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政监督成果利用
2013-08-15赵发范
●赵发范
一、财政监督成果利用不高成因剖析
(一)对财政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
近年来,尽管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比较密集,但有的部门领导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拉网式检查可能性不大,即使查出问题,只要不私入腰包,为了部门的“大局利益”,通过寻找各种理由和关系可以说服检查组从轻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没有精力开展深层次调研
目前,基层财政部门重资金分配轻监督检查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监督岗位人员少、业务培训少、检查力量薄弱,各级安排的检查任务重、时间紧,财政监督部门没有精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深层次调研。
(三)财政监督检查处罚力度不够,监督效能不明显
财政监督在强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中保驾护航,成绩斐然,功不可没,然而,从现状看,财政监督面临检查容易、处罚难的窘境,少数领导胆识不足,顾虑有余,中庸处世,加上“第三者”插足等原因,对于一些检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不能处理彻底,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影响了财政监督效能的发挥。
二、提高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财政部门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增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下达财政检查处罚决定的同时,认真帮助单位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填写跟踪回访记录表,定期跟踪回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合财政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在检查计划上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相互利用。既能有效避免部门之间的重复检查,又确保了不留检查“死角”。加强与财政内部业务科室及被检查单位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监督成效和监督成果利用水平; 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与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检查效率;加强与纪委监察联手合作,加大对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通过采取多种手段的结合,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三)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信息库,加大成果利用
监督检查结果是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第一手资料,财政部门应当将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纳入财政监督成果信息库,注明每条案例所触犯的财经法规和处罚条款。为部门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为财政人员提高监督检查水平提供便利的工具,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加大警示力度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财政处罚决定和整改落实情况公开通报制度,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应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通报,纠正单位长期不规范的行为,达到了及时预警、实时纠偏的效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表彰推广,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震动效应和管理效应。
(五)总结提炼检查成果,加强制度建设
财政监督检查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时只是一个点的问题,面上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才是财政监督的根本目的。财政部门要做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处罚一个人,教育一群人。定期召开监督检查成果点评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属内部管理失控问题,要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属顶层、上层制度设计问题,要逐级汇报,从源头上加强制度建设,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