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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成果利用机制 自觉服务财政工作大局

2013-08-15

财政监督 2013年9期
关键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成果

●冯 云

着力加强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是2012年江苏省徐州市开展财政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该市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探索监督成果利用的新方式、新方法,初步实现了监督成果的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并获得2012年度全局财政工作创新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成果利用,徐州市继续研究探索制定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实现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最大化、精品化、效能化和多样化,推动财政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规范管理,成果利用出实招

(一)建立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制度框架

一方面,修订完善了《徐州市财政局财政检查复核工作制度》、《徐州市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夯实了监督成果利用的基础。另一方面,制定出台了《财政监督检查公示公告通报汇报制度》、《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了结果利用的程序、方式和反馈,结果利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制作了《行政指导文书》标准文本,用于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行政指导,监督结果的利用基本实现了最大化。

(二)创新监督成果利用的工作措施

该市把检查报告转化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共性问题及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深化监督检查成果的转化利用。2012年提交了10份调研报告,提出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5条。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局内和部门单位公开,创建财政监督检查公示公告通报汇报制度,检查前,对被查单位名称、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等进行公示;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在该市监督检查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把检查成果运用到宣传教育上,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通过举办培训班、信息报道、工作交流、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处室和部门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建立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保障机制

一是理顺内部职责,明确了监督机构和各业务处室职责。各业务处室负责对已下达的监督检查结论、处罚决定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和管理建议,完善相应政策、

制度,形成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监督局面。二是落实跟踪问效机制。不定期地对各处室、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议采纳情况回访,将被查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政策法规的后续执行情况与监督检查结论逐条对照,以确保监督检查结论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常态机制。每年都对财政监督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高财政监督干部自身业务素质,促进干部的知识结构调整和更新。

二、成效显著,引发监督共振效应

(一)宏观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监督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推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权属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通知》等,推行了公房租赁公开竞拍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

(二)震动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通过不同形式的公示和公告,提高了单位财经法规意识,扩大了财政监督的影响力,进一步发挥了财政监督成果在规范财政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定期开展检查结果的教育,切实起到了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系统、警示一个地区的应有作用。

(三)规范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通过成果运用,纠正了违规行为,规范了部门单位的理财行为。大部分建议被该局领导给予了批示和肯定,一部分建议被采纳运用。通过对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全面核查,为政府节约资金3500余万元。

(四)管理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实现了监督成果与预算编制的无缝对接,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对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使用效益较高的单位,在预算安排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否则,减少预算安排或停止预算拨款,当年部门预算整合资金9000多万元,收回预算指标2亿元。及时发现和解决了财政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制定了10多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办法,促进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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