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音乐美学思想在“道”上的发展创新
2013-08-15庄怡红
庄怡红
(华侨大学,福建 厦门361021)
《庄子》以“道”为本,全面地发展了《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并开拓创新,形成了完整的“道家”音乐美学思想。《庄子》成为“道家”音乐美学思想的一座巅峰。
1 以“道”为本,继承发展
1.1 《庄子》把《老子》美乐标准“音声相和”发展为“与道相和”
《老子》提出“音声相和”为评判美乐的标准。古代的“音”与“声”有严格的区别,“单出曰声,杂比曰音”(杨柳桥《老子训诂》)。“声成文,谓之音”(《礼记·乐记》)。《老子》把“音”放在“声”前面,显然是为了突出“音”。把“音声”连在一起,说明了“音声”之间的关系,声“杂比”、“成文”,便成了乐曲。“声”组成了“音”,“音”艺术化了“声”。这便是“相互对立,又相互协和”。《老子》衡量“美乐”的标准就是要由“声”到“音”的和谐。
《庄子》则把“音声相和”发展为与“道”相和,和于“道”才是“美乐”。“籁乐”、“至乐”、“天乐”均是《庄子》赞美的与天道同和的“美乐”。
自然之声和于天道——天籁。《庄子·齐物论》描写的“天籁”,完全是自然之声。像湍流冲激之声,像箭矢离弦之声,像呵斥声,像呼吸,像呼叫,像号哭,像发自深谷的声音,像出自哀叹者的声音。前头的风声呜呜地唱,后头的风声呼呼地和。小风则相和之声小,大风则相和之声大。烈风一止息,万窍便寂然无声。这种纯自然之声,能使人达到“吾丧我”的“忘我”境界而与天地同和。
人为之乐和于天道——至乐。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庄子·天运》)。“应之”、“顺之”、“行之”、“调理”、“太和”等词突出了人在音乐中的作用,“人为”地与天和谐,与自然和谐,与四时万物和谐,即与“道”和谐,这才是最美好的“至乐”。
知命之乐和于天道——天乐。庄子曰:“吾师乎!吾师乎!齑万物而不为戾,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寿,覆载天地刻影众形而不为巧,此之谓天乐。故曰:‘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故曰:‘其动也天,其静也地,一心定而王天下;其鬼不祟,其魂不疲,一心定而万物服。’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天乐。天乐者,圣人之心,以畜天下也”(《庄子·天道》)。知“天乐”者,一切顺应自然。“天乐”,使人自觉地与天地同和。“自然之声”、“人为之音”、“知命之乐”,均同和于“道”,因而是《庄子》赞扬的“美乐”。
1.2 在音乐批判上,《庄子》把《老子》批判“五音”发展为批判“违道”之乐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五音令人耳聋”,指出了“五音”给人的身心造成严重的危害。《庄子》把批判“令人耳聋”的“五音”发展为批判违反“自然之道”的音乐,主要有两种。
一是批判失性违“道”之声。“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庄子·骈拇》)。“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庄子·天地》)。
人为什么会失性?“多于聪”、“乱五声”、“淫六律”,其中“多”、“乱”、“淫”均说明违反了音乐自身的规律和人的承受能力,它不光给人的身心造成危害,更重要的是使人失去本真的天性。《庄子》明确地指出:“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即歪门邪道,不是正道。《庄子》把《老子》的“五音”全部改成“五声”,“音”、“声”一字之改,意在不承认“五声”是音乐,而是噪声,使人明显地感受到噪音是“生之害”。
二是批判曲礼违“道”之乐。“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庄子·骈拇》)。这里反复强调“常然”。什么是“常然”?事物的本真面目,规律,或曰“道”。礼乐违反“常然”,使人失去本真面目。“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庄子·马蹄》)。礼乐搞乱了人心,使人贪图捷径,追逐私利,不可制止。罪过在于圣人用礼乐扭曲了人的本真心性。“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庄子·马蹄》)。放纵地追求音乐,繁琐地制定礼法,使天下分离了,人的自然本性被放弃了。礼乐扭曲了人的本真情性,致使人“失其常然”、“争归于利”,“天下始分”,所以应批判、摒弃礼乐,使人心返璞归真。
