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转型的调研报告
2013-08-15范继凤
范继凤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庆市中心支局,黑龙江 大庆 163316)
2012年8月1日开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为有效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转型,了解和掌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庆市中心支局于2013年3月选取了5家银行、10家企业为样本,对如何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转型情况进行调研。
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实施情况
(一)外汇局对货物贸易改革的落实与推进情况及相关措施
1.提前谋划,统一思想,奠定货物贸易改革基础
我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提前做好货物贸易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奠定组织基础。我局率先制定《大庆市推广货物贸易改革培训工作方案》,成立了大庆市改革推广培训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内改革实施、政策宣传解释、业务系统操作等前期准备工作,明确了各阶段任务及工作内容,使全局人员思想统一到货物贸易改革上来。二是开展了“货物贸易改革内部学习月”活动。在活动期间,建立了“货物贸易外汇制度改革内部学习”机制。组织内部人员学习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正确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为下一步开展法规宣传做好“信息准备”。引导全员学习业务流程,熟悉新系统的操作及模块功能,为系统平稳运行做好“技术准备”。
2.宣传培训,沟通协调,畅通政策传导渠道
我局立足实际,采取联席会议、集中培训、现场答疑、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有条不紊、层层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召开联系会。联合税务、海关及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召开“货物贸易改革联席会议”,确保大庆辖内货物贸易改革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建立了货物贸易改革QQ群。筛选出贸易企业名单116家,建立了货物贸易改革QQ群,通过群发邮件的方式向企业定期发布改革信息;截至2013年5月末,为银行、企业解答货物贸易改革相关问题142条(件),受到银行、企业的一致好评。三是主流媒体宣传。撰写了信息在《大庆日报》经济新闻版刊登,扩大货物贸易改革在大庆辖内的影响力。四是集中培训。成功举办“大庆市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会”。共组织11家外汇指定银行、160余家外贸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改革培训覆盖面达到100%。五是编发问答材料及教程。编发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问题50问》,制定了《大庆市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业务教程》。使辖内银企充分了解外汇局的改革方向和意图,切实认识到改革带来的实际便利。
(二)外汇指定银行新的货贸监测体系的实施情况
1.专业保障
系统建设:5家银行均能根据外汇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上线相关文件及各自的上级行要求,对于PC端浏览器设置、Java运行环境(JRE)安装、代理服务器设置、应用服务平台用户角色及权限维护梳理、业务操作员连通性验证等环境工作进行了系统建设,目前该监测系统运行顺利。银行访问顺利、业务操作正常。
人员配备:有专职的外汇业务操作人员,具体分工设立进口货物贸易及出口货物贸易业务岗,5家银行人员配备与改革前分工一样。
2.强化培训
一是参加外汇局的培训。选派国际业务部和部分柜面操作人员参加了大庆市外汇局组织的货物贸易改革培训,深入学习货物贸易改革的政策,准确掌握新贸易政策的要求。二是系统内进行培训。各行均能将货物贸易改革后的政策做了进一步研究,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明确操作细节,并对辖内所有国结条线员工进行再培训,强化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对新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在营业部等开办外汇业务网点,张贴货物贸易改革宣传海报,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改革内容,加强对客户政策的宣传。
(三)企业对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了解和运用情况
10家企业分别选派财务、销售等业务骨干参加了外汇局的培训,都订制了《货物贸易改革政策与实物(银行企业版)》。对新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比较了解,能够运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各项总量核查指标的预警情况,以及同期各类分项业务指标,以便企业及时开展自查;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的月度进出口和收付汇基础数据。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及时报告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
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成效
(一)从外汇管理角度,实现了法理的转换、观念的转变和管理的转型
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是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通过企业名录登记、贸易外汇收支审核、企业报告和数据分析、非现场和现场核查、企业分类和处置等,实现非现场总量核查,对非现场总量核查中发现的可疑企业实施现场核查,进而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货物贸易改革实现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分类监管、由“有罪假设”向“无罪假设”转变的新型外汇管理模式。有效地将“五个转变”落实到了具体管理制度上,适应经常项目可兑换的管理形式的要求,让大多数A类企业享受政策便利。
(二)从外汇指定银行业务操作角度,办理业务效率提高
1.审批环节减少,办理业务的时间缩短
改革后取消出口收汇联网核查、贸易信贷登记审核,A类企业可直接办理待核查账户的外汇收入资金的划转和结汇,进口付汇需提交的审核材料进口报关单或合同或发票,也明显减少了。银行反馈办理贸易收付汇的柜台时间明显缩短,其中,办理收结汇时间缩短由平均每笔25分钟左右缩短为8分钟,办理购付汇时间由平均每笔23分钟左右缩短为10分钟。贸易信贷登记审核5分钟,改革后无须查询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情况。
2.业务审核权限扩大,代位监管职能增强
