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结合下的协同创新机制探索
2013-08-15何俗非
何俗非 任 明 王 硕
(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300193)
我国自开展产学研合作以来,取得了重大成就,在研发投入、学术论文和专利的总量方面均已居世界前列。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创新力量各成体系、资源分散、重复率高、效率低下。一方面,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长期偏低,另一方面,企业核心技术能力不强,未形成创新发展模式。出于市场竞争、技术保密和利益分配等顾虑,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三者之间尚没有建立成熟的资源和利益共享机制,造成资源浪费,无论是联盟还是集群等建立初衷美好,结果多流于形式。高校与企业间多以签定横向协议形式进行短期即效的技术研发,协议结束后,团队与合作关系也即告终止,未形成真正长期、牢固有效的共享合作关系。正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8年9月发布的一份评估报告中指出的:“中国的创新系统就像 ‘群岛’,各岛屿间没有充分联系,难以形成溢出效应”[1]。
1 协同创新下高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关系更紧密
2012年,为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教育部决定实施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 “2011计划”),具体建设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面向区域发展和面向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四个方向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并是不像联盟一样的松散组织,而是独立运行的实体。在政府政策支持和后期投入下,将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紧密绑定,以大学重点学科为载体,以企业投入为动力,集中心创新之力,以解决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准星,以中心建设带动整个行业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各个协同创新中心网的组建,构成国家创新体系。
2 产学研结合前提下协同创新机制如何变革
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应各自为政,高校的职能是开放学术边界,通过有效的机制保障,生产可持续的,有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创新中心内,对于同类主体 (如高校与科研院所),优势互补是关键;对于不同类主体 (如高校与企业),定位和分工应明确[2]。对协同创新中心而言,高校是核心主体。在成熟的创新模式中,中心应扮演好在创新体系的服务者身份,保证主体间的良好沟通,促使区域性的或者特定的创新能转变为成熟的创新模式。[3]要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权利关系,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协同创新中心是一种全新的建设方式,其核心是面向 “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机制体制的改革。在人事管理机制、人才培养和招生模式、人才引进、科研项目、成果转移等多方面均要实行大胆地打破固有模式的改革尝试,打造 “开放特区”。这包括特殊的机制、特殊的政策、特殊的模式,面向国内外所有单位和个人开放,破除各种壁垒,围绕一个共同的创新目标,快速聚集,实现1+1>2的集群效应,使创新能力极速增长。
2.1 建立协同高效的组织管理机制 协同创新中心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的独立运作实体,其组织管理应兼顾三者的利益。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管理下的“产业/高校合作研究中心” (简称I/UCRC)为例,I/UCRC自身作为重要协同创新平台,在平台项目研发过程的每一阶段都对高校与产业提供机会,是由高校牵头,多家公司联合参与资助,确保中心开展有利于产业整体发展和需求的研发活动。其最明显的特征是可由外部机构参与管理,如产业咨询委员会 (由各个成员单位代表组成)、学术咨询委员会,大多行政事务由中心主管集权决策,而涉及战略性事务如研究项目规划、项目选择则主要通过产业赞助者和高校共同决策。中心行政领导由高校管理者遴选,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扮演高校与产业参与者之间的协调者身份[4]。
2.2 依托中心 打造开放 实际的人才培养环境 人才培养是高等院校最重要的任务,也是 “2011计划”的三要素之一。协同创新的主旨是培养研究生的开放性思维和实践创新能力,引导其将最新的知识转化为创新的产品。Isabel等认为,研究生和企业员工在高校与企业间的居中作用非常重要,能够充分体现出协同机动性的优势。企业可通过投入构建高校优秀在校生网络,选派员工到高校进行培训,激发企业与高校间的交互关系。[5]同时企业可转眼于资助博士后甚至硕士、博士的科研课题。同时中心可设立学生科技立项专项经费和科研创新奖学金,为学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学生到行业内先进企业中实践,在实践中培养科技创新意识,启迪科技创新思维,锻炼其科技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面向需求,培养实用型科技创新人才。
