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教育改革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013-08-15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今后深化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决定》指出,深化教育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决定》还要求,“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实现《决定》提出的这些深化改革的目标,需要整体谋划今后教育改革的路径和策略,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的理念和方式。我们应当本着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对每一个孩子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清醒地认识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正确理解提高教育质量的新内涵
究竟什么是高质量的教育?我以为,高质量的教育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学校、教师、家长不能只是关心、注重孩子的智力发展,还应注重培养孩子的情感、信心、意志等;不能只是要求孩子学习成绩好、考试分数高,还应该注重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学生的成长是分阶段、有规律的,学校、教师、家长应正确掌握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适时、适度、适量施加教育,不能拔苗助长,更不能以“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理由做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事情。
三是坚持因材施教,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全面发展就是为孩子打好基础。全面发展,不排斥个性发展,科学的质量观,不是一刀切得匀,而是百花共迎春。每个学生有不同的兴趣爱好、天赋秉性,学校要为学生搭建多姿多彩的平台,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因材施教,人人成才。
四是坚持校内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生的学习不应只局限在校内小课堂,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他们到社会大课堂学习、锻炼、成长,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有机衔接,把书本、课堂内学习的知识应用到社会生活和实践中,从而促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应当承认,目前人们对教育质量还存在许多不同认识,这反映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更多地站在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角度,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终身发展、人人成才负责,坚决摈弃那些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教育质量观。
切实取得提高教育质量的新突破
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强大动力。近几年,在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术社团、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地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应当看到,在提高教育质量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缺乏宏观思考和联动意识,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性不够;一些学校“举着素质教育的旗,走着应试教育的路”,尚未真正打破应试教育的桎梏;一些地方工作浅尝辄止,没有触及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亟需建立科学的评价体制、激励机制。由于改革涉及的利益越来越多元化,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我们必须抱着“破釜沉舟、壮士断腕”的决心,使出“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力度,冲破一切不合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
一是加强教育的督导、评估和质量检测。要通过研究制定中国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教育满意度测评、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实施立德树人工程等多种手段,引导各地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研究形成整合国家质量监测评估机构职能的方案,实现“管评办”分离,强化教育监督问责制。
二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教师是关键。要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加快建立师德长效机制,明确教师职业道德底线,保证教师队伍的高度纯洁性。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帮助教师专业成长,积极宣传推广教育家型校长、教育家型教师的教育理念和实践,积极助推教育家成长、教育家办学。
三是要大力气规范办学行为。教育部门应继续并长期坚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社会违规办班、乱收费等扰乱教育规律、破坏教育秩序的问题现象集中开展清理清查。要认真严肃、不打折扣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使考试管理严格化、招生秩序透明化、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化、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正常化,严禁炒作中考、高考状元,以升学考试成绩为噱头博人耳目。
四是要真抓实干,落实减负。减负与提高教育质量,看似相互矛盾,其实一脉相承,好比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平衡好二者关系,核心在于找到那个中枢的平衡点,就是课改。要围绕课改讲减负,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探索高质量、有实效的新途径,不搞花架子,不玩鬼点子,务求实效,真正把提高质量建立在不增加负担的基础上。
五是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更新观念、转变方式、重建制度。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目标,鼓励学校自主设置课程,积极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六是要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要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把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兴趣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效益。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七是要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谋划整体方案,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区域内小学升初中对口招生,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探索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学生实验、探究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作为初高中毕业和升学重要依据;逐步开展统一高考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
八是要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给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一种加速的可能,要继续做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为农村边远地区教学点接受优质教育资源、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提供设备和资源支持,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及其在教学与管理中的应用,做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通过征集、共建、汇集等方式,将散落在基层学校和老师手中的优质资源 ,以及各大机构、高校、企业创造的优质资源,集中面向广大师生开放,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改革不能冒进,不是为改革而改革,而是向改革要质量;改革不能套一个模子,走一个路子,而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改革不是一时一地的事,不能漫无计划、零打碎敲,需要我们统筹考虑,整体部署;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先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推广;改革不是硬闯蛮干的事,政府应当加大相关指导与协调力度。
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理解与支持,需要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学方式的全方位调整。希望社会各界明晰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释放改革红利,走出一条联动性、内涵式、系统化的中国特色综合教育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