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13-08-15嵇胜国
财政监督 2013年9期
为维护国家财税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13年3月开始,吉林省财政厅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的对象主要是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财政部门;征收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财政收入的税务部门;办理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财政收支的国库;开发区内使用财政资金的有关单位。将重点检查开发区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擅自越权减免税,采取“先征后返”等手段变相减免税,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违规变更或扩大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范围等问题。同时重点关注开发区对促进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影响,开发区的特点及发展优势以及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