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
2013-08-15吴海东向宇邓红学卢跃生
吴海东,向宇,邓红学,卢跃生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1.科研处;2.学生处;3.继续教育学院;4.教务处,重庆 400052)
学分银行制度是为学习者或学习成果携带者提供学历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能力证书的新渠道,自学成才的新途径,获得评价和鼓励的新形式。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共同行动,成为全球化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众多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趋势。
一、学分银行制度的涵义与机理
(一)学分银行制度的涵义
理论界对学分银行制度内涵有多种解释,但无论从什么角度进行说明,学分银行制度的本质即是一种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是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核算的一种新型学习制度,是为社会每一个成员提供学习机会且保障其教育经历得到有效公正评价的制度体系。之所以称为“银行”,是因为学分银行制度借鉴了银行制度的基本运行模式与机制,通过与银行一样的存储、兑换等功能的发挥,达到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目的。
这样一个制度体系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学分银行制度的基点是学分,即将学分作为流通工具与运营对象。这不同于一般银行制度作为流通工具与运营对象的货币。第二,学分银行制度的基本机制是存储和兑换,即通过学分的认证、存储和积累,实现学习成果的兑换。这里的学习成果,可以是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它成果形式。第三,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目标是使学习者可以充分享有学习自由,并得到公正的评价。
显然,学分银行并不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除了它的运营对象不同于一般的银行外,目前也不具有类似于其它金融工具的功能,至于信贷(贷分)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实施难度较大,也颇有争议。所以在讨论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及其内在运行机制时,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些特性。
(二)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机理
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机理包括由运行流程决定的各大运行环节与核心运行机制两部分。
1.制度内在运行的基本环节
一个完整的学分银行制度内在运行的基本流程,包括建立学分账户——学分获取——学分记录——学分互认——学分兑换——获取学历或资格证书。它由如下基本环节构成:
(1)学分获取与开户。学习者通过学习获得相应的学分,凭相关证件在学分银行分行办理开户手续。
(2)学习成果的存入。学习者已有的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课程成绩 (包括职业培训证书及不定式学习成果),由学分银行认定无误后,存入学分银行。
(3)学分认定。学分银行根据学分认定标准,以及课程与证书、课程与课程、课程与专业等对应转换关系,对学习者提供的原始学分进行认定。
(4)学分存储。经学分银行审核认定的学分,可在学分银行存储积累。
(5)学分互认与转换。学习者经过学分银行学分标准认定的学习成果,可获得学分银行合作教育机构的相互认可。学习者也可以申请将学习成果转换选定自己继续学习的学分银行合作教育机构相关课程的学分,并修满该机构其它规定学分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在上述流程中,“开户”是指学分银行为学习者建立的“学习账户”,包括据此发放给学习者的学分储蓄卡,其功能类似于银行储蓄卡。学习者可以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和不同的教育类型中学习想学习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取得学分之后,存入个人“学分账户”并记入学分存储卡。对于那些中途中断学习,或者没有取得学位与证书的学习者来说,曾经修学过的学分,仍然是有效学分。对于想修学第二专业学位,那些从本校已经获得某一专业学位的学习者,重复课程就可不修。同时学习者在工作期间所考取的各种有效成绩(成果)、证书等也可以进行学分兑换。
正是通过上述流程与环节,学习者可以实现把任何时段修习的学分存入学分银行,在自己想要取得相应学历或者资格证书的时候,将学分转换成希望获得的学历证书、职业证书或者其它学习成果。
2.核心运行机制
学分银行制度的核心机制是学分兑换机制。当学习者积累了一定的有效学分并希望兑换为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时,就涉及学分兑换机制。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学分都可以成为有效学分并兑换相应的证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的学分都能成为有效学分,这是由于学分的有效程度受教学内容、课程标准、教学质量、学校的等次、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甲校的有效学分在乙校就不一定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学分的兑换机制不仅包括了学分兑换本身,实际上还是学分的认定、学分的折算和学分的补偿及折旧等诸多方面的综合体现。
