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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乌鲁木齐民族社区的商业活动①

2013-08-15新疆大学西域文明发展研究基地刘正江

中国商论 2013年8期
关键词:回族维吾尔族穆斯林

新疆大学西域文明发展研究基地 刘正江

清末民国时期的乌鲁木齐民族社区主要是由在南门至二道桥一带的二十多个清真寺周围形成的以它们为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区组成。这二十多个穆斯林社区交错杂居,从清真寺的建立历史和渊源上看,有回族聚居区、维吾尔族聚居区、撒拉族聚居区等。这些小的聚居区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地缘界限,因为源于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由此衍生的几近相同的生活方式,事实上在南关一带形成了一个以回、维为主体的跨民族的穆斯林族群社区,而且是延续至今最大的民族社区。穆斯林意识作为族群意识远远超越了单个民族意识而形成了跨民族的认同,同时也形成了两个相异文化的族群居住区,即以回、维为主的南关穆斯林社区和以城垣内的汉人社区。

1 清末民国时期南关民族社区的商业概况

乌鲁木齐作为边疆城市,是一个因商而起、因商而兴的西部城市,商贸始终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乌鲁木齐的商业发端于清乾隆用兵西域时内地商人随军开展的贩卖活动。“当是时,馈粮千里,转彀百万,师行所至,则有随营商人奔走其后。军中牛酒之犒,筐篚之颁,声色百伎之娱乐,一切取供于商。[1]”清重新统一新疆后,又“屯营列戍,烽堠相望。”同治初年,中亚阿古柏匪徒借新疆爆发了大规模农民起义之机大举入侵,造成全疆烽火不息,战乱频起,商旅裹足,贸易衰落。清光绪初年,左宗棠率军出关,收复新疆,天津商人随大军西行,谓之“赶大营”。清军收复新疆后,一部分随军赶大营的小商小贩在迪化城垣内定居下来,并且由行商改为坐商。1884年新疆建省后,第一任巡抚刘锦棠大力扶植和发展商业,还修通了新疆与内地的驿道,设亭置障,交通也较以前便利许多。自此,内地回民携眷来新承垦、佣工、经商者络绎不绝。新疆的经济开始逐渐繁荣,商业也随之兴旺,形成了燕、晋、鄂、湘、豫、蜀、秦、陇八大商帮。由于商业的发展,乌鲁木齐成为著名的商业城市,当时有“小苏杭”之美称。

2 南关民族社区的商业形态

2.1 经纪人行业

民族社区有专业经纪人,一般都是回族或维吾尔族的熟悉经营的行家里手。买卖双方在成交时,都由这些经纪人从中牵线搭桥,除用语言交流外,就是在袖筒里捏手指头讨价还价,这种方式被回族穆斯林称为“掏麻雀”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得到回族穆斯林共同认可的原因:第一,这种方式具有操作简单、易于保密的特点;第二,能够在集市交易过程中,避免与其他外族人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和争吵;第三,能够较好地防止外族人的介入,从而保护了回族穆斯林在传统皮货行业以及市场上的利益;第四,最大可能的避免了回族穆斯林之间的情感伤害,同时避免了发生哄抬物价以及强买强卖现象的发生。从社会关系看,回族实行的是族内婚,在社区内组织互婚互嫁的婚姻关系的历史十分悠久,形成了社区回族内部几乎家家都有亲戚关系的原因,使社区内的回族成为一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并影响着日常的商业活动及其他生产经营。牙行的存在是社区回族回避亲族关系的反映。

2.2 典当行与银楼行业

从清光绪年间开始,私营当铺在乌鲁木齐相继开业。由于回族、维吾尔族妇女喜戴黄金首饰,讲究置办金银饰品,金银加工业在民族聚居区就有很大的市场,社区街道两侧有许多家金银首饰加工店,这些加工店店面较小,人员不多,都是少数民族工匠。随着发展,一些大的金银首饰加工、买卖金银的商店在乌鲁木齐出现,这些商店在旧时被称为“银楼”。银楼的特点是规模较大,资金雄厚,业务范围广,经理一般是内行。尽管当时乌鲁木齐的银楼很多,但家家生意兴隆。

