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和规范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思考
2013-08-15李晓东
李晓东
(乐山市林业局 四川 乐山 614000)
近年来,乐山市坚持以工业的理念指导林业,以市场的手段经营林业,以开放的思路拓展林业,积极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增加林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加速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对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企业、金融机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之间的关系,实行规范化运作,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不得不引发我们更深的思考。
一、乐山林业产业发展概况
乐山位于四川西南部,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全市现有林业用地1123万亩,活力木畜积55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9.7%,位居全省第五。作为林业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发展始终坚持生态与产业良性互动,绿化与富民协同发展的思路,着力构建大生态、大林业、大产业体系。
(一)林业产业基地不断壮大
按照分类规划、分区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改建、改造、新建等方式,建成了工业原料林226.6万亩,特色经济林171万亩,珍稀树种基地9.5万亩,林木花卉基地12万亩。
(二)林产加工发展迅速
大力发展林竹工业产业带和林业特色产业带,林浆纸、林板家具两条百亿元产业长廊建设稳步推进,现已形成了78万吨造纸、40万吨制浆能力的竹浆纸一体化产业体系和50万立方米林 (竹)板一体化产业体系。
(三)特色产业快速兴起
针对地理区位特点,坚持以低山丘陵地带、中低山地带为重点,采取林茶、林药、林菌、林草等间套作模式发展林下种植业;采取林下养蜂、养禽、养畜等模式发展生态养殖业。2013年年底,乐山全市林下种植规模将突破16万亩,林下养殖将达340万只。
(四)森林生态旅游效益彰显
充分利用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双遗产、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犍为桫椤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2012年生态旅游接待游客654.7万人,旅游收入达43.2亿元。
(五)林业经济强劲增长
2012年,全市实现林业社会总产值143.7亿元,其中一产34.4亿元、二产56.6亿元、三产52.7亿元,一、二、三产所占比例分别为24:39:37,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903元,山区农民达1050元。
二、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现状
乐山市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发展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涉及林竹产品加工、林产品基地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种养殖业等项目。全市现有规模以上 (年产值百万元以上)的林产企业161家,据不完全统计,引入社会资本达55亿元,2012年底实现产值19.6亿元。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引进外资参与企业经营。全市现有大型中外合资企业2家 (香港玖龙集团投资的玖龙纸业、人造林制品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的吉象木业),总投资20亿元,引进外资16亿元,2012年总产值达13.05亿元。二是引进城市工商企业资本参与经营。引入国内知名企业参与林业产业发展,如上市企业中天地林产投入资金2亿元,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建立乐山中天地林产业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投产,当年实现产值600万元。三是引进社会其他资金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其他资金参与林下种养殖、珍稀树种培育、生态旅游经营等。如引入科技部认证的星火计划企业四川祥光农业开发公司进行曼地亚红豆杉的种植和研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投资2.3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红豆杉基地1.35万亩,带动农户850户,其产品紫杉醇浸膏作为行业标准。同时积极鼓励广大林农与林产企业合作经营,用林地入股参与分红,让林农真正获得一定的财产性收入。全市现有林业专业合作社111家,经营面积达80.2万亩,参加农户2万余户,注册资金2.33亿元,2012年实现产值6.64亿元。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政策机制好
1.抓好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推行中央和四川省、乐山市已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同时,结合乐山实际,乐山市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12]14号)文件,明确未来五年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政策措施等,为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明晰了目标,理清了思路,提供了政策支撑。
2.抓好制度完善和保障。首先建立政府激励机制。用优惠的政策吸引资金回归林业,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划和产能计划的龙头企业,在项目立项、报建、土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适当减免营业税、所得税,提高企业“上山下乡”的积极性。其次明晰产权关系。明确企业、专业合作社、林农在林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权限、自主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将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化经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抓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各级各部门在计划审批、工商管理、资金投向、林地征占用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如沐川县委县政府针对过去全县34家林产加工企业经营分散、生产方式粗放、资源浪费严重的现状,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积极协调,率先在建和乡、舟坝乡建立了全市第一个占地350亩的竹木工业园区,吸引了17家企业入驻园区。企业入驻后,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得到有力提升,2012年园区年销售收入实现3亿多元。
4.抓好林地的规范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地流转。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确权登记面积687.9万亩,核发林权证69.2万本,促进林地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运作,使固有的林地资源转化为流动的资本,激活了市场要素。
(二)金融扶持好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把握正确的信贷投向,使资金真正流向林业。
1.做实小额林农贷款。适当提高小额农户授信额度,确保贷款额度能满足林农用于扩大家庭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切实解决林农贷款难题。2012年全市农村金融机构为林农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0多万元。
2.扶持中小型林产企业发展。对涉林专合组织、个体工商户一一建立经济档案,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及时了解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商户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选择优质经营项目,并定期将信息反馈给金融机构,畅通投融资渠道。
3.鼓励开发定单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林业订单贷款,采取“公司+林农”、“公司+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等促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信贷模式,通过集中统一经营,充分发挥林地的规模效应,全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产品品牌,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2012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86宗,贷款金额达2.66亿元。
(三)林农发动好
1.不断增强林农积极性。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示范带动,引导林农参与林业产业经营,建立林地股份合作社,促进林地承包权在林农合作的基础上合理、自愿、有偿流转。全市现有林地股份合作社25家,为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林业产业经营提供了必要的经营基地。