这里的学分认定,是指对照国家课程标准判断或通过学分认定机构认定,能够兑换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学分。学分折算则是指学习者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之外的某些课程,可按照规定最终折合成毕业所需的有效学分。而学分补偿是指因某种原因未能按照规定修完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的学习者,可以修完其他指定的课程后,用新获得的学分弥补之前的学分。[1]至于学分折旧,则是指由于时间的推移,已储存学分学习内容过时或者过于陈旧,而对有效学分的折减。此外,对于学分是否可以借贷的问题,也值得研究。
学习者通过上述方式积累了一定的有效学分后,才能兑换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并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学分的不断积累持续兑换更高层次的证书。由此可见,学分兑换机制可以最终实现学分互认和学分转换,实现学历认证和资格认证的沟通和衔接,从而确保学分银行制度的有效运行,并达到制度实施的目标。
二、学分银行制度建构与实施的难点
(一)外部环境方面的障碍
1.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地位不平等,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培训不融合
首先,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不同类型的教育在地位上的不平等是一种客观存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之间的不平等。尽管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但是在教育界和社会层面,不论是政策与投入方面还是在认识上,职业教育的地位不如学术教育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情况下,职业教育课程学分的含金量自然被认为远低于学术教育,其学习成果也就难以为学术教育所完全认可。
其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尤其是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培训不融合,各自的教学内容、体系相差甚远。这使得两者之间的学习成果的互认除了观念上的排斥之外,实际操作也十分困难。尽管不少高校出于就业率的考虑,鼓励学生考职业资格证书,甚至开设了部分证书课程,并部分实施与专业课程的替代,但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学历教育成果如何互认,认到什么程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至于不定式学习成果,如学习经历、工作成果等,至今缺乏科学的认定规则,要想获得学历教育的认可,就更为困难。
第三,我国的教育体系及其内部类型与层次十分复杂,不同的教育机构对于学习成果的构成与价值的认定,往往存在较大的甚至是很大的差异,客观上使得学习成果或者学分的互认显得复杂与困难。如211高校与非211高校间的学分互认,后者认前者可以,反之就可能有问题。类似的还包括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学分认定。在上述情况下,学分的互认往往就从双向变成了单向。这里既有观念和制度上的障碍,也有较为复杂的技术处理问题。
2.传统的教育模式、教育体制制约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与实施
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是建立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的,学习者必须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课程进行学习。学习者学完一门课就计相应学分,然后按全部应得学分累积。同时,学习者可以不按常规的学习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可集中也可中断,即使间隔了几年,曾有的学习经历仍可折合成学分,存于“学分银行”。显然,学分银行制度是以完全学分制为基础的。但从我国的诸多高校来看,尽管不少形式上已经实施学分制,但仅仅是学年学分制,其本质仍然是学年制。在这种体制下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学习,没有自主选择课程学习的权利,学籍档案也只能固定于一个学习机构,教育教学制度依然是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模式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确立。在这种情况下,学分既不可能积累,也不可能转移和兑换。这里当然有学校运行模式选择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制度设计与规定的制约。例如在现有体制下,学校就没有自主选择和实施完全学分制的权利。
3.对学分银行制度认识上的偏差
要使学生掌握抽象数学对象、发现和提出数学问题的方法,要将此作为教学的关键任务,以实现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再到“何由以知其所以然”的跨越.