1.3 在音乐美学境界上,《庄子》把《老子》“大音希声”的“悟道”境界发展为“载道”境界
《老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最高境界表现在“大音希声”上。“大音”,音乐的规律,或曰境界,或曰音乐之道。“希声”,讲的是如何去追求音乐之“道”,即不要停留在声音的表面,而要透过声音去“悟道”。“大音希声”成了《老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最高境界。
《庄子》在《天运》中说“乐也者……道可载而与之俱也。”这句话提出了“至乐载道”的音乐美学思想。《庄子》认为“载道”才是最美的“至乐”。“至乐载道”成了《庄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最高境界。
“大音希声”讲的是乐中有“道”,乐中悟“道”;“至乐载道”讲的是音乐要“与道为一”,“道为乐魂”。“大音希声”,属音乐的欣赏、体悟的范畴。“至乐载道”则属音乐的表演、教化的范畴;“悟道”是为了“获道”,“载道”是为了“传道”。“传道”是在“悟道”基础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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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音乐审美追求上,《庄子》把《老子》“过客止”的音乐外在美发展为“所乐”的内在审美
“乐与饵,过客止”(《老子》三十五章)。《老子》认为,能使过客流连忘返的音乐是“美乐”。这是从人的行为上来肯定“美乐”,丝毫没有贬低“乐与饵”的意思。河上公注曰:“饵,美也。”王弼曰:“言道之深,大人闻道之言,乃更不如乐与饵,为时感悦人心也。”[1]奚侗把“乐与饵”解释为“美乐,甘食。”[2]这些解注说明“乐与饵”是“美乐美食”。“美乐”在生活中十分重要。“乐与饵”并列,可以看出《老子》对“美乐”的重视,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同等重要。
《庄子》在《老子》“过客止”的基础上,发展为“所乐”的审美愉悦。“夫天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所下者,贫贱夭恶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庄子 至乐》)。
“所乐”,美乐给人带来“乐”。“所乐者”是从审美心理活动上来肯定“美乐”,比“过客止”的行为肯定美乐深入了一步。“音声”,得之则“乐”,不得则“苦”。“乐”与“苦”的对比,进一步从审美心理上肯定了“美乐”。《庄子》多次谈及审美心理,“天乐者,圣人之心,以畜天下也”(《天道》),“犁然有当于人之心”(《山木》),“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缮性》),可见《庄子》从“心情”的角度谈审美是一贯的。
2 以“道”为本,开拓创新
2.1 《庄子》揭示了“道家”音乐的基本功能是“和”
“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天道》)。“无声之中,独闻和焉”(《天地》)。“天乐者,圣人之心,以畜天下也”(《天道》)。
“和”是“道家”音乐的最主要功能。音乐演奏要与人“和”,与天“和”。音乐欣赏要在声音的背后听到“和”。音乐教育,圣人用天乐教人“和”于天道。《庄子》之所以强调音乐“和”的功能,是与其哲学思想分不开的。“庄子哲学从‘道’的无限和自由,推出了人的无限和自由,把永恒的大自然的无意识、无目的,却又合乎规律的运动作为人效法的模范。”[3]把人带入“道”的自由境界,以保持人的本真,这是《庄子》所要的“道家”音乐功能。
2.2 《庄子》揭示了“载道之乐”的“人为”“有声”特点
《庄子》在《咸池》中极力赞扬“有声”、“人为”之乐。从演奏内容看,一奏人事之乐,二奏阴阳之乐,三奏无怠之声,此乐有声,把人带入天道,是人为精心安排的。从演奏声音看,一奏四时之声,二奏阴阳之声,三奏无怠之声,此乐声音的高低长短、刚柔快慢都是人为精心设计的。从演奏效果看,一奏使人“惧”,二奏使人“怠”,三奏使人“惑”,此乐的声音效果是人为设计要达到的。《庄子》安排至高无上的黄帝在洞庭之野演奏震天憾地的《咸池》,还是为了推崇人为、有声之乐。《庄子》为什么要极力推崇“人为”、“有声”之乐?《庄子》借黄帝之口说:“道可载而与之俱也。”音乐是“道”的载体,只有“人为”、“有声”,才能主动载道。
