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何以可能——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说起
2013-08-15李惠娥
李惠娥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但幸福似乎又是奢侈的,往往很多人无法准确地把握它、领悟它,真正地拥有它、享受它。如此看来,似乎人类将属于自己可以拥有的“幸福”推入了困境,幸福的彼岸难以抵及。笔者认为,只要把握了幸福的丰富内涵、幸福得以实现的途径及幸福的意义,人们终将抵达幸福的彼岸。当然,人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指引下才能更深刻地领悟幸福,才能准确地把握幸福,才能更有力地创造幸福。2012年以来,人们不断被央视记者问起“你幸福吗?”笔者却认为,现实生活的强压之下,对幸福的追问应转换为“幸福何以可能”?这是实践幸福观的前提。人们应该寻求解答“幸福何以可能”这类问题的途径,也应该真正从内心深处走进幸福,不应在幸福的空壳之外徘徊。而这一切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指导。
一、何为幸福
我们不必深入探究“幸福”这一字眼何时出现,幸福的代名词可以有很多,但幸福的内涵在马克思那里得以全面体现,或者说,至少马克思为人们寻求幸福提供了可行的途径。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它是为大家而献身;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人们总感动于马克思这段包含幸福观的高尚的言论,其实更让人折服的是马克思用他的一生来实践这一高尚的幸福观。休谟曾经说过,一切为人类努力的目标在于获得幸福,马克思做到了。事实也证明,马克思是对的,在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幸福观是可以引导人类走向幸福的。寻求幸福何以可能的理论性依据,笔者认为,应从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说起,以辩证、历史的眼光看待幸福。
(一)幸福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
这是从静态上来谈幸福。意识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所有的感觉都离不开物质。幸福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愉悦感受,因此是以物质为基础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基本立足点。当人开始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即劳动时,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在这一劳动过程中,人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着精神上的活动,这才实现了人的本质的统一。因此,幸福是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统一。如果把幸福等同于金钱、房子、汽车等物质上、肉体上的占有,精神活动完全处于空虚状态,这样的幸福终究只是内脏完全腐烂了的外壳,失去了人作为“人”的意义。
(二)幸福是享受与创造的统一
这是从动态上来考察幸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实践构成人类生存的方式,实践是人类创造幸福的最直接的途径,也是最可靠的途径。这跟我们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幸福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是一致的。幸福是享受和创造的统一,而且往往创造所获得的幸福是远远高于享受的。马修·阿诺德说过,具有创造性活动的意识是巨大的幸福,也是人活着的伟大发明。创造性活动更能激发人的无限潜力,实现人作为人的幸福。
(三)幸福是个人与社会和自然的统一
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今天,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程度不断得到提升,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个人幸福的实现,也就越来越依赖于社会的进步和共同体的发展。”马克思说过,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使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幸福的人。
当今自然生态环境危机威胁着人类的生存,阻碍着人类幸福的实现,因此“生态幸福”是生态文明时代的必然要求。其倡导的绿色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当今世界的最新发展,是生态哲学理性发展的必然结果……工业文明时代的幸福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幸福,生态文明时代应该是绿色幸福”。马克思的著作中也有提到人与自然的重要关系,其对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人是活在一定社会关系当中的大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幸福观是个人、社会和生态和谐共处的幸福。
二、幸福得以可能
明白了人们苦苦追求的“幸福”,再从符合幸福实现的可行途径、现实环境出发,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对于当代人就具有重大的指导性意义,也使得当下的幸福具有可创造性、一定的永恒性、可持续性。因此,人类的幸福“得以可能”,幸福不再是遥不可及。
(一)幸福是可创造的
幸福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没有物质支撑,幸福无从谈起。精神支持,则是幸福在主观能动性上的表现。因此,将幸福视作主动的过程具有积极意义,“人生幸福包含着主观行为的结果,却不能规定行为过程的终止”,因此重物质的人就失去了对幸福的追求,而仅仅把幸福定格于一个完成式,而将二者妥善协调的人就可以“把幸福看成是一个不断趋向人生完满的未完成式”。
(二)幸福在一定程度上是永恒的
幸福是完全可以凭个人双手创造的,创造后的幸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享受。在创造过程中,即在达到最高的幸福点之前,人们可以将幸福设定在一定的永恒空间时间当中(即“在什么时候我就会很幸福了”),人类不断予以努力追求,经过一段时间,达到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空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幸福就成为永恒了,因为人类的追求也是永恒的。
(三)幸福是可持续的
只有实现了个人幸福、社会幸福、生态幸福的统一,才是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幸福,这样的幸福才可以长久持续。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幸福只有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才是可持续的幸福。然而,当代人更多的是忽略了马克思主义中的全面的幸福观。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是自然界的有机存在。然而,人在异化劳动中对自然界长期的片面占有“滑稽地”导致了人的严重生存危机。于是,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提高,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呼吁“善待自然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生态队列。政府不断提倡人们过“低碳生活”,各种生态保护组织的不断出现,这些都是可喜的现象。由此看来,幸福的可持续是得以实现的。
三、做一名幸福主义者
既然幸福得以实现,在把握其可创造性、抓住其永恒性、实现其可持续性上,人们所要做出的努力,归根究底是要实现创造幸福与分享幸福的统一,践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一)幸福源于劳动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人们能够自由自觉地发挥自身才能,劳动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需要,人们渴望劳动,劳动最光荣。通过劳动,人们能够不断实现幸福的参与者与创造者的权利。创造幸福,需要依靠劳动。因为往往靠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幸福,才是最真的幸福。资本家的幸福是通过压榨劳动者的劳动获得的,是“伪幸福”,这种幸福不可能永恒,也不会是可持续的。当然,劳动过程中的幸福感也往往是最美妙的、最强烈的,其持续性也是最长久的。
(二)幸福在于分享
幸福在一定程度上是永恒的,分享是保持“永恒”的手段。“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幸福”保持其鲜活的生命力也在于此。分享,不仅是人和人之间的分享,还是人和社会、人和自然乃至人和自身的分享。当然,分享的前提是幸福要是科学的、有价值的幸福。人与人的分享汇集,便是社会的福祉。如今的“雾霾”扬尘等生态局面,着实令人堪忧。人们必须懂得幸福在于分享,绿色生态家园将不再是传说。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是永恒的真理。人类只有时刻秉持这个信念,方能建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家园。
(三)坚决抵制西方庸俗的幸福观
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的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这与马克思提倡的集体主义的幸福观是远远相背离的。共产主义幸福要企及的最高境界,绝对的彻底的幸福只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里,在那里,人民才可以幸福自由地生活。笔者认为,现代社会的人们只能是处于相对幸福之中,重物质幸福轻精神幸福,重表面幸福轻实质幸福,重个人幸福轻集体幸福,这样的幸福仍是片面的、不彻底的。因此,要通向幸福之路还需要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自己强有力的精神力量,将西方的那一套庸俗的幸福观挡在外头。同时,还应客观分析当前不幸福的原因,共同创造物质与精神幸福,实现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统一,努力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当然,幸福主义不是虚无主义,它是不会抛弃通过人们辛勤劳动而获得的物质成果的。正如恩格斯所言,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因此,只有获得物质上的支撑,才能为幸福建造更坚实的依托。
在现代化建设潮流中,只有不断创造幸福,通过外在驱动力量和内在因素大幅度提升幸福感,人们才能不断释放幸福的正能量,真正寻求到幸福的归属感,幸福才“得以可能”,幸福也将彻底转变“可望而不可及”的状态。当再被问“你幸福吗?”之类的问题时,百姓们便可理直气壮地答道:“很幸福”!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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