2.3 驼运业

解放前民族社区一带的驼运业非常繁荣,使得民族社区所在的南关成为乌鲁木齐驼运贸易的中转站。民国时期,新疆的工业落后,生产和生活所需工业品主要靠进口和内地供应,同时新疆出产的农牧特产又需要向工业较发达的内地输送,这种物资的交流和转运工作是由商人进行的。因新疆与内地路途遥远,又无现代公路和运输工具,运力主要是骆驼。民国10年前后,迪化从事长途贩运的骆驼有2万多峰,其中南关杨福正有骆驼3000峰,南关的海家、杨生瑞等各有骆驼300~500峰。民国21年(1932年)私人驼运队仍有骆驼5300峰,年均运量150多万公斤,价值80万元,从乌鲁木齐运往内地的货物年约60多万公斤[2]。

2.4 车马店和货栈行业

乌鲁木齐的旅店业起源于车马店、驴驼店。当年民族社区就有包依提、马宗義、尔金福的车马店等。此外南关民族社区还有马文元的车马店,位于老南坊坑坑寺,远道而来的车马都在店里歇息。盛世才当政时期,长途汽车运输货物有所发展,产生了专为商业服务的旅店,这些货栈大都设在二道桥一带,有阿不力孜开设的和田旅店、梁志平开设的德聚旅店等,但是这些旅店只接待行商[3]。

民国时期乌鲁木齐有八大货栈,其中有五家集中在南关民族社区内发展。这几家货栈是天丰永货栈、继盛货栈、裕丰商栈、泰和商栈、天山货栈[4]。这些货栈业有很多共同的特点:开办的时间短,发展快;多合伙经营,资金多在万元左右;雇用人力二十至三十人,取佣钱多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日进收入三五千元,周转率大;货主与栈主多两不见面,以信取人,恪守合同信誉;双方只是货物与货款往来,存货不存款,如立定一两黄金为货物标准价格;栈房组织机构齐全。栈房食宿只供为坐商行贾服务人员,不接待一般顾客。

2.5 铁器制造业

铁器制作是维吾尔人民的传统技艺,历史悠久,闻名中外。清光绪年间,民族社区一带就有铁匠烘炉锻造扇镰、镰刀、菜刀、鞋刀、剃头刀、砍砍子等刀具,对刀具的土法淬火,民间工匠总结出了“四大火、八小火、二十四个毛毛火”的传统操作规程。尤其是二道桥一带铁匠铺布满街道两侧。解放前夕,乌鲁木齐市有维吾尔铁匠102家,其中专门打马掌、钉马掌者31家,打马掌兼造日用铁器者23家,制造六根棍车者37家,修造皮包车者12家。散布在南关马市一带的维吾尔铁匠,多半都以打马掌、钉马掌为主,而且都是世代从事这一行业的老户[5]。

2.6 南关民族社区的粮油酱醋加工业

回族的手工业包括油坊、磨坊、糖坊、粉坊等行业。早在清代光绪年间,南关一带的油、磨、糖、粉等小作坊及草料铺全系回民经营。南门至二道桥一带粮油酱醋垄断经营的形式甚至一直持续到解放后。由于南关居民对清真饮食的特殊要求,所以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更多地从事这一加工行业。截至1940年乌鲁木齐水磨发展到104家,磨盘135台,每台磨盘平均一昼夜可加工小麦三石,每天共可加工面粉二十余万斤,在这些水磨户中回族54户,回族经营占到了52%[6]。

2.7 制革业

南关民族社区少数民族众多,从事制革业的手艺人一代接一代,他们利用新疆丰富的皮革资源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具,并用这些制品进行贸易交换,使得制革业成为南关少数民族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门类。维吾尔语“皮匠”音译成汉语为“坤且”,南关东侧的街道就因从事皮革制品加工的维吾尔族工匠多集中于此而得名“坤且巷”,这条巷子里的清真寺被称做“坤且寺”。随着城市的发展,制革业日益兴旺。1923年,迪化总商会领衔集资在南门开办迪化皮革厂,聘请苏联技师,引进鞣制新工艺,购置部分机械设备,为乌鲁木齐市手工制革业培训了一批技术人才。1930年前后,一批维吾尔族制革工匠,相继在南关饮河巷一带开设家庭制革作坊,革制品主要有皮靴、鞋、鞍、挽、套具及刀鞘、枪套等,裘制业以羊皮为主,生产各种皮袄、皮帽,也少量加工狐皮、獭皮和河狸皮等高档裘衣,制作工艺以手工烟熏熟皮制革工艺较为出名,这种制革方法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期,对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发挥过一定的历史作用。

