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下的农民工培训转型研究
2013-08-15郑永锋鄂世举孙晓锋任冬梅
郑永锋,鄂世举,孙晓锋,任冬梅
(浙江师范大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农民工职业培训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然而研究者大都着眼于静态维度的分析,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农民工职业培训转型必须放在中国社会转型这样一个动态视角下来考量。
户籍制度是当代中国影响最为深远的社会政策,它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不仅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配置,而且限制了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通道,不仅使中国的城市化率远远低于世界通行的、测度一个国家在相关指标下应该达到的一般城市化水平,而且还使中国的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已成为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之一。通过职业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既有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健康推进,也有利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其城市融合奠定基础,还有利于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挖掘[1]。
二、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20 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的重工业优先、快速发展战略及其制度安排,给中国的城乡人口流动和迁移构筑起了森严的城乡堡垒,几乎是强制性地封堵了人们自发性的乡城人口流动。如果说这种完备的城乡隔离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发挥过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成了束缚社会发展的重大阻力。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享受平等的待遇,人为的鸿沟不但损害了农民和农村,而且从长远来看,也损害了市民和城市,是市场体系不完善的表现,损害了经济的发展。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有序流动,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户籍制度改革是以渐进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办[2011]9 号)中明确指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除北京、上海等少数综合承载压力大的城市外,其他大、中、小城市的“户籍鸿沟”逐渐被填平,被准入政策所代替。分类明确户口迁移,预示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应引起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功能分析
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对于职业教育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用功能主义大师莫顿的话来说,“功能是为我们所观察的后果,正功能有助于一个体系的适应或顺应;反功能则削弱体系的适应或顺应[2]。”从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中可以看出,鉴于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保障的能力,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的条件。同时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我们可以认为我国部分西部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趋势就是郊区的城市化,且在中国现阶段的社会转型中,这种趋势正呈加速状态。郊区城市化的社会变迁给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客观上要求职业教育转型。因为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城市化与职业教育是交互作用的,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参与,不论是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农民市民化等社会问题,还是满足人们终身学习的需要、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城市化水平都需要职业教育的参与;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社会性、职业性特点要求其必须适应城市化的要求,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后城市经济需要不断补充高素质一线劳动力
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需要。全球化浪潮下,各行各业应对全球化的竞争和冲击也迫在眉睫。依德指出:“中国在很多方面必须与世界接轨,不能因为有中国特色,在中国使用Windows 的人技能就可以比美国差一些;也不能因为有中国特色,在中国操纵数控机床的人就可以比德国差一些……[3]”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我国工业的技术成果和创新指数居世界第48 位,而劳动技能指数仅居世界第59位,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另外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企业产品平均合格率只有70%,不良产品每年损失近2000 亿元;在近几年企业发生的各种事故中,有一半以上是因为职工岗位意识不强、技能不高造成的[4]。高素质一线劳动力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城市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职业教育怎样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并及时抓住面临的机遇,是职业教育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力争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把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是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机遇之一。
(二)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后,农民主动接受职业培训的可能性加大
分类明确户口迁移中明确规定落户城镇的两个关键要素是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这一硬性条件无疑加大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吸引力,给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为经济条件是制约个体其城市生活适应能力的关键因素,而经济收入和就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指出,大部分农民工缺乏一技之长,外出务工前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者少,突出表现为“两低”、“两少”,即“文化素质低”与“劳动技能低”造成“劳动收入少”、“就业机会少”。在就业方面,农民工借以弥补市场竞争力不足的一个途径就是低收入、高流动,在职业种类和就业城市的选择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流动性。相关研究指出,70%的农民工都换过工种、换过工作地方[5]。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指出,教育有助于提高人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从而使之具有更高的生产能力,因此教育是一种最为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方式,这种投资将在日后得到丰厚的收益回报,且教育投资的收益率高于一般情况下物质资本的收益率[6]。职接受业教育与培训是解决他们长期就业、稳定生活、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接受职业教育,无论是学校职业教育还是职业培训,无疑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个体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个人的就业率以及维持稳定工作的概率,从而为其进入城市生活,摆脱“边缘化”现状奠定坚实基础。
四、市民化教育是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后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重点内容
社会学认为,社会距离包括心理距离(主观距离)和行为距离(客观距离)。主观距离是通过信任、理解、声望、阶层意识、情感倾向、交往意愿等主观因素表现出来的人与人或群体与群体亲近、疏远的程度和等级。行为距离则是通过交往频率表现出来的远近、疏密程度。交往越频繁的群体距离越小,相互仇视的群体几乎会断绝任何来往[7]。
分类明确户口迁移后,大批农民向城镇迁移,成为城镇化的主要人口组成,也是城市化过程中的主要劳动力。职业培训是解决他们长期就业、稳定生活、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刘怀廉认为“中国的户籍制度具有‘地域性’、‘等级性’、‘世袭性’、‘社会治安功能’[8]”。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不仅加剧了城乡差别,而且“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户籍制度的影响广泛深入到社会学层面,造成了进城农民工的社会距离。