学分银行制度作为一种新型学习制度,在我国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虽然在部分高校中已有雏形。大多数人对于学分银行制度的理念、内涵、运行方式还显得十分生疏。也正因为如此,不少人包括相当部分教育管理者,对学分银行制度的认识尚存在偏差。譬如,过分强调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静待上面出政策;将学分银行制度简单地理解为课程间的相互认可或者替代,或者是课程的免修免考,缺乏对制度的科学设计与安排;受到价值取向的制约,认为学分的互认意味着学校或者相关机构费用收入减少,因而对其它学校或机构学分的认定往往持更苛求的态度。这类观念封闭、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学分银行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体系,也还存在牵涉面大、系统性强导致实施困难,国家的相关政策保障跟不上等问题。
(二)制度架构的难点
由于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涉及的因素众多,因此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比较复杂。在制度的构架上,首先需要考虑如何保证不同教育类型、不同学校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为此需要解决如下几个基本问题与难点。
1.标准学分的确定
学分银行制度运行的对象是学分,但由于不同教育机构、不同学校学习成果的内容要素不同,如要求的知识点、技能点的差异,其学分当量必然有所差异。譬如同样的学习内容,有的可能是18学时1学分,有的可能是16学时1学分,等等。要进行学分的兑换,就必须把不同学校和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置换为各方都认可的相同的学分当量,进行无差别的学分通兑,即制定出大家都可比较的标准学分。这是学分运行机制的基础。
标准学分无疑应根据课程来制定,但如何制定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我国各类教育的课程总量庞大,课程类型相互交叉,要统一起来,一个可行的思路就是通过课程标准的设定,把教学目标、课程性质、内容要求、质量考核等课程要素标准化于一定可控范围内,然后据此进行评估确定标准学分。[2]这样就可以较为容易地确认标准课程与非标准课程间的学分。标准课程之间学分的认定可根据课程知识点、技能点的比较来进行,记录相同的知识点的学分,舍去不同的知识点的学分。而非标准课程之间学分的认定则可通过学分的折算和补偿等方式解决。
2.标准体系的建立
这是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核心。学分认证标准体系包括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认证标准和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含职业培训证书等)认证标准。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认证标准包括课程与专业的对应关系、课程学分认证标准、职业培训等证书认定为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的标准等。学历教育课程的标准体系可以通过上述标准课程与非标准课程的评估与认定来解决,难点是由于课程繁多,体系的构建可能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认证标准包括国家和省一级相关部门颁布的职业证书目录、职业培训等证书与学历教育课程的对应关系、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社区教育课程、学习活动等的认证标准等。这一类认证标准建立的难点在于,非学历教育课程与学历教育课程的对应关系确立的难度,远大于学历课程之间对应关系的确定。除了基本的知识点与技能点两类课程区别较大,增加了认定难度外,是否进行学分补偿或如何补偿,也需要具体分析。另一个难点在于,目前国家或省级职业证书多是通过社会考试获得,因此学历课程与证书课程的认证受证书管理制度的制约,多是单向认证,即证书课程学分可部分或者全部替换学历课程学分,反之则难以实施。
3.学分的分类兑换
由于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其课程与学分的价值与含金量客观上存在差异,如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学历教育与证书教育、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等。因此即使确定了标准学分,各类型间的学分衔接也不能简单地实施兑换,如同样名称的课程学分,高职就不能简单地认证中职的,而中职则可认证高职。因此分类兑换是一个极为复杂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学分的转换本质上是一种交换活动,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资源的交换总是趋向于同质交换,因此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思路是实施学分银行分类兑换。即通过科学的评估将学分银行划分成若干级别,如211院校和非211院校可以分别纳入不同的级别,再按类别进行学分转换,同级的学分可以互认,低级别的可以认高级别的学分。同时,制定一个通兑权数以进行各级学分的通兑。
三、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涉及诸多方面,有的难题一时难以完全解决。因此,按照先易后难、先行先试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在内容与范围两个方面作出必要的选择。
(一)在内容选择上,重点构建继续教育为重点的学分银行制度
学分银行制度实际上可以视为一个制度群,除了学分制度本身的内在制度要求以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配套,如开放的入学制度、灵活的学习或者课程注册制度、合理的课程体系、弹性的学籍制度以及科学的测评体系等。同时,为了能够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和学习者的学习提供优质服务,一个开放及具有“学、管、服”等强大功能的课程资源平台也是必不可少的。而在现阶段,我国的普通高等教育从入学到毕业,从学习到测评的制度设计却与学分银行制度的要求相距甚远。如学分制仍然是学年学分制,自主择课的范围小且难以大幅推进。因此,普通高等教育全面实施学分银行制度的难度不小。相比之下,继续教育不论是教学模式或者管理模式则更为灵活,特别是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经过多年的试点,不论是注册学习、自主择课、学习资源应用,还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模式,其运行机制与制度设计更能适应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要求。构建以继续教育为重点的学分银行制度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其次,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们终身学习与发展需求,建设学习型社会不可或缺的方面。尽管也存在诸多制约学分银行制度实施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小于普通高等教育,如入学制度、选课制度等,试点中出现问题带来的震荡也小于普通高等教育。