2.不断增强林农自身素质。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扶贫、科技进林区活动,引导林农掌握一定的科学栽种技术、经营技能,摸索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升自身议价能力和话语权。加强林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林农主导地位,避免林农单纯受制于外来投资者,让资本真正落实到农村、落实到林业、落实到林农。
四、存在的问题
(一)制约因素较多
1.受生产要素制约较大。工商企业投资林业产业受到土地、电力、资金等生产性要素制约较大。加之林业是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大而经济效益较低的产业,行业综合比较效益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挫伤了工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2.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较大。林业产业发展受火灾、暴雨、冰雹、霜冻灾害性气候、森林病虫害、自然区域条件影响较大,林农以及工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抗风险能力较弱。
3.受企业趋利因素影响较大。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大多一味追求企业利润,把资金投向种养殖业、林产品粗加工、生态旅游等短平快的行业,投资设施林业和林业研发的项目不多,发展后劲不足,现乐山市还没有一家专门从事林业产业研发的企业。
(二)基础条件较差
1.林地流转不规范。林地流转环节较多,现有林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全市尚未建立有规范的标准化林地流转平台。
2.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林区内道路、电力、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林业加工园区集约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方式粗放,投资硬件环境不够理想。
3.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运作不规范。龙头企业和林农之间合同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利益分享不平等,致使农民的个体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三)保障机制较薄弱
1.企业监管机制不健全。由于多数林农在流转林地时与企业间确立的合同关系是租赁关系,且租赁时间较长,致使相关部门对其缺乏有力的监管和制约手段。个别企业以“林地开发”的名义,搞资本运作,恶意囤积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给林农造成严重损失。
2.林农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工商企业在顺利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经营后,不可能把林地上所有的农民都雇佣为产业工人,大部分林农要离开林地。由于我国目前就业、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势必造成部分林农在林地流转后生活失去保障,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3.特色产业发展保障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涉及珍稀树种培育、林下种养殖业、森林生态旅游等发展领域,未建立完善的发展保障激励机制。如乐山市森林生态旅游业现主要依托于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景区的辐射带动,马边大风顶、犍为桫椤湖、金口河大瓦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虽然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和旅游资源,但其生态旅游效益的带动性、辐射性作用发挥不充分,经济效益未能完全彰显。
(四)林农思想意识较落后
大多数山区农民长期受“小农”思想影响,认为林地流转后改变了自己的经营主体地位,从过去经营自己的土地、生产产品的业主变为一个给别人生产产品的雇工,思想上无法接受,既不愿意流转林地,也不积极经营,使得部分林地被荒废,难以规模经营,影响了工商企业的投资进程。
五、建议意见
城市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既是企业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作出的理性选择,也是林业应对WTO挑战,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趋势。
(一)突破瓶颈,推进林地规模经营
围绕“优化空间结构、实施规模经营、发挥资源效能、提高林地效益”的总体思路,积极引导林业产业走规模化、集约化、节约化之路。
1.挖掘潜力,拓展资源。据不完统计,乐山市尚有约40万亩闲置土地可用于规模化造林,要挖掘好乐山丰富的林地资源,利用好废弃地、荒芜地等,使之成为现实的林业产业发展资源。
2.完善机制,规范流转。逐步建立全市规范的林地流转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广林地转包、租赁、互换等模式,加强流转服务,培育流转市场。
(二)突出重点,拓宽林业投资领域
1.投资开发设施林业。适应市场需求,应用现代林业工程手段,发展设施林业,拓展林业发展空间,真正实现用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林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林业。
2.开发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充分挖掘林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中药村、野生动物养殖、珍稀树种培育等大宗林产品的精深加工。
3.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投资林产品市场建设,逐步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林产品市场,积极发展林产品现代物流业。
4.发展生态旅游林业。借助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双遗产,依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旅游观光、生态农庄休闲等项目,拓宽林业发展空间。
(三)政策引导,激发工商投资热情
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增加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林业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
1.建立健全投资政策。不断完善工商企业投资林业的激励政策,鼓励创建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等林业龙头企业,创建现代设施林业。建立健全特色林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企业不断开发适合林业产业发展的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
2.建立健全配套政策。要在支持企业用地、用电、林地征占用、林业贷款、开通林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为加快林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更加有利和宽松的环境。2008年乐山市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四川省林业厅的要求,开展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市现有91万亩、蓄积量407万立方米的天然林划为了商品林,已全部颁发林权证。农户和业主多次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能采伐,矛盾非常突出,建议省厅将乐山市列入全省天然林商品林采伐试点市。
3.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加大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进一步完善林桨纸、林竹板支柱产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它们“走出去”,不断做大做强,使它们成为林业产业的中坚力量。一方面建议四川省人大制定出台木材加工企业准入制度,对全省小型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逐步淘汰部分生产运转不规范的小型林产加工企业,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争夺。另一方面,乐山市尚有100多万亩人工中幼林急需抚育,50万亩低产低效林急需改造,有充足的土地资源可以发展珍稀树木,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厅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不断壮大林业产业基地。
(四)政府推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贴身”服务。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立项,组织科学规划,方便注册登记,支持林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促进土地要素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为工商企业投资效益林业,集约化生产创造条件。
2.强化考核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引导各类资本投资林业作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对各级林业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