企业在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与相应外汇结汇业务时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企业提前购汇后未能对外支付的进口货款,企业可自主决定结汇或保留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自主选择需审核的单证,并对企业提交的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在促进企业贸易便利化同时,业务审核权限扩大,代位监管职能增强。
(三)从企业角度,便利化程度提高,成本降低
1.贸易融资更加便利
改革后不需要进行额度审批,贸易融资略有增加。调查中高薪公司有贸易融资业务,采用进口押汇,出口押汇,信用证打包贷款,订单融资等贸易融资方式 2011年进出口总额为2832.85万美元,2012年全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894.36万美元。其中上述两年外贸业务中转口业务基本都用银行信贷操作完成,每年总金额基本为2000万美元以上,大约占贸易总额的80%。
贸易信贷金额年度大幅增长。10家样本企业2011年和2012年全年的收付汇分别是16,881万美元,39,641万美元;其中以预收、预付贸易信贷方式进行的进出口业务分别是5393万美元,8981万美元;在全年进出口额中的占比分别是31.95%,22.66%,2012年度贸易信贷增长66.53%。
贸易信贷金额改革前后略有增长。10家样本企业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贸易信贷额,同比增长8.24%。
2.进出口报关及退税流程简化
简化进出口通关流程。改革后取消外汇核销单,在具体进出口专业操作上简化了通关流程。比如,向海关申报出口无需申领核销单,无需做核销单与口岸关联备案交单工作。
简化退税手续。改革后,企业出口收汇后无需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也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原来的退税条件由“二单一票”(报关单、核销单+发票)改为“一单一票”,这将缩短退税审核时间,大大的便利了出口企业,并且也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量。
简化进口付汇材料提供。对进口付汇,只需提供贸易发生的有效合同或发票或报关单即可,无需外管局证明。
3.贸易外汇收支简化了审核手续
企业出口收汇无需办理联网核查。辖区目前100%是A类企业,可直接办理待核查账户的外汇收入资金的划转和结汇。进出口退汇等无需逐笔办理事前核准。差额不必经外汇局审核。进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的收付汇差额企业可根据该笔差额对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告。
进口付汇提交报关单或合同或发票,其中之一即可。每笔业务的办理时间大大缩短,每笔收支业务缩短5~20分钟左右时间。
4.降低人力成本、财务成本
改革后相关业务都在贸易监测系统上面操作,企业与外汇局之间建立实时的信息交互平台,企业的信息报送、业务报告实现了网上办理。大大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次数,节约人力成本;由于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缩短,到款资金能够及时入账,加快企业现金流动速度。同时,有利于公司财务成本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汇率浮动带来的风险。
三、当前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主要风险点
(一)新的货贸监测体系下,涉外实体经济的运行潜在的风险点
1.企业:(1)汇率风险。人民币升值趋势未变,出口企业压力增大。由于美联储实施的量化宽松政策及日元实行的大幅度贬值的货币政策,导致人民币相对升值,且预期不断加强。出口企业面临成品价格上涨的压力。(2)贸易信贷易发生错漏报,导致降级风险。企业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掌握不准确,贸易信贷项下易发生错、漏报情况。
2.外汇指定银行:银行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建设情况。目前大庆市各家外汇指定银行均按照上级行要求建立了银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于企业是否为名录企业、是否为B/C级企业、收付汇资金是否进待核查账户有详细的规定,内控机制建设较为完备。
3.外汇局:监测预警体系运用是否充分。现有监测预警体系侧重于事后核查,能够通过指标设定较为准确的锁定具体监管主体,实现监管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但同时由于是事后监管,往往存在一定滞后期。加之基层外汇局人员较少,兼岗较多,对预警体系的运用尚未达到理想状态。
(二)对上述风险点的了解和把控程度
1.从企业自身的掌控能力来看,对风险点的应对措施。一是企业对汇率风险认识不足,对外汇指定银行推出的各类汇率避险产品不感兴趣。由于大庆辖内国企较多,指令性计划成分较大,企业并无过多自主权,对于汇率风险由总公司统一安排。故企业无必要对汇率损失进行财务安排。二是企业通过委托银行代为填报贸易信贷报告规避风险。企业为规避贸易信贷风险,一般由外汇指定银行提示企业进行报告,并核实数据准确性,保证报告质量。
2.从外汇指定银行对企业的代位监管方面来看,对企业异常资金流动的规避手段。由于外汇指定银行仅凭关单、合同、发票任一项即可代客收付汇,从代位监管角度来看外汇指定银行仅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即可,对企业异常资金流动缺乏必要的手段,加之与利益挂钩的实际,即缺乏真正监管的动机也缺少有效监管的手段,往往难以有效履行代位监管职能。
3.从外汇局的监测预警机制方面来看,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是否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监测方法。
针对贸易信贷行为可专门建立相应的核查机制,定期将国际收支贸易信贷数据与报告数据比对,查找错、漏报明细,对大额、高频、累计、反复修改的数据认真核实。根据主体监管的工作安排,对企业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服务贸易项下业务统筹兼顾,实施一体化监管,防止异常跨境资金通过贸易信贷流出入。
四、加速推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转型的建议
(一)政策层面
1.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对贸易信贷行为的准确描述性条文,明确何种行为属于贸易信贷行为。
2.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同时指派外汇指定银行本着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对外汇指定银行做好培训,由其代外汇局对客户进行业务指导。
(二)操作层面
1.加强业务培训。各外汇指定银行定期组织货物贸易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明确操作细节,了解企业分类,单证审核及留存材料。确保改革培训学习的全员覆盖。
2.明确并强化银行代位监管职能。开展对外汇指定银行的内控制度专项检查,对货物贸易项下内控制度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指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参照数据综合利用平台设计主体监管模型,对可疑、异常交易主动报告。
3.推进监管流程的细化和量化。定期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核查应配套实行,增强基层外汇局行政执法威慑力。开展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联合监察,增强联合执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