第三,更重要的是,继续教育的学习者多为在职人员,不少担任着多重社会角色,承担着多种社会的职责和义务,工学矛盾始终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学分银行制度则可以有效地解决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无法按常规学习等问题,随到随学,随学随考,成为弹性学习制的有效载体,使成人学员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学到自己所需。[3]因此,学分银行制度其实质和特点更加符合成人的学习特点与需求,有利于继续教育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和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讲,继续教育不论是管理者还是学习者,都有推进学分银行制度的内在动力。
(二)在类型选择上,由单一机构逐步构建全国性的学分银行,重点是区域性学分银行的构建
按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阶段,可以分为单一机构性、区域性及全国性三类,它们有着各自的特点。
1.以单一机构为基础的学分银行制度
单一机构性是指学分银行制度只在一个机构如学校实施,其实施对象仅为本机构的学习者。其特点是:①它是学分银行制度建设与管理的最小单位,仅在本校范围内实施继续教育,管理操作简单,可以避免不少制度性的障碍。②实施往往具有单向性,即可以实现对其它教育机构有关学分的认定,但本校学分往往不能获得其它教育机构的认定。
以拟建的重庆开放大学为例,其建设基础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具有典型的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举办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成人教育与高职教育等类型;有远程学习、脱产学习、自学考试和培训等多种形式;有本科、专科、中职等多个层次。实施学分银行制度后,学习者可以在不同的教学类型中自由选课,选择任何一个学期的任何课程进行学习。如开放教育专科的学生可以选择成人教育专科的课程学习,成人脱产学生可以选学高职课程等等。培训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纳入认证范围。学习者经考试 (考核)合格的成绩、证书(学分)记入其自己的“学分账户”,且终身有效。从而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内部实现学分的累积与转换,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从局部上搭建起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2.区域性学分银行制度
由于一个学校的教育资源总是有限的,要满足区域内所有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需要加强各个高校、教育机构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当区域内若干高校或者教育机构按照某种规则实施学分互认、兑换等时,就形成了区域性的学分银行制度。其特点是:①这是一种在单一机构基础上扩大范围实施的学分银行制度。它可以是若干高校或教育机构组合的实施学分制度的共同体,也可以是大学城区域或各级行政区划的区域内所有学校或教育机构组建的学分银行制度共同体。②这种制度现阶段是一种区域内学校或机构的自愿行为,但已经实现了学分互认与兑换的双向性。
与单一机构学分银行制度相比,由于需要建立各院校、机构共同认可的学分认证机构和统一的学分认证标准,以及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供学习者更好地选取课程,修得学分,最后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证书,就需要消除现行法规和制度中与学分银行制度实施的不适与限制,因此其实施难度较大。在这方面,重庆、北京等地的大学城、高校共同体开展的课程互认、互选,以及上海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的试点,已经提供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而一些高校间初步的课程互认,也为区域型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打下了实践基础,如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与重庆地区部分高校成教学院间的课程替代等。通过区域性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提供社会成员时时处处都能学习的环境,是很有意义的。
3.全国性的学分银行制度
学分银行制度作为一项推动终身教育发展的重要教育管理模式,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选择,其构建最终绝不能仅限于某一教育机构或某一特定区域,而应是实施全国性的学分银行制度,从而在全国范围内为践行“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终身教育理念创造条件,并搭建起真正意义的终身教育 “立交桥”。这样的学分银行的特点是:①它是学分银行制度发展、构建的最高阶段,实现了省级行政区之间的学分认定、学分存储、学分转账、学分兑换、学分结算。②学分的互认转向多向。③其构建与运行更为复杂,需要解决的制度性障碍更多,因此应有必要的法律法规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区域性的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尚才起步,全国性的学分银行制度还处于研究阶段,但仍有不少国外的经验可以借鉴,如韩国的学分银行制度等。
上述分析表明,在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与实施过程中,按照先行先试、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进行建设,可以首先完善学校或者机构内的学分银行的构成和运行要素,如不同类型教育形式、学习形式的课程替换,学习制度的改革(如学习注册制度),实行一定的单向学分认定,即单一机构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在短期内降低相关制度障碍。在此基础上,现阶段的重点是寻求制度上的突破和观念上的更新,搭建区域性的学分银行制度,实现有关学校与机构间的双向互认,从而为下一步全国性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打下基础。
