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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新趋势——第三方物流

2013-08-15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商学院牛建军

中国商论 2013年8期
关键词:货运代理物流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商学院 牛建军

1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崛起

1.1 第三方物流概述

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3PL)是相对运输合同当中的收发货人而言的,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从事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方式。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既不是收发货人,而是独立收发货人的专业化物流服务提供商。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一种基于物流专业化代理服务为基础的信息化为特点的物流代理服务。随着B2C和C2C等电子商务模式的大量发展,人们交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大量的商品在全球设计、生产、流通。而第一、二方物流方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由于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国际分工在全球范围内更加深入,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核心优势,加强成本控制,节约物流成本,充分体现企业的竞争优势,把物流外包给更加专业化的第三方企业,于是,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作为第三方的物流企业需要与合作企业签署一个长期稳定的物流合同,因此我们可以把第三方物流称之为:“契约物流”。

1.2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趋势

近年来作为新兴产业之一的第三方物流业得到迅猛发展。据美国权威机构统计,如果企业将其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后,大多数的企业运营成本会下降11.8%,企业包含的物流资产下降24.6%,订单处理能力从7天缩短为4天,企业的库存成本下降8.2%。但是我国几年来物流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不高,没有像DHL、UPS、TNT等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据统计,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大约700亿元左右,在整个物流市场中充斥这大量小型物流企业,他们运营成本高,无法实现集约化生产,他们的业务仅仅是跨国公司业务当中的一个环节,市场份额较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客户的物流一体化服务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家逐渐提示物流产业的地位。作为物流产业中的新型行业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统计,第三方物流企业每年以20%左右的发展速度增长,但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太低,大量企业停留在GPS、RFID的水平,严重制约企业的国际化水平。

2 一般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主要区别

2.1 两者概念上的差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概念上讲属于代理人,他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桥梁,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服务。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概念有所差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对其规定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收款等。美国《船务和货运代理业务词典》则将货运代理人定义为“准备航运单证、安排舱位、投保并办理关税手续,以取得费用的商业组织。”1995年6月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简称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其第二条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企业为体现自身发展的比较优势,把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加工方面,把以前属于自己从事的物流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物流公司,通过各种信息化方式跟踪物流企业,从而实现对物流全过程监控的一种现代化物流方式,因此第三方物流又叫合同制物流。第三方物流既不同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中代理人的概念,也不同与无船承运人的概念,而是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与委托人形成一种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的业态。

2.2 两者职业范围的差异

2.2.1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职业范围

根据商务部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2.2.2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职业范围

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专业化的物流服务提供商,其职业范围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多功能物流企业。与传统的单一功能性物流企业不同,多功能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仅从事一个或几个物流环节,而且能够从事多个甚至所有物流功能。外贸生产企业设计生产完成产品后,可以将后续所有的物流环节都交给多功能第三方物流企业。企业发挥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升各自竞争力。

(2)可以从事自理物流业务活动。按照物流企业是否自己完成整个环节的物流业务,我们可以把物流企业分为自理物流企业和代理物流企业两大类。自理物流企业是指通过自身完善的物流经营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完成物流业务的企业。而代理物流企业又可以分为多功能物流代理企业和单功能物流代理企业。单功能代理物流企业包括一般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仓储代理公司和物流加工企业。而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实力较强大,有完善的物流设施和信息化网络,完全可以单独从事物流业务,做自理物流活动,不需要委托给其他物流企业。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职业范围可以不断扩大。例如很多成功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收发货方的合同条款,分析比较不同物流业务的成本和费用,巧妙应用不同方式,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给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扩大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职业范围,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实现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3 加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转型的途径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性质上讲主要处于代理人的角色,虽然也可以通过无船承运人的转变实现自己多样化业务的拓展,但从总体上其业态受到制约。从国外经验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职业范围,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几个方面都要落后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此,作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大国,我国应该从多途径实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转型。

3.1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增值业务上转型

增值业务的广泛性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特点。而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只是提供代理人服务,缺乏广泛的增值业务。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要大力发展自身的物流设施、健全网络,从整体上实现一站式服务的理念。根据我国现阶段市场对国际货运代理的需求,不断加大市场细分力度,大力开展分销、加工等增值业务,满足物流的各个环节要求,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实现自身的转型。

3.2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意自身的发展,培养跨国第三方物流企业

现阶段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身发展比较薄弱,企业实力较小,分散经营现象严重,大量小规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存在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规模化经济效益,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意自身的并购,在政府主导下实现整合物流企业,鼓励强强联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我国自己的品牌,组建大型跨国物流集团公司,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3 通过制度性创新,实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的转型

现阶段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来自国有仓储、运输企业,国际竞争意识较差。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机制,实现政企分开,促进企业市场化运作,提升企业积极性,转变企业经营作风,从而实现向现代化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转型。

[1] 欧卫新.加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J].武汉船舶职业学院学报,2009(2).

[2] 李凌.我国货运代理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可行性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4).

[3] 陈雅萍.第三方物流[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4] 林美坤.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向物流业转变的发展思路[J].集装箱化,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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