从这个角度出发,面向城市化进程的农民工培训,其内容不仅仅是岗位知识和技能,也应有作为培养新城市人的教育。社会学家李强认为:“虽然在城市社区中,农民工居于社会下层,但在农民工流出的社区中,与未流出的农民相比,却是典型的精英群体,他们在个人素质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例如,他们都具有年龄优势。外出的农民工,一般处在活力最强的年龄段,尤其是具有很强的经济活动能力[9]。”但是工作的流动性、不稳定性,导致其经济基础的薄弱,又使他们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缺乏社会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无法真正实现与城市的社会整合。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农民工只是完成了产业、地域和户籍特征的转变,只是在职业和法律层面上转变成了市民,但是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并没有转变,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现代性的实现,阻碍他们成为真正的城市新市民。因此,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中,分类明确户籍迁移后的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内容更需要关注以市民化教育为主的引导性培训。
从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来看,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经济层面的市民化、社会层面的市民化化、文化层面的市民化[10]。其中经济层面的社会化是市民化的基础。因此,从经济层面的市民化角度出发,在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内容的选择上,应该充分考虑户口迁入城市的市场需求和企业用工要求,抓住迁入城市所认定的合法稳定职业,充分考虑到被培训者自身特点,设置一些适用的、能切合市场需求和企业用工要求的课程,增强培训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经济层面的市民化是最基本的市民化,实现经济层面的市民化可以说是市民化过程的开始,社会层面的市民化是一种基于经济层面市民化之上的更高层次的市民化。对于经济层面的市民化来说,更多的是指向农民工自身的。而社会层面市民化则是需要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交往来实现的。西方社会学家认为,社会分层与社会交往之间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亲密的关系如朋友、婚姻、兴趣群体等,都是建立在相同的地位阶层之上的。因此,从社会层面的市民化角度来说,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应注重以社会交往教育为核心的引导性培训,逐渐消除居住隔离、职业隔离、语言障碍对交往和社会距离的影响,从而促进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文化层面的市民化是最高层次的市民化,完成了文化层面的市民化也就意味着农民工完成了市民化过程。如果说经济层面、社会层面的市民化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那么文化层面的市民化则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内在表现形式。因此,从文化层面的市民化角度来说,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应注重对农民工户口迁入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认同感的培养,并促使他们把这些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内化成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
五、关于分类明确户籍迁移后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建议
(一)民意调查是前提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也就没有革新的依据,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中开展市民化教育,要注重农民工职业培训中市民化教育的民意调查,评估农民工参与市民化教育的积极性与参与度,以此确保市民化教育的可行性。
(二)国家立法是基本
现阶段,我国尚未制定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民化教育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国家应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民工市民化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明确政府、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和农民工四方在农民工市民化教育中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支持是保障
在法律的框架基础上,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首先,建立区域性的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信息交流平台,提供准确实效的信息,为农民工的理性流入提供保障。其次,应将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的市民化教育作为政府的一项本职工作和本地区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农民工输出地在组织劳动力输出时,要做好农民工进城前的职业技能等经济层面市民化的培训。输入地政府要充分利用城镇的教育资源,委托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交往技能等社会层面市民化的培训。再次,积极引领和有效运作,帮助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最后,加强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建立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监控与评估(M&E)是所有的能够向管理人员连续反馈一个机构或者项目运行状况的信息,识别获得成功的潜能,尽早发现问题以保证及时调整的工具[11]。对于农民工职业培训来说,其有效与否是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投资培训的政府和农民工本身以及企业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否则政府和农民工本身就可能盲目投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培训质量,难以及时发现失误并及时纠正,对培训中的成功之处也难以及时推广总结,企业也会失去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因此,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中,质量监控与评估占有重要地位。
(四)教育培训机构的定位是关键
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应明确自己的定位。在分类明确户籍迁移后,农民工市民化的趋势愈发显现,各级学校和培训机构应顺应这一趋势,重视市民化教育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的重要地位,组建研究团队,开展改革和建构相关课程。此外,还应注重与其他三方的正向沟通,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总之,在分类户口迁移政策下的农民工职业培训中,各方应既要突破把教育全部推给学校来办的传统观念,也要摒弃只关注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狭隘观念,主动提高各方合作意识,注重合作意愿,把握农民工职业培训发展的新趋势,积极发挥可作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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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伯特·K·莫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M].唐少杰,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3]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4]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5]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华中师范大学全国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调查课题组.当代中国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6]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吴珠华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7]卢国显.农民工:社会距离与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8]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9]李强.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10]陈旭峰,田志峰,钱民辉.教育培训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实证研究[J].成教研究,2011(30):34-39.
[11]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