2.3 《庄子》揭示了“道家”音乐的本源:生于心,源于物,随于道
音乐生于心。“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缮性》)。“天乐者,圣人之心,以畜天下也”(《天道》)。“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左据槁木,右击槁枝,而歌猋氏之风,有其具而无其数,有其声而无其宫角,木声与人声,犁然有当于人之心”(《山木》)。
音乐是怎么产生的?心情的产物。圣人之心用以教人的产物,穷途之人用以表达心情的产物。歌声即心声,歌从心出。
音乐源于物。“金石不得,无以鸣。故金石有声,不考不鸣”(《天地》)。“其心之出,有物采之”(《天地》)。“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齐物论》)。
金石制成钟磬,得不到外力也不会鸣响。虽有鸣响的本能,却也不敲不响。心志的产生,皆由外物引动。外界事物有了形成与亏缺,昭氏才弹琴;实物没有形成与亏缺,昭氏就不弹琴了。“外物”的引动发出鸣响,产生音乐。
音乐随于道。“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天道》)。“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天运》)。“夫至乐者……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天运》)。
道载万物,大无穷尽,小无缺遗。音乐自然也包括在内。美好的音乐顺天道,应自然,即随道而生。
道家音乐是“心、物、道”三位一体的产物,三位一体才是美好的“至乐”。
2.4 《庄子》揭示了“道家”音乐审美活动的心理历程
音乐审美的准备:“心斋”。心灵斋戒,排除一切私心杂念,用心专一,先做好听的准备。怎么听?用耳听,用心听;听什么?听声,听符,听气。这便为音乐审美做好了心理准备。
音乐审美的开始:“游心”。展开想象,让思想遨游于浑沌鸿蒙的宇宙。审美开始就要进入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心动起来,向“至美”“至乐”的目标进发。
音乐审美的发展:“物化”。融情于物,“庄子将会通物我的纯粹体验境界称为‘物化’。化于‘物’,‘我’就是物,没有了物我之间的界限。”[4]“物化”是审美体验,是“游心”的发展和深入,强调心灵与物、与世界的冥和,实现和世界“大通”。
音乐审美的终极:“坐忘”。物我两忘,完全忘记自己,同大道相通为一体,达到“以游无穷”的最高审美境界。“心斋”、“游心”、“物化”、“坐忘”,是音乐审美由准备到开始,到发展到终极的极为完整的心理活动历程。“至乐”通过这样的心理历程去欣赏,才能和世界“大通”,达到“逍遥”的境界。音乐审美心理历程,竖起了“道家”音乐审美的一座巅峰。
“庄子”音乐美学思想的局限,主要表现在音乐功能方面,过分地强调音乐对“道”的适应性,忽视音乐的社会功能,因而缺乏主动的进取性。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庄子哲学要人去消极地顺应自然,而不是积极地去改造自然,这正是竭力要消除人的异化、摆脱物对人的统治的庄子哲学的一个致命的弱点。 ”[5]
《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并有很大创新。《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奠定了“道家”音乐的基调。庄子是“道家”音乐和“道家”文化的旗手,其音乐美学思想对后世“道家”音乐和“道家”文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1]李耳,庄周.老子 庄子[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6:76.
[2]奚侗集解.老子[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91.
[3]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228.
[4]朱良志.中国美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
[5]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