜有人倾听,被迫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四是华人妇女大多来自中国不同的地域或地区,即使在同一华人社区,彼此之间也可能存在文化交流的障碍,如方言、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等;五是在历史上,华人妇女普遍来自落后的中国农村,很多人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直接影响了她们职业的选择和提升,进而也堵塞了她们融入主流社会的渠道。新加坡著名学者陈国贲先生曾经亲自访谈了10位早期赴加已然耄耄老人的华裔妇女。这些人大多在20世纪50年代移居加拿大,靠在餐馆清洗碗碟、经营杂货等勉强糊口,不仅要忍受当地白人的欺凌,还要小心提防华人男性的骚扰。[13]尽管上述接受调查的寥寥数人不足以代表加拿大境内全部华人妇女的境况,但是考虑到同期移居该国的华人妇女总数,这个统计数字仍然具有非常宝贵的研究价值。

2.文化身份部分重构

自从1971年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出台后,尤其是1982年加拿大政府将权利和自由宪章写入宪法,少数族群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越来越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华人妇女涌向加拿大。作为成年人,她们出国前已经拥有了一种或多种文化身份,出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所学的专长或追求更高的物质以及精神享受。但是到了加拿大后,面对劳动力市场的种种规范和限制,如海外学历的重新认证、加拿大工作经验的苛求以及官方语言的掌握程度等诸多结构性歧视,上述妇女移民当中的大多数人意识到文化身份重构的必要性,因为支撑她们原有文化身份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而她们又不能完全摆脱原有的文化身份,所以往往采取一种调和的对策,“试图在由于失去基础而开始一点一点解构原文化身份和接纳社会的文化身份之间,寻找折中”。[6]149她们想方设法尽量适应接纳国的环境,谋求双重身份的对称,一方面是为了抵制被主流社会所同化,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持原有文化身份的连续性。随着移民数量的增加和东道国吸引力的加强,文化身份的重构对那些想融入主流社会的移民来说,不再是个自动的或无意识的行为,而新移民无论是在年龄上还是受教育程度方面,都同过去的老一代移民有了很大区别,其职业取向也不再拘囿于老一辈华人妇女所涉足的服务性行业,如经营洗衣房或华人餐馆的模式,从事高知识、高技术和高级管理职业的华人妇女的人数开始增多,收入也相应增加,从而奠定了她们顺利融入主流社会的基础。

3.文化身份几乎彻底重构

就文化身份的彻底重构而言,这里主要指那些在加拿大出生的年龄较大的第二代华人妇女,以及在加拿大出生长大的年轻华人女子。前者一般把自己看成是加籍华人而非纯粹的加拿大人或中国人,她们之所以推崇这种文化身份,是为了谋求同当地加拿大白人的平等待遇;后者与中国的联系则仅限于某种情感上的纽带。中国的日益强大和在国际社会中地位的提高,使当代的很多华人女子以拥有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背景为荣,不由自主地试图弥补中加文化差异所导致的文化断层。然而,她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了解越多,却发现自己被加拿大同化得越深,她们的观念、习俗、审美观和习惯基本上已经西化,她们“更关注的是自己作为加拿大人的基本权利”。[2]392

由于上述妇女的文化身份一开始就建构于主流社会,所以对她们来说,学习东道国语言和内化东道国的价值观驾轻就熟,其身份重构的过程也就非常彻底。加拿大的社会学家曾对出生在该国的移民文化身份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将其归类于一种融合文化,并预言“从某种意义上说,融合文化是一种杂交文化,旨在表达社会实际存在的多族裔的新身份,允许每一个人,不论是生于斯长于斯,还是新来乍到,都能跟彼此为之作出贡献的共同文化认同”。[14]71值得强调的是,上述妇女之所以能够顺利地重构文化身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加拿大的全民教育体系。

三、结语

尽管加拿大每年都从世界各地吸收大量移民,但是鉴于该国的发展规模和速度,有专家预测,在未来的10到20年时间里加拿大至少还需要100万名工人。[15]1-8正是考虑到移民的贡献是国家繁荣和富强所不可或缺的因素,加拿大政府屏弃了不合时宜的盎格鲁同化论,明智地选择了多元文化政策。该政策的出台为加拿大广纳贤良铺平了道路,也为华人妇女移民重构文化身份创造了便利条件。值得强调的是,在一个以移民为主的国家里,文化身份重构的成功与否需要移民个体和主流社会共同付出努力。就加拿大政府而言,首先应该对新移民重构文化身份施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意识到文化适应的必要性;其次,应该尽量想办法解决新移民的就业问题,消除或减少来自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歧视;另外,政府还应该鼓励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表彰其对多元文化政策的顺利实施所做的努力。换言之,政府应该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机会平等,绝对不允许以个人的种族、宗教或者国家背景等为借口否定移民个体为东道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所做的成就。我们有理由相信,以史为鉴,加拿大政府会坚持走移民兴邦的道路,充分发挥多元文化政策的优势,在经济、政治乃至人文环境上都力争缔造一个更自由、更民主、更强大的国家;而对于广大华人妇女来说,要想在这个以热情好客著称的枫叶之国获得立足之地,还需要持续不断、自觉自愿地努力重构自己的文化身份。但是我们这里并非主张华人妇女们一味地接受主流社会的价值观,被动地被主流社会接纳;而是希望她们通过全方位地参与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及其他社会活动顺利地融入主流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为自己的移居生活增加成功的筹码。从这一角度看,移民文化身份的重构既是结果也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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