四、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支撑
(一)政策与制度
应该指出的是,一个庞大而科学的学分银行制度体系的构建,从设计、安排到运行,没有政府的必要政策支撑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实上,世界各国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都有政府作为推手。在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要“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4]。 一些省市如上海,相继出台了包括推进学分银行制度试点等在内的政策文件,为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奠定了政策基础。而这在大多数地区还是空白。对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应积极从政策层面指导学分银行制度的建立,将学分银行制度的试点纳入省级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中,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包括争取学分银行完全学分制试点政策、实行学分费补贴政策等,推动各高校、各行政区和各部门、各类教育机构积极支持参与学分银行构建。在政策的指引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学分银行制度打好基础。而对打算实施学分银行制度的学校来讲,则必须进行包括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学习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使学分银行制度具备必要的实施基础。
(二)组织建构
组织建构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组织构架。学分银行组织构架应包括决策、管理、运行和监督等层次。其中决策层由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和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组成。这里的关键是前者,作为对学分银行构建与运行进行指导和决策的机构,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辖区内各高校和教育机构共同组成,并为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开展学分银行指导与咨询、学分认定标准的制定等工作创造条件。管理层为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这是学分银行实体运行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学分银行的构建与运行管理。管理中心根据具体业务工作下设若干部门,分别负责学分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管理层可以以某一个高校或者教育机构为主体构建,如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管理中心就依托于上海开放大学构建。运行层是区域学分银行以及各学分银行分行、学分银行合作机构组成的学分银行系统,是面向学习者的服务窗口。分行是学分银行的业务受理处,负责学习者的银行开户、学分认定初审等。学分银行合作机构设置在合作高校,是该校学分银行的业务受理处。监督层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监督等,通过对学分银行工作的监督,以保证学分认证、积累存储、转换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以战略联盟的形式形成各类利益共同体,如大学联盟、校企(行业)联盟、区域联盟等,发挥协调合作、打破院校各自为阵、创造共同利益的作用,实现跨校、垮行业、跨区域的学分互认。
(三)技术保障
学分银行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要科学、有序、高效地运行,一个合理的网络和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是不可或缺的。这样一个信息管理平台应包括门户网站、个人学习信息库、管理系统三大模块。应具有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进行学分积累与转换,各种学习成果的储存和查询,提供人才推荐服务,实施组织机构、用户和流程的管理等五大功能。为此,一是要在学分银行制度构建的前期准备中就做好需求分析和模块设计,二是要根据学习者终身学习与自主学习的要求,开发或者使用相应的学习平台与教务管理系统,确保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与学习平台、教务管理系统的互通与数据共享,或者开发三者功能共享的一体化平台。
(四)课程与资源建设
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与实施以相应的教学模式与学习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学分银行制度下,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个性发展的需要去选择课程,可以在自己支配的时间内自主择课学习。显然,没有足够质与量的课程与学习资源,形成“课程超市”,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的需求,学分银行制度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5]这就要求实施学分银行制度的学校必须不断加强课程与学习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完善课程体系,以吸引本校以及外校、乃至社会上的学习者来选择课程。有关学校与教育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要形成合理的利益机制,鼓励各高校、教育机构合作互补,真正实现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
[1]彭诗茸.高等教育立交桥之学分认证机制初探 [J].文教资料,2012(5).
[2]王贺元,乐传勇.论成人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建设中学分转换体系的构建[J].教育学术月刊,2010(6).
[3]张鹏程.试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分制的现实性[J].山东教育科研,1998(4).
[4]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吴海东,邓红学.电大教学管理若干问题探究[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