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问题官员复出,如何让公众不焦虑

2013-08-15

财政监督 2013年3期
关键词:官场官员公众

●叶 愚

新闻综述:

近期,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去职的官员陆续复出: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原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近日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原中央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李长江,复出后出任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另外,被记过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已升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职;被记大过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先后出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原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刘大群改任邢台市市长。早前有报道,在宜黄拆迁事件、瓮安事件、黑砖窑事件等事件中引咎辞职或被撤职的官员也多有复出者。近年来,舆论围观和质疑问题官员复出几成常态。有人认为,在一个完善的政治体制内,应允许犯错官员在规则内复出,这也是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因为越是勇于任事,敢于做事的官员,犯错误的机会也就越大,尤其在改革开放时期,若仅仅因为犯错误就把官员“一棒子打死”,其负面作用会更大。更何况,在当下体制内,培养一个干部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政府资源,轻易弃之不用也有浪费之嫌。

评论员观点:

上列诸次恶性事件的发生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伤痛,给国家带来了极大的损失。随着事件中“问题官员”的复出,这些“国家的伤疤”被重新揭开、受害人的痛苦再被提及,因此公众的焦虑、质疑,包括宣泄不满情绪,都应得到尊重和理解。在问题官员复出时,官场对社会舆论要有足够的理解和宽容,这是笔者要说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公众对这些问题官员复出的焦虑是不是毫无必要,质疑是不是有道理?有人说,犯错的官员复出古今都有,官场上几起几落的政治家大有人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有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一般而论,问题官员复出当然没错。但是,要具体地看待事件中某个官员的责任,详查是否存在重错轻罚的现象。要查明在各个事件中下马的问题官员究竟是因为“勇于做事、敢于任事”才出错还是因为漠视国家和人民利益、缺乏尽责精神和作为而酿成的大祸。同时还要查明其在受处罚后是否真正做到了 “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的条件。当时高调免职,而今低调复出,免职后这些官员的动向未能向社会及时公开,这怎么叫人不产生怀疑?问题官员复出也是来当“公仆”为公民服务的,当他还没有取得公众的信任时,便匆匆让他上任,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

第三,问题官员并非一定要重新做官。中国目前官职的含金量过于诱人,官本位文化还大有市场,一些曾经在官场失败的人,照样会重返官场。因而我们社会要逐渐形成这样的社会共识:官员只是一种职业,而非高贵的不可改变的身份,老百姓可以失业、再就业,官员也应该一样。

第四,问题官员如果确要任新职,必须细化相关标准,建立可操作的规则。当问题官员要复出时,必须向社会公开其胜任新职的能力测试、考核结果;必须公开他辞职后的工作情况和成绩;而且还必须要经过广泛的群众评议。另外,官场也应建立自身的禁入规则,要有信用记录和“污点”记录,对严重违纪的官员应纳入“官场黑名单”。只有逐步落实了问题官员复出的标准和程序,才能避免给现职官员产生“做错事也没什么”的消极暗示。

第五,作为道义责任和政治道德要求,对于问题官员复出,应制定一个向社会公开悔过、道歉、作出新职履责承诺的仪式,这既是向社会公开干部任用的信息,又有利于争取到公众谅解,以打消公众的顾虑。

猜你喜欢

官场官员公众
公众号3月热榜
公众号9月热榜
公众号8月热榜
公众号5月热榜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2014年9月19日—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24日
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