2.3 加速科研项目的分工与转移 协同创新中心内部主体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中心运转的基础,其原则是 “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或平台为纽带”。如芬兰国家技术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VTT),在其成长过程中,政府资金、项目资助为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养分,VTT围绕8个研究领域的拓展始终没有脱离政府资金支持,但前提是必须找到高校或企业合作伙伴,以刺激其能动力。VTT采用矩阵式结构依据项目提供灵活的组合服务。[6]VTT成功的关键在于它优秀完善的项目运作机制,其执行环节是协同创新中心值得借鉴的重要部分。主要分为项目筹备、项目落实和项目整理三个阶段:①项目筹备阶段,一个项目的想法将转化为一个明确和详细的计划,这一阶段包括市场推广、招标、财务安排以及合同的谈判、实现阶段进度安排、签订合同以及融资决定。②项目落实阶段,主要涉及启动、实施、修订计划、控制成本和时间安排、质量保证和转让到使用者手中等几个环节,指定项目经理负责落实该项目的技术细节与管理事项,项目经理须与各方保持联系,并及时向督导组和上级组织报告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期间,审查组、督导组 (由各方成员组成,在必要条件下拥有修改项目计划甚至停止该项目的权力)、技术组及其他项目小组会按照计划召开会议,讨论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未来的解决方案。③整理项目阶段,收集反馈信息以及讨论各方对项目的后续行动以达成共识。VTT的项目管理保证了有效技术的转化进程[7]。
2.4 激发知识协同下的多学科融合与协作 通过对外部市场调查、企业需求、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等方面以及对内部协作主体之间的共性与个性分析、预期协作效益、创新难度、所需资源及能力做全方位的可行性分析,以知识共享与创新为核心进行评估并实施。因协同创新主体间知识差异和核心竞争优势不同择优组合,以知识协同为基础,构建优化组织结构,是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核心能力提升的必经之路[8]。
2.5 推动科技成果的有效转移转化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维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利益平衡十分重要。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形式是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对于面向市场的创新活动而言,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是技术成果化和商品化的有效渠道。协同创新中心在建设初期就应重视知识产权战略,保证中心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和未来成果的归属。根据实际要求,在国家政策层面上进行诉求。在法律、法案范围内形成主导趋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如为推动高校与行业协作,加速推动技术转移和商品化,1980年美国先后颁布 《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1998年日本颁布 《促进高校向私企技术转让法案》(TLO Act),制定多种激励技术创新措施,包括设立产业技术管理机构、将技术转移纳入业绩考核指标、技术转移利益分成制度等。同时应注重协同创新中心顶层设计,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机制。进行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让办公室是组织保障。在人员管理上,要加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使专利申请从单纯的项目衍生品向市场化导向转变,形成高效的专利群。中心参与主体通过协议形式明确协作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可获得免税、非独占性许可证等权益。
目前看来,如何使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方脱离利益链条束缚,尚无现成模式可寻。然而,协同创新中心其核心是协同,其动力是创新,本身就是一种全新创举,除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与区域如美国、芬兰、瑞士、欧盟等的创新体系模式与经验,还应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摸索、完善,形成独特的协同创新发展模式。
[1]龚克.大科学时代需要大协同创新[N].中国教育报,2012-06-1(05).
[2]钟灿涛.面向协同创新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22):127-131.
[3]Frida L.,Alexaner S.,Lise A.,et al.Exploring 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on in research centres[J].European Journal of Innovation Management.2013,16(1):70-91.
[4]武学超.美国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建设与经验——以I/UCRC模式为例[J].中国高教研究,2012,(4):47-50.
[5]Isabel M.B.F.,Rosane A.M.,Evando M.D.P.,et al.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on and innovation in emergent and mature industries in new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J].Research Policy.2013,42(2):443-453.
[6]郝莹莹,陈洁.芬兰国家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与运行机制[J].中国科技论坛,2009,(2):140-144.
[7]朱杉,陈洁.突破产学研运行瓶颈的机制设计——芬兰国家研究中心运行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9,(3):44-46.
[8]吴悦,顾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知识协同过程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1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