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精神的思考
2013-08-15王晓惠宫志强
文||王晓惠 宫志强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通过市民的精神气质、道德素养、生活方式以及规章制度、城市历史、城市风貌所体现出来的公共价值。它是城市历史传统与文化特色的精确提炼,是市民认同的价值观与共同的精神追求,以及生活信念与人生境界的高度升华,也是市民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全体市民营造的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城市的灵魂。它能够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精神追求。一个城市要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考虑凝练城市文化的精华,寻找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从而实现城市与人的共同发展。
呼和浩特市城市精神需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一、历史文化是城市精神的根基。
和绝大多数城市一样,呼和浩特市城市精神的重要根基是悠久的历史文化。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战国时期设有云中郡;魏晋南北朝时期有鲜卑族拓跋部兴建的“盛乐”都城;隋唐时期是突厥人的活动范围;公元10世纪初,契丹人建立的辽国在此设天德军及丰州;明隆庆六年,蒙古土默特部领主阿勒坦汗驻牧丰州一带,不久统一了蒙古各地和漠南地区。万历九年,阿勒坦汗和他的妻子三娘子在这里正式筑城,明王朝赐名为“归化”。此后,三娘子力主与明王朝和睦相处,以致蒙汉两族30年之久不用兵戈。清康熙三十三年,清王朝为彻底打败新疆境内之蒙古准噶尔部,在原三娘子所筑城外增筑了一道外城。对准噶尔部战争胜利后,在距旧城2.5公里处又增建一驻防城即新城,并命名为“绥远城”。清朝末年,将旧城(归化城)和新城(绥远城)合并,称“归绥”。新中国成立后,于1954年将“归绥”更名为“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
从源远流长的历史看,呼和浩特地区是北方众多民族的生息之地,也是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的融合之地,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所以,在当今呼和浩特城市文化精神建设中一定要注入历史文化内涵。
二、民族精神是城市精神的支撑。
城市精神是和一定的民族和国家相联系的,是在民族文化摇篮和国家历史变迁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必然会打上民族和国家的烙印。城市精神根植于民族精神,服务于国家精神,是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呼和浩特市地区居住着蒙古、汉、回、满等30多个民族,各民族人民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体现出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勤劳勇敢、爱好和平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所以,在我们城市精神的表述中一定要有民族精神的内容。
三、时代精神是城市精神的先锋。
城市精神要想成为全体市民的共识,就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时代要求,起到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作用,即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呼和浩特市也是踏着时代的步伐不断进步的,经济总量在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首府城市中位居前列。乳业、电子信息业、电力、生物制药、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具有特色和核心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已经或正在形成。以伊利、蒙牛两大龙头企业为依托,带动了奶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建成了全国最大的乳业基地,并被中国乳品工业协会正式命名为“中国乳都”。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坚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一大批骨干企业的迅速崛起,为呼和浩特今后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从而证明了时代精神是城市精神的先锋。
四、地域特色是城市精神的个性。
呼和浩特市地处中国西北部的内蒙古高原,蒙古民族是现代草原文化的主要载体和传承者,草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诚信理念以及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为呼和浩特的特色产业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提供了持久发展的精神动力。在崇尚绿色、天然、环保的今天,城市的发展也要将草原文化的精华与现代文明、现代消费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我们的城市精神中一定要有生态的元素、绿色环保的内容,彰显出自治区首府的文化特色。
五、人文精神是城市精神的核心。
城市精神要体现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理想、追求等等,引导市民塑造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应该更多地关注不同民族的生存状态、生存环境,提高各民族的生存质量,为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在着力于GDP增长的同时,必须努力凸显城市的真正优势——人才集聚、思想汇聚、文化交融、制度创新、形象再塑等,着力打造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城市环境。城市人文精神的培育是城市精神的核心追求,是提升城市品位的内在表现,因此在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精神中,对人文精神的追求是不能缺乏的。