2.8 饮食业

新疆流传着这样的民谚:“回回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羊,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油粮。”类似的谚语在新疆回族穆斯林中妇孺皆知。这些谚语形象而又生动地概括了回族商业经营尤其以经营饮食业的人为多。早年南关一带维吾尔族、回族经营的饮食有固定的店铺经营,也有流动的小摊经营,如回民马万孝在南关山西巷东端经营的乌鲁木齐最早的一家清真食品店“万兴隆”清真中西糕点铺,回民马达吾在南关开设的“忠义馆”等店铺。

3 南关民族社区工商业者的经营特点

3.1 服务热情、买卖公平,吃苦耐劳,见利而不忘义

南关工商业者普遍为人忠厚善良,对顾客非常热情,能做到“百拿不厌,百问不烦”。吃苦耐劳是新疆各族穆斯林经商的光荣传统,不论是回族、维吾尔族还是其他民族都是根据白己的财力,逐步做大做强。聚财而不贪财,发财而不忘义。新疆维、回等穆斯林有钱之后,十分注意白己品德的修养,乐善好施、济贫帮困是新疆穆斯林评价每个穆斯林商人是不是具备了“儿子娃娃”(新疆汉语方言,意思是“男子汉、非常豪气的男人”)气质的首选标准。

3.2 经营产品符合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在新疆的各民族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七个民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他们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汉族除了在生活上尊重少数民族之外,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也主动迎合新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因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津商把天津杨柳青年画也带到了新疆经营,但是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不喜欢带有人和动物的年画,杨柳青的名家画坊便专门设计了一类年画,专销新疆。这类年画很多,特点是以各种楼台殿阁建筑物组成的风景画,深得新疆少数民族喜爱,于是年画销路打开。在“赶大营”兴旺的年代,进入新疆一市的年画,每年竟达数百万张之多,有的画坊也曾到新疆设店批售。

3.3 民族之间在生计方式上互相尊重,从事行业上采取回避方式

南关一带是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等多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之间非常注意互相尊重和团结。回族、维吾尔族在选择生计方式上充分考虑和照顾到社区其他民族的传统谋生手段,形成商业上特殊的回避习俗。世居新疆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穆斯林,在新疆屠宰业和畜牧业的生产中,无论是从业人数和规模,都位居新疆各个民族之首,屠宰业是维吾尔族的传统行业,在新疆形成了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畜牧业也是新疆哈萨克族的主要生计手段。南关民族社区形成的早期,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就在社区定居。回族穆斯林迁徙融入到社区的过程中在选择职业上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无论是在解放前的社区,还是在解放后的社区,回族穆斯林将他们较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屠宰业、饲养业在这里作为一个专门固定的职业,并选择以此养家糊口和谋生手段的就为数不多。

民族社区穆斯林民族人口众多,回族和维吾尔族穆斯林,始终是社区清真饮食行业的两大主要经营者,但是他们相互之间对对方已经形成的、具有自己民族传统特色的清真食品,始终保持着一种尊重。这种在经营活动中,双方相互恪守的回避法则,是解决和避免民族社区内穆斯林民族之间、家族与亲情之间商业利益发生矛盾和纠纷的最好方式。这在其他地域的商业经营活动中,都是一种少见的现象,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彰显出民族社区穆斯林独特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魅力。这种职业上的不同选择所形成的社区和谐局面有利于社区民族团结和经济的发展,在当代,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中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1] 袁大化修,王树楠,等.新疆图志[M].台北:文海出版社印行,1966.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商业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

[3] 天山区志编纂委员会.天山区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

[4] 李富.乌鲁木齐的货栈业[A].政协乌鲁木齐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乌鲁木齐文史资料(第十二辑)[C].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86.

[5] 乌鲁木齐市地名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地名图志[M].新疆大学图书馆地方文献中心藏,1987.

[6] 本刊资料室.水磨史谈[A].政协乌鲁木齐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乌鲁木齐文史资料(第六辑)[C].乌鲁木齐:新疆青年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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