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长极格局的演变与发展
2013-08-15朱丽萌
朱丽萌
增长极模式是一种非均衡的基本空间模式,通常是针对区域开发初期阶段,在欠发达的经济稀疏区实施的一种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首先在沿海地区采用这种增长极的发展模式,以此通过点上的开发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自1978年开始,中国实行了以沿海地区为重点先行对外开放,然后逐步向内陆地区推进的方针。为此,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在东部沿海开放地区实行的政策,如经济特区政策、沿海港口开放城市政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上海浦东新区政策、保税区政策等,旨在通过增长极模式带动沿海地区的优先发展。正是在这一系列政策的指引下,迎来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也使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模式出现了从增长极模式到点轴开发模式再到网络开发模式的历史性转变。如今,中国沿海地区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所得实惠最多的地区,也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由此,也形成了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增长极,分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增长极的载体也由过去的开发区、中心城市等转向各类超大城市群。目前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已经创造了全国52%的国民财富,成为支撑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劲动力和核心增长极。
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中国内陆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在改革开放之初,内陆地区也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风,国家在在实行地区倾斜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民族政策、扶贫政策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等区域补偿政策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和内陆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自1992年起,我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内陆资源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如对外开放沿边境地区城市、内陆省会城市,沿江地区政策、内陆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等。从这些政策的出台到实施,集中体现了我国增长极模式在内陆地区的开发与建设中的广泛应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相对于东部沿海地区,这些政策力度有限,由此不断加剧了我国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发展差距,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因此也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为此,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又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方略,其宗旨是促进我国内陆地区增长极的形成和发展壮大,以此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特别是在城市群成为人类历史上经济总量规模最大、人口密度最高和国际影响力最强的空间,成为国家或地区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基本地域单元,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背景下,内陆地区围绕中国经济成长的第四增长极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国内外公认的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分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未来中国经济成长的第四增长极在哪里?目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学者提出,东北老工业基地应成为中国第四增长极;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腹地——中部地区将会形成一个快速发展区域,并将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的一个大城市群,从而构成中国经济的第四个增长极。然而,对于这个中部第四增长极除武汉外到底还要以哪些城市为支撑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定。现实的状况是,中部地区的大武汉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欲称霸中部地区,长株潭也毫不示弱,均希望发展成为中国的第四增长极。西部的重庆或成渝、西安,东北的沈阳或沈哈等都在努力争取。
按照区域经济理论,我国东北地区远离中国的几何中心,且在环渤海地区的辐射范围之内,难以承载中国第四增长极之重任。西部地区区域面积广阔,地广人稀,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属于典型的经济稀疏区,采用增长极开发模式,发展中心城市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是其现实的选择。实际上,在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之前,1997年6月我国将西部地区的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无论其最初的背景如何,其中重要的宗旨是尽快促使重庆成长为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增长极,肩负起带动一方的重任。2000年以后,针对我国沿海与内陆差距拉大的态势,中央着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其空间发展的基本思路就是“抓两头、带中间”,即一手抓重点经济区培育壮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一手抓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民族地区跨越发展。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拟通过培育增长极以带动西部地区发展的战略意图。在西部大开发的基础上,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根据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经验,以“特区”为龙头,以大区域中“核心区”的率先发展为导向,推动“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实施的具体体现。尔后,成渝经济区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重庆两江新区、兰州新区等相继获批,云南获批成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获得国务院确定建设的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其宗旨就是打造以中心城市为载体的西部经济中心或新的经济增长极。
中部地区地处我国经济地理位置中心,工农业发展条件优越,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地区,具备点轴理论实施的良好条件和打造中国第四增长极的良好条件。但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中部塌陷一度成为制约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由此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04年底,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抓紧研究制定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出台。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获国务院批复。该规划重点之一是要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群。这从一个侧面明确了中部崛起的关键之一是形成发展轴和城市群等若干增长极,并将城市群和发展轴作为带动中部崛起的主要载体。2010年,国家发改委又通过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而且,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更多区域增长极、扩大内需,我国继中部崛起战略的出台以后,2007年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被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2012年国务院又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等。正是在“中部崛起”这一国家战略的推动下,中部地区小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城市群等城市结构体系完善,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群、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太原城市群等相继崛起。其中,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最引人注目,但其目前的实力与中国前三大增长极差距太大,难以独自引领中国第四增长极的重任。放眼整个中国,中部地区配置新的增长极,使其成为中国第四增长极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正是在此背景下,以武汉、长沙和南昌等为支点的“中三角”概念或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概念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开展了多方面的理论探讨。而且,无论是从中国的几何中心,还是经济地理位置中心来看,“中三角”的构建都显得十分必要,这也符合我国学者提出的“牛肚子”理论和法国学者戈特曼提出的城市群构建的理论基础,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长江中游开发战略结出的硕果。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长江中游地区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进一步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意图。2012年年初,“中三角”所在“中三省”(指湖北省、湖南省和江西省三省)在武汉共同发表了《武汉宣言》,开始启动了一些实质性的合作。2013年,“中三省”携手深化为“四省”共谋(包括安徽省)。其中,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省会城市达成《武汉共识》,联手打造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作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核心增长极,目前“中三角”创造的财富总量已经稳居我国第4位,但要素集聚、规模经济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就要素密集程度或每万平方公里产出而言,“中三角”城市群远低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与“中三角”在我国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不匹配。这既是中部地区联合打造“中三角”城市群,充分实现优势互补与战略合作的原因,更说明“中三角”城市群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本身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特别是随着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达到一定程度,东部地区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不断攀升,资源、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都接近饱和状态,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潜在优势正在逐渐减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三角”地区正处在一个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时期,“后发优势”正在逐渐显现,发展潜力巨大。可以预计,“中三角”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伴随“中三角”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内陆地区将迎来“中三角”增长极带动